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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雷霆武士-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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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狼王缓缓的向奥斯曼走去,没有使用偷袭,而是用它最拿手的跳跃进攻。这样既可以表示出它的镇定自若,又向奥斯曼透露出一个信息──自己并没有真的拿它当作敌人看待。

它真的在赌,它在赌奥斯曼明白它的意思。它心里清楚的知道,眼前的生物是如此的强大,即使自己指挥所有的魔狼进攻,在失去风刃力量的情况下,一样会失败的很惨。

奥斯曼冲魔狼王笑了笑,他很奇怪自己居然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魔狼王的想法。这只魔狼王,还真不是普通的聪明,不但看出自己的厉害,而且还会谈判──一种无声的,用眼睛就可以完成的谈判。

向魔狼王点了点头,奥斯曼将手中的黑刀插在背上,双手一拍,大声吼道,示意魔狼王可以进攻了。

魔狼王心中一阵狂喜,奥斯曼的动作已经告诉了它,对面的生物已经明白它的意思,只要它老实的听话,今天会让它过关的。这样的信息居然进入了它的脑袋里,它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狼还是豹?

不同的野兽之间,拥有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候可以猜到一点点,但那太少了,只有示威、害怕等几种最简单的表情。今天不同,今天魔狼王表达的意思实在太复杂了,至少对于狼和豹两种不同的生物来讲,实在过于复杂了。

可眼前的生物,他不但明白了自己传达的意思,而且还可以传达回来,如此清楚的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魔狼王在兴奋之余,开始感觉另一种恐惧,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奥斯曼和魔狼王,在场中斗了起来,这次又是不同。花样百出,各显神通,无论是力量、速度、跳跃能力,还是反应速度,奥斯曼明显都要高出魔狼王一筹。

其实对于奥斯曼和魔狼王来说,这是一场表演,表演给四周的魔狼看。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魔狼是不介意屈服的,而此时,魔狼王求奥斯曼的事情,正是要他表现出这种强大的力量,又不要伤害到它。

奥斯曼作到了,他轻松的将魔狼王耍的团团转。奥斯曼也弄不清,为何自己忽然之间对于魔狼有了无比的了解,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处特点,自己似乎都熟悉无比,像对黑豹兄弟一样熟悉。

奥斯曼的心中一动,看了看不远处的闪电豹,那边的战斗显然已经结束了。剑齿虎仰倒在地上,看来受了些伤,应该不是致命的,它还在那里不停的喘息著。四周上千的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脚下。

闪电豹得意洋洋的看著自己的新小弟,仰头长啸一声,远处,传来了黑豹回应的啸声,一会的功夫,黑豹从远处奔来。

看著眼前上千的虎豹,黑豹虽然凶悍,一时之间也愣在那里,黑豹从未见过如此多的同类。闪电豹得意的轻吼一声,所有的虎豹,无不小心翼翼,不知道这位新老大要玩什么花样。

黑豹从闪电豹的吼叫声中,已经听出了得意,它自然知道闪电豹有多厉害,如果不是自己的兄弟在那里,闪电豹在自己面前绝对会摆出王者的风范,还好,一切有奥斯曼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罩著它。

“嗷……”黑豹也嘶吼一声,虽然这些小弟不是它收服的,可也差不多,反正闪电豹同自己是一伙的。

以黑豹的性格,本不是肯向其他豹子低头的,虽然闪电豹的确是豹中的王者,可有兄弟在,黑豹同样敢同闪电豹拚上一场。

不过,有两个原因,让它很快接受了闪电豹。第一点,闪电豹是由奥斯曼带回来的,而且奥斯曼同样对它尊重;第二点则更为重要,闪电豹是只雌豹,而黑豹则是雄豹。

如果是普通的豹子,黑豹早就不客气的收拾它了,可闪电豹不同。在闪电豹看来,黑豹不过是一只普通的豹子,根本不会放在它的眼里,如果不是奥斯曼的原因,它根本懒得理会黑豹的。

两只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了,闪电豹虽然依旧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对它还算可以,不会太给黑豹脸色看。再说了,凭奥斯曼同黑豹的关系,闪电豹也不好太过于苛刻了,它可是聪明得很。

在闪电豹的眼中,只有奥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拥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闪电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须充满著智慧和勇气。

当然,也有让闪电豹不满意的地方,奥斯曼的体形在闪电豹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样,如此丑陋,让它有些无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无论多丑,都不关闪电豹的事情,可奥斯曼不同,他不仅仅救了自己两次,更杀死了地行龙,是它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马上停了下来,蹲在奥斯曼的脚前不远处,两只眼睛乱转著,轻轻发出“呜呜……”的叫声,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奥斯曼的脚下。

以魔狼王的经历,它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奥斯曼的对手,而且奥斯曼还有闪电豹助威,对于这种生物,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有可能,它绝对不会去招惹这种可怕而强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两种生物是会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闪电豹,而魔狼的风刃,同闪电豹的闪电相比较,实在是相差太多了。从物理攻击来说,魔狼无论是在体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闪电豹许多的。

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面前,如果没有闪电豹帮助,想要让这些虎豹低头,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虽然都不出声,一个个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奥斯曼知道,这些魔狼最不容易对付了,别看魔狼现在一副老实样,只要有机会,它们绝对不会介意在自己的喉咙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远不会臣服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奥斯曼还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将上万只的巨狼驯服的。据说,狼骑兵所骑的巨狼,与这里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这一点奥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体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则根本不能用来当坐骑。一名狼族战士,加上铠甲武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粮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别说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这些重量压上去,它们已经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个头,奥斯轻轻点点头,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两百公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想要这些家伙听话,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在奥斯曼原本的计划之中,本就没有魔狼的事,这只是个意外。奥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这些家伙,想要让它们真的给士兵们当坐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个骑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实力。

雷霆武士?对啊!他们可以压制住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自己指挥著魔狼王,对付那一万狼骑兵,就多了一丝把握,至于那些虎豹,相对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骑士,就可以对付它们的。

鲍伯看著远处的森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在他身边的米歇尔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尔和担丁依然神色不变。

距离还很远,一阵阵的虎啸狼嚎之声已经传了过来,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在建设营地的时候,并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因此营地的建设相当的简陋。

所有的马匹,都骚动起来,腥风里裹著虎啸声,让这些久经杀场的战马,也感觉到不寒而栗。所有的重骑兵,已经站在自己的战马身边,不停的安抚著它们,同时紧握著武器。

这里是东部山脉,在这里,有无数的野兽、陷阱。大家心里都清楚,就算是上万的军队,进入这里之后,危险性同样相当的大。几百年来,已经没有大队的人员走这条路了,至于从天望河顺流而下,来到这里,更是第一次。

“弩箭准备!”两位纵队长,站在营地的最外围,看著远处的森林,大声命令道。

作为骑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都应该保持镇定,显然他们作到了。第一军团的骑士们,拥有最好的装备,同时更拥有整个菲格帝国最优秀的军人。重骑兵,更是第一军团的骄傲,将他们交给奥斯曼,是菲格大帝对奥斯曼的重视,同时也是第一军团长的意思。

听过奥斯曼的经历,大家都知道,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重弩拥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再加上奥斯曼对于军用重弩的偏爱,这次的一万重骑兵,每人都背著一把重弩、二十枝弩箭。

无数的弩弓绞上弦,散发著寒光的弩箭指著远处的森林,三百步外的森林,已经完全处在弩箭的攻击之下。

同野兽战斗,他们都没有这样的经历。重骑兵,一旦离开了自己的战马,其活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名重骑兵,全身的铠甲就有七十公斤重,再加上二十公斤的武器,足有一百公斤重,虽然他们的身体都相当的强壮,可背著一百公斤的装备,又要步战,那根本就是开玩笑。

此时他们却无从选择,在同野兽战斗的时候,想要骑马,那实在太愚蠢了,就算是一名普通的重骑兵也知道,此时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那些四条腿的朋友们,此时正在不停的发著抖,根本不可能帮上忙。

“别放箭!”卡尼尔眼尖,看得最远,当他看到黑豹从森林里一头冲了出来,马上大声的叫道。

紧张的重骑兵,在卡尼尔的大叫声中,将扳机上的手指松了松,看著远处的黑豹,稍稍松了口气。他们都知道,这次的主帅奥斯曼侯爵,有两只豹子,一只是体形巨大的黑豹,另一只是传说中的闪电豹。

这只黑豹,大家都曾经见过,并不陌生,因此看到它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紧接著,众人又紧张起来,因为在黑豹的身后涌出无数的虎豹来,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只巨大的剑齿虎。在它的身后,闪电豹不停的挥舞著利爪,吓得剑齿虎不停的乱跳乱叫。

其他的虎豹倒是老实得很,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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