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历朝十大冤案-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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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掌握一方大权,也称实力派。
四川总督丁宝桢曾设计杀死过慈禧太后宠爱的太监安德海,在朝中威信甚高。他从一开始就关注此案,到刑部审问水落石出时,他跑到刑部大发雷霆,当面指责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说人埋入土中三年,毒气早已消失,毒消则骨白,认为刑部审验不足为凭。桑春荣见他气势汹汹,怕引起朝廷政治不安,就敷衍答应其慎重研究,并与头品顶戴尚书皂保商量后,先压下参革各承审大员的疏奏,以待变故。
江浙派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御史王昕语气尖锐地呈递奏折,弹劾杨昌浚、胡瑞澜等承审官员,“罗织无故,锻炼成狱”,尤其是杨昌浚公然斥言刑部奉旨行提人证是“纷纷提解,徒滋拖累”,欺罔蔑视朝廷,瞻徇刚愎,应即以革职重办。
两派之间的争斗此消彼长,朝廷两派都不敢太过得罪,直至拖延两个多月后,直到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十六日,刑部的疏奏才最终递交上去。这篇疏奏中,皂保将杨乃武、葛毕氏一案真实经过及历次审讯过程如实详细报告,没有丝毫编造,案件方大白天下。但因牵涉到对承审官员的判罚,这篇疏奏的陈述语气和字里行间时见轻描淡写之语,以开脱承审官员罪责。如称杨乃武与葛毕氏“刑伤均已平复,确无损伤筋骨等事”,又称“历次审办不实,皆由轻信刘锡彤验报服毒酿成冤狱,先后承审各员尚非故勘故入,原验官、仵作亦无有心捏报情事”等等。最终以“沈喻氏怀疑请验,刘锡彤误验中毒,葛毕氏受刑屈招,杨乃武被刑伪供,钱坦被逼伪证,杭州府草率定案,浙江省依报照结,胡瑞澜回护属官”总括案件真相。
刑部就此作出给各犯的判罚报告,拟处:余杭知县刘锡彤革职,从重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年逾七十不准收赎;生员陈竹山已在监狱病死,不论;仵作沈祥杖八十,徒二年;门丁沈彩泉杖一百,流放二千里;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城、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龚世潼、郑锡滜均革职;按察使蒯贺荪已病故,不论;训导章浚即章抡香革职;沈喻氏杖一百,徒四年;王心培杖八十;钱宝生业已病故,不论;姜位隆、刘殿臣笞四十。对于浙江巡抚杨昌浚、学政胡瑞澜因属一品官员,其判刑“恭候钦定”,同一天,朝廷下旨,将二人即行革职。
对于本案的两个主要人物杨乃武与葛毕氏,葛毕氏因与杨乃武同桌共食、诵经读诗,不守妇道,致招物议,杖八十;杨乃武与葛毕氏虽无通奸,但同食教经,不知避嫌,且诬陷何春芳等人,以脱己罪,杖一百,被革举人身份不予恢复。
至此,全案审结。
杨乃武出狱后,时年41岁,回到余杭老家。家产荡然,生活窘迫,靠友人协助,以养蚕种桑为生,凄苦度日,心灰意冷,很少与外人交往,于民国三年(1914年)病故,终年74岁,葬于余杭镇西北舟枕乡安山村附近。
葛毕氏出狱后,时年22岁,因丈夫已死,亲友无靠,衣食无着,万念俱灰,到余杭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因庵里香客寥落,以养鸡鸭为生,在青灯古佛、晨钟暮鼓中了却残生。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圆寂,终年75岁。墓龛建于余杭东门文昌阁,60年代墓塔被毁,1985年代按原形重建于安乐山东麓。墓碑上刻“传临济正宗第四十三世准提堂上圆寂先师慧定之墓”。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按伤亡人数来看并不起眼,但却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曲折复杂的案件之一,所引起的关注和社会效应也堪称历史之最。通过此案,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清末民间生存画卷,清代司法程序。更宝贵的是,我们从此案中看到的导致冤案形成的原因,不少司法人员在品质上无可非议,不贪赃枉法、不徇私舞弊,也不以权谋私,绝非有意制造冤案,但却以粗心大意、先入为主,刚愎怙终造成了不少失误,其后为了掩盖这些失误,往往不惜更大的错误来弥缝周圆,最终难以收拾。从此出发,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鉴戒意义颇为深远,甚至有专家把此案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申报,它应该成为我国乃至世界法制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清末秀才董季麟的诗表明了人们对这一冤案的普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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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五(4)
顶礼空皇了此身,哓哓悔作不平鸣。
奇冤几许终昭雪,积恨全消免覆盆。
泾渭从来原有别,是非谁谓竟无凭。
老尼自此真离脱,白水汤汤永结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