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做即席演讲,讲到那人落荒而逃!至于肢体残缺的,她也不会给钱,她会打电话到相关的社会福利单位,请求协助。通常,会见到那票乞丐在倾刻间消失!原来不是真的穷,是有集团在幕后操空的!
萧诺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说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为容易招人议论。
她们二人笔风不同,个性与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赶稿时没日没夜,对环游世界有一种向往。再一点不同的,是原颖人想嫁人,而萧诺的脑中只有“独身”两字。
是的,二十六岁的她想嫁人了!
如果她想在三十岁结婚,就该在二十六岁开始谈恋爱,所以她才会开始着急!一个作家该怎么谈恋爱?什么样的人才会是适合她的对象?
爱情成了她职业中的一种冒险,因为她是作家,在笔下谈情说爱赚生活费,那么,天天纸上谈兵的人是否该在实际演练上比他人更得心应手?
她想,她的“作家应该条款”又多了一条了!
※ ※ ※
“度假?”萧诺从小说本子中抬头,扬眉表示她的不解;往上抬的脸蛋完全表现出求知学生的清纯状!不知情的人必会当她天真又善良,列为稀有动物来保护着。但这动作只是她询问时的表情,当她赶完稿的半个月之内,她几乎学起懒猫,一动也不动,天天盯着小说漫画看,想与她说话也得排她看完段落的空档,否则她不会理人。
原颖人忙不迭的点头,身形几乎算是谄媚的半趴在沙发外沿,双手扶着扶手,只差没吐舌大叫两声:汪汪!否则还真像一只等主人临幸的狗。
“是呀,是呀!你昨天已交稿了,而我打算四月份才开稿,只要五月底前来得及出书就行了!这么算来,这个月算是我们的休养假期,我们去度假培养灵感,连主编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的!作家找灵感,天经地义嘛!”
“培养灵感?”萧诺睨着她,扬起一边的嘴角,表示她的讥讽又要出现了!“当个业余者你大可培养一百年的灵感,爱写不写都饿不死人!但我们?醒醒吧!小姐,我们这种专职的人差别只在写多写少而已!直到那天你拿起笔,却连一个字也掰不出来时,就代表——你——完——了!”
这是血淋淋的事实,所以萧诺嘲弄有理。当你有一个构思时,一旦开了稿,心中必须想的是如何将故事发展到十一万字,并且让十一万字嚼起来丰富有味;而不是天天大叫着:灵感在那里?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浮上心头也是稍纵即逝,永不回头。靠它?等死还差不多!
“说吧!你大小姐有何企图?坦白从宽,说谎从严!”萧诺收起小说,盘起双腿,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是认为你已经很久没有背起行囊到处走了,我也是。所以,我打算咱们一起到垦丁去玩半个月如何?三月份不是旺季,所以他们的度假小木屋很便宜,租半个月又打八折,开拓视野对作品内容的精彩度有很大帮助……”
“你更年期到了吗?”
“萧诺!”
“由单身贵族期转为想结婚那一期。”
这萧诺不是简单的角色!原颖人叹气道:
“如果期中有艳遇我会很感激,但没有也无妨呀!只不过,我想充实一下自己。每当写了三本书之后,我都会有贫乏的感觉,才会产生找伴侣的心思。女人总要嫁人的,即使没那姻缘,总也要谈几场恋爱来现身说法!写小说的人却没谈过恋爱,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而且,死守在角落,那来的机会接触他人?更别谈白马或黑马王子了!等天上掉下来呀?”
萧诺想了下——
“你对自己目前的名气不满意吗?还是没有安全感而想找一张饭票来保障终身?”
“拜托!我们谈的是度假,不要再对我做心理分析!麻烦你大人高抬贵手,运用在你笔下主角就行了,别找上我。我相信我还可以写个十年,而且我又没挥霍的习惯,老了后也饿不死。你到底要不要去?”
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书中充当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对他人产生好奇,{奇书手机电子书网}想将人由里到外扫描个透彻。不必苛责萧诺,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将自己当白老鼠来观察。
耸耸肩,萧诺问道:
“什么时候去?多少钱?”
“三月中旬,十天后,至于价钱,我再确定一下,明天告诉你。”她充满期待的看着萧诺。
“可以。等我看完这一堆小说漫画大概也能成行了。”萧诺又抓回她那本小说,不再言语,代表谈话结束。
这就是萧诺!干净俐落,并且不会热情的去与人热络,完全与她书中所写给人的印象不同。
可别以为她看小说漫画太不务正业,这些可算是她们写作人的必做功课!若没有看看他人写得如何,怎么能力求自己改进?畅销的书有其畅销的原因。写得差的作品要拿来警惕自己别走相同的路;或许在别人的作品中还能找到激发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说是必要的。有时候连自己的小说也要反复细看数十遍,不是自恋,而是要诊断其不足处。既然人必须向前进,作品的水准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萧诺此时正在做这么“重要”的功课,她怎么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扰?通常看到萧诺这么认真,原颖人心中也会有些恐慌与不甘心。她总希望有一天,她会是“青春”
出版社的大红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萧诺后面。这样想不知道会不会太小人了?真的!
她从不知道萧诺会怎么想,也从不见她自满过。
讪讪的拿了皮包,决定去找朋友谈天!萧诺是她的同事、敌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 ※ ※
人类是很奇怪的,总是认为他人的东西比较好。像原颖人的同窗兼好友黄耘春就崇拜练华崇拜得半死!反而对原颖人的作品有诸多批评;而且这批评还是来自知道原颖人即是“原茵”之后。之前不知情时,还四处介绍亲友说“原茵”的作品不错,有前途;现在没有批评得一文不值就该偷笑了!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反正朋友拿她来糟蹋践踏似乎也只能认命!谁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坏事糗事没一件逃过黄耘春的视线?!想崇拜也崇拜不起来。要是黄耘春知道与她同住的那个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顶顶的练华,不知会有什么惊人的反应?!原颖人不是故意不说,但基于道德,她不愿四处宣扬练华与她同住的事。一如原颖人也有一些喜爱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从不让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与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觉当然好,但若造成骚扰就难受了!在真实世界中,她们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难行又何必?何况她写书三年,早已过了为一封鼓励的来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读者的批评或赞扬已不再是支撑写作动力的全部粮食。别怀疑!读者与作者同样痴傻,作者可以因读者的赞扬而成为没日没夜写作的疯子,至于对作家有诸多幻想的读者则是傻子,谁也没占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黄耘春是个咖啡屋的老板——之一;由七个志同道合的女生合伙开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办了老板兼打杂的工作,各司所长;而她接掌了出纳兼会计。小店成立两年来居然还做得小有盈余!目前在西区又开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余,倒也有钱在尖峰人潮时间请工读生帮忙,因此她此时才能端着一壶咖啡,排了个靠窗的角落与原颖人闲磕牙起来。
“大作家,两个月不见,敢问孵出了几本大作?来点马路消息如何?”两年来她已非常明白,这女人只有在稿子脱手后才会四处找人吸收一些人气,然后等她又手痒时必又会六亲不认的缩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赶稿!
原颖人瞪着一双明眸,做茶壶状的指着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这个大胆刁民居然将它形容成随便混饭吃的东西,该当何罪?!”
“得了!要阿谀谄媚,有你那些死忠读者还不够呀!不过,不是我爱说,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说实在没什么看头!比不上练华那本新书。你就不知道,来这边的人只要提起小说,唯有练华二字。”
“你别想要我替你拿练华的签名了!”原颖人咬牙切齿的磨出这些阴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拥有不少读者,何必与我一般见识!
如果你能顺手替我要张照片就更好了!要亲笔签名的哦!”当下见风转舵,黄耘春圆圆的脸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机会的话。”为了怕她希望幻灭,原颖人向来没有认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丢脸!去向另一个作家要签名照?她自己这个作家的脸将置于何地?
突然,黄耘春的脚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么?”
“靠门那一桌的那个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证打从你进来后,他一直没把眼光移开。”
黄耘春小声的对她使眼色。
这是身为女人的骄傲。也许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恼无聊状的同时,内心会被虚荣心吹得飘飘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颖人自知长得有些媚,看来很好勾搭的样子,也就因为如此,打十四岁开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种来搭讪。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绝不会有人认真的待她。有了这项认知,她更应该目不斜视、端庄自重,否则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证人家立即当她拋媚眼,到时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真不知是什么道理!她全身包得连蚊子都会给闷死般的紧密,怎么还会有不肖变态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恋爱,但绝不是在随便的情况下、随便的天雷勾动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亿男人,全台湾有一千万男人,她不必太着急,更无需因一个无聊的盯视而在心中想得乱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庄、要有气质、要特别,尤其挑对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笔下写出的情景,才不会让读者们幻灭!这条款是……唔!作家的面子问题。
“喂!看一眼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