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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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荼本性凶残,离开倾之,它还是那只威风凛凛、嗜血好杀的野兽。
倾之与师父兄长离了丈雪城,去罹骑马,行已驾辕,颜鹊、倾之乘车,一路向南缓缓行去——倾之的伤势已然痊愈,可颜鹊还是小心谨慎,坚持不令他骑马。
越往南走,风景越是旖旎柔和。颜鹊本是南人,久居玄都,多年只见梅红松绿石玄雪白,如今满目繁花似锦山明水秀,虽不是彤梧,却也有如身近故乡,倍感亲切。沿路风光,不愿错过,边游边行,来到渤瀛已是夏末秋初。
天高云淡,风清气爽。
渤瀛的风光大异玄都,若说丈雪城是黑与白的圣境,那渤瀛城则是缤纷俗世光影,十足红尘味道。坐在车内,耳旁也全是叫卖声,嬉笑声,熙熙攘攘,其乐融融,一派太平景象。
倾之正舒舒服服地靠着软枕看书,马车却突然停了,他掀开车帘,第一眼就碰到了一双甜美得霎时让人屏住呼吸的眸子,不由嘴角轻轻勾上去,微微一笑。
初遇
【章十】初遇
那双甜美眸子的主人也抿嘴一笑,粉嫩脸颊挤出两道浅沟,嘴角笑窝深深,甜得将人陷进了蜜水。却不料她抬手一指,回头对巡城的士卒道:“就是他们,他们是盗马贼。”
那声音宛如幼莺初啼,清脆脆娇滴滴,痒痒地挠人心肺。可……
盗马贼?!
行已、去罹面面相觑:他们初来渤瀛,足未沾尘,竟被一个水灵灵粉嫩嫩的小姑娘当街阻拦,红口白牙地指为盗马贼,真是哭笑不得,可偏又对这莫名其妙的“诬告”生不出半点气恼。
倾之仔细打量那小姑娘,她十岁左右,杏眼桃腮,甜美可人,身着月白男装,头裹锦巾,腰配玉环,一身素色却熠熠生辉,华彩毕现。不由暗自思量:不愧是海都国故都,渤瀛侯府地,人物出众。
倾之回头看了看颜鹊,师父闭目养神,倒是坐得安稳。
寻城的士卒迅速将马车包围,看热闹的人群也聚拢了过来。一人执矛上前问小姑娘道:“你说他们是盗马贼?”
“对,”小姑娘手指去罹,“他骑的就是侯府五天前丢的踏云。”
围观者听是踏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这就是踏云?”
“告示上说侯府丢的马?”
“啧啧,是好马,名不虚传。”
……
“踏云”是马名,在渤瀛城中也小有名气,因为踏云的父亲正是当年常熙赐给海都的挟翼神驹,流月。
骊驹踏云,三足为白,其奔如风,白蹄腾起登云涉烟,故名“踏云”。
士卒听说是侯府丢的马匹,不敢怠慢,转身打量去罹身下坐骑——那马乌黑如夜,额头一簇白毛如雪如荻,三蹄雪白,一蹄为黑。
士卒上前,严肃道:“敢问几位从何处而来?”
去罹轻抚坐骑,面不改色道:“从丈雪城来,这马也是从玄都带过来的。”
士卒又看了看驾车的行已和挑帘的倾之,问道:“一共三位?”
行已知道自那事之后去罹一直不肯给颜鹊叫师父,便接口道:“不,四位,家师也在车内。”
士卒向马车一拱手,“那请车内的先生下来说话。”
颜鹊漫不经心,动也未动,只道:“人尚有相似,何况是马?”
气氛一时僵住,士卒也犯了难为,他见这一行人华车宝驹,衣着鲜亮,更兼气度不凡,断不像偷鸡摸狗之辈。可侯府的人却一口咬定那马就是踏云,这……“既有人告,就烦请先生下车辩个清楚,若是误会,也好洗脱嫌疑,还各位清白。”
“出了什么事?”围观人群中挤进来一个少女,与之前的小姑娘相似打扮,也是男装,只在白衣外多了件薄纱罩衫,腰配玉璧。
“二公子。”士卒行礼。
“公子,你看那不是踏云吗?”小姑娘嘴快,眼神得意地瞟向去罹。
去罹利落地翻身下马,马鞭倒手,倒要瞧瞧这位“公子”有什么说法。
“公子”绕着黑马转了一圈,拍拍马儿,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转身对小姑娘,同时对众人道:“这马不是踏云。”
小姑娘全没了方才的神气活现,努努嘴,疑惑道:“怎么会不是呢……”眉心一蹙,小脸一皱,倒似受了极大委屈。
“公子确定不是踏云?”士卒也问。
“公子”点头道:“踏云是我爹爹准备送给大哥的庆生礼物,前不久才钉了马掌,而你看这匹马,”她指给众人看,“马掌已磨得极薄,必是长途跋涉所致,又怎么可能是侯府丢失不久的踏云呢?”
士卒抬起马掌一看,不由惊叹,“果然如此啊,公子真是……”他“明察毫末”的赞美还没出口,转身却不见了人影——那“公子”早趁众人将好奇心放在马蹄上的时候,拉着小姑娘挤出人群,已走远了。
一场不大不小的误会就这样轻易揭过,人群散去。倾之会心一笑,放下帘子坐回车里,再拿起书来却正看见八个字,心中一动,便再看不进别的字了。
颜鹊打眼瞧着倾之手里的闲书,是本后人杜撰的仙神列传,其间正描绘一位神女云裳霞绦而至,言其“豆蔻妙龄,明眸善睐”。
数月之前,颜鹊就在渤瀛城中置了一处别院,前庭桃红梨白,后院杏李芬芳,可惜如今不是时节,只有栏杆下的菊花金灿灿映着湛蓝的天空,独傲清秋。
颜鹊此时并不着急住下,吩咐行已找家酒馆,先吃中饭。行已知道师父是要对城中情况略做打探,便选了家人来客往的大客栈,挑了楼上清净的雅阁。
待伙计上好了酒菜,颜鹊问道:“小哥,我们初来渤瀛,我问你,这渤瀛侯府上可是有两位公子?”颜鹊来渤瀛,最挂念的还是初尘。
伙计笑嘻嘻道:“几位定是在路上听人说侯府的二公子如何如何了。”
倾之端着茶碗正挡着翘起的嘴角:我们何止是听说,根本是见过。
伙计又道:“我们渤瀛侯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大公子天俊是嫡长子,将来侯位的继承人,二小姐初尘也是夫人嫡出,至于‘二公子’,嘿嘿,其实是小姐为了方便出门女扮男装。”
“毕竟是女孩儿,侯爷也就这样纵着她?”凤都以女子为尊,颜鹊当然不是觉得女孩子就该闺阁绣花,但他见初尘在外只带着个小丫头,难免担心。
伙计笑道:“我们侯爷对女儿那是如珍似宝,百依百顺,出门走走又不犯王法,况且渤瀛城这么些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太平得很。您几位初来渤瀛还不知道,这城中着男装出行的姑娘,特别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可多着呢。”
伙计见几位客人不信,喜滋滋炫耀道:“跟您说吧,这侯府的二小姐可是渤瀛城里的宝。听说二小姐自小一头长发,能拖到脚踝,”伙计边说边比划,“是不是真的,我是没见过,不过那几年说起谁家的姑娘漂亮,那先得看谁的头发长。后来小姐着男装出行,这不又引得城中女子争相效仿。”
颜鹊微微一笑:她们凤都的女儿自然从小艳惊天下,何况是在这小小的渤瀛。
“豆蔻妙龄,明眸善睐”,倾之暗自摇头,想把那个惊鸿一瞥的身影忘掉,却是徒劳,不由暗恼。
“听说侯府的马匹近日被盗,可有此事?”行已问道。
“是有这么回事,三四天前贴了告示,那可是匹好马,”伙计想了想又道,“不过告示上说是走失,可不是被盗。”
“这附近有什么好山水?”倾之忽来了兴致。
伙计笑道:“您没听那说书的段子里都说咱们渤瀛‘纵有六千六,横有九千九,层峦叠嶂七百二,烟雨楼台四百八……’”
倾之见伙计又要侃侃而谈,便直截问他:“大些的林子有吗?”
“有,城南就是一片茂林,”伙计说完好心提醒,“那林子又深又大,而且是渤瀛侯府的私产,虽说没有人守卫,但我们当地人很少去,去了也不往深处走,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这就是规矩……”
这时忽听楼下有人喊话,“小七,你又躲哪里偷懒?”
招呼颜鹊等人的正是小七,他忙扯嗓子回道:“英哥姐,我跟客人说话呢。”
行已一笑,“既然店里生意忙,我们不耽误小哥了。”说着掏出些散碎银钱塞到伙计腰里。
小七忙推说:“不敢不敢,若被英哥姐知道,我这饭碗可就不用要了。”说完泥鳅似的溜了。
颜鹊笑了笑,听声音那“英哥姐”嗓音清圆,十分悦耳,不像是泼辣凶悍之人,却让伙计如此“畏惧”,倒像是位女中丈夫——颜鹊不知道,这英哥还是青羽流落渤瀛时的旧识。
如今青羽早已香消玉殒,昔日红颜今日黄土,而英哥嫁人生子,虽少不得柴米油盐,少不了夫妻拌嘴,却夫唱妇随,风雨共渡,开了渤瀛城中数一数二的大客栈,两年前又添了个儿子,夫妻恩爱,日子红火——英哥所得到的,正是青羽终其一生求而不得的幸福。
行已见倾之端着碗只吃米饭,夹了菜给他,问道:“想什么呢?”
倾之抬头一笑,“我在想‘盗马贼’怎么把马偷出侯府,又‘藏匿’于何处。”
“凭空能想出什么线索。”去罹头也不抬,不以为然。
“也不是全没有线索,”倾之放下碗筷,说道,“把一匹马带出侯府远比把一个人带出去难。人尚能翻墙,若是马就必须光明正大的由门而出。”
行已略思,道:“兴许是渤瀛城太安定,连侯府的护卫也懈怠了呢。”
倾之摇头,“不像。”又道,“大哥见今日寻城的士卒应变有素,谨慎有礼。一地之长久安治,教化有方固然功不可没,可震慑宵小的实力也必不可少,由此推之,大哥觉得侯府的护卫可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之流吗?”
去罹抬了下眼皮,“或有大意。”
“即便当时大意,事发之后不可能全无印象。”
去罹挑眉,“依你之意……”
“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今天有人说我们是盗马贼,就先入为主的认定马一定是被偷了,伙计不也说告示上并未说‘被盗’,只是‘走失’吗?”
去罹哂笑,“恐怕是渤瀛侯怕坏了治下‘路不拾遗’的名声,故而遮丑。”
行已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