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言情小说电子书 > 花氏孤儿 >

第106章

花氏孤儿-第106章

小说: 花氏孤儿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争吵

【章三十一】争吵

伺候孕妇并不是件容易的差事,怀孕的女人情绪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喜怒无常又异想天开,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发作起来,吵闹不止。倾之和初尘的重逢之喜只维持了三五日,便因后者旧事重提,反复叨念着要回娘家,闹了别扭。

这日去罹从外面回来,本是一家团聚的好日子,晚饭时候却单少了初尘。倾之姗姗来迟,一甩袍袖,坐在那里不说话。他虽是个落难公子,但从小也没少了师父和兄长的宠,绝对心高气傲,不是个好脾气的。初尘更不消说,自小被人依顺惯了,不是那温良贤淑、以夫为天的。这两人耍起性子,谁也不让着谁。

行已见只有倾之一人,便问:“弟妹呢?”

倾之提起筷子,眼皮也不抬,“不舒服。”

行已蹙眉,欲说什么。可植兰却是瞧出了端倪,按住行已的手,转头对倾之淡淡道:“怀孕的人就是如此,易焦易躁,脾气不好,你且顺她一顺。”

倾之只是往碗里添菜,摁了又摁,却没胃口吃:怎么顺?难道把她送回渤瀛?

去罹见状知是倾之与初尘闹不和,可这有什么?人说再恩爱的夫妻一辈子也少不了吵几嘴、动几回手,所谓“床头吵,床尾和”,他这个没真娶妻的倒比倾之看得清楚。去罹笑呵呵圆场道:“好了好了,几个月不见你二哥就给我这脸色看呀?”说着十分豪气地拍了下闷气在胸的倾之,揽过他的肩头,另一手则倒了杯酒递过去。倾之这才颜色稍霁,自罚三杯算是给二哥道歉。

南雪楼在覆雪园之南,是一幢独门独院中的两层小楼。去罹与杜蘅这对假夫妻一个居楼下,一个住楼上,互不打搅。杜蘅上下楼时必然经过去罹的房间,但去罹绝不踏足杜蘅的闺房。是以两人虽互无情意,但相处也算融洽和睦。

饭后去罹回了南雪楼,边翻着书,脸上犹还带着对倾之烦恼、无奈又别扭的表情意犹未尽的笑容。手上的书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显然不是翻阅,而是找东西,但之前夹藏在书中的信却不翼而飞了——笑容渐敛,眉心微蹙:他明明记得将一封钰京来的书信夹在这本《诡道》里,怎么不见了?莫非记错了?

帮着植兰略作收拾、回来稍晚的杜蘅在门口看到的就是案上堆得乱七八糟,而去罹不停地从书柜上取下书来,正翻倒翻,扔在一边,又取下一本的情景。她心中明知去罹在找什么,却不急着上前,似有意看他着慌的模样,只在背后冷眼旁观。直到去罹停下思索,杜蘅才负手掩门,幽幽开口,“你在找钰京来的信?”

听是杜蘅的声音,去罹一惊,转身凝视她,神情戒备,“你看见了?”

对去罹的防备杜蘅面露不屑,“不但看见了,而且看了。”怎样?

去罹心下不豫: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关系都没有近到她可以随意拆阅他的信件,何况那信还不是给他的,而是给倾之的。“信在哪儿?”去罹微愠。

杜蘅似也恼了去罹的态度,冷哼道:“不在我这儿,我转交给夫人了。”

信本是给倾之的,因倾之不在才交到去罹手上,由谁转交似无区别,然而去罹却疑心杜蘅那副轻慢神情下一定有所隐瞒。“你看了信,信上说些什么?”

去罹愈发紧张,杜蘅愈发不紧不慢。缓缓踱近几步,视线在去罹脸上徘徊了几圈才道:“信上说不论用什么方法要公子尽快撇清与渤瀛侯府的关系;说让公子想清楚是前程要紧还是女人要紧;说若公子执意只爱美人,也休怪她收回所有承诺。呵,我还真不知道我们的夫人竟然是渤瀛侯府的千金……”

“你把信给夫人看了?”去罹铁青着脸色将杜蘅的话打断。杜蘅只轻轻一笑,算是默认。去罹大怒,喝道:“你怎么能给她看!”

杜蘅面上一笑:她真要佩服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好脾气的跟一个从来将自己排斥在“一家人”之外的人沉着气地说这许久废话。

由笑转怒,杜蘅诘道:“我为什么不能?我的父亲和兄长为了公子的复仇大计甘心自献头颅,而公子却因一个女人畏首畏尾、犹豫不前。傲初尘是他的心头肉,他舍不得放不下,可那与我何干?我只道她的存在阻碍了公子的计划,让我的父亲、兄长白白牺牲!花倾之若还想着复仇,他就是我锦都的公子,他若只是恋着个女人,别说是傲初尘,就是花倾之本人我杜云英也饶他不得!”

“咄”一声刀刃入木,是杜蘅从不离身的匕首季春。

去罹并不喜欢杜蘅这样三句不合就亮刀子的性格。心里这样想着,去罹倒是忘了他小时候也是三句不合就跟人大打出手的人。那时有人敢说他爹不好,说他娘守活寡,他必是要让对方付出鼻青脸肿,甚至几日不能下床的代价,脾气并不比杜蘅好到哪里去。只是跟着行已和倾之久了,近朱则赤,大哥是个温和的人,而三弟能借力打力就懒得自己出手,他这暴躁脾气才跟着收敛了许多。

虽然看不惯杜蘅的横劲儿,可去罹却对她今日这番狠话无言以对。当初清剿子归山,以杜家父子性命为代价为的就是换取钰京的信任,却不知如何横生枝节竟被商晟知晓了初尘的身份。若还是初到渤瀛的时候,去罹想都不想就会劝倾之“不要因为男女私情耽误了复仇大计”,可如今倾之与初尘之间已不是什么“男女私情”。他二人,他们与大哥、大嫂,与小花儿,与去罹自己都已是一家人。像他们这样无父无母的孤儿本就对来之不易的“家”倍为珍惜,又怎么忍心伤害家人?可这也正是倾之,是他们所有人亏欠杜蘅之处:他们未将杜家父子当做一家人,所以冠冕堂皇的以大理大义劝其自戮;他们也未将杜蘅当做一家人,所以对她的怨恨愁苦不闻不问。其实杜蘅年龄也不大,复仇于她真有多少意义吗?她所在乎的也仅只是父兄和父兄的遗愿而已。

想到理亏在先,去罹也不由缓和了颜色,温言劝道:“我少失怙恃,明白你失去亲人的痛苦,可你不该把信拿给初尘。”

去罹第一次在杜蘅面前称呼初尘本名,原也平常,可听在杜蘅耳中却变了味道。“你喜欢她。”杜蘅双眸含愠,语气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去罹愣了片刻,陡然拂袖怒道,“你胡说什么!”

去罹的反应看在杜蘅眼中无疑就是“招供”二字。“你看她的眼神,说到她的语气总与对待别人不同。你莫不信我,你若不是喜欢她,为什么这样生气?”

“你这是挑拨我和倾之的关系!”

“你心中没鬼,怕什么挑拨?你是被我说准了,所以才恼羞成怒!”

恼羞成怒便恼羞成怒,“我喜不喜欢她与你何干?”

“当然有关!”杜蘅的声音变了腔调。

“有何关?”问这一句,去罹并未想过自己会得到怎样的答案。

杜蘅咬着嘴唇,表情委屈又愤然,“我喜欢你!”那一声,已是迸出了眼泪。

杜蘅“咚咚咚咚”跑上楼去,“砰”地关了房门: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去罹,也许是有一日他玩笑似地叫她“阿蘅”,那样年轻英俊的脸上露出好看的微笑,且是对着她笑,她便喜欢上了。她从小跟男孩子摸爬滚打在一起,没有父亲口中的母亲那样的温婉含蓄,她的一切都很直接,爱的、恨的、喜欢的、厌恶的,她都不愿刻意隐藏。喜欢去罹,她亦觉得是很直接、很自然的事。

可直接地说出喜欢并不容易。虽然杜蘅从小被庄里人戏称半个小子,可她也从小就知道自己与小子们不同的另一半是什么。去罹从不把她当自己人,他给她的那种让她喜欢的微笑还不及他给他的兄弟、大嫂和弟妹的百分之一,她嫉妒。她爹不过是个庄主,手下也不过有三千庄众,可当她俨然就是子归山第三把交椅的时候从没有什么是想得而得不到的。若非被激怒,她宁肯悖逆自己直来直去的性子,死也不会说喜欢他——她的骄傲、她的刚烈不允许自己被忽视、被拒绝!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楼下只有去罹茫然地站在摇曳的烛光中。杜蘅的表白太直接、太突然,让他头脑混乱:他答应与她做“夫妻”是为了掩饰她的身份,而与动情无关。杜蘅是个好姑娘,但去罹从未想过自己会是她的好归宿。他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母亲亡故而心死,第二次是险些丧命野兽之口,第三次是在凤都战场离身死只差一步。这三次都是倾之救了他,所以去罹活着就是想帮倾之完成复仇的心愿——死过三次的人,生命里根本早就没有自己。

他这样的人真的能给一个女人幸福吗?去罹没有把握,所以他也从未想过要像大哥、像倾之那样娶妻生子。他一个人,就很好,最多有兄弟足矣。

叹了口气,转身收拾散乱的书籍,连同收拾自己的心情。杜蘅她真的懂得什么是“喜欢”吗?去罹摇头:也许只是孩子看上了件玩具而已。

抬起头来,去罹想:是不是应该把这事告诉倾之?初尘与他闹别扭想必与此有关。但……揉揉突突作痛的额角:天色已晚,留待明日再说吧。

绾芳苑。

倾之一顿饭终究吃得味同嚼蜡,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虽小有任性但一向算得上善解人意的初尘会忽然这样无理取闹,难道真如大嫂所说是因为怀孕?这倒是让将为人父的倾之第一次在欣喜之余感到压力。果然如此的话,倾之想他也不介意低声下气一些,毕竟初尘怀着他的孩子,是为他受苦。

忖度初尘闹了别扭大概没怎么好生吃饭,倾之便找小花儿熬了碗粥,白米粥——他觉得黑糯米红枣粥会对孕妇更好,可小花儿坚持说“吃这些黑的红的只怕将来生出的宝宝不漂亮”——在这个妹妹面前倾之总是败退。也好,熬得浓稠些,添些青菜肉末既清淡爽口又能饱腹,也免得他的宝宝们真生不漂亮。虽然倾之觉得他和初尘的孩子怎么都不能难看了去,但宝贝妹妹那张乌鸦嘴,不得不防。

倾之进门,见初尘正在灯下做活计,便将粥先搁在一边,对她道:“大晚上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