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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肥田仁医傻包子-第27章

小说: 肥田仁医傻包子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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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子全用光了?”这是抹药膏还是吃药膏呢,这么多,也亏他抹得下!

“是山香帮我抹的,她说抹得厚些就管用一些,也好得快一点。”夏山香一听男人说这药膏好使,就拼了命地往刘西山腿上抹。那个是先三层后三层,里抹抹外也抹抹,到后来整条小腿涂着的都是药膏了。想起来了,最后粘在盒子上的一点,也被夏山香抹着涂到刘西山脖子上的一个小包上了。如今,脖子上的小包消失了,那盒药膏也没了。

刘东山又看向李半夏。

李半夏摸了摸鼻子,冲他抱歉地笑笑,“我忘了提醒西山给你留点了——”

李半夏转头又对刘西山道:“西山,我调的那药膏涂多了没什么大用,只要均匀地覆上一层就够了,不用来回抹的。”

李半夏友情提示,像刘西山这个用法,有再多也不够用的。最重要的是涂了没用处,也是浪费。本想着今天早上让两兄弟涂完再走的,看样子,他们又得喂一天蚊虫了!

“啊?——”刘西山哀呼。“那嫂子,涂多了不会有啥坏处吧?”刘西山着紧地捧起自个儿的腿,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瞧着,就怕出什么毛病,逗得李半夏一阵好笑。

“别担心,涂多了没什么打紧的,也没什么害处。”

“哦~~这就好这就好~~”刘西山拍拍自己的胸口,呼出一口气,神情就跟一个大小孩一样。

“不过麽……”李半夏看了一眼他,显然是还有话说。

“不过什么?”

李半夏转转眼珠,“不过就是这种药膏可以防蚊虫的。”

“嫂子,你的意思是?”该不会跟他想的一样吧?刘西山薅了一下自己的鼻子,轻着声问。

“药膏防蚊虫,现下没了药膏,意思就是你们今着还得喂一天蚊虫。”李半夏说完,飘到厨房煮饭去了。

看着他们兄弟俩现在的样子,李半夏居然没心没肺的想笑。

刘东山“嗨!”一声,垂头丧气。碰上这么个情况,还有什么好说的。

刘西山看看这样,又看看那个,最后蹭地一下就站起来了,边跑回房间边喊着:“娘子,药膏盒子不要扔——”

044 江阳血砚

044江阳血砚

吃完早饭,碗都没让她洗,马氏就让李半夏到赵郎中药庐里去报到。并在早饭桌上宣布,这以后早中晚饭锅都是夏山香和刘银杏的。

难得自己还有这种待遇,李半夏虽觉着对夏山香和她的小姑子有些抱歉,心里还是很畅快的。

一路悠悠哒哒地赶往前村,时辰还早,赵郎中药庐还不定开门没呢,慢慢走,且行且看,也乐得逍遥。

李半夏到这来了也有段时日了,像这种悠闲地逛大路吹着小风、欣赏田园美景的情形还真不多。

大杨村还是很热闹的,因顶着一个“砚台之乡”的美誉,每年有不少的文人骚客到这穷乡僻壤来瞻仰一番。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江阳血砚。大杨村,是江阳治下的一个小山村,大杨村向东走几里路,便是著名的砚山。每年这里都能生产两到三块血砚,因为血砚极具砚匠心血,工艺又极其复杂精湛,产量十分有限。

听人说,这血砚,外观呈人血一般的红色,又多产自江阳一带,故称之为江阳血砚。

江阳血砚,坚润如玉,磨墨无声。其石坚润,抚之如肌,磨之有锋,涩水留笔,滑不拒墨,墨小易干,涤之立净。

江阳血砚历来颇受文人墨客的推崇,最上乘的江阳血砚每年会作为贡品上贡。普通文人一辈子也得不到一块江阳血砚,小小的一块江阳血砚也值数百两银子。

这也就是为何江阳知州这样的差事被称为肥差了,在任的知州多是奔着这江阳血砚来的。

江阳不仅有血砚,还有身负上乘雕刻技艺的砚雕名家。这些砚雕名家,不仅是江阳的宝贝,更可以说是国宝。

凭着这项记忆,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因为稀缺,所以成为了宝贝。砚雕名家万里挑一,一万个里面也未必能出得了一个。

所以李半夏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的丈夫——一个本本分分终日劳作在田间的男人,有朝一日会成为卞国最炙手可热的砚雕名家!

…………

走走停停间,背后传来了一行人的说笑声。细听之下,那行人正在谈论江阳血砚。

只听一男人开口说道:“二爷,这次可遂了你的心愿了,这江阳血砚一年只生产两到三块,你刚来两天就得到了一块。”

另外一个男的哼了声,“什么血不血砚的,再怎么珍贵,只要出得起价钱,有什么东西买不到?”

“南辕你错了,这江阳血砚可不是普通的砚台,更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江阳五个生产血砚的村镇,去了四个,都被人买走了。这也是大杨村里最后的一块,你说珍不珍贵?”

“二爷说的是。”南辕对说话的人躬身点了点头。从他说话的态度来看,这个人应该就是第一个男人口中的二爷了。

“我早就听人说这江西血砚是极品好砚,今日一见果然是如此。观之温润细腻,纹理清晰,完美无损,星晕明显。摸之如孩儿面,似美人肤,吹起盈珠。扣之玉德金声,铿锵玲珑。用之石滑不涩,发墨益毫,储墨不涸,久磨不损。真是好砚好砚!”

二爷将怀里的砚台掏出来,反复地把玩观看,赞叹连连。

“二爷,今夜我们哪里下榻?这大杨村离最近的小镇还有些路程,也不知天黑前能不能赶到。”

说话的人叫北辙,是南辕的兄弟。两人都是那位二爷的家仆,这次专程陪着二爷到江阳来买血砚。

“二爷,我看我们还是尽早赶路吧。这穷乡僻壤的,别说住宿了,就连吃个饭的地方都没有。辛苦一点算了,到镇里再好好的歇歇脚。”一听这腔调,不用回头,不用听声音,李半夏就知道是那个叫南辕的人说的。

“哥,我们来的时候不是在前村看到一家客栈麽。简是简陋了一点,打尖吃饭还是没问题的。昨晚几乎没睡,爷也累了,还是将就将就,在这停一天再走。”

“就听北辙的,停一天再走。”那个叫二爷的又发话了,南辕只得答应了。

声音越来越近,眼看着就到了李半夏的身后。李半夏让到一边,让一行人先过去。

在三人经过自己身边的时候,瞥眼间,李半夏看清了他们的长相。

中间的那位锦衣华袍,手持一把羽扇,头束飘带,端得几分潇洒风流。在他身后一步远处,跟着两位十几岁的男子。从他们尚嫌稚嫩的长相来看,应该不足二十岁。

颇令李半夏吃惊的是这两个男子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白皙稚嫩的脸,一样纤瘦的身材,就连手上提着的兵器都是一样。这两位的穿着虽没那位二爷讲究,却也是上好的缎子做成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两个人一个嘴角总是挑着,仿佛在讥笑什么,带着一种轻蔑。不用说,这个人定是叫南辕的。李半夏几乎下意识地就认定了。

另外一个脸上虽绷着,却不感到犀利,反而透着一股柔和,应该是那个叫北辙的了。

挑着嘴角的南辕在经过李半夏的时候,随意地往这边瞟了一眼,一甩衣角,从李半夏身前擦过,很牛哄哄的走了。

李半夏扯扯嘴角,这个小子,真的很拽。

三人沿着村道前行,李半夏张着脖子望了望日头,时候也不早了,自己不能耽搁了,还是去赵郎中那儿报到去吧。

扔掉手里刚刚在路边撇下的狗尾巴草,拍了拍手,上路了。

李半夏脚上加快了些,绕过三婶家的屋后,下了小坡,回到了主道上。她是绕着走的,走直路会经过王麻子家。王麻子是个半疯人,老是把狗放出来吓唬人。那条大黑狗长得凶,叫起来也很凶,最重要的是很喜欢舔人。被它逮着了,就绕着你的腿狂舔,李半夏被它逮到过一次,吓怕了,以后经过这儿都绕道走。

越过王麻子家之后,才从小坡跳了下来,重新走回了主道上。

通向前村的就这一条主道,山路倒是有几条,除了上山打柴采草药的,很少有人走山路。这条主道是岔道,又是在山旁,鲜少有人经过这里。

李半夏刚跳下来,没走几步,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打斗声——

045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045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急走几步,来到一棵大树后,从树后探出头向外望。

前面的一块空地上,几个把辫子盘在脑袋边上,蒙着面巾,拿着朴刀的人和那位二爷的人打了起来。

一,二,三……八个!拿朴刀的大汉一共有八个,齐齐举着刀朝这边三个人头顶上劈来。

二爷还在摇着他的扇子,脑袋快掉了,也不肯失了他的风度。他没有动手,南辕北辙上前抵抗,四个打一个,李半夏看了半天还没看出他们露出败象。

高手啊高手!

李半夏也就在电视上看见过这种叫武功的神奇东西,真刀真剑的砍人杀人也还是头一遭,不觉傻了眼,忘记了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逃走或者躲起来。因为城门失火可是会殃及小鱼滴。而且这种情形,还不在少数。

再看大汉手中举着的刀,一刀下去,压得人快要跪下去,力量不可小觑。

这种刀叫朴刀,是大刀的一种,是一种木柄上安有长而宽的钢刀的兵器。使用时,两手握着刀柄,像使用大刀那样,利用刀刃和刀本身的重量,来劈杀敌人。

可怜南辕北辙那俩小身板,武功再高,挡一把刀没问题,四把大刀一块劈下来,可就有得撑了。

他们的兵器都是刃口及薄、削铁如泥的宝剑。灵活度虽好,抹脖子也够利,就是挡大刀挡得吃力。

大喝一声,将他们的刀格开,从下往上,身体后倾,几个飞脚踢过去,将他们踢开。持剑站在一旁,与他们僵持着。

“你们是什么人?”南辕沉声喝问。

“来送你们上路的人——”大汉头儿回道。

“你们是哪条道上的,好大的胆子,敢在二爷头上动刀子。”

“动的就是他——”“他”字一出,大汉们又一起冲了上来。

“啊!——”一脚踩空,李半夏从树后滑了下来,惊觉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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