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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花田生香-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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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湄“咯咯”笑声让风云千年难得一见得红了脸……

……

“风云大哥,来呀来抓我呀……”

……

看着其乐融融的场面,阿月好不羡慕,“你们平时都是这样的吗?”

“啊?”花云正看得出神,没听清她在说什么。

阿月在花云转过头来时,忙低头,薄唇抿得紧紧的,好久好久才抬起头,对上花云双眼,眸子充满了向往,“若是我跟你一样,也能这样吗?”

“啊?”花云这回是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她深吸了口气,像是做了重大决定,紧紧抓着花云的手,“花云,如果我说,我想像你一样当之湄小姐的丫鬟,她会答应吗?”

毕竟是小户人家,又是乡下里,已经有了一个花云,又有一个武功非常好的风云,想到风云,便想到花云同她说风云拿衣服给她取暖的事,阿月眼里有一抹柔情。

“?哦,同意,肯定同意。”花云一手拍向大腿,她想法简单,没有阿月从复杂人家出来得心思缜密,她只想着,若阿月也做小姐的丫鬟,那她以后就有伴儿啦。

“可是……”阿月还是担心,花云很哥们的拍了她的肩膀,“今晚我陪你去说,小姐人很好很善良的,一定不忍心让你流浪。”

她知道阿月同她一样,没有亲人了。

晚饭后,见之湄回屋里,花云拉着阿月跟了进去,说明了来意,之湄没敢私自同意,只让两人等一下,自己去问了白氏与水老夫人。

花云背景简单,她可以不问家里意见,但阿月以前毕竟复杂了点,怕家里人不同意。

没想到白氏与水老夫人意见都很一致,同意了。

两人都觉得以现在的家底,以及未来的前景,之湄未来的夫家最底也会是地主,身边必须要有一个明智的丫鬟,而花云孩子心性,阿月正好合适。

于是阿月留下当水家丫鬟,之湄为其改名月云。

二日,一家人刚吃完早饭,黄光凡领着里正,带着三个人来了。

水世宏忙请里正等人坐下,吩咐花云上茶,问道,“不知里正一早来我家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里正喝了一口金菊花茶,砸了砸嘴,回味着嘴里的清香,放下茶杯,笑道,“也不是什么事,这三人都是村里人,都种了红蓝花,如今开花了,托我来问问你们收不收。”

闻言,之湄才想起来,这还是她怕麻烦放出去的话,这一两个月忙得都忘了,于是笑道:“收,怎么不收。里正爷爷回去跟乡亲们说,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摘下花朵儿,然后来我家称,一斤三文行吗?”

听之湄说收,三人自是高兴,一斤还得三文,顶得三个鸡蛋了,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忙说好。

送走了里正四人,之湄给水世宏倒茶,后者睨了她一眼,“湄儿找爹有何事?”

“是这样的。”之湄搓了搓手,谄媚笑着,“爹爹能不能给我配一副防腐剂?要安全自然对人皮肤无副作用的。”

“要这个来做什么?”

“给胭脂保鲜啊。”

院子里种了四亩红蓝花与两亩玫瑰,外面又种了五亩红蓝花三亩玫瑰,再加上村民送来的红蓝花,把所有花加工起来都够堆放几个房间了。

如今隔三差五才到蓟县里卖,消得慢,若不加点防腐剂一准坏掉,那损失可就大了。

之湄把原因告诉了水世宏,道:“这要进冬天了,这几个月都没有花,这期间若是有新鲜的胭脂定能卖得好价钱。”

“嗯。”水世宏沉思着点点头,“我回去找书翻翻,看能不能找到有关防腐的。”

“好耶,爹,娘比较懂香料,让她协助你吧。”之湄说着朝白氏挤眉弄眼,让白氏既哭笑不得又脸红。

“湄儿,现在那么多花,不如雇些村里闲着手脚又灵活的姑娘来帮忙吧,每天给个四五十文,不白做。”水老夫人心疼之湄,怕家里人忙不过来,忙出主意。

“湄儿正有此意,明天让林大婶去问问,不过不要那些嘴杂之人。”想到李婆子那样家出来的人就不喜欢。

一旁默默喝茶,搅着帕子的杨姨娘松了一口气,近段时间可把她累坏了,要不是心疼那银子,担心女儿以后嫁人时嫁妆少,她早就不干了。

双眼一转,举起帕子,道:“以后我负责指导她们,并监督她们。”嘿嘿,这样钱还照样拿,活可轻松多了。

想了下,又说:“湄儿,不如我们开个店吧,这以后下雪了,天冷,总不能还在外面摆摊吧,下雪地也不好走。”

“姨娘这个办法可行。”

之前买田地,建房子,还剩一千多两,之后又让林大黑做了洒水壶,以五百两买给了宫三,加上这几个月卖的胭脂,总共有两千多两了,够在蓟县买一间铺子的了。

之湄赞了杨姨娘一声,“等过两天活安排下来了,我就去城里看看铺子,这几天麻烦姨娘了。”

白氏与水世宏需要研究防腐剂,水老夫人要看孩子,还就只有她有空。

接下来两日,之湄请黄光凡与林大黑帮着把村民拿来的红蓝花称好,月云一旁计帐,自己与花云把狗娃他娘介绍来的七八个女子分工好,留下针线活好的两人做粉扑,其他人做胭脂。

正文 第四十六 开店选址

为着以后跑货卖货方便,之湄决定把店开在花街口,毕竟花街熟人多。

恰巧,有一个杂货店老板,因家里出现困难,急需钱,要卖铺子,之湄几人同他砍价,以一千五百两买下,不然最低也得两千两。

铺子不是很大,大概十平方,还有楼阁,正好可以住人顺便看店。

这就是传说中的包住!

木有包吃……

“小姐,我们几时回去啊?”

难得逛一次街,因有风云,之湄把之斌与之艳也带了出来,三人买了好多东西,特别是之斌,小孩子见什么好奇都想买,花云此时手抖脚软都有了,嚷了不知有n回了。

倒是风云与月云一声不吭,默默跟在身后。

“急什么,以前都是匆匆来匆匆走,难得这么悠闲,不逛逛对今日过意不去,也对不起你们。”之湄笑了笑。

“啊——没有,没有对不起我们,我们其实不喜欢逛街的。”

花云与月云相视,从对方脸上看到的都是苦……说出来的话不知有多违心,却狠狠点头。

倒是风云一脸惬意,他是男的,又练武,体魄好着呢,手上这么点东西小小意思,巴不得多陪些身前的人儿。

“好啦,知道你们辛苦,来,我拿两个,不许说不,不然我继续逛。”之湄从两人手里各接过一个,两人手里顿时一松,舒服多了。

风云要接过之湄手里的东西,之湄只笑了笑,双臂揽过弟弟妹妹,“走,姐姐带你们去吃大餐,不过回去不许跟爹爹奶奶们报告,不然以后姐姐不带你们出来咯。”

“好。”之斌拍手叫好。

之艳是庶女,杨姨娘要高,平时对她都很严厉,因此很矜持,却让人觉得有点……沉闷。

几人就近选了一家饭店——聚福来,小二迎了上来,见着一帮人,衣着虽普通,但还是笑出了两排牙齿,“几位要包间还是?”

“不用了,靠窗就行。”

“客官,楼上请。”小二引几人到二楼靠窗一个桌子,拿肩上白色抹布擦了擦桌子请几人坐下,他也看出之湄是几人中的核心,笑道,“客官,要吃什么?”

“你们聚福来的招牌菜是哪几样?”之湄让几人把东西放在桌底下问道。

“有红烧排骨,焖烧猪蹄,猪肉炖粉条。”

“这三样全都要了,然后再打包一份。”之湄小手一挥,又点了两道素菜。

风云不喝酒,就没点。

几人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儿,小二就上菜了,还笑眯眯地唱吉祥语,“红烧排骨,孩子吃了身体棒,女孩儿吃了身材好。”

“噗嗤~”

花云与月云两人头凑在一起,笑到两肩膀抖如筛糠,花云胆比较大,调侃小二:“小二哥,话不可乱说哦,若我吃了你们家的排骨不仅不瘦,反而胖了,我找你退钱,可不要哭鼻子哦。”

小二瞅了一眼花云,圆嘟嘟的小脸,很可爱,只是身材有点……胖,这可不会说吃了聚福来的一叠红烧排骨养出来,于是挺起胸膛,在上面拍了拍,“放心,聚福来的信誉在绝对响当当的。”

这小二哥会说话,让人安心,之湄心里暗赞。

自己开的是胭脂店,很是需要这么一位嘴甜的人哄那些女人们买东西。

小二刚走,望着油滋滋红嫩的排骨,之斌与花云筷子就往里插,之湄快手,“啪”“啪”两声打在两人的筷子上。

“姐姐~”之斌埋怨了一声,之湄温柔地摸着他的头,道,“斌斌,奶奶怎么说的,饭桌上不可抢菜,哥哥姐姐都会让着你的,要有,要等菜上齐了才可动筷子。”

虽然这么说,不过还是夹了一块红烧排骨到他的碗里,免得他哼哼唧。

“小少爷不要学花云,她那是饿死鬼投胎。”月云已经知道水家的习惯,不客气的啐了花云一句,气得花云直跳脚,指着月云的脸,“月云,一会儿你别吃!”

这时小二又上了一道菜,花云忙规矩做好,瞅了眼焖烧猪蹄直流口水,睨着小二问,“小二哥,这道菜有什么又有何说语?”

“焖烧猪蹄,男子吃了腿有劲儿,女子吃了,腿变美~”

“小二哥真会说话,不知小二哥怎么称呼?”之湄手指敲着桌面,话语温和。

“不敢动不敢动,在下姓孔名逸。”

“孔逸?”眉毛一挑,“孔子可是大儒之家,不知孔哥可识字否?”

“小时候上过几年私塾,懂一些。公子还有几道菜没有上。”孔逸朝之湄作揖,不卑不亢,转身回去了。

“小姐,你问他这么多做什么?”花云筷子敲着桌子,心却在两盘肉上。

“好奇。花云,一会儿可要记住这几道菜的味道,回去好好琢磨琢磨,我们以后就靠你了。”

接下来之湄眼角一直观察着孔逸,看他可符合自己的人选。

突然窗外传来杂吵声,探眼一看,“怡儿瑶菲?”

怡儿瑶菲带着丫鬟,跟四五个男子对持,其中两个穿着很好,像是恶霸,好似在调戏怡儿两人。

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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