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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公子有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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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约便是人们常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吧。

夜里忽如起来下起清凉梅雨,凤凰花被淋得耷拉着脑袋,我也一并被活活冻醒。从小到大,我都有个不大好的习惯,睡觉时总是动手动脚不肯老实,前段时间却不知为何,许是鬼压床的缘故,竟睡的十分安稳。由此可见,习惯真是很可怕的东西,一如春去冬来,暖过之后更觉寒凉,拥有过后,失之更觉寥落。

嘀嗒嘀嗒的细雨令人心头烦闷,我撑着伞跑到天井里,将梨花树下埋的老酒挖了出来。一回头,银色闪电将屋顶上斜出来的几根稻草照得清清楚楚。原来,是小伙计离去之前,担心屋顶刮风漏雨,在瓦片上又铺了一层。

我怔怔的站在那里,伞无端端从手中脱落……

丧彪见我浑身湿透,呜呜几声也不曾唤起我的注意,干脆冲过来咬住我得裙子往屋里拉。

我看着它一身灿烂的行头,满腔愤懑脱口而出:“丧彪,你这个见利忘义,重色轻友,没节操,没义气的坏狗狗!你忘了小伙计了对不对?啊?!你有好吃的,有新衣服穿,就不回他给你做的小窝了,对不对?啊?!”

丧彪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汪汪嗷嗷呜呜——

我捧着酒坛子湿嗒嗒的回屋一个人喝闷酒,一会儿发冷一会儿又发热,昏昏噩噩之下越喝越多越喝越多,也不知胡闹到了几更,只一个劲儿的怀念鬼压床的美好生活…绝无侧漏啊!

☆、甜水乡媒婆——金牌俏冰人

隔天起来,一脸菜色。我掰了掰手指头,刚好是小伙计离开我的第三天。

本阁主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之所以如此颓唐,乃是因为寂寞了。尤其是兜里揣着一万两,如此喜悦却无人与我分享,实在是寂寞的很。这样一来,就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我到底要不要再去买一个伙计呢?

后来,我想通了,伙计到底是伙计,不是一辈子的事儿,相公却是可以一辈子的,薛煜琛虽说是一棵歪脖子树,不能寄予厚望,但我不能就此一概否决相公的实用意义,譬如就像我爹对我娘,娘亲高兴的时候,我爹就是抱枕,娘亲不高兴的时候,我爹就是沙包。总的来说,相公这种生物,瑕不掩瑜,还是可以信任的。于是心动不如行动,我如今怀揣着一万两,怎么看都是一个富户,便立刻启程去城北找百里红,预备要好好物色一个相公。

之前说过,甜水乡四大女恶霸,其中有三,名为‘中发白’,花四娘从百越来,花的谐音等同于‘发’。窈窕则是不管摸到筒子,条子,从来都无法辩认,总以为是白板。而百里红毋庸置疑,便就是‘红中’了。

这一日,石榴花朵朵迎朝阳,长街绿树裹红妆,是个喜庆的好日子。百里红将把一摞子卷轴放到我跟前,容我精挑细选。“现在给你看得这些都是城中一等一的美公子,除却样貌品性不说,家势顶顶好,各个腰缠万贯。”

我翻开第一幅:邢部侍郎范剑。

他手中一把利剑,杀气腾腾。

我当下拍手叫好:“果真剑眉星目,一看就是将门虎子。”

这人的名号颇为响亮,我曾听薛煜琛提过。当年司徒大人死之前,这个范剑将一整套什么炮烙,火焚,辣椒水都玩了个遍。是个典型的酷吏。

我喝了口茶水,点评道:“不过么,犯贱这种情绪还是内敛些好。要做到手中无贱,心中有贱,人贱合一,方能称之为‘贱人’。”

百里红深谙其意,又打开第二副卷轴:礼部员外郎陈关西。

我单手扶额。此人虽说与犯贱君稍有不同,但也算是艳名远播了。因他不但自命风流,时常辗转于烟花柳巷之地,更重要的是他有一特殊癖好,喜爱一边剧烈运动,一边命画匠于近旁处描摹作画,增添兴致。为此,窈窕每每在文人节气和银子之间掂量权衡,痛并快乐着。

百里红叹一口气,将卷轴收回,一脸忧郁的望着我。

“咳!”我微微赧然。实在并非我挑剔,眼高于顶,而是终生大事一般不可随意将就,但凡不小心可能就会成就一对怨偶,离别收场。

百里红是明白我的,与我就自身综合情况比照参详之后,终于在天黑前制定了一套相亲纲领,主要归纳为八个字:小康之家,门当户对。

有了这条纲领为精神指导,很快,我们就在几百副公子画像里选定了米铺庞老板的独生子——庞光,约定三日后一同去看戏。

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看戏的前一天,庞公子从碧玺村押送粮队回甜水乡时,半路突然杀出五个山贼,将他打的落花流水。肋骨断了三根,重度脑震荡,双眼呈熊猫状,最后憨态可掬地被人抬回了家。即便如此,他也嚷嚷着哪怕负伤也要与我会面。双亲劝阻无效之下,一棍子将其打昏…

我的初次相亲便在这突如其来的磨难之中很不幸的夭折了。…》小说下栽+wRs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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