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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末世之国色无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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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还没有来得及将鸡蛋大小的妖核收起来,外面便有一个人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那人一进门便大叫道:“当兵的,赶紧放下妖核,要不然我要了你的命?”

凌云抬头望去,来的人并不是军方的人,而是基地市里的一名武者。

在末世后期,很多力量强大的武者,只要他们缴纳一部分的入城费,便可以在各个基地市居住,末世后期一些强大的公会,便是有大批的武者联合起来组成的。

上一世中,一些基地市的强大公会,甚至达到了可以与基地市并驾齐驱的地步。

眼前这人便是一名力量极强的武者,如今才末世一个月,华夏各个基地市都没有完全成形,所谓的公会自然也不存在。

那些并不加入军队的强大武者,相互之间却团结在一起,结成了攻守同盟,以便在末世中捞取更大的利益,这便是公会最早的雏形了。

眼前这人不知有什么机缘,他的力量竟然达到了一百六十点,单以力量而论的话,凌云还要比他弱上一点,凌云怕的还不是对方一人,而后对方是不是还有帮手正在赶过来,如果对方来了帮手的话,自己也只有放弃这颗珍贵的妖核了?

自己刚才为了击杀这头触手怪,花费了不少力气,这人却打算仅凭最后一剑,就想要拿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凌云缓缓收起妖核,又对那人淡淡说道:“这头触手怪是我发现的,它的妖核是我得到的,怎么能给你?”

“少说废话,不留下妖核,便留下你的命?”

看到凌云收起妖核要走,那人立即拦在了凌云的面前,他的脸上更是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刚才凌云与触角兽搏斗的时候,露出了一百五十点的力量,而刚才的剧战,已经消耗了凌云大量的体力,那人却是一百六十点力量的强者,如今又处于精神最饱满的状态,他才敢过来与凌云抢夺触手怪的妖核。

林雨晴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怒色,刚才凌云与触角怪厮杀的那样辛苦,那人却只出了一剑,便想出来捡便宜,她才露出了一脸的不甘心,如果凌云与这人翻脸的话,她会立即联手凌云对付这个人。

凌云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他只是淡淡说道:“既然你一定要这只触角怪的妖核,就拿去吧?”

凌云从触角怪的身上跳下来,将那颗妖核掷向了那名武者。

那名武者心中大喜,他本来认为自己要与凌云打一架,才能得到这颗妖核,但没想到凌云如此怯懦,一句话便被自己吓住了。

第十一章 真正的狠毒

凌云刚才表现的太过怯懦,又对他带着隐隐的忌惮,那名武者仔细想想,倒觉得凌云这样做理所当然。

通过种种机缘巧合,自己达到了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凌云却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大战之后他又累的筋疲力尽,自然不敢招惹自己?

刚才凌云手中拿着妖核,脸上露出了犹豫不舍与认命的表情,分析了凌云刚才的表现,认为凌云不会出手,或者说他也不敢出手,才会麻痹大意。

就在他的手刚刚抓到妖核的时候,凌云突然一拳打过来,那名武者想不到凌云翻脸如此之快,而且一出手便是全力以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凌云的拳头就砸进了他的脑海。

凌云比别人多了十年的末世,上一世的血腥生活,使得他内心的隐忍与出手之狠已经达到了无人能及的地步。

就算别人不招人凌云,他只要断定别人会威胁到他,便会毫不留情的击杀对方,更不要说这人出来捡他的便宜了?

从那名武者垂涎他妖核的那一刻起,凌云心中便有了击杀对方的心思,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杀对方,他才故意露出怯懦与犹豫不决的模样来,并忍痛将妖核扔给了那人。

凌云所做的这一切,绝不是妥协,而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迷惑对方,那名武者终于中计,他说什么也想不到,对面这名看起来白皙若浮夸的年轻人内心会如此狠毒,一言不合便想杀人灭口。

在他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凌云出手的速度着实太快,大大超乎了那人的想象,哪怕他空有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在凌云偷袭之后,竟然无法躲避凌云突然打过来的一拳。

‘彭。’

那名武者的脑袋直接被他一拳打爆。

随即,凌云将手中储物戒指掷出,大厅的上方,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入口,凌云抓起那名武者的身体,连同他握在手中的妖核,一起掷入了头顶的虚幻入口中。

他又举起了数吨中的触角怪,一并掷入了进去,就连附近触角怪的几只触角也被放入了半空中的入口的空间里。

做完了这一切,储物戒指再次缩小并回到了他的手上,凌云才长出了一口气,如果刚才与那名武者动手的话,他虽然可以利用丰富的搏击经验击杀对方,不过却要花费一些手脚才能做到,如果那名武者同伙,或者军队中的将军们赶过来,都会使自己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

凌云才将妖核送给那人,并在他不背的时候袭杀了对方。

那人来抢凌云的妖核,所作所为虽然够无耻,但论到心狠手辣,却要比他这个在末世中厮杀了十年的人差远了。

至于凌云将触手怪的尸体与触角藏起来,则是为了毁尸灭迹。

就算军方的人知道自己遇到过触手怪,自己只要说触角怪与自己打了一架,而后它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军队的人在见不到触手怪尸体,也只有相信自己的话。

毕竟他们想象不到自己有一个可以储存一切的储物戒指。

在别人的印象中,自己除了射击技术极为逆天之外,本体的力量并不强,军方的人也不会联想到是自己击杀了触手怪,至于那名武者,以后谁问起,只要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别人就奈何不了自己。

凌云所做的一切,只能用手狠心黑,辣手无情来形容。

一旁的林雨晴被震呆了,她不相信眼前这个杀人如蝼蚁的人,便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凌云,对方抢夺他的妖核,手段虽然无耻了一点,但凌云也不至于用这样的手段击杀了对方吧。

对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变异怪兽,人命关天,为什么凌云如此草菅人命?

她与凌云自小一起长大,又在一起度过了中学,一起上了大学,在林雨晴的印象中,凌云一直是一个不爱说话且心地善良的人,但今天,他却露出了极为狰狞残忍的一面,甚至他在杀人的时候,脸上都没有任何不安的表情。

林雨晴心中突然感觉到有些恐怖,难道凌云是做惯了这样的事情,才会这样冷酷吗,刚才他诱骗偷袭那名武者的手段娴熟,绝不像第一次出手?

凌云便回头,对一脸震惊的林雨晴说道:“雨晴,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

。。。。。。。

回到基地市之后,刘队长来了,见到凌云活着回来,他露出了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并追问凌云是怎么回来的?

凌云倒也看的出来,刘队长对他的关心倒也出自真心。

但他就算再关心自己,有些事情也绝不能叫他知道,凌云只是说自己用枪射伤了触手怪的几只触手,那头触手怪便自己逃走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怀疑什么,那头触手怪至少有二百点的力量,凌云只是枪法逆天,凭凌云一人的力量还击杀不了触手怪,凌云能活着离开,已经算得上是运气好的逆天了,至于凌云击杀触手怪,他则连想都不敢想。

蚂蚁咬不死大象,凌云也杀不死触手怪,刘队长才认为自己的想法理所当然。

提起清理动物园时的收获,刘队长一脸得色,并扬言要为凌云与林雨晴请功,凌云则以自己不喜欢太张扬为由拒绝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坚持,凌云不喜欢张扬,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自然而然的便落到了他的头上,这可是又得名又得利的事情,谁会拒绝,单凭他领了凌云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至少也能被提升为营长,甚至被提升为基地市的少将。

对于凌云与林雨晴的低调,刘队长自然是拍双手欢迎,如果他手下多几名这样低调又不喜欢出风头的强者,说不定他已经做到上将了?

离开的时候,刘队长拿出了一大笔可以在基地市中流通的货币,如今基地市已经逐步转入了正轨,才产生了这种可以在基地市内部小范围流通的货币。

凌云看了一眼货币的数目,如果将那些变异狼的妖核与血肉皮毛全部兑换成货币的话,这些货币也占到了全部价值的四分之一,刘队长给了自己这么多的货币,为人处世也算极为厚道了。

毕竟他们中死了近一百士兵,他们兑换来的货币,除了上缴一部分之外,剩下来钱还要支付给那些死去士兵的亲人们。

死者优先,这也是军中一项约定俗成的规矩。

再者,剩下的四百名士兵也要分一杯羹,毕竟大家都是一起出去冒险的,刘队长自己也要拿一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将四分之一的财富留给自己,也算很不容易了。

凌云拿出一部分钱,所做的第一件事便在基地市购买了一套小型的别墅,他还要在基地市住上一段时间,自然要找一个清静点的安身之地。

末世后死了很多人,前来投奔基地市的人,大部分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自然没有人有多余的钱财去购买房屋,这便导致基地市的房价极低,基本上与白捡也差不多。

当然,随着基地市的逐步繁荣,以及人口越来越多,基地市的房价才会水涨船高,凌云在离开基地市之前,将房屋转卖出去,也能狠狠赚上一笔,不过那却是自己得到遗迹以后的事情了。

到了晚上,林雨晴去休息了,凌云则从戒指空间中取出了那名武者的身体,并露出了一脸的炙热。

第十二章 兵之王者

对凌云来说,这名武者的身体,也是一个小型的宝库,他体内所蕴含的力量,丝毫不低于千辛万苦所得的触角怪妖核。

上一世,有很多力量强大的武者都是通过击杀别的武者,并从对方的血肉中吸收力量,这种方法可以使他们在短时间之内力量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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