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第4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泰,李恪顿时大笑,李恪指着单鹰说:“谁叫你总喜欢守在云家大小姐屋外的,你也是穷鬼,就不能学学昨晚的飞天大盗,人家一晚上就捞的盆满钵满的,好些个珍宝都被搜刮走了,尤其是以老何最惨。白玉观音价值三千贯。”
“那东西这么值钱?我差点嫌恶心给砸了!”单鹰一脸的侥幸。
云烨的脸顿时就黑了,李泰手里的咸鸡蛋掉在地上都不自知,李恪的眼睛睁得很大,缓了一会李泰惊喜的抓住单鹰的手说:“达到原来是你啊,我小的时候就梦想有一天能做大盗,纵横山林,今天算是见着真的了。”
单鹰甩开李泰的手说:“我是穷鬼,为了讨老婆,没办法只好去别人家借一点,今晚准备再去借一些,多凑点,大舅哥是个势利眼,认钱不认人,没法子啊。”
李家哥俩一起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李泰继续说仰慕的话,李恪搓搓手说:“单兄,那些东西你拿在手里也不好脱手,不如卖给小弟,定然是高价,小弟对于那座玲珑塔早就垂涎三尺了。”
“我记得你们俩刚才还在声讨这种不义之举,为何现在就要同流合污?”云烨看不惯三个人的丑态,插了一句话。
“君子之所以人不及,就在慧眼善识人,我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这个道理,小小的瑕疵难掩大德,单兄身手高绝,一定感到寂寞,就如同我站在学识的高峰,四周望去,皆是庸碌之辈让人生厌,好不容易遇见一位,且莫用俗子眼光看待。”
李恪这就催着单鹰要去看宝贝,李泰一口喝完碗里的粥,也跟着要去看,三个人推推搡搡的就去了单鹰的小院子。
大丫悄悄地来到揉着太阳穴的哥哥背后,把一个绿莹莹的大珠子拿给他看,自己眼睛里全是爱惜之色。
“小鹰说我眼睛不好,晚上把这个珠子挂在屋子里照亮,一定很美,他说取得时候,有五色光美极了,哥哥,您帮小鹰把东西还给人家好不好,我不要什么珠子,我要小鹰好好地在我身边陪我,我晚上总是做噩梦,小鹰就在门外面陪着我,有时候给我小声的唱歌,有时候陪我说话,这颗珠子比不上他。”
“小鹰比你想的聪明,现在他拉了两个心知肚明的大头帮他一起担这事,就是担心娶你的时候出麻烦,他早就长大了,其实给你拿珠子才是他的目标,其他人只不过是一个遮掩,他费尽心思给你珠子,你就收好,要不然他会伤心,其他的事情小鹰会自己搞定。
他找老何就是给自己留了后路,说不定就是老何这个混蛋给他放的风,我就不信他对长安人生地不熟的,怎么就能知道谁家有宝贝,这厮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小鹰也是他能利用的?估计绑在柱子上喂蚊子,就是小鹰对他的惩罚。”
“可是,哥哥,我不要小鹰出事。”大丫眼睛红红的,看样子昨晚一夜没睡。
把大丫拉着坐下来,心里很不舒服,单鹰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要他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如一刀杀了他,大丫以后担心的事情太多了,这孩子命苦,注定要担惊受怕一辈子,不过,这是她自己选的生活,谁也帮不了她。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跑,明知道是火坑,硬要睁着眼睛往下跳,爱情从来都不会给人一个正确的方向。
把珠子用手帕包好递给大丫,既然准备做响马的妻子,那就要有放风的准备。大丫低下头收起珠子,慢慢的挪回后院,不时哀求的看哥哥一眼。
“我不会看着小鹰吃亏的,万事有我,你好好的过日子就好。”听到哥哥的承诺,大丫的步子就变得有力多了,在她的印象里,哥哥无所不能。
老何嚎啕大哭着来到云家,才要诉苦,就被云烨按住一顿猛捶,见他还要问为什么,就按住再捶一顿,机灵的胖家伙马上就小声说:“这可怨不得哥哥,我正在和小妾办事,你那妹夫就站在帐子前面看戏,吓得哥哥我当时就不举,小妾嗷了一嗓子就昏过去了。
哥哥我还在女人身上趴着呢,他就问我谁家有最好的夜明珠?当然是拙政坊的孙家,他家的夜明珠听说比皇宫大内的都要大上三分,上回他家开宴席的时候专门拿出来显摆过,我见过,就给小鹰小小的指点了一下。”
“你个王八蛋,你就不能劝劝他,我们用其他手段弄过来就是,用不着背个贼名声。”
“你妹夫的性子你不知道?要是能劝得住,还用得着我,他除了对你妹子下不了手,剩下的人里面他要想下杀手,那可是真的能下得去手,以前我见着他就躲,现在这小子慢慢有点人味了,才敢和他来往,你教化一个人连妹子都赔上了,是不是有点亏?”
云烨颓然的松开手,单鹰的野性是从小被丁彦平养出来的,为了让他专心武道,除了杀人,讲义气,该死的丁彦平就没教他别的,现在成了一个怪胎,一个危险的怪胎,有机会见到老不死的,一定要他好看。
云烨不担心抢东西这回事,他有一百种法子把这件事平息,单鹰自己也在平事,从他抢了好多人家就看出来,他早有准备,李家兄弟两一定会把嘴闭得严严的,只要倒霉的不是皇家,他们就无所谓,至于那些连蝼蚁都算不上的城狐社鼠的死活,还放不到心上。
三个满足了所有愿望的人从门口走进来,李泰手里多了一把缠着丝线的小刀,这东西可以藏在指头中间,一握拳才会从指头缝里漏出来,是单鹰的一个小玩意,虽然李泰玩的还不是很熟练,但是看到闪着寒光的刀锋,还有呲着的白牙,不知道哪个倒霉蛋会栽在这东西上面,刀片薄如蝉翼,割一刀好半天才回流血,是下黑手的绝对利器。
李恪怀里鼓鼓的,手里还拎着一个包袱,笑的很得意,单鹰面无表情的看了何邵一眼,就去了后院,大丫现在一定很担心吧,每当他有这种思虑的时候吗,心里总是很舒服,很温暖。
第十卷 斗杀
第1节 替死鬼都回来了
“碧云天,黄叶地,秋风紧,北雁南飞,更难得秋色连波,好啊,好啊。”云烨收起手中的折扇,插在领子后面,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有样学样,对于云烨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发癔症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烨子,现在草还绿着呢,哪来的黄叶地,我在北海的时候,大雁正在孵蛋,没那么快就飞到长安,哥哥我行军千里,追逐高昌太子昼夜不舍,可谓劳苦功高,你在家里享福,就没再琢磨出来一些好吃的?刚才的那桌酒席,没吃头。”
李怀仁剔着牙齿问云烨,原来是准备到云家大吃一顿,谁知道,云家按照礼仪上的饭菜和自己家里吃的一模一样。
“书念到狗肚子里去了,烨子给咱们的酒宴那是从开国时期就订好的,碧湖醋芹,牡丹燕菜,雪夜桃花,正气鸭,明火水炼犊,再加上槐叶冷淘,主食黄粱饭,这七样是不能改的,陛下请咱兄弟也就是这几样,百战归来,王侯家款待袍泽是有讲究的,大块的猪肉上来,你让烨子还做不做人啦?”
长孙冲鄙视的看着李怀仁,觉得这家伙不像是出生在王侯家的少爷。
“就你们屁话多,能不能等我把最后一句念出来,你们再吵好不好,养了两年的雅趣,才憋出几个好句子,也不让我痛快完了,听着,最后一句是,波上寒烟翠,好诗,好句!现在可以问了。”
程处默抽抽鼻子说:“这片山林里异香扑鼻,一定别有洞天,好在刚才没吃几口,就知道烨子必定不会让我等失望。”
李怀仁迅速的嗅了几下,满意的点点头,对长孙冲说:“这就对了,陛下请老爷子们在刚完工的万民殿里吃吃喝喝,新漆的柱子,那味道能把人打个跟头,不知道老帅们是吃漆料呢,还是吃饭,还是咱哥几个自在。”
长孙冲符合着鼓掌,也认为这样的安排再妙不过了。
转过松林,一片小小的草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狄仁杰,小武,莳莳正在给一个矮桌子上摆盘子,满头汗的刘进宝从一个黄泥糊成的炉子里,拿出一头金黄色,吱吱冒油的烤乳猪,浓郁的香气就是拿头烤乳猪散发出来的。
三个孩子过来见礼,得知这是云烨的三个徒弟之后,程处默三人自然亲切有加,长孙冲从怀里摸出两个翠玉簪子给了两丫头,给狄仁杰的则是套在大拇指上的扳指,程处默简单,从后领子里抽出一把匕首给了莳莳,腰上的给了小武,肘后的给了狄仁杰,李怀仁硬说两个人不诚心,拿破烂糊弄孩子,他自己直接掏出三个金锭,给三个孩子一人一个让他们去买糖吃。莳莳还好,这孩子对钱财看得很淡,小武就不同了,笑的眉花眼笑,摆弄礼物至余,总是盯着狄仁杰的礼物看。
云烨取过一把铁锹,在一棵松树下挖了几下,就掏出一坛子酒,这是自己,三年前闲的没事想尝尝传说中的松风酒埋下的,本来都忘了,后来看自家的账簿上记载着自己埋酒的经过,数目,这才回忆起来,如今喝想来也该有几分韵味了。
程处默最是好酒,见云烨从地里挖出来的,看上面附着的泥土,不用想就知道是好东西,劈手夺过去,拿衣袖擦去泥土,去掉泥封,去掉蜡封,最后拿走封口的盖碗,晃一下,发现一坛子酒就剩下了多半坛子,酒的香味迅速窜了出来,让程处默心驰神醉。
“拿四个大碗,刘进宝没份。”咽着口水的刘进宝知道自己身份不够,只好在远处流口水。
原本无色的酒浆变得粘稠微黄,欢喜的李怀仁直拍胸口,正要倒酒,就听树林外面有人喊“三个无耻之辈,自己偷偷从酒宴上逃跑,为何不叫上我。”
程处默遗憾的对狄仁杰说:“小杰再去拿一个碗,有恶客上门,可惜了好酒。”
酒刚倒好,李承乾就从小路上过来,看他朝服都没换,看样子和那三个一样都是从皇帝酒宴上逃出来的。
“你还要陪老爷子,我们谁敢喊你,酒宴上我们三个是小虾米,有没有无所谓,你是太子在大场面上是要当半个主人的。”
“胡说八道,程叔叔在和尉迟叔叔吹牛,李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