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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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成堂!这样,就不会是百分百的失败了!”珍珍说。
“…………罗嗦!”我轻声训斥了珍珍一句。接下来全部都要看刘羽了。
第三十一小节
12月27日上午10点35分地方法院第3法庭
“那么,审理继续进行!证人,将案发当晚12月24日的深夜,你所见到的,完完全全的做出证言吧!”法官说。
“包……包在俺身上!”刘羽说。
“拜托了,刘羽!虽然不想承认,但你是最后的希望了!宋默,已经没有去左右证人的时间了。就如御剑所说,有漏洞出现就好了。”我心里暗想。
“俺那晚,因为要找一样东西。就乘船来到了湖中。然后,俺终于找到了。便划着船,悄悄的返回了那边的租船小屋。刚要动身回家的时候,听到了砰的一声,俺往湖上看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什么船。听到那一声响后,什么也没有再发生了,然后俺就回去了。”刘羽说。
“恩……好象,在这个证言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呢。总之,律师,请开始询问!”法官对我说。
“恩!”我没有说话。
“怎么了?成堂!”珍珍问我。
“因为是刘羽,不晓得会说出什么东西来!有点可怕……”我说。
“恩…………但是,都到了这个地步了只有试着去干了!”珍珍说。
“刘羽,你只听见一声枪声是吗?”我问。
“是的!”刘羽说。
“可是,昨天的证人夏梅也是,刚才做证言的老头也是,都说听到了两次枪声。你的确是好好的听了吗?有没有竖起耳朵听呀?”我问。
“喂,成堂!从刚才开始,俺就有点感觉不爽了。俺可是证人啊,证人。说来可是客人呦。别用那种随便的口气和俺说话!”刘羽说。
“证人,你真的只听到一声枪声吗?”法官也问。
“………………其实哪,俺并不是太确定!”刘羽说。
“啊?”法官很惊讶。
“并不太确定?怎么这么说?”我问。
“啊,这个啊,可能是漏听了一发吧!…………这么说来,俺还在听那个。”刘羽说。
“那个?是什么呀?”我问。
“广播,广播啦,贝多芬啦。”刘羽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
“证人!你那时在听广播?”法官问。
“干,干吗?用那个蔑视人家的眼神!只是听了广播,真是抱歉啦!”刘羽说。
“…………宋默检察官,你有什么意见吗?”法官问。
“……浪费时间!吾对这种蹊跷的证人无法认可。”宋默检察官说。
“恩。怎么样?成堂,还要继续询问吗?”法官问。
“法官大人!拜托了,请让他继续做证言。”我说。
“哈,不知该何时收手的律师真是悲哀的生物啊……”宋默检察官说。
“那么,证人。关于广播的事,请进一步详细的作证。”法官说。
“哦,包在我身上!明明是圣诞前夜,去只能独自度过,不是太孤单了吗?因此啦,俺就想到收听点播节目了。当时我把声音调的当当做响。不过,那种像是枪声的一响,绝对没有听错。听到声音时那DJ所说的话,还记得很清楚呢。”刘羽说。
“在听广播……而且还调得当当作响!”法官说。
“从刚才开始,都是什么跟什么呀!听听广播什么的都不准吗?”刘羽有些怒了。那小子根本不明白哪才是问题的重点。
“法官,这种证人的言辞,可以值得信任吗?多半,是和西洋打击乐什么的听混淆了。”宋默检察官说。
“的确,有这种可能。这种证言可以信赖吗?”法官问。
“反对!请稍等,证人曾说‘听到声音时那DJ所说的话,还记得很清楚呢’。”我说。
“DJ?”法官问。
“是播音员,拜读和念出听众点播乐曲的人!总之,问题是那一声响的瞬间,并没有音乐响起。因此,听到响声的可能性很高!所以,请让我继续询问。”我说。
“明白了!”法官说。
“刘羽,那个DJ当时说了什么?”我问。
“反对!律师,拜托,不要做无谓的质问。那种事问了又能怎样?”宋默检察官问我。
“是啊,不过,要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的话,还是允许质问的。”法官问我。
“当然!那有意义!”我说。
“怎么说?”宋默检察官问我。
“那,那个,不听一听的话,谁也……”我说不出理由。
“恩,好吧,证人,请作证言!砰一声响时,播音员在说什么?”法官说。
“他说‘圣诞就在眼前了’那一瞬间,砰的一声响!”刘羽说。
“没错吗?”我问。
“没错!现在还对那暴徒般的声音记忆犹新!”刘羽说。
“法官大人!这家伙,刚才作了这样的证言。‘圣诞节就在眼前’也就是说那时还没到圣诞!可以这么说吧!这家伙听到枪声时,还是圣诞前夜。”我说。
“是这样呢!”法官说。
“可是,夏梅小姐与刚才的老头曾明确的如此作证,听到枪声时,是凌晨以后!也就是说,夏梅小姐他们,到了圣诞后才听到的枪声。这里,很明显的存有矛盾!”我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这怎么说?有两个证人,听到了零点以后的枪声,可是这个证人,说听到了零点以前的枪声。”法官说。
“法官,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是这证人席上的男人,自己搞错了。一看不就是个冒冒失失的傻小子么。”宋默检察官说。
“你说什么!”刘羽问。
“恩,律师,如何呀?刘羽先生说在12点前听到了枪声。”法官问我。
“刘羽没有搞错!零点之前,他听到了枪声!”我说。
“有意思,都说到这份上,一定是有证据了吧!零点前,枪声响起的证据给我们看吧!”宋默检察官说。
“请看这张照片!是昨天的证人,夏梅小姐用同样的相机所拍摄的。拍摄的时间是12月24日的晚间11点50分。”我把夏梅给我的那张什么都没有的照片呈给了法庭。
“哦,可是这张照片上,除了湖,没有其它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呢?”法官说。
“法官大人!有没有找到什么并不是现在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这张照片为什么存在!”我说。
“这是怎么说?”法官问我。
“是这样的。这张照片,是相机自动拍摄的,是一部被设置为对爆裂声起反应并自动按下快门的相机!也就是说,晚上11点50分,也曾响起过爆裂声。因此,就有了这张照片的存在!也就是说,刘羽听到枪声的时候,是圣诞前夜没错。”我说。
“的确呢!这样的话,又如何呢?夏梅小姐她曾作证说在零点之后听到了枪声,是她弄错了吗?”法官问我。
“并非如此!事实上,相机在零点十五分也拍过照片!那晚!枪声在25分钟内,响了2次!”我说。
全场哗然!
“究竟,为何会这样?”法官问。
“反对!别被他骗了,法官!相机终究不过是对爆裂声有反应罢了。”宋默检察官说。
“这怎么说?”法官问。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11点50分响起的爆裂声是枪声。可能是那个证人打了喷嚏,使相机起了反应!”宋默检察官说。
“俺,俺没打过啥喷嚏!”刘羽委屈的说。
“恩……看来,辩护人。你是不会就此退缩吧!请给我们看证物!”法官说。
“证据就是这个!凶器的资料!之前就注意到了,昨天的证言中,说过有两声枪响,可是,凶器手枪曾发生过3发。剩下的一发,是什么时候射出的呢?现在,终于有了答案。就是零点之前,刘羽所听到的那声枪响!”我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这样想的话,的确行得通。不过……如此的话,事态又变得不可思议了。”法官说。
“正如你所说,在25分钟内,枪声曾响过2次。11点50分和零点15分,究竟,这是为什么?”宋默检察官问我。
“间隔25分钟的枪声…………啊,难道是………………”我想到了。“法官大人!只需要刚才的证言,这次案件的谜题,就能得以全部解开!”
全场哗然!
“为什么这样说,律师?”法官问我。
“哼哼哼,汝也终于明白了。犯人,除了上官御剑以外别无他人。”宋默检察官说。
“说什么傻话!犯人当然是另有其人。”我说。
“哦?年轻人。再放冷静些回想一下当时的状况!案发时,湖上只有一艘小船。证人的照片可以作证。而被告御剑,同被害者常雪福律师在船上,之后船上发出了枪响,然后常雪福律师掉入了湖中。子弹是在距被害者1米左右的距离射出的,因此可以确定不是自杀。如何?船上所留下的另一个人当然就是犯人!”宋默检察官说。
“的确,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可能了吧!”法官说。
“好象是这样!但这只是,被害者在零点15分被射杀的情况下的推理。”我说。
“这是怎么说?不是还有射击瞬间的照片吗?这个照片,是零点15分被拍摄下来的哦。”法官问。
“但是,在这25分钟前,刘羽也听到了枪声。常雪福律师,就是那时被杀害的。”我说。
“律师……你说什么?那么,这船上的人影,究竟是谁?”宋默检察官问。
“当然是御剑和犯人!犯人已将常雪福律师于11点50分时杀害了。他假扮常雪福律师同御剑见了面!”我说。
全场哗然!
“会如此荒谬之事?”法官问我。
“御剑他,从未向我提起过案发当夜,他为何要去湖那里。恐怕,那晚,御剑是被常雪福律师约出去的。御剑他,并不清楚常雪福律师的长相。因此,犯人与之掉了包他也不知道!”我说。
“………………真是离奇的事啊…………”法官说。
“荒谬!”宋默检察官在旁边说。
“律师,你所指的犯人,究竟是谁?”法官问我。
“犯人吗………………犯人的名字……不知道!”我大声说。
“不知道?”法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