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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极品女书商-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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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儿差点跑了不说,还走露风声,引来这么多人。

到时候,赏金是他独吞的好,还是人人见面分一半的好?

他来自华城,干的差使是赏金猎人。这活儿比当打手什么的自由,进项么,因人而异吧。有人干这个,连馒头都吃不上。他至少能混个小老板的生活。

要在这个行业,混上这种生活。光是靠身手,不行啊不行!至少还要加上敏锐的嗅觉、和准确的出手。

官府贴通缉犯,都有数目。某些民家自己吃了哪个坏人的亏,牙痒痒贴出赏格,也有个数目。这数目跟风险什么比起来。算个成本,要拿得稳才出手,一出手最好成功。

最近官府似乎没有通缉什么“人肉旅馆”。民家似乎更没有。

嗳嗳和她老娘,根本没有被发现,何来通缉?

要说她们箱子里的骨头,数目也并不多。光靠这几个骨架子撑起的人肉来贩卖挣钱,挣不到多少钱吧?跟杀人的风险来比。算不得什么。她们为什么还选择干这个?

人们都很困惑。瘦男人则非常好汉。咬紧牙关,死也不讲!这是他赚钱的杀手锏,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向人吐露!

人们只好跟着他,到官府去。

商队头儿则命令大家:打好包,准备上路。

如果说瘦男人有专业精神,那么商队头儿也是。专业人才的特点就是:随时记得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不被其他事件所扰乱。

商队头儿记得自己的使命是,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成本,把队里的人和货,最安全的运到目的地!

这旅馆出了什么事?他害不害怕、好不好奇?他害怕死了、好奇毙了!想不想看到结果?想!

可是一旦结果出来,很麻烦。怎么办?官府要把人们都扣下问话,怎么办?扣个几天、十几天,案情还没清楚,怎么办?这几天里,整个商队的人马吃住嚼用算谁的?误了期限算谁的?

还是趁官府的人没来,先走了得了!进了画城地界,不信官府的人还能跨城追上来质问!

商队头儿严令所有人都跟队行动,不然,掉了队,事先交的随队的钱恕不退还!

宝刀想了想,还是跟队走了。慕飞献殷勤:“出了结果,我一定告诉你!”

“不用你啊。”——结果宝刀还不领情。

原来商队头儿也怕官府把他们当嫌疑人,所以队伍走归走,留下一个副手,准备跟官府交洽,等话儿说清了,再追上队伍来。那时,有什么消息不都能知道了?

慕飞含泪送别宝刀。

那生客人很同情他,安慰道:“算了,都这么年轻,分别一段时间不算什么,还有相聚的日子。”

“承你吉言。”慕飞有气无力拱手。

“不过——你不怕她在路上发现大了肚子?”生客人觉得小年轻真是天不怕地不怕。

他目光射向慕飞那狼狈极了的下半身。

慕飞还捏着遮羞布,遮着水泡。生客人还当他遮的是别的东西。

慕飞再狗胆包天,这时也羞煞。怎么解释?没法解释!他蹿回客房了。

于是错过了公堂上的精彩一幕。

☆、第十七章 城邑公敌

在公堂上,官员对此案非常重视:杀商人?开玩笑!等于断城邑的生路嘛!

话说各城既然不能靠打战、抢别人的东西来发家致富,那么要发展,“唯二”的两条途径就是自己搞生产、以及经商。

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除了米直接可以吃、鱼直接可以烹,这一类自己享用的以外,其他还不是要靠经商交换,才能换到钱、以及换到更多的好东西,让生活进一步的提高质量。

说来说去,都要靠经商。

经商不是靠关起门来,嘴皮子上下一碰编出来的。经商要靠出门去,千里万里,一脚一脚、一蹄一蹄跑出来的!

这路上有黑旅馆吃人,那还了得?断了商路,就是截了商家命脉,也就是伤了城邑的财源!

本地官员把此案放到“城邑公敌”的地位来审核。

案件事实很快就清楚了:

老板娘其实一点都不老,真真正正称得上是位“大姐”,而不是“大娘”。她是十六岁就怀了嗳嗳。怀的时候,男人说去行商,一去不回。老板娘在等待中,迅速的变疯、而且苍老下去,而且变成了个瞎子、半疯子。

但是杀人的并不是她。

她是华城出身,也确实有功夫,杀几个行脚商容易得很。但杀人的仍然不是她。

她把功夫传给了女儿嗳嗳。她半疯的脑袋里,觉得女儿比她命好,找了女婿,也会出门,但总能回来。有时,女婿不在家,她担忧的问女儿:“嗳嗳,他不会不回来了吧?”

“不会。”嗳嗳总是很笃定的说。

因为嗳嗳把所有想离开她的男人,都变成了砧板上的肉。

除了家传的拳脚之外。她还用一点儿毒,也就是厨房里毒老鼠毒蟑螂那种,有时候还加上农田里农夫们毒虫子那种。厨房伙夫有多恨老鼠蟑螂,农夫们就有多恨虫子。他们拿的药。能有多毒有多毒,只要别把他们自己毒死就行。

嗳嗳借了这份毒,加上拳脚招呼,很容易很容易就把性命解决掉了。

之后才是比较困难的部分。

杀人,最困难的不是“杀”,而在于“处理”。华城有一种很高端的药,叫“化尸粉”,撒在伤口上,能把所有死了或者还活着的肌肉组织,都化为黄水。这种药太霸道了。华城君严格限制流通。还有一种更高端的药,听说能把人头缩小,然后拈入口中服用——这不是邪门歪道,是正宗剑仙传说!——幸亏后来失传了。

总之,这两样药。旅馆里都没有。

幸亏人类的聪明才智,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百花齐放想出各种好主意。嗳嗳也无师自通、因地制宜的想出了她的自己的好办法。

男人性命消失之后,剩下的那具*,她赶紧划一刀,趁血还没完全凝固时放净,又像收拾羊、牛、犬一样,把腹腔割开。别的内脏却暂且不论,胃肠先拉出来洗净。

只因毒由口入,先入胃、一部分经血脉运抵全身,另一部分则进了肠道。

她在毒性刚发作时,就趁机下手了帐性命,然后赶紧放血、洗肠胃。大部分毒性就消失了。

嗳嗳又把肉也都清洗一通。

她一向爱清洁,专门引了水从自己院子里流过。平常的被单、衣物,或者厨房里一些东西,她自己动手,冲得干干净净的。冲这肉也容易得很。

污水流出去。跟厨房的污水混在一起,一会儿也就流净了。

嗳嗳把肉都削下来。自己操刀。她厨艺是相当了得的。这些肉有的新鲜送到厨房,有的自己晾在院子里,抹了盐,晾干,慢慢儿拿出来用。跟其他肉也没什么区别。干久了的伙计是怀疑此肉来路不正,然而最多当是毒死了人家的狗、又或哪帮偷儿偷了人家的猪来销赃。开饭馆儿么!谁还没门路拉几车脏肉坏调料?反正是给客人吃,不是给他们自己吃。伙计们不来研究这个。

剩下的骨架子比较为难:这玩艺儿上头最容易看出破绽。人骨,和其他禽兽骨,毕竟差得太多。

嗳嗳只好把骨头拆开、洗涮干净后,悄悄儿的晒干,像收藏金银一样收藏起来。

反正她的男人不多,箱子则不小,还能收藏好几年哪!实在塞不下了,把陈骨丢到乱葬岗去,估计人家也不会发现。

反正黄狼岗的守墓人被春汛冲走之后,方圆千里内,估计都没有那样整洁的乱葬岗了。多一把陈骨、少一把陈骨,连野狼野狗都不会关心,更别说人。

可是瘦男人怎么会发现嗳嗳的破绽呢?

面对别人惊讶、崇拜的询问,他只是简洁道:“我是干这行的。”

是啊!当地官员也见识过赏金猎人的手段,可问题是——这桩案子上,没赏金啊?

官府自己都不知道眼皮底下有这么恐怖的黑店,怎么能事先悬出赏银呢?

“不,你们有。”瘦男人脸上,终于浮现出了微笑。

他拿出珍藏的老羊皮卷。

上面是寻人启事。

某城某邑,兹有某人,出外行商之后久久不归,家属悬银。能把人带回来的,赠银六百两;通报确切行踪的,赠银一百七十两。

这种寻人启事都不是官方出银,是家属委托了官方,像贴通缉令一样的贴。家属在贴出通缉令时,已经把银两存在当地官府,这样一来,就可以像抓通缉犯的悬赏一样,不管哪里把人抓到,当地有资格的官府验收合格之后,就可以直接发放赏银,省得抓人的非得跑到发通告的那个地点,跟犯人一起被盘审过,才能拿到一点儿可怜的银子。

曾经有人提出:如果哪里抓到,哪里就能验人、发银,如果那儿正巧官员本事不够、见识不够,甚至跟赏金猎人勾结,先把赏银发掉了,回头才发现抓的人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如何是好?

当时安城还是狐君在相位,提出的主张是:各地通付的制度,当然有可能被人骗走赏银。然而非回原籍地不可,仍然会有骗赏的情况发生。而且更重要的是——

悬赏的核心问题在哪里?

到底核心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抓人?

如果核心是要省钱,那再简单不过!根本不要发赏格,抓到人的仅进行口头奖励、精神表彰,省了赏钱,也不用回原籍验收了,还省路费。可这样一来,还有人肯积极帮忙抓通缉犯吗?

如果核心是为了抓到人,那么,不妨学一学“千金市骨”的精神:在那故事里,为了买一匹千里马,连死马骨头都肯花千金去交换,那么人们口耳相传、也就踊跃把真正的千里马找来了。

所以为了更好的缉拿到案犯,自己的衙役已经不中用了,只能告赏格请民间的英雄帮忙,还不能对英雄们多些尊重、多行些方便吗?

再说,所谓各地通付赏银,也不是什么小官小吏都能作主把钱掏出去,前提是一邑邑守、及邑守授权的下一等官员,这些人有权验收,并当场支付。如果这些人都“本事不够”、“见识不广”,以至于给国库损失的钱,远远大于捉回案犯得到的稳定收益。那么,全城应该赶紧儿的整顿吏治、求贤用良了!这才是生死交关。还顾得上讨论什么提交犯人由这一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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