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书-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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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好,这些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居然全都有了女朋友。就老子没有!那个时候老子那叫一个怒啊,这堆人里,明明老子长得最帅啊!而且就他们那些挫男,什么都不会,就知道学习,复习,考试!
于是从那段时间开始,我就用“老子”来称呼自己,想要让这些家伙自动的跟我绝交!哼,绝交这种事情,傻子才会自己提出来呢!不过还好,我同桌的胖子还算讲义气,没有背着老子去谈恋爱!所以我跟胖子的交情还算不错。
胖子跟我一样,也喜欢看小说。只不过他看得小说都是些黑道小说。我也悄悄地观察过胖子,这家伙身上有着整整三道纹身。不过那三种东西我都不认识,应该不是传说中的什么青龙白虎。
听说有纹身的人,都比较能忍,也够狠。适合在社会上混。反正我跟胖子打架的时候,是能感觉到他下手挺重的。我的身手都是那个时候跟胖子练出来的。胖子虽然一身的肉,还戴眼镜,看起来整个一副书呆子的样子,不过那速度,那灵活,那刁钻的角度,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胖子所应该具有的!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要找我练,不过我还是挺感谢他的。要不是他那段时间的操练,恐怕我到现在这个世界早就挂了几百次了。那些被我玩死的二货,到现在还以为我是个法师呢!
我敢肯定,胖子绝对是某个帮派的人物,虽然他们那个层面我从来不曾接触。不够我想胖子应该是看出我考不上大学,想要让我毕业以后跟他一块混吧!毕竟我能在他的操练下坚持那么久,怎么说也算是个潜力股吧。
就因为上课看小说,下课被操练,平时被教导主任和班主任重点“栽培”,所以一直没有时间去谈恋爱。这就导致了老子一直到来到现在的这个世界之前,都还是个没有被处理过的男人。
不过老子这第一笔宝贵的“雨露”,可不能轻易就施给谁。要洁身自好嘛!话说你们这群早就将这玩意交给自己右手的家伙,不要用这种鄙视的目光看着老子,老子可从来没有用手的习惯!
时间不停转着,过了一年又一年,总算熬到了高三,嘿,班主任还是那个地中海,数学老师还是那个老巫婆。同桌还是那个胖子。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高二的时候换了一批人,不过现在也混熟了。自来熟嘛!
高三的时候那些家伙居然全都集体跟女朋友分手了!哼,谁不清楚你们心里打得什么算盘,是想到了大学去泡学姐么?就凭你们这群书呆子,会有哪个看得上?
额,这些年租的好些书都忘了还了。虽然都是盗版,虽然错别字无数,虽然故事老掉牙了。不过还是挺受欢迎的嘛!于是我就自己往外租,比外面租的便宜,哼,谁敢不老实交钱,揍他丫的!
不知道是因为我的暴力出了名呢,还是因为我的藏书量丰富出了名。生意居然出奇的好,我高三这半学期,居然赚了不少的银子。不过我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所以这些钱在手里攥着都快生锈了。
因为学校那群书呆子,都想跟我长期的交易。更有一些精明的学弟,想要继承我的衣钵,将这些藏书据为己有。毕竟我快毕业了嘛,只要跟我搞好关系,那生意就归他做了。有了钱,要哄那些小女生开心,还不是手到擒来?
所以我就被这些图谋不轨的家伙们尊称为“超哥”,只有胖子一如既往的不顾我的不满,一直叫我“炒饭”。我也一直叫他“胖子”。哼,谁都知道你是胖子,却只有你知道我是炒饭!
俗话说的好,不敢惹事是庸才!那天我就跟地中海杠上了,谁叫他在老子正看书看得爽的时候丢粉笔来着,你又打不中我!
社会的败类,造粪的机器!我毫不犹豫的回敬,接着就被驱逐出校园,居然阴差阳错的得罪了那个臭娘们——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经历了大起大落,无数生死考验,还得到了几个红颜知己,虽然好感度似乎还不够……
遇到那条黑龙完全是个意外!不然老子的魔法和内功……不过也好,既然被那黑龙给欺负了,总有一天老子要欺负回去,黑漆漆的长虫,你给老子等着吧!
……
王老五用力拍了拍马小超的脑袋,问道:“怎么了,你小子傻了?你这双鞋,真的要当掉?”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三千水晶币
“喂,小子,你想什么呢那么入迷,是不是在想这双鞋的主人了?”王老五一脸贱贱的微笑,“真没看出来,你居然还有当小白脸的潜质。”
马小超也没有在意王老五的话,而是皱起了眉头,问道:“这双鞋有什么不妥吗?你看看能当多少钱?”这个时候马小超可没有心情去跟王老五解释,他现在十分需要钱,否则接下来要去精灵王国的路程可不是那么方便。
王老五张大嘴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要当?我建议你还是去城里的拍卖行看看吧。委托他们拍卖的话,可是要比抵押在当铺赚得多了。”
马小超连连摇头:“如果卖给别人,我可就拿不回来了,还是放在你这里,我到时候还要赎回来的。”马小超觉得这双鞋的气质十分适合步千雪,他打算等自己实力恢复一些,重新回到喋血之城,将这双鞋送给她。
王老五撇撇嘴,道:“你小子傻不傻啊?拍卖掉这东西,你知道认清楚那个买主是谁,接着在路上埋伏起来,然后……”王老五将手掌在脖子前一抹,“不光赚到钱,这东西还依旧在你手里。”
马小超听得一阵胆寒,原来王老五是这么发家致富的啊?不过看王老五身上的气息,也并非很强啊。不过马小超知道,王老五的建议肯定是不能听从的,自己这么点实力。不被别人抢就算好了,还去抢别人,那纯属开玩笑啊。
“你赶快估个价,我这一路上急着用盘缠呢。能给多少给多少!”马小超本来也没指望能当到多少钱,只要够路费就行了。
王老五摆摆手,道:“得得得,老夫这就给你当,这是三千水晶币,应该够你的路费了吧。”说着递给马小超一个沉甸甸的大袋子,接着将那双水晶鞋小心翼翼的放进了一个玻璃箱子里。
马小超皱皱眉,三千水晶币,这可是足以买下一座城的钱啊!一水晶币可是一千宝石币,一宝石币是一百个金币,而一金币却是一百银币。大多数的平民和贵族,都是使用银币的。金币都很是很稀有的货比。而这王老五却是一下子就拿出了三千水晶币。这双水晶鞋,真的值这个价吗?
看王老五一副很懂行的样子,马小超便也没有再多想,将龙鞍内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拿了出来,问道:“王老哥,你看这个袋子是什么材质做的,我怎么打不开呢?你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将这个袋子给打开来?”
王老五盯着这袋子看了半晌,忽然向后一跳,一手指着马小超的鼻尖,尖声叫道:“你——你是怎么弄到这袋子的?这可是亡灵族特有的收魂袋,里面应该装着不少魔兽的晶核。”
马小超原本还以为这袋子里装的是石头,没想到居然是魔兽的晶核。大路上的魔兽分为九个阶层,每一层都有着不同的名称,而只有到达了第六阶段的魔兽,才有可能产生晶核,因为晶核代表着魔兽具有了一定的智慧。并且也是魔兽储存能量的地方。
拥有晶核的魔兽,全部都是会使用魔法的,所以猎杀起来相当困难。这晶核也就更加的难得。不论是对于人类还是对于魔兽来说,这晶核的作用都是十分显著的。所以大路上的所有种族,都对晶核趋之如骛,也就是为什么各个种族都会有大量的队伍前去猎杀魔兽了。
马小超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也十分清楚晶核的珍贵,要是这个袋子能够打开的话,那么他岂不是又要大赚一笔了?马小超想到这里,嘴角挂起一丝玩味的微笑。
王老五的眼光何等锐利,就算是马小超的微笑一闪而逝,也是被王老五轻易的捕捉到了。哈哈一笑道:“小子,你运气也不知道是好是坏,这收魂袋的主人,想必是实力极强的亡灵,你拿了他的东西,就等着被他无止境的追杀吧。因为这收魂袋上有着它主人的精神烙印,所以你才打不开。虽然我有个办法可以帮你抹去这精神烙印,但是……”
“但是什么?”马小超最看不惯这种卖关子的老头,有办法就直说,拐弯抹角的,真是找不痛快。
王老五叹口气道:“但是这价钱,也比较贵,毕竟这是亡灵族强者的精神烙印,不是那么容易抹去的,也要消耗老夫不少的手段和宝物,你小子要是拿不出足够的补偿来,老夫也是没有办法的。”
“要多少就直说!”马小超面无表情,心里却在嘀咕,老子可是刚刚从你这拿了是三千水晶币啊,难道你还能一次性全要了回去?
王老五皱皱眉头,道:“你现在的全部身家,恐怕也不太够啊!”
此言一出,马小超立刻暴走,全部身家居然都不够,这王老五当三千水晶币是什么了?那可是整整儿三亿金币啊!三亿啊!三亿金币,就算是打造一支军队,买下一座主城,都是足够了,可是打开这么个破袋子,居然要超过三亿金币!
王老五摆摆手道:“哎呀,我忘了,刚才似乎给了你三千水晶币来着。瞧我这记性,有这些钱,也勉强够了,看在咱们熟人的份上,我也不赚你钱,就两千九百个水晶币吧。”
马小超吞了口口水,刀削面的,这叫看在熟人的份上?这是看在熟人的份上就狠狠要价吧?这样一来,马小超就只剩下一百水晶币了。不过一百水晶币,也足足有一万金币啊!绝对够让马小超花销一番的了。
心不甘情不愿的递给王老五两千九百个水晶币,浑身的肉都感到无比剧痛。马小超可从来没有感到自己穷的时候呢!
王老五看到马小超的表情,冷哼一声道:“小子,你也别心疼那点钱,你不知道这收魂袋里面,装的晶核能卖多少钱吗?只要老子帮你打开了这破袋子,抹去那精神烙印,你那三千水晶币,还不是轻轻松松就回来了。所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