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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重生海兰珠-第11章

小说: 重生海兰珠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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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妈喜欢阿爸、哥哥、布木布泰、海兰珠,也喜欢科尔沁。”

“除了这些,大哈屯还喜欢什么?”

“阿妈喜欢看着我们一家高高兴兴的。”

听到海兰珠这样回答,陈婉知道是问不出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了。“我也不知道要绣什么,不过格格女红才学了不久,绣这么大的图案怕是不易。”

经过陈婉提醒,海兰珠才想起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自己那三脚猫的刺绣水平根本完成不了如此浩大的工程,不由有些失落。

察觉到海兰珠的心情,陈婉善解人意的说:“格格现在才六岁,能做出披风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况格格亲手做的,无论什么,大哈屯都会高兴的。”

“是这样么?”海兰珠不确定地问道,不过想起自己初学女红时做的荷包,就觉得肯定是这样的。

“谢谢婉儿姐姐,海兰珠这就回去做。”

经过了半个月的连续赶工,披风终于出炉了,虽然绣不了那么复杂的图案,但是海兰珠还是查阅了空间中的书籍,在披风上用亮色丝线挑出了三个菱形。剩余的狐狸皮给布木布泰做了一个小皮袄,边角料拼了四双暖手。

“阿妈,这是给您做的披风,还有给布木布泰的小皮袄,剩下我们每人一双暖手。”做完后海兰珠拿来献宝。

“这丫头什么时候做的,陶格斯快给我换上。”博礼看到崭新的白狐狸披风,心里感动又高兴。

“这长度刚刚好,真是合适极了,这图案是什么意思?”看着披风上细密的阵脚,博礼心中更加感动了,女儿真贴心。

“海兰珠刺绣学得不好,以后学好了给您补‘福禄寿’三幅图。”

“这样也很好看,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披风了。”博礼高兴坏了。

“大姐姐,漂漂,布木布泰…要穿漂亮的…小皮袄。”一旁的小家伙布木布泰前来凑趣。

“姐姐给我们布木布泰穿上。”抱起布木布泰,慢慢给她穿上,衣服是部落里精通女红的绣娘裁剪的,海兰珠只负责缝合刺绣,因此特别合身。大红色小袄上滚着一圈白狐狸皮的边,把布木布泰衬得活像年华里的娃娃。

“新衣服,漂漂。”穿上新衣服的布木布泰美了起来,高兴地直往人前窜。

“哥哥,来试试这暖手,冬天出门顺手带着,省得冻手。”把暖手套在哥哥手上,刚好合适。

“妹妹你手怎么了?”吴克善跟海兰珠站在一起,带暖手的时候刚好发现她的手指腹红红的,连忙问道。

博礼抓过海兰珠的手一看,“傻孩子,瞎忙活什么呢,你有这份心就足够了,赶快擦点药,不要再碰针了。”看到女儿的手,博礼哪能不明白她这是女红做多了,怪不得这丫头今天一直离自己远远的。

“海兰珠以后还要给大家做好多漂亮衣服呢,我会注意的,只此一次。”一开始学女红是好奇,但看到亲人穿上自己亲手做衣服真的很幸福,海兰珠觉得将女红学习到底。

“这丫头,以后注意点,再发现一次,我把你的针都藏起来,再也不给你了。”博礼叱道。

“遵命!好啦阿妈我知道啦,这次是想给大家一个惊喜,不会有下一次的。”海兰珠赶忙立下军令状。

……………………………………………………………我是草原上迎来新年的分割线………………………………………………………………………

北风呼呼地刮,科尔沁草原上的冬天无疑是非常寒冷的,但这寒风丝毫没有吹灭草原人对新年的热情。今年风调雨顺,牛羊收成很好,草原上迎来了又一个丰收年。

入夜,一家人坐在大帐中,每个人手上都带着红底裹着白毛边的暖手,喝着大碗的酥油茶,商议着一年来草原发生的种种事情。

“吴克善今年也十二了吧,明后年就该娶亲了。”一家之主宰桑把话题代入繁衍下一代的问题上。

“阿爸,我才十二岁,还早着呢。”提起这个问题,吴克善的脸腾一下红了,支支吾吾的拒绝。

“不早啦,隔壁明安家的小子十三岁都是娃儿他爹了。这两年你长进不少,但还是不太稳重,娶亲好好地打磨下自己。”跟博礼奋斗两年始终没有怀上,宰桑不由地想抱孙子了。

“阿爸,哥哥要娶嫂子了么,新嫂子会喜欢海兰珠么。”私心里海兰珠不想让哥哥早早成亲,成亲之后哥哥就是嫂子的了。而且她在空间书籍上看过,太早生孩子对人身体不好,孩子也不会健康。

“嫂子是什么?”布木布泰懵懂地问道。

“阿爸阿妈一直在一起,以后哥哥和嫂子也会像阿爸阿妈这样的。”

“布木布泰也跟哥哥在一起,用不到嫂子。”

“……”知道一时半会跟着小家伙解释不清楚,大家一时无言。

“布木布泰长大了以后,就不想跟哥哥在一起了。”吴克善感慨地看向妹妹,对以后的妹夫充满了怨念。(千里之外的皇太极,怎么又后背发麻,该找个大夫看看了。)

“阿爸,我听部落里长辈讲了好多故事。可是那些太小的父母生出来的孩子都不容易成活,好像是这样子的。”海兰珠用天真的语气说出了她的担忧。

“是么?都听谁说的。”

“就是部落里的老爷爷们啊,他们讲的好多故事里都有这样的孩子呢。”

宰桑听到这话不由沉吟,似乎还真是这样。不过吴克善的婚事可是部落的大事,关乎太多方面,委实拖不得。如果对孩子不好的话,可以先定亲,仪式慢慢走,晚些成亲。

宰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得到了全票赞同。博礼也是将近十九岁生的吴克善,看到现在健康的儿子,想起部落里姐姐十三岁嫁人,连死三个孩子,不由觉得海兰珠的童言可能是真的。

海兰珠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也就没多纠结。吴克善也不想这么早就成亲,布木布泰在一边高兴地用勺子喝奶茶,大家皆大欢喜。

作者有话要说:加油码字中,亲们给个花花吧。

☆、竹马

作者有话要说:收到好多人喷鱼丸,大多数是单纯的人身攻击,小部分的确提出了修改的建议。鱼丸向小部分人表示感谢,另外大部分,您不喜欢别骂人可以么。鱼丸第一次写文,只是想按照自己的喜好写一个故事,真的没想到有人骂,有点点伤心。可能的确文笔有所欠缺,故事情节也不吸引人,但是鱼丸会努力改进的。今天愚人节,等下双更,祝大家节日快乐,坑的开心。

三年后

“驾…驾…,哥哥你回来啦,见过未来嫂子了么。”宰桑给吴克善选择了喀尔喀部台吉嫡女为正妻,试图与喀尔喀结盟,共同抵抗来自林丹汗和后金的压力。

“小丫头管这些做什么,走这么远做什么呢。”吴克善对妻子的第一印象还是不错的,但在宰桑常年的教导下,他对情爱方面比较淡薄,不过会给正妻足够的尊重。

“等哥哥从喀尔喀回来呢,哥哥去送聘礼有没有发生什么好玩的事?”

“半路经过德德玛阿爸的部落,她说你好久没去找她玩了,要你抽空跟她去打猎赛马呢。”

“好久没见德德玛了,小时候她还在哥哥脸上画过胡子呢。”海兰珠想起小时候的趣事,那时布木布泰还很小,德德玛是她最好的玩伴,两人之间拥有很单纯的友情。

“过阵子就是那达慕大会了,今年阿爸让哥哥下场,我跟德德玛去给哥哥加油。”

“布木布泰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布木布泰跟陈夫子讨论呢,她要起一个好听的汉名。”

“布木布泰也六岁啦,当年你六岁的时候也嚷嚷着要起汉名,还说要去北京城玩。”吴克善想起幼时时光,再看如今越来越强大的科尔沁,“哥哥到时候一定陪你去北京玩,还要去江南。”

“嗯,来的时候听布木布泰觉得‘玉’字意思特别好,不知道现在取好没。”

边走边说,一会就回到了部落。兄妹俩先去大帐回禀宰桑情况,得知一切顺利后一齐去给博礼请安。

“哥哥、姐姐,布木布泰以后要叫大玉儿,好听吧。”

“的确是个好名字,女孩子就该有点玉的风骨,这样才能更好的生活。”博礼也知道汉字中玉包含的意思,觉得自己的女儿不能像汉女那样扶风弱柳般娇弱,坚强的女人才能生活的更幸福。

“以后就叫你玉儿吧,妹妹还这么小,就不要带大字了。”海兰珠听到这个如前世一样的名字,自然表示赞同。

“嗯,小妹妹就叫玉儿吧。”吴克善也觉得玉儿比大玉儿好听些。

“好吧,虽然我已经长大了,但大家喜欢的话就叫玉儿吧,不过对外人可要说大玉儿。”布木布泰表示半接受。

“嗯,谁不知道妹妹的汉学学得最好,起出的名字自然好,不过玉儿更亲切么,就当汉人喊名字时候省去姓了。”

布木布泰觉得姐姐说的挺合理的,高兴地答应了。

“乖女儿,你们怎么都这么喜欢汗名,是不喜欢阿爸起的么。”宰桑恰好忙完政事回到帐子中,就听到大家热火朝天地讨论布木布泰新取的汉名。

“阿爸,哥哥以后要带着我跟玉儿去中原玩,我们这是早作打算。”

“汉名听起来多新鲜,草原上有好多女孩子叫布木布泰,但就我一个大玉儿。”布木布泰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小丫头还不乐意了,布木布泰意思多好,多有福气。”

“阿爸,人家就要不一样的名字,就要叫大玉儿。”布木布泰从小看姐姐撒娇,尽得姐姐真传。

想起以前大女儿也是这么调皮,这几年长大了倒是很少看到,如今看到小女儿如此娇憨可爱,想起大女儿也起了汉名。

“好吧,想叫大玉儿就叫吧,这倒从福气变成珍宝,跟你姐姐一样咯。”

“玉儿以后要想大姐姐这么漂亮。”

“呵呵,我们玉儿以后肯定更聪明。”

“嗯,妹妹们是最聪明的妹妹啦。”

“哥哥也是最勇敢的哥哥。”姐妹俩异口同声地说完,相视一笑。

“好啦,你们兄妹三人快别腻歪了,吴克善说说这两天去喀尔喀怎么样。”博礼打断了兄妹三人,饶是看多了她有时候也受不住,感情好也不能天天这么着互相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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