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骨族传奇-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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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给他的许诺啊。她不会轻易许诺,一旦许下,必定不会更改。这算不算是她已经将一生许诺给了他?
是吧,一定是。
从小时开始,自打听说有这么一个天生透骨眼的女娃,他就暗暗记在心上了。第一次见她是在学堂,她趴在桌上睡觉,他一直在等,等她将头抬起来。如愿的,他们成了朋友。他在长大的同时,她也在长大,他甚至记得自己十八岁时,随随的个儿才到他的下巴。
呵,不知从何时起,他的眼只会绕着她转,无论在哪儿,他总是下意识地寻找那抹静立的人影;然后,看着她一天天长高,一天天静敛,一天天的……独当一面。
曾经,因为她袭位时的漫不经心,一些老臣将曾私下怀疑她能否担当起土尊的责任。他记得月纬对那些老家伙说过一句话——
“你们以为,我会让一个只知道发呆而无所事事的傻瓜稳坐土尊之位吗?”
她的能力,由月纬肯定。
又夜鸣曾说他最大的弱点就是她,他知道,却无意去隐瞒。弱点就弱点,他认定了。
他知道自己容貌引人误会,没关系,他只怪自己太天生丽质,可当她的嘴里说出“你比女人还漂亮”的话,他除了惊就是怕,怕极了她因为这张脸而舍他而去。
也曾经,习惯了过于亲密的距离,他以为她的情依然如最初时那般淡然,淡到他不满足起来,也淡到……令他起了抱怨之心。但抱怨是灾难的第一步,惹得从来静敛淡然的她发狠了。如今想来,他真是委屈。
纠纠缠缠这么些年,他一直庆幸年幼时便与她相遇。倘若再隔些年,或者成长之后,她对他的情就不会如此浓烈,如此让他满足了呀。
她的提议不错,与其让族长与群臣在古骨城生霉发臭,倒不如将尊位传给后生小娃儿,他们可就真是得以清闲了。
依她,什么都依她,生个娃儿,看着娃儿一天天成长,他也会一如既往地缠着她,并,为她所爱着。
“辰门!”他越抱越紧,她忍不住推他。
他绻绻不肯动。
分神瞧了眼涧水,她深吸一口气,移动双脚,微微屈膝用力,瞄准目标——踢!
一脚将他踢进深涧中。
“咕噜咕噜……”
浮浮沉沉,白沫在涧中翻飞,半晌,半截身子冲出水面,他甩甩湿淋淋的长发,狼狈低叫:“随随,你……”
“双尾肥遗!”她好心指指他身后。
涧水从底部涌上来,似有物体缓缓浮上来,一波一波,将他推至涧边。渐渐,一只尖细的蛇头露出水面,随着它的升高,“哗”的一声,水面浮现一只獠牙狰狞的秃顶鱼——脑袋圆圆身子圆圆——方才那只尖细的蛇头正是它的尾巴之一。
一尾在水底轻摆,一尾凶狠地拍打着水面,肥遗扫出尖利的水刃射向近岸边若浮若沉的身影。
掀起白纱看了眼水兽,镇随不怎么心急地叫了声:“小心些!它藏在水底的一尾有伤。”
那伤是辰门两天前所创。那日寻得双尾肥遗,它正趴在涧边晒太阳,圆滚滚的身躯颇为有趣。辰门玩心大发之余,意图将它的双尾打上死结……双尾肥遗当然不会乖乖被他欺负,一尾扫来……寻常人受不下它这一击,辰门仅是险险闪过,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落地时正巧一脚踩在了这条尾巴上,想当然,也踩断了它的尾骨。双尾肥遗受了惊吓,潜进涧底躲藏两日不露面。
踢他入水,也不是她心狠,他蹲在涧边,等的就是双尾肥遗浮出水面。如今出来了,还把他留在岸上干吗呢?
现在,双尾肥遗是他要头痛的问题了。她嘛,坐在涧边观一场恶斗也不错,顺便,想想他们的娃儿会生得怎个模样也不错。
像她好,像他也好。
呵呵,他们的娃儿……再顺便想想娃儿的名字也不错。
五日后,双尾肥遗出现在土宫后院的清池之内。
长居池中的卷耳少不得以主人之势教训教训这个初来乍到的胖胖鱼,在池中掀了三五次浊浪后,终于迎来相安无事,而二十八蛙卷耳,依然是池主池王池霸王。
镇随喜欢养些可爱有趣的动物,这双尾肥遗既是活的,当然不能送进骨骨阁成为收藏,所以,她暂且自己收藏好了。又夜鸣自那晚被断伤四肢后,明水如何处置她不知道,隔些日子想起来才问了辰门,得到的回答似乎是又夜鸣仍然被锁在水宫冰窖里,尚未处理。
三个月后,镇随与辰门成婚。
又十个月之后,土宫多出了奶娃儿的娇憨喃喃。
在外界看来,他们是佳偶天成,是天造地设,是水到渠成。其实……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接下来……
第九章稚儿
灵界纪年:震旦一千三百二十二年。
古骨城,勤学堂——
她……或者,我们应该称其为“他”?
嗯……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姑且称之为“娃儿”吧。
这娃儿约莫六七岁年纪,柔顺的黑发垂披在身后,发尾带些卷翘,嫣红的两颊边,微微有些乱发飞绕,其中一缕被含入嘴角。
稚气的小脸精致白皙,眉不细不粗,眸清亮如星,高挺的鼻子,粉红的小嘴,无一不表明这是个美丽的娃儿。此刻,尖尖的小下巴正有气没力地搁在左手掌心上,睫羽半闭,公然拿夫子的讲课声当迷魂曲,昏昏欲睡。间或,夫子重重咳嗽,娃儿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的意思。
闷,闷死了!
眉头轻轻拢了拢,表明娃儿的心情并不是太好。
“当——当——”
“放学啦!”
夫子尚未离开,不知哪个娃儿欢叫一声,让原本意欲离开的夫子重新坐回,瞪着还算清澈的老眼寻找那一个胆敢不将他放在眼里的小家伙。
一时间,学堂内鸦雀无声!
沉静维持不到片刻,只听得后排传来“咚”的一声巨响——因为过于安静,细微的声响也显得巨大起来。眼神一致转向后排,只见那个美丽的娃儿正捂着额头趴在桌上,口中低咒连连。
呵,睡得太熟,一不留神脑袋砸到桌面上去了。
“肯定又青了一块。”娃儿低语,再抬头时,见满堂的眼光全定在自己身上,尴尬笑了笑,立即低头收拾书本。
台前,夫子动了动嘴,欲言又止,嘴角抽搐半晌,终于,摇头离去。
待学堂走得干干净净时,娃儿身后悄悄多出两道身影。
眼珠向左瞟,娃儿叹气,停下收拾书本的手问道:“东焚姨,鬼叔让你来的?”
东焚轻笑,怜爱地抚上娃儿的乌发,点头道:“是。”
眼珠向右眼,娃儿再叹气,“莫乐叔,是明叔让你来的?”
“是。”
“唉!唉!”重重的叹息,从一个娃儿的嘴里发出来,着实怪异。
支颌倚桌,娃儿拨开搭眼乱发,贝齿咬着下唇,苦恼万分。
东焚姨是娘的近侍,莫乐叔是爹的近侍,因为爹待人过于热络,以至于凡到场处必亲力亲为,这也使得他的近侍几近于隐形,若不指明,别人还以为爹一个近侍也没有呢。
通常,他们不会同时出现。而一旦同时出现,就表示他——要、倒、霉、了。
没错,娃儿是他,不是“她”也。
不合年纪的苦恼攀上他的小脸,盯着投在前方的两道长长身影,他是一点也不想动啊。
为什么倒霉的总是他?为什么?
因为不明白,所以,他常常在半夜困惑得睡不着时,跑到爹娘的阁楼内,抱着娘或爹的大脚追问研究,结果多是被爹拎着衣领丢出阁楼。他缠得紧了,爹会招来幽安鸟将他叼上半空吹冷风,顺便绕古骨城一周,等到他两脚发软地着地时,天已经——亮了。
哎,怄死他了!
他敢肯定,打从他在娘肚子里时,倒霉就已经虎视眈眈等着他了。这不是妄语,他可是确证据凿——
三岁以前……记不得了。
三岁以后……嗯,就拿那木宫姓摄的小子比吧,摄小子的爹有一只宠物名唤穷奇,摄小子可以骑在穷奇背上满城跑。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他呢,不是被幽安鸟叼在半空当挂腌肉,就是被卷耳顶在背上当蹦蹦球。
拜托,他小小年纪经不起吓。
与其他同龄比,他更惨。放了学,其他娃儿可以成群地跑去看傀儡戏,他却必须跟着鬼叔学追踪,跟着明叔学分辨骨骼。
好嘛好嘛,身为古骨族灵,埋在一堆五颜六色的骨头里他也是不排斥的,可每次去哪儿学却是个大问题。东焚来,是带他去鬼叔那儿,莫乐来,是带他去明叔那儿。
鬼叔明叔争他争得很厉害啊。
照理,两家抢着要他,他那颗小不隆冬的心应该得意得冒泡泡才是,可……唉唉,请原谅他小小年纪吹不起泡泡,他呀,可是一点也得意不起来。如果要他选,他宁愿学那些“不成器”的同龄咬着糖人看傀儡戏。如此,多么轻松,多么有趣,多么……多么……哼,哼,这才是他向往的“正常”童年。
小白牙狠狠咬紧,他眯起因向往而灼烫的黑眼珠。
该死的,他才不想做什么土尊水尊。他更不明白,爹娘从不急着让他选,为何鬼叔明叔却在一边争得拳脚相加,几欲锋刃相见?
他哪里好?他哪里值得他们去争?
天生异能他没有,天生聪慧他也不敢自认,只不过,他有一个身为土尊的娘,和一个身为水尊的爹罢了。
唉!他苦命的出生啊!
“该走了,少主。”东焚柔柔的声音在他耳侧响起。
不情愿地,他还是伸出两支小胳膊,示意东焚抱他。
才不要莫乐叔抱呢,他喜欢东焚姨身上香香软软又带点甜甜的气味。就不知明叔知道这是他选择去鬼叔那儿学习的理由后,会不会气得头发比月叔叔还白?嘻嘻!
盯着越离越远的学堂,他偷偷笑了笑,在心底。
回到熟悉的清池边,东焚放下他,不意外地,已有两道身影“钉”在池边等着了。见他落地站稳,两道身影同时转向——先互瞪一眼——再举步走向他。
救命啊!
这个时候,爹娘大多不会在……
“少主,您今日应随莫乐回水宫。”身着白袍的明水看了莫乐一眼,再转头时,脸上挂起微笑。
“土宫才是少主的家,他回土宫也是正常。明总辅,你可别忘了。”身着黑袍的鬼趣证睨了明水一眼,再低头冲他微笑。
“少主乃我水宫之尊,回宫并不错,鬼总辅,我想你才是贵人多忘事。”
“一尊不事二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