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夜话-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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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深的技术问题,科学家早经解决了,这「作战室」里面的操作,连一个小学生也能够控制。
这道理,辛玟早听卢岸说过,她在机密地图上,先找到本市(首都)的十个军警据点,与壁上的电脑地图对照,把飞弹瞄准该区,看得准确无误后,才在电钮上一按,隆然一声,该市的最大兵营首先炸毁了。接下去,「隆,隆,颅…」市区附近的较小的兵营及警察总部先后被毁掉。
这样,她们就稳稳地控制了首都,然后,一不做二不休,在凌晨五时左右,她们已找齐Z国的各个核子基地和部队驻扎图,在电脑地图上,用中程核子飞弹瞄准、射出。
「吱……吱……」每枚核子飞弹发射时,电脑上都作出这样的声音,彷佛轻描淡写,可是在被射击的目标,早已鬼哭神号,烟火冲天,死亡枕藉。
辛玫一面按钮,脸上的热泪一面流下来。她知道这样做,不知杀伤多少人命,但为了复国,为了消除世界最大的侵略者,她不得不使用与敌人同样残酷的手段。
Z国由于有「防核天幕」的遮盖,一向不愁受到外国核子袭击,想不到这一次致命的打击来自本国首都,真非他们始料所及。
到凌晨七时,辛玫等确证Z国的所有核子发射基地和重要军队驻扎点都消灭了,她们才离开「作战部」,以炸药引爆,令整个大楼毁掉,消除了Z国最后的一枚毒牙。
然后,她们以军械把女奴武装起来。一队队分批行动,占领市内的主要机关。
中午十二时,辛玫等占据了电视台,向全国和世界广播,宣布女奴革命成功。呼吁全国女奴立即起来,把她们身边的「主人」杀死或捆绑囚禁,占据城市乡村。女奴唯一的消遣本是看电视,这一讯息立即传遍全国,她们都知道翻身的时候到了,纷纷用利刀、棍棒或是斧头、铲子,把她们的「主人」杀死。
可怜Z国的男人,早已外强中乾,体弱不堪,每人受到数十个或数百个女奴的攻击,怎样抵挡?有的死在床上,有的逃到街头被打死了。不到三个小时,Z国的男人死了一大半。女奴声势大盛,抢夺武器,控制全国。
各地零星的军队虽然能守住一些地区顽抗,但知众怒难犯,也不理女奴进袭,只是紧守原地,等待最高命令,可是最高当局及主力军队都已被解决,还有谁来给命令他们?
辛玫的次一步骤,是令女奴军冲进工厂、矿场,给在当地工作的男奴隶注射解药,令他们的记亿逐渐恢复。然后把他们武装起来,去清除Z国的残余军队。
总之,一代大国Z国就这样彻底瓦解了,在联合国的协助下,被灭亡的国家重新复兴,恢复以前的版图。
Z国专利的「防核天幕」,由联合国公开,不再成为秘密,各国都能使用,保证不让核弹侵袭,使那些具有核武器的国家,不能对别国恐吓勒索。
辛玫成为B国的领袖,她是复兴B国的英雄,也是世界的英雄。由于男奴隶受针剂改变思想多年,后遗症仍然十分严重不能独立运用思想,只能做些较为机械性的工作。全国重要职位,清一色由过去的女奴出任。情况与过去的Z国颠倒,成为女人当权之国。
不同的是,他们有一个希望,相信下一代便能改善这种不平衡的现象。
侵略者不论怎样强大,始终会失败,奴隶国就是一个例子。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十二4原著:余过美国人说的:傻人厚福聪明人不一定占尽便宜,老实人未必就一定吃亏,有时,老实人的际遇会令很多人眼红不已…… ========================================人人都说,丁雁这小子有点傻气,看来是不错的。别人下班后,都去饮酒或找女朋友,只有他,静悄悄地跑到一块僻静的草地上,在那里踢地上的石头。
踢石头有什么乐趣?如果你瞧见丁雁的样子,定会觉得奇怪,他有时在喃喃自语,有时在嘻嘻戆笑,有时更用手指指点点,彷佛与人在讨论什么。
这还不奇,假使你看见丁雁一脚把石头踢出去,过了一会,那石头却会自动跳起来,飞回他的脚旁。这才令你惊异哩。
是什么原因?
这是丁雁的一个秘密。他认识了一个「泄朋友,答应她天天到这里来陪她玩石头,把石头当作球儿,踢来踢去。但「她」是谁?「她」是什么样子的?他从来没有见过。
她是一个隐形的朋友。
那一天,丁雁下班后,很无聊,一个人踱到这块草地上来,坐在那里发楞。
忽然有个声音在他耳畔响道:「喂,小伙子,你很无聊,是不是?」
丁雁点点头,四周一望,并不见有人,他以为是谁躲在附近的一间破屋后和他说话。
「我也是寂寞得很。」那声音轻轻说道。
「你在哪里?」丁雁问。
「我就在这附近。」那话声顿了一顿,带点央求的意味:「既然你没有什么事情,陪我踢球好不好?」
丁雁无可无不可,说道:「好吧,你站出来呀。」
「你真的肯答应我!」那声音很惊喜,「我其实在你面前,但你瞧不见我罢了。」
「为什么?」丁雁傻里傻气地问。
「唉!不用问了,但你不用害怕,我只是个胆小的女孩子,对人决不会有恶意的。」
丁雁点点头。本来对一个瞧不见形象的东西应该感到害怕,但那女孩子的声音很清脆、很温柔,不知怎的,听在他耳内,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感觉,只觉得她是一个娇怯无依的、很值得同情的人。
丁雁自小是个孤儿,长大后,生性比较孤僻,很少人用这样亲切的声调和他说话,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对她有种好感。→文·冇·人·冇·书·冇·屋←
「那么让我们开始踢球吧。」那声音道。
「球在哪儿?」
「就把这块石头当作球儿好了。」
忽然有块石头跳到丁雁脚前,丁雁一脚踢了回去,不远处嘻嘻发出一个笑声,又把那石头踢了回来。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游戏。
一直玩了约一个钟头,丁雁才和她告别。
「明天还会来吗?」那女孩依依不舍道。
「不知道。」丁雁直率地答,「你没有别的朋友?」
「没有埃世间上只有你一个人才那么好,肯陪一个看不见的人玩耍。」
「你想我再来?」
「自然啦。」
「好。」
那女孩子雀跃道:「我知道你是世间上最好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依琪。你呢?」
「丁雁。」
从这天起,两人交上了朋友,每天丁雁在工厂下班后,便来陪依琪玩球。连假日也不例外。
一天,下著大雨,丁雁依然撑著伞来了。
他叫了几声「依琪」,没有应声。忽然听见附近有人地在哭,像是依琪的声音。
「依琪,有人欺负你吗?」
「不是。这样大雨天,你还赶来,令我太开心了,所以哭起来。」
「傻孩子!」丁雁笑责道。
他本人的外号是「傻小子」,这是第一次,也以「傻」字来称呼别人。
「今天下雨,不玩球了,我们坐下聊天好不好?依琪道。
「草地上都是水,怎样坐?」
「那破屋里面有避雨的地方,你跟我来。」
丁雁跟著她的声音向前走去,那破屋内果有一些地方是雨打不到,还有几张被尘封的椅子,丁雁揩拭了两张,一张给依琪,另一张给自己坐下。
「丁大哥,谁说你傻,瞧你做事多细心。」依琪高兴道,「今天你来得比平时早,为什么?」
「近来汽车销路不好,我们那家工厂裁员,我是第一批被开除的人。」
「那样,不是失业了吗?」
「嗯。」
「能不能找别的工作?」
「我脑子笨,懂的技能有限。听说近来社会不景,别的行业也不大招请生手的人。」
「碍…」依琪似在想什么。
「你喜不喜欢做歌星?」她忽然问。
「做歌星?」丁雁笑起来:「我怎会唱歌?」
「如果你愿意做,我就有办法。听说做歌星,收入是很好的。」
「别开玩笑,叫我去唱歌,不是叫我去献丑吗?」
「真的有办法,你听我说。」依琪道,「我有个朋友,唱歌唱得很好,他也是隐形的。让他陪你一同去应徵,在需要唱歌的时候,你只要站在台前装腔作势,不用真的唱,我那朋友会代你唱出来,他一唱,保证人人喝采。这样不就行了吗?」
丁雁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念头,他搔搔头道:「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他叫做阿柏,你称他一声『柏大哥』好了。他的歌声是人听人爱的。」
丁雁对这主意还是觉得可笑:「为什么要表演唱歌,我明明不会唱,到了台上会僵死的。」
「做别的行业不是不可以,但现在人浮于事,求职困难。唱歌待遇较好,有柏大哥帮助,绝对不会出乱子,你相信我。」
依琪苦口婆心,到了后来,终于把丁雁说服。
这个晚上,丁雁穿了一套他仅有的西装,走在城里的大街上。到了百老汇夜总会门口,他就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我在这里,已把柏大哥带来了。」
丁雁知道她是依琪,面前见不到一个人,他对这已司空见惯,不以为怪。但听说还多了一个第三者阿柏在身边,他略略有点不安,叫了声:「柏大哥。」
听见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道:「你好。我常听依琪说,你是一个老实的小伙子,果然不错,我会尽力帮助你。」
依琪道:「百老汇是本市最大的夜总会,时时要雇用新的人手,你试一试,到了里面,若要唱歌时,就让柏大哥去应付,你只要嘴巴一张一合便行了。」
丁雁硬著头皮,向夜总会走去。
「找谁?」守门人问。
「找经理,我是……来求职的。」丁雁结结巴巴地说。
守门人向他打量一眼,见他穿著还整齐,倒没有拦阻,把他带进经理室去。
经理室内很宽敞,有两个人在聊天,坐在写字桌旁、口衔雪茄的是方经理,坐在另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