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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男人的天堂-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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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辩解道,我哪里算什么英雄?

她没有理会我的辩解,只顾感叹道,其实,人人都是英雄,就这样简单,无非是吃饱了饭又想着把自己尽可能地表现出来。所以,无论成就大小,只要想了并不遗余力地努力过,就是英雄。当官也好,做农民也罢,或者象我这样四处流浪打工,都是实现他的渠道,只不过方式不同罢了。

不知不觉中,一个晚上就这样被愉快地打发掉了——这是一次与我们村里人不可能发生的谈话,我似乎明白了点儿什么,虽然仍轻雾一般时隐时现。

或许哪位哲人曾说过这样的话: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无论如何,思想对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有了思想,才能产生足以扫清前进道路上任何障碍的无穷动力,也正因为思想,我才能敢于突破执拗地搞反季节大棚的局限,在不名分文的情况下,开始了看似儿戏的创业。

我成功了!应该说,我所取得的每一点滴成绩都离不开阿惠,从开始到所谓的成功,从思想到理念到策略到运作方式。

人们或许会习惯地认为,帮助即是物质上的给予,其实,完全错了,思想上的帮助并改变才最具诱惑力——她,或许算不上好女人,却象魔鬼一样,导引着我让我痴迷让我再也离不开,或许她就是魔鬼。所以,经不住父母的软硬兼施勉强答应陪夏雨去乡里赶集,却又到阿惠的宿舍蒙头大睡了一整天,自然已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与恋人一起赶集是我们村的传统,这确是一种增进了解的不错方式:边谈着心边购着物,最容易弄清对方的喜好,弄清对方喜好无疑是最好的了解,不仅感情会在了解中猛增,而且万一彼此有意男方正好趁此下注,若无意也无所谓,只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对方就能心领神会。

所谓下注,即是给女方彩礼,在我们那里,中意的男方给女方彩礼自古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象我这种失约的行为无疑是最不道德的,因为这种约都是经过媒人隆重的,必要受到舆论地强烈谴责。可我不想又咋办?没办法,硬着头皮上,谁要你答应?那是父母的事儿,与我无干。混账话,父母答应了的事儿会与你无干?难道你们老刘家老子竟做不了小子的主?为什么什么事儿都要老子做小子的主?嘴上虽说不服,心里却仍难免惴惴不安。

然而,家里迎接我的却并非预料中的暴风骤雨而是父母满足的笑和“花钱了没有,花了多少”的轻轻问候。夏雨显然没有告诉父母,得感激她!心里想着,便顺口说道,两块五。千真万确,两块五,一碗面条。当我意识到说漏了嘴的时候,父母的脸已由微笑至期盼至疑惑至僵硬地变化了,他们近乎愤怒地责备道,太少了,太吝啬了!我忙辩解说,是她同意的。他们才稍稍放了心,嘴里赞道,真是个过日子的女娃!

关总算过了,麻烦却没断——夏雨终于找来了:那是一个下午,不知是否别有用意,她着一件洁白的羽绒服,脸涨得通红。她说,俺不是犯贱,打从小学六年级你把俺从河里救上来的那一次俺就死心要嫁给你了。俺打小服你,把你想成英雄,你就是英雄,总盼着有一天能和你骑马到草原上奔驰……你考大学的那阵子,俺打心眼里想你能考上又怕你考上,俺想万一真的考不上,俺有手艺,俺可以养你一辈子。你真英雄,考上了,俺死心了,可你偏偏又回到了村里。前天,阿叔去还俺的钱,俺哪能要呢?说是借,那是俺实心实意供你上学的钱。

实心实意地感动,可太不合事宜,这个傻女人!我坚决地说,怎么能要你的钱呢?一定要还。

她没有与我争辩,继续说道,还什么呢?别硬撑了,俺知道你做大事正缺钱。

我回应道,再缺也不缺这俩钱。我在说谎,有赌气的成分。

她不认识似地看了看我,叹了口气,又说,俺知道,俺爹那张臭嘴伤了你,可他也是好意,他就是那样一个人儿,你别在意。那天集上,俺等了你一天,离开吧,只怕俺刚离开你就来了,怕是你有大事儿吧?痴女人!顿了顿,象是在回味等人的焦躁、甜蜜与无奈,又象是最终下了决心:其实,你跟阿惠的事儿村里早传开了,可俺不信,俺相信你不是脚踏两只船的人,俺要你给俺个准信儿。

我当然不是,却非你所愿。如此想着,竟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尽是瞎传,别信。刚说完便后悔了,却大张着嘴怎么也提不起喊有了“准信儿”即放心地急忙离去的她回来的勇气。

且不说别的,只说能够成功地留住欲坚辞回家的阿惠让她做了公司的财务总管,是我迄今为止办得最为自得的一件事儿。我不想再去啰嗦那些挣钱的俗事儿,实在太俗了,那样势必会影响到我对她的珍爱——怕化了,怕烫了,容不得哪怕有一点点的伤害,即使世俗。所以,到惠民食品加工厂落成时,我才终于敢约她去县城的茶楼喝茶,而且还要打着庆贺的幌子。

那天,我用言语无法表达的郑重与真诚表白了自己的爱情,那一刻,我只觉得即使如此仍有损于我的爱。

她一口回绝了,竟然!她幽幽地说,我不适合你,我们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独做不成夫妻。

浓重的失望!让我变得语无伦次,执拗异常。经不住我上万个为什么的追问,她才不得不打开了话匣:上高中的时候,我命中注定地摊上了一位才华横溢的语文老师: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而且能写诗。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能出口成章,信手拈来就是一首奇妙的诗。出于崇拜,我经常请教他一些关于诗方面的问题。

诗是用来抒情言志的,谈诗必谈情,渐渐地,我分明感受到了他看我时的目光的微妙变化,但他毕竟是老师,就象女儿对父亲一样,我不可能有丝毫的戒备。所以,那个雨后的傍晚,他主动地邀我到校园后面的小山坡去散步,我不仅没有推辞,反而好感动。他大谈特谈莎士比亚、歌德、徐志摩、汪国真等以及他们的诗,我完全被他的博闻强记和独到的见解征服了。可正当我沉浸入诗歌的深邃意境时,他突然间抱住了我……

事后,公安调查时,我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他强暴了我”。就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诗人彻底地毁了——他被从重判了二十年。令我感动的是,他在法**居然仍在大喊“我不后悔”。我苦苦哀求了三天三夜,唯一能帮他的我父亲就是不肯帮他。从此,我再也没求过父亲,我坚信自己有独立自主的能力,尽管我知道父亲仍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着我,而且父亲也是一个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好父亲,但凡是与他沾边的东西我都本能地反感。

这是她第一次提及父亲,我正欲听下去,她已继续说了下去,有了这次经历,我开始反感那些曾给予过最大同情的哭哭啼啼的被强暴过的女人,因为被他强暴过的感觉远非那样可怕,若不是为了女人的自尊,竟象山枣儿似地虽只有薄薄的一层皮却透着酸酸的甜味儿。我总想回报他点儿什么,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他在判刑后不久就自杀了。你和他,说实在的,虽体貌特征迥然不同,眼神中闪烁着的那份倔强与固执却惊人地相似。这一点儿,第一次见面,我就强烈地感受到了。

说到这里,她两腮已挂了泪,最急的那颗“吧嗒”一声竟打到了她的胸脯上。

泪美人!我惊叹着,哪里还找什么理智,紧紧地把她揽到了怀里。她稍稍挣扎了一下,便把头轻轻地伏到了我的肩上……

一年后,我们的结婚仪式被安排在野外举行,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和分别寓意着“百年好合,爱情似火”、“吃掉彼此的心,夫妻同心”、“幸福醇厚绵长”的一百只火红的蜡烛、两只玲珑的心状蛋糕、干红葡萄酒与两只酒杯。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由阿惠一手操办的,无论她怎样地安排,我都会感到最恰当不过了,这是一个精神至上的女人。

事实上,这确是一个不错的注意:我父母无疑把拒不为我们举行仪式作为了竭力反对我们婚姻的要挟,亲友的邀请自无从谈起,而阿惠则说,她原就没多少亲友,反正不过是形式,这样算了岂不更好?

别出心裁的安排!显然没有让我们感受到冷落,不仅因为这是她的安排,共同地点燃蜡烛之后,又庄重严肃地喝过了交杯酒,便轻轻地把代表着自己心的蛋糕送到对方的嘴里,甜甜地品着……突然间,她整个人都投入到了我的怀里,我们甜蜜地吻着,已然丧失了时空。

之后,我们又开始喝酒,渐渐地放纵起来:先是阿惠跳了一曲足以令我血脉喷张神魂颠倒的不知名的舞,之后便唱歌,先是阿惠一个人唱,后来共同唱,开始还能记起歌词,最后已不知所唱。

——我们的所作所为,自然是村里人所不能理解的,因而也极为不屑。直到我们做了几件还算令他们满意的事儿之后,他们才渐渐地停止了对我们“野鸳鸯”实则是“苟合”的讥笑。苟合,在我们那里,最令人所不齿。我们才不管他们呢,幸福足以让所有的这些都烟消云散。

与我们的幸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我们举行结婚仪式的那天,夏雨因精神恍惚误服了农药,虽经抢救保住了命,农药的遗害却让她从此神志不清。终是因了我们,阿惠说。这,成了我也包括阿惠在内的我们的一个痛。

保持必要的内敛,是夫妻间长久拥有新鲜感的至要。我妻子阿惠是个让人永远也无法读懂的女人:发起泼来,比泼妇犹有过之;贤良起来,比贤妻良母还要贤妻良母;而且似乎总有数不清的小花招。

无可奈何!因为讨厌甚至憎恶所有的避孕措施,多次的人工流产,不仅让她彻底丧失了生育,而且差点儿要了她的命——她脸色苍白,气息微弱,生命似已走到了尽头。她从不悲观,虽然勿需我的关怀与呵护,却透心彻骨地珍惜着,即使在“回光返照”的当口儿仍谈笑自如,不失滑稽地又冒出了一个秘密:

说父母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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