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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男人的天堂-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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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感情的积累与消失都必须经过时间这一关,决不可能变化如此之快。所以,我愿意相信她,尽管或许我没有她那么轻松,但我还是平静地接受了现实。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早已物是人非:她公爹已经倒台,她的那位也因经济问题身陷大狱,自己则成了下岗职工。关于我们后来的相遇,该是在极尴尬的情况下,由于与本次聚会的主题无关,留待以后再说。

人的变化,有时候真的很难说清原因,我不知道自己之后的行为是否受到了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这次变故的影响。自由从业者说着,脸上有些阴暗,相信他必经历过一番惊涛骇浪的情感变化。大家便逗他快说他的故事,故事的含意既是明确的,又是含糊的,只见他调理了一下情绪才说道,别急嘛,故事该发生的时候总会发生,我的故事就发生在战友家所在的那个小山村。

那段时间,多种情绪象和面一样被揉到一起,我陷入了极度混乱的状态,最好的办法,便是象死了一样一动不动静静地躺着。

战友的父母是两位可亲可敬的老人,虽从未谋面,仅凭我的解释便殷勤地接待了我。当然,他们肯定要向战友去证实的,至于他们如何又何时去证实的,与主题无关,无需深究,单说他们最善解人意,说这小伙子必是碰上了烦心事,便任我静静地躺着,不仅把据说能够治疗腰腿痛的土炕烧得滚烫,连饭都要送到炕前。两位可亲可敬的老人!

我总不能啥也不做,便主动做一些去山里挑水和劈柴之类的粗重活儿。山里不缺这类活儿,做这类活儿似乎更有利于我的情绪。

战友家的东邻是一位干净利落的小寡妇,人们都亲切地叫她刘嫂。战友的父母告诉我,刘嫂没有生育,克夫,她男人就是被她克死的。我后来了解到,其实是吃了野医生治疗不孕不育的药死的。据说吃了药不到半天的功夫就死了,死后命根仍肿得象一根儿黄中泛蓝的老黄瓜。

自从我住到了战友家里,她常趴到矮界墙上与我东扯西拉开一些半色半黄的玩笑,尽管战友的父母再三地劝我少招惹她,我还是尽量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气力活儿。

那天该当有事儿,战友的父母去参加亲戚家孩子的喜宴,在农村喜宴不比城里,熬不到天黑绝不能散席。正闲来无事,刘嫂来找我帮她修自行车。她显然刚洗过澡,因为有一缕乌黑的头发正粘在她那似乎经风能吹破了的脸皮上。修自行车,对我来说,不是难事,三下五除二我就给她修好了。回头看她时,她已解开了纽扣:肌肤白得刺眼,奶大得惊人!已是两眼迷离。闪念间,她已呢喃着撞进了我的怀里……

有了这么一回以后,刘嫂不再跟我东扯西拉终日里严肃得甚至不拿正眼瞧我一下,人却越发出落得宛如一株出水芙蓉。要不是俺爹千方百计探知了我的下落并及时赶到那个小山村的话,我的人生绝对得重写。

人虽回到了故乡,可我怎么也忘不掉那个令人失魂落魄的瞬间。两年后,我再去寻时,她已经死了,难产死的,战友的父母收养了那个可怜的男婴。那时,我竟没有勇气承认眼前的事实,努力地在逃避。战友的父母边挨千刀挨万刀地咒着那个混蛋,边向我出示了她临终留下的那个信封来证明刘嫂的伟大和那个混蛋的可恶。其实,他们哪里能想得到,那个混蛋就是我呀,而这封信也正是留给我的。

信上说,该天杀的,为了不泄露你,只好这样称呼了。感谢你,让我真正做了一回女人。不怨你,怨又能怎样呢?可我不争气的肚子越来越大再也藏不住了,为了女人的荣誉,我决心生下这个冤家。我豁出去了,什么讥笑,什么脸面,顾不得了……一定要善待他,让他有个好前程。

刘嫂的坟在一个小山包上,她没有跟她男人同坟,这是她临终前的要求,她说她有愧于他,怕他饶不过她……

前些天,我那个已做了营长的战友来电话说,他父母去世了,那个小家伙已窜得老高,跟他随了军,正读初二,各门功课均名列前茅。他父母临终前要他把我这些年邮寄的二十万元还给我,并一再叮嘱,一定不要花我的钱,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多么善良的老人啊!我差一点儿就要说出真相,却又终于忍住没说。

别急,还有。说到这里,自由从业者见大家松了口气,误以为大家认为他已结束了讲述,唯恐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便提醒了一句,才又说下去——

再说王姐。

据说,男女之间的相恋可分为美色引诱、性引诱、性格引诱、品质引诱和必须经过前四个引诱才能达到的精神恋爱五个层次。我和王姐之间,应该算是最高层次的相恋,尽管我们没有经过前四个或者说前四个全部的引诱,尽管也有人因为猜测而演绎出许多故事。我们之间,确清明如水俯仰无愧于天地。不信?不妨认真听我讲。

在我入狱之前,我们之间根本没什么交往,她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她是全厂唯一买不起雨衣的人,无论多大的雨都只撑着一把破花雨伞,常弄得浑身尽湿。至于我强出头为她鸣冤叫屈,也不过凭一时义气。

真正的交往发生在我出狱后,原本干脆直爽的我竟变得婆婆妈妈啰哩啰嗦似乎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委屈和牢骚,王姐是我唯一的听众,偶尔的几句反驳常能让我如醍醐灌顶增添不少的信心和勇气。渐渐地,跟她唠一唠,无论是成功的或欢喜的还是失败的或悲伤的,成了我的一种需求。

但这种需求很快就受到了限制,因为她女儿长大了。当然,最令我恐惧和不安的,倒不是她逐渐表现出来的强烈的自私、偏执、倔强和突然间变得对我不友好的态度,而是某一天我意外发现的她看我的那种目光:她对我忽冷忽热起来,只要王姐不在,她无异于一团足以将人烤糊的碳火;而一旦有王姐在场,又会让人觉得似是掉进了冰窟。与之相对应的,她在悄悄地盯我们的哨,只要我们单独相处的时间稍长一点儿,她就会跳出来竭斯底里一番,直刺人的心窝:姓赵的,别以为我们欠你的,我迟早会还你的!这是哪里跟哪里,我和王姐之间从未谈过“钱”这个脏东西。

有一次,我本想请她吃饭缓和一下渐至不可调和的矛盾,却不料她竟偷偷地给我下了药,要不是王姐及时赶来,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咳,真是没办法。

说完,自由从业者无奈地摊了摊手,一脸的哀伤。不过,他又说了一句才结束了自己的讲述,他说,至于婚姻,更是不敢奢望了。

(二)

教授说,我的初恋应该是迟到的。迟到的初恋,不同于婚后想入非非的只能称之为“邪念”的单恋,因为初恋是双方的相互的一种牵挂;也不同于婚外恋,因为婚外恋不仅具有丧失了婚姻新鲜感而感叹选错了对象的悔意,而且有把欲望变成现实的行为却又缺少彻底摆脱现实的勇气。那么,迟到的初恋只能是一个彼此有了牵挂却又无可奈何于已满足的不想也不可能舍弃的现实的自我抑制并不出轨的过程,所以,迟到的初恋是辛苦的,尽管也有现实的偶然让之变成现实的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酸涩,往往要以对人致命的打击为代价,未免太过不值了:显然地,人不需要这种假设,人是不能假设的,唯独人不能,即使不假设,生活中也常偏有这种太过艰辛的巧合,姑且称之为巧合吧。或许我的概念不够确切,不过,我们终究不是在研究概念。暂且这么说吧,如确有不足,不妨从我的讲述中去找答案。

再三犹豫,我还是和阿秀结了婚。阿秀虽连小学也没有上完,却是我们屯子里公认的最俊最贤惠的女人。她左眉心有一颗黑痣,张半仙称之为乱草藏珠,如果嫁给命相合的人,必定大富大贵旺子旺夫。反之,注定要短命至少也命运多劫。待我到乡中心中学任教特别是做了副校长后,阿秀成了张半仙神算的有力佐证,他因此声名大振,据说他现在在城里拥有三套楼房,业务也已拓展到了城里。

且说当时虽然有如此让人憧憬的背景,结婚的那天,我却没有因为期待而带来的喜悦和疯狂,先是平静得如死水一般,继而便紧张得要命,尤其是客人散去后,我几乎要屏住了呼吸:里面有羞红着脸低垂着头的阿秀和不知所措的我,外面有听墙根的人故意让人听清却又做作地把声音极力压低的嬉闹声。

现在,我确已无法记起当时自己都说了些什么,或许便只有阿秀那句土得掉渣的到我儿子平安降生才让我从羞怯中解脱出来的“关灯睡吧”。当然,我们做了新婚夫妻该做的功课,这一点儿印象最深刻,因为天刚放亮我娘就骄傲地把象征着阿秀贞节的被血染了的白床单挂到了门外。

我认为,这是我们那里最有损女人尊严的一种陋习,曾竭力反对,可我娘哪里肯听,她说,这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那年,有人家忘了这事,遭人讥笑后才记起,可已经有嘴说不清了,兴许真的有事,后来果然真的出了事。我娘所说的出事,自然指家庭不和睦。奇谈怪论!难道人是为他人活着吗?我执拗地想。却不料,这事竟连阿秀也信,看到她那一脸的幸福相,我突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腻歪。真是浅薄!

婚后,我一直未回的那封信日益多了起来,而且似乎由于时间的积淀变得更加固执和坚持不懈,语言也越来越尖刻越来越露骨。

信是丽萍写的,一个文静的女孩,因彼此间有好感曾约定一起考省师范学院,后来失了联系,信几经周转才传到我手里。

只要有了隐私,人往往就无法坦然,除非已丧失了诚实这一最起码的做人原则。

一次爱过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阿秀坦白了。对于我的坦诚,阿秀甚感动,表现出少有的冷静,她只轻轻地推了推那厚厚的一摞信,便把头扎进了我怀里,用因辛劳而变得粗糙的手轻轻地抚着我的胸膛,许久才说,俺知道,俺没文化,俺配不上你。

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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