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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007前传·银鳍-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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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滥杀无辜

“动物饲料?”

“对,卡车后面看上去有牲口棚。”

“看来,这小股部队也得喂饱啊。”屠夫说。

事实上,那地方还真像部队营房,人来人往,一片忙碌,大伙都身穿粗花呢服,头戴扁平帽,偶尔有个人一身白大褂,脚蹬高统胶靴,从房间里进进出出。

“能猜出那些房子是做什么用的吗?”屠夫有些疲倦,又打了个哈欠。

“我想,有几栋是宿舍吧,”詹姆斯说,因为他从窗户里看到了几张床。“其中一间好像是警卫室。靠近城堡的那几栋比较大一些,像是厂房,可是,他们看上去不像是在制造飞机、坦克这样的大家伙……”

屠夫一声不吭,詹姆斯听到的回答是刺耳的呼噜,朝下一看,他居然睡着了。

詹姆斯从树上爬下来,朝凯利窃笑。

“我们从不睡觉!”他说,两人大笑起来。屠夫在笑声中睁开了一只好眼睛。

“我没有睡着,”他说,“只是休息休息。”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说实话,这乡村的空气叫我疲倦。我是个城里人,习惯繁忙的街道、拥挤的人群。在这样的野地里,我不知干吗才好。你不能从树干上取指纹,也不能问一只羊看见了什么……当地人根本不理我。海烈波勋爵在这里投了不少钱,他才是当地人的英雄,他想在这里隐居,你又能怎么样呢?”

詹姆斯抬头看看天色,知道已经不早了。

“凯利和我天黑前得赶回去,我们得赶紧走了。”他说。

“没错,你们快走吧。”屠夫说。

“你接下来干吗?”凯利问。

“我还得把案子做下去呀,在这里扎营,观察他们的来去行踪、日常活动。你俩可以帮我,尽量多打听这地方的情况,人家可能更愿意跟你们孩子说话,而不是对我这老怪物嘀咕。记住,没有我的命令,千万不要行动。我冒险是有人付钱的。”

詹姆斯和凯利回头走了,他觉得,屠夫莫伦实在不像个夜晚能在野地露营的人。除非他已经在附近搭了个帐篷什么的。可他看上去够快活,过去,他肯定对付过比这更糟的局面。

白天的活动激发了凯利的想象,他在回去的路上异想天开,编造着海烈波勋爵在山上的堡垒中可能做出的种种怪事,以此来取乐。

詹姆斯的脑海里,却浮现着男孩在泥地里留下的那只脚印……还有,那个穿着血衣的男人往湖里倒生肉,水面上似乎很热闹。

第14章滥杀无辜

一头牡鹿在山冈上昂首挺立,它的前腿搁在一块花岗岩上,巨石表面布满了青苔和粉红的野花。这是一头硕大的红鹿,约五英尺高,顶着宽大、笨重的鹿角,恰似一个幽谷里的君王,在摆姿势拍照。它嗅嗅空气,大吼一声,仿佛意识到附近有危险。

牡鹿是警觉的动物,有着超强的眼力和嗅觉,一个不对,它就会嗖嗖地掠过山冈,在岩石间蹿得无影无踪。

三个身着灰色猎装的人在隐蔽的山洞口耐心守候,领头的是海烈波勋爵,他潜伏在一堆茂密的草丛里,用一架小小的望远镜密切观察着牡鹿的动静;儿子乔治紧随其后,严肃地看着老子的后脑勺;蹲在乔治后面的人叫克里格·麦克索尼,小脑袋上扣着顶扁帽子,他在庄园里专管狩猎和钓鱼,也是海烈波勋爵的侍从。

麦克索尼从酒瓶里倒了三杯威司忌,乔治厌恶地瞥了他一眼。这人像是在酒精里泡大的,把威司忌当饭吃。乔治光看他喝酒,没见他吃过东西。他的肤色好比煮熟的火腿,肥大的肉鼻子布满酒刺,浑浊的眼白永远是浅红的。

海烈波勋爵匍匐着后退,到了牡鹿看不见的地方,才坐起身来喘气:“瞧,它的鹿角上有十四个斑点,是头鹿王啊。”

“是出色的纯种鹿,”麦克索尼嘟哝了一句,把威司忌递给主人,勋爵喝水似地一口干掉。

乔治小小地抿了一口……他讨厌这酒,火烧喉咙似的,喝下去后又酸酸地在胃里囤着……可他没有选择。如果他要成为一名猎手、一个男子汉,他就得跟老爸走。

“距离多少?”勋爵问。

“八十码吧,”麦克索尼说。

“咱打一枪试试?”

“正是时候,”麦克索尼说着把猎枪递给乔治,“我们在树林线之上,再往上就暴露了,就在这里,借着山石的掩护,从侧面打。”

勋爵转过脸去,对儿子微笑,露出金胡须下面的一口白牙。

“儿子,上吧,它是你的了。”

“我没把握,爸,”乔治说,“距离挺远的。”

“没关系,是时候啦,给自己打一头鹿,看你的。”

乔治叹了口气,四肢着地爬了过去。他又累又饿,浑身湿透。他们一大早就上山在此守候,找机会猎杀牡鹿。现在,天都快黑了,除了燕麦硬饼,他们什么也没吃。这里远离城堡和银鳍湖,阴沉荒凉,细细的冷雨把他的粗呢猎装淋个透湿。

他用猎枪瞄准牡鹿的身影,只见它在石楠花和野草间跳来蹦去,十分警觉。

乔治并不想杀那头可怜的动物,但他知道,这是父亲的命令。对老爸来说,这是对男人最好的训练。老爸对打猎的乐趣津津乐道……“我们就像印第安人,”他总是说,“让文明社会的规矩统统见鬼去吧。这是人与兽的对抗,这才是人在自然中应有的位置,人是猎手,一开始就是这样,可我们已经忘本了。打一头鹿,你需要精力、勇气、毅力、耐心,眼尖手稳。”

乔治注视着,眼看牡鹿转过身,警觉地朝山上跑去。

“它动得太厉害了。”乔治小声说。

“咳,”麦克索尼啐了一口,“小伙子,如果你老坐着不动,它还会跑上山顶钻进峡谷呢,你只能打一枪,看准了来吧。”

乔治早知道麦克索尼对他没好感。除了海烈波勋爵,他谁也不喜欢。这是个刻毒的、口无遮拦的酒鬼。前任主子管得很紧,他只好夹着尾巴做人,可海烈波勋爵对他放任自由,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权利,于是,他摇身一变,成了个重要人物。事实上,海烈波勋爵有点敬畏他。在勋爵眼里,他是村里的长老,有阅历、有见识,对这片土地了如指掌。可乔治知道,此人对动物毫无爱心。对他来说,动物只是生存环境的一部分,就像树木和岩石一样,不值得尊敬和爱护。

不仅如此,麦克索尼仿佛跟动物有仇,常常毫不犹豫地枪杀、捕捉、毒害动物,甚至用乱棍把它们打死。

“毙了它,”麦克索尼从牙缝里说,“上啊,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第33节:浪漫和刺激

乔治瞄准了牡鹿的前腿,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该怎么做,嘴里喃喃自语,“瞄准前腿,往上推,开火……”

他十分紧张,屏住呼吸,本想稳住枪托,再缓缓扣动扳机,可鹿又跳开了。乔治嘘出一口气,暗暗骂了一句。他知道,要是让这头鹿跑掉,老爸肯定会暴跳如雷。

没办法,他只好再次瞄准目标,闭上眼睛,扣动了扳机。

他感到枪托在肩膀上撞了一下,听到那致命的枪声在山谷里回荡,睁眼一看,牡鹿不见了。

打偏了吗?它逃跑了吗?如果只是打伤了它,那岂不更可怜?

“干得好,孩子,干得好。”老爸拍拍他的背,把望远镜递给了他。

乔治接过来朝山冈上一扫,终于发现了牡鹿的尸体。

“一枪命中,”麦克索尼点头认可,他们仨爬上山坡,朝猎物走去。

海烈波勋爵在牡鹿的尸体边蹲下,察看着它胸腔的伤口。

“子弹直穿心脏,它什么也没感觉到,就死了。”鲜血从动物的皮毛里渗出来,勋爵用手指沾了,站起来涂在乔治的脸上。

“第一滴血。好孩子。”

乔治眨了眨眼睛,那血又粘又烫。

麦克索尼对他笑了笑。“现在,你看起来真像个印第安人了。”他说。

麦克索尼给死鹿剖腹,取出内脏,然后,把它拖下山去,驮在一匹备用的小马背上。

那是六个月之前,也就是去年十月发生的事情,现在,牡鹿的头颅挂在城堡餐厅的墙壁上。乔治·海烈波看着它,望着它呆滞的眼睛,想起了当时的情景。记得那天,在蒙蒙细雨里走下山坡,鲜血从脸上淌下来,流进了他的眼睛和嘴唇,一个念头不住地涌上心来。

他想念妈妈。

他迷茫、孤独、困惑,非常想念妈妈。

一旦有了这个念头,就再也无法把它从脑海里赶走,他从来没有如此思念妈妈。

都是这城堡闹的,阴沉、黑暗,狭小的窗户、笨重的高墙,他恨透了。当然,一开始,他还挺喜欢这里,尖塔、长堤,还有那么多拐弯抹角的秘密通道和暗室,对一个小男孩来说,该是多么浪漫和刺激的地方,他想象着骑士、打仗,身穿方格呢短裙、挥舞双刃大砍刀的高原勇士,总之,这是个好玩的地方。可他从来没有玩伴,渐渐地,他对自己的单人游戏失去了兴趣。现在,对他来说,城堡不像个家,反像个监狱。这里什么都不舒服,也完全没有温暖柔软的东西。眼睛所看到的,只有墙上的枪、动物尸体、呆板的鱼,还有笨重的巨型家具,叫人难以亲近。周围只有男人和男人的用具,连厨房里也充满了男性的气息。

由于墙壁的厚度,餐厅里四季常温。冬暖夏凉,可不管怎样的季候,壁炉里总烧着原木。虽然并不冷,乔治还是打了个寒战。

壁炉两边各立一副盔甲,上方挂着一幅油画,因年代久远,色彩有些暗淡。画面上充满了维多利亚式的残暴,主题是主人偏爱的“屠杀”。圣经中,希律王曾警告说,未来的犹太国王将在伯利恒诞生,就下令杀死那个地方所有两岁以下的男孩。油画描述的是:一队半裸的罗马将士身披战袍,举着长矛短剑,袭击一群妇女和儿童。女人绝望地尖叫着,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画面中央,有个士兵抓着一个男孩的头发,脚下还踩着好几个婴儿。

乔治不住纳闷,这样残暴的油画挂在餐厅合适吗?可父亲其实很少有功夫看画,乔治倒是时常端详,因为画面上有女人。

那女人站在画的一侧,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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