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藏-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多芙琳开了车门,让她把琴盒放在后座上,看着丁丁绑好安全带,她开始发动车子。“长大了,是个小美人儿。要不是伊萨克的妹妹,我会妒忌的。”
丁丁窘了起来,想她们好些日子不见,可能是伊萨克一厢情愿地向女友夸耀妹妹来着,心里不禁窃窃欢喜。“伊萨克说过你是明威大学的返校节皇后,我大哥其实很挑剔的,不是美女,他才看不上。”
“这么跟你说的?”多芙琳笑了笑,“知道吗,他从未亲口对我说过他爱我,甚至没说过我漂亮。在他眼里,女朋友和好朋友可能没多大分别。”
丁丁立刻想起两年前看见的那个画面,当然有分别的,伊萨克绝非同性恋。她觉得的多芙琳笑容里有一些郁郁寡欢的味道,这不象她以前认识的多芙琳。也许她的个性还是那样爽朗洒脱,但与伊萨克的恋爱似乎给了她太多的烦恼,就象雄鹰被人在脚上绑了根绳子,无论飞得多高多远,总有那根绳子纤绊着,再不复往日遨游天空的自由自在。
“其实我一点也不了解他,而他似乎也不愿意让别人了解。我并不在乎虚浮的誓言,但有些东西你不说别人是永远无法体会的,这与信任无关。”
多芙琳这些心事似乎沉积很久了,需要有个倾听者来分担。丁丁预感到他们的爱情势头不妙,而自己能做的只是袖手旁观,这个结论突然让她感到自己很无耻,似乎应该做些什么的。
果然多芙琳接下来说,“我们……会分手。我想这次自由艺术节之后再告诉他,你是第一个知道消息的人。希望你暂时不要说,可以吗?”
丁丁沉默了一会儿,“只要伊萨克不问我。”
多芙琳从头顶的后视镜看她一眼,认真地道,“你真的长大了。”
一路上多芙琳再未说话,而丁丁出于礼貌或者尴尬也没有开口。多芙琳打开了收音机,皇后乐队的老歌《We will rock you》少许冲淡了气氛的冷硬。一小时后,明威大学到了,彩排的人已经大多到齐。
明威的自由艺术节在全罗洲都小有名气,固定在每年的10月上旬举行,为期十天,有芭蕾舞剧、辩论会、画展、影展、音乐会等等,通常的做法是各自为阵,自由安排举行时间,有时甚至东西对垒,你方唱罢我登场,情状精彩之极。一直以来芭蕾舞社因为学校的刻意扶植,占据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多芙琳身为学生会长兼话剧社社长的一大耻辱。今年她早早联合了同样失意的校乐团,精心制作成音乐剧《基督山伯爵》,打算借此一雪前耻、扬眉吐气。
老实说伊萨克是不太喜欢这种情况的。有艺术天分,有灵感,有热情,这当然好,但没必要那样咄咄逼人、信誓旦旦地非要打倒别人不可。艺术节这种东西,原本是要带给人快乐,一旦加入了过头的争强好胜之心,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这阶段多芙琳常因为社团的工作疏忽他,他总觉得多芙琳的心离他越来越远了。
剧场在棒球场的后面,中间隔着一条白石小路,两、三排茂密的橄榄树。剧场是半露天式的,观众座位在橄榄树林前面的草地上,上方有一个漂亮的弧型顶棚。舞台是原来一栋两层楼高的小教堂改建的,显得空阔而深邃,中央放了一个十吨重的转动布景,主背景为黑色。
排练已经进行了两个小时,除了男扮女装替演海蒂公主的演员老是忘词和笑场,基本上进行得很顺利。接下来是半小时的研讨会,丁丁打算休息一会就走,但她必须坐伊萨克的车回家,而伊萨克要陪多芙琳,所以她只能等着。她挑人少的角落靠着棵大树坐下,全身浸在浓阴里,悠闲地喝着伊萨克带来的苹果汁。多芙琳和社团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围坐在在舞台脚下,讨论这次的宣传计划,气氛十分热烈。伊萨克也在其中,但插话的机会并不太多。
她闲坐了一会儿,开始用一块绒布擦拭琴身上的汗渍和松香粉,时而抬头看看远处正在进行的棒球比赛,偶尔也看一眼多芙琳他们。在这群人中,多芙琳明显占了主导地位,充当着众星捧月的主角,整个人容光焕发。她简直怀疑几个小时前那个满脸忧郁的情人和眼前高谈阔论的美女是不是同一个人。伊萨克是这群人中唯一的不合者,就象低音部的硬充进了高音部,即使努力地要跟上其他人的脚步,还是轻而易举地从举手投足间泄露了不同的气质。
恋爱原来这么辛苦吗?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喜欢根本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固然不快乐,而对方也未见得幸福?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烦躁,甩了甩头,努力要驱赶掉这些不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莫话说
07 微笑
这时远处操场上忽然叫好声响成一片,丁丁抬头望去,只见攻方队员轻松地抛下球棒,不紧不慢地绕了一圈跑回本垒,很明显这是一个漂亮的本垒打。棒球是罗洲中学体育必修课,她是勉强及格而已,没什么好感。但那个球带着疾风,倒霉地正往她这个方向而来,吓得她赶紧背转身护住怀里的小提琴。
幸好那球飞行了这么远一段距离后,后劲已衰,跌落在她靠着的那棵橄榄树附近,滚了滚停在不远处。操场上那群人似乎喊了些什么话,她料是要她掷还过去,但一则力气有限,掷不了那么远,二则伊萨克早就提醒过,明威的学生人品参差不齐,少搭理为好,因此她转过头不理。
那些人聚到一起说话,丁丁觉得他们可能正用猜拳赌谁来捡球,因为刚才击出本垒打的那个红发高大的男子已经向她跑过来。似乎是要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他并未穿明威的运动制服,名牌棒球衫和经典色系牛仔裤标榜出懒散越矩的本质,火一般的头发长及脖颈,在脑后随便抓了一把。全身汗水淋漓,而他好象把这当成一种骄傲的凭证,甚至没有伸手擦一擦,汗水在他脸上、身上尽情流淌,闪着光,反而使得这个人象战神阿瑞斯一样张扬耀眼。
红发男子的眼光在丁丁身上游移,然后停留在那把小提琴上。小女孩的年纪应该在十六岁左右,明威大学没有年龄这么小的学生。尤其引起他注意的是女孩身边那只曲线优美如流水的小提琴,他学过八年的钢琴,并且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对乐器有着非同一般的鉴赏力。他认得那只小提琴,那是威洲一流小提琴工艺师阿马提家族的纯手工品,在去年参加罗兰春季拍卖会时刚好诞生二百五十年,算是一件古董了,当时的成交价大约是六十万罗洲币。价值倒在其次,他感兴趣的是这小女孩是如何得到这把琴的。而这样一个幼稚的小女孩,一个混血的杂种,又有多少才华来匹配这把昂贵而特殊的小提琴呢?
丁丁从来没有觉得这样不自在,红发男子的注视是如此放肆,以至她有一种烧灼感。她原本没生气,也不打算要对方道歉,这时却因为突如其来的惊慌而恼怒了。再一次对视让她读出了红发男子眼中的厌恶,以及一点点不易觉察的讥讽。这个人身上有浓重的异国情调,眼神明亮而犀利,即便在游人如织的曼城街头也必是特别的。丁杉也是威洲后裔,但丁家东方式的家庭教育柔化了他身上的锋芒,相比之下,眼前的红发男子更象纯正的威洲人,优雅,华丽,敏锐,锋利。
于是丁丁做了一个举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把小提琴放在左肩最舒适的位置,拉了一整首门德尔松的《乘着歌声的翅膀》。通常情况下她是不愿意被人当成花瓶观赏的,但今天的兴致出奇地好,很想给这跋扈放肆的男子一记有力的反击。这次打击的效果好得堪称完美,原本不过想用琴技堵住红头发的嘴,不料从第二节开始就有听众聚集过来,到最后其他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众人都凝神屏气聆听她手中流泻出来的音符。
一曲已毕,众人从震惊的情绪中慢慢苏醒,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在观众的褒扬和赞叹声中,伊萨克象炫耀漂亮女儿似地得意。丁丁只顾看那红头发,连伊萨克赞许的目光也没注意到。
红头发似笑非笑地弯下腰凑到她耳边,轻轻地道,“这琴叫‘芙丽雅的微笑’吧?你觉得你脸上那种表情能算微笑吗?相对演奏者的水平而言,琴的价值太高了。换把琴吧,或者,你的手。”
丁丁怔住,心里的惊讶多过受到的羞辱。听说过“芙丽雅微笑”的人很多,但真正识得的却少之又少,那红头发居然一语道破,并且准确地切中她的弱点。她在德尔松的指导老师美勃尔过去曾是茱利亚音乐学院的教授,一直以来美勃尔对她华丽的技巧褒奖有加,但指出她对音乐的感觉还是远远有差距,而大师与琴匠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此。
她迎着阳光微微扬头,忽然看见那头鲜亮耀眼的红发,心中一动。红头发眯起了眼挑衅地看她,道,“怎么?要我弯下腰把脸颊给你吗?”
他的罗洲语有明显的外国口音,声音浑厚有磁性,虽然口出恶语,依然不能否认他的声音非常好听。光看他的脸可发不出那种声音,如果他是歌手,丁丁想,唱老鹰乐队的《加洲旅馆》是最合适不过了。他锋利的眼神逼视过来,她一激灵,顿时从冥想中惊醒,暗骂自己什么时候了,还在那里胡思乱想。
她再想了一想,觉得自己的猜测应该没有错,便道:“请放心我没有那种特殊癖好,只不过想问问你,认识阿弗?弗烈德里科?阿马提先生吗?”
阿弗?弗烈德里科?阿马提是德尔松中学音乐学会的赞助商。真是妙极了,她想起阿弗曾谈及独子雷欧出生于罗洲成立100周年大庆那一年,今年刚好22岁,目前正在明威大学念工商管理硕士。非常聪明的类型,不然不可能两年念完了四年的课程。生活上却有些难以克服的粗疏,说好听些是不拘小节,直到有一次他把衬衫角扎在裤子拉链的外面,他才不得不正视这一该死的细节问题。阿马提先生说起这事的时候表情很有趣,似乎是他的儿子优秀得太不真实,要出那么点儿纰漏才感觉象正常人。
“不认识。”他的回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