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收银员抻着嘴角,估计是想弄个笑脸出来。可笑脸弄的实在太勉强了,和抽筋似的,特别难看。
这收银员可真神经质,掉个机器没吓坏别人,把自己给吓坏了。
看她那样儿,简直要晕倒了。
结账后,我和杜蘅飞出了超市门。
回头看了一眼,收银员正好抻脖子朝我看,和我来了个对眼儿。她愣了半秒钟,然后嗖的缩了回去。
“那收银员有点儿毛病。”我指了指脑袋。
杜蘅飞回头看了一眼,笑着说:“看着挺正常的。”
“有些神经病,看起来是挺正常的,比正常人都正常。”这我有经验。
有些神经病,不发病的时候,看起来特别正常,有的简直和学者或将军一样。
这样的发起病来,比成天神神叨叨的要厉害多了。他们一发病,就绝对会造成流血事件。重则死好几个,轻了也得弄几个重型伤残患者出来。
第1卷 第15章 雪花粥四
杜蘅飞步子迈的很大,但因为迁就我腿比他短,所以走的很慢。
他有种英国绅士风度,悄无声息的体贴着身边的女士。
直到进了楼里大厅,我才注意到他的头发是细卷的,像是钢丝球的钢丝子,也像是玉米冒出来的须子,细细纠结成一团,却并不凌乱。
就着大厅明亮的灯光,我踮起脚,细瞧了一下他的头发,又仔细看了看他的瞳仁。
他的瞳仁是暗褐色,地地道道中国人的颜色。除了肖像非洲人的头发,他并没有任何混血特征。
杜蘅飞略有些惊讶的问我,“怎么了?我头上是不是落了叶子?”
“不是。”我摆摆手,心里有些发讪,觉得自己刚才的行为可真是土傻冒。
杜蘅飞微微努了下嘴,上唇的唇珠嘟起来一块,让他平添了几分孩子气。
他伸手捏起额头上一撮头发,笑着说:“我这头发是天生的,不是混血。”
我笑着应了一声,不知道该这么接下面的话。
电梯门开了,杜蘅飞跟在我身后,进了电梯。站稳之后,他左肩懒散的抵在电梯壁上,像是闲事春秋的浪荡公子哥,形容潇洒,十分倜傥。
“我头发只能剪短到贴头皮,稍微长一点,就会像黑人一样炸成一团。”杜蘅飞大概觉得自己的话搞笑,笑容从嘴角一直染到了眼底,“梳头也不能用平常人用的梳子,要用刺儿梳,以前烫头发妇女常用的那种梳子。”
我乐了,“我小时候家里有很多那种梳子,我妈烫了卷发,头发焦枯的像是干草,只有那种梳子才能梳的开。我以前特别羡慕我妈的卷发,总梦想着我也能有那样的头发。梳头的时候就可以像我妈那样用力扯一下,刺啦刺啦的,那声音感觉特别时髦。”
“小时候我想要我爸的刮胡刀,每天早上等我爸用完了,我就偷偷拿来刮刮下巴。”杜蘅飞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我叹口气,“小时候的想法,现在想想,真是傻。”
杜蘅飞站直了身体,声音里带着软和的笑意,“你要到了,回头见。”
我还没说尽兴呢,电梯就停了,门也以着不快不慢的速度朝两边拉开。
“回见。”我朝杜蘅飞招呼了一声,摆摆手,等电梯门关上之后,我才转身朝家走。
在门口按了很长时间的门铃,任酮才过来给我开门。
门铃声音那么大,他就在客厅,应该第一时间听到才对。这都过去有五六分钟了,他才过来开门,明摆着是故意在折腾我。
我有些生气,但转而想到刚才遇到的杜蘅飞,心情又好了起来。
任酮脸色乌沉,额头上画个月亮,就可以去演包拯。屋里气氛被他整的像是阎罗殿,我连大口喘气都得好好思量思量,生怕点燃他这颗炸药桶。
我把小菜放好之后,想躲到屋里,却被他叫住了。
他让我陪着他喝酒吃菜。
陪,是干陪。
他喝酒吃菜看电视,我必须眼巴巴的看着,等着,陪着。不准吃不准喝,电视可以看,但实在不是我喜欢看的节目,让我十分煎熬。
他性格可真恶劣。
明明惹他的是苗如兰,他不朝苗如兰撒气,却迁怒到我身上。
他真会挑软柿子捏。
他准成认定我被他掌握在手上,所以可以任他搓圆搓扁,可以随意的折腾我。
我心中不忿,但实在没胆量反抗。至少现在,没胆量反抗。
至于以后,我觉得我的胆子应该会慢慢涨回来。
任酮吃饭的姿势很大气很爷们,但不粗俗,没吧唧吧唧的声音。偶尔有筷子碰到盒子,或者啤酒罐磕到茶几的声音,但并不大。
他喝光一罐啤酒,就会用手将啤酒罐子捏成一个扭曲的梨核形状,拿着死物撒气。
我在心里朝他喊:有种你找苗如兰发脾气去。
任酮突然看向我,我条件反射的赶紧捂住嘴巴,差点儿以为我刚才不小心把心里的话喊了出来。
任酮皱起眉头,半搭着眼皮子,没被遮住的半颗瞳仁反射着灯光,左右各有一个亮晶晶的小白点儿。
他现在这模样,实在阴狠,比吊梢眼三角白眼还要阴狠三分。他像是在估量着该从那儿给我一刀,然后一刀一刀把我剐个干净。
我后背朝上窜起一片凉气,鸡皮疙瘩随后遍布了全身,像是突然被寒风袭击了似的。
任酮半耷着眼皮子盯了我一会儿,又转过头拿起了啤酒罐,边看电视边喝啤酒。
只被他盯了这么短短一会儿,我身上就出了两层冷汗。冷汗把衣服浸润了,湿腾腾的,十分难受。
用眼角余光瞄着他的侧脸,我苦苦思索着,追究着为什么会那么怕他。
我和他认识不过几天,他虽然威胁过我无数次,但从没有动手。就算他手眼通天,将我囚困在身边,逼我帮他引鬼,但我也实在没必要这么怕他。
莫非他会东南亚降头术,给我下了恐惧他的降头,所以我才会这样?
亦或者,他天生有让我恐惧的气场,让我毫无缘由的畏惧。
就好似,有的人,天生有领导气质,让人见了便心悦诚服的跟随他;有的人天生有猥亵气质,即使从没有做过猥亵的事儿,但是见了就想揍他骂他欺侮他;有的人则具有受虐气质,容易招惹到虐待狂。
任酮具有领导气质,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王霸气质十足。
莫非我怕有领导气质的人?
我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这想法不成立。
以前我见过很多王霸气质的人,甭管真王霸还是假王霸,我都没有害怕过。尽管我常拿这种气质的人没辙儿,但绝对和怕无关。
为什么换到任酮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怎么想不明白,我也只能搁置,不再去想。
神经学科有个冰山理论,把人的思维分为三层,冒出水面的冰山尖,是浅表思维,是人能够查知的并且能够反思的。
而藏在水面之下的那巨大的冰山,则是人们无法探知究竟的深层思维。有些所谓的预感,或者带着预示的梦境,都来源于深层思维。之所以精神分裂不能治愈,也是因为人们无法探知深层思维,所以不能从根源了解精神分裂,便无法治愈。
我对任酮的怕,肯定属于冰山之下的深层思维。
所以我探知不到。
任酮放下啤酒罐,姿态张狂的将两只胳膊搭到沙发背上,斜眼看着我,“十三楼的没有请你喝雪花粥?”
“嗯?”
任酮将右腿搭到左腿上,右脚上的拖鞋掉落下来,掉在我脚边,发出“啪”的一声。
他说:“十三楼的杜蘅飞,开的是私房菜馆,卖的是雪花粥。”
我很惊奇,惊奇他竟然知道我碰到了杜蘅飞。
可想到他的职业,还有他抓鬼的厉害能力,我便收起了惊奇的情绪。
“我在电梯里遇到了杜蘅飞,他人挺好的,说话也很好玩。”我将任酮的拖鞋朝他那边踢了踢,“不过,他没和我说他卖雪花粥。”
雪花粥是什么?补品?
估计是。
前几年流行起了私房菜馆,卖的要么是精致的私家菜,要么是养生美容的补品,让那些白领趋之若鹭,火了很长一阵子。
杜蘅飞卖的应该是养生美容的。
想想他那模样,穿的那套雪白的衣服,确实有点儿法国小资厨师范儿。
第1卷 第16章 雪花粥五
我有心问问杜蘅飞和雪花粥的事儿,可任酮无心回答我。他甚至十分不耐烦的让我闭上嘴巴,不要打扰他看电视。
我还不如陪酒姑娘呢。
陪酒姑娘起码能跟着一起吃一起喝,还能一起聊个天儿。就算是对金主儿拍马屁,那也是一种交谈方式。
我郁卒的盯着电视,恨不能眼里冒出激光,将电视戳出两个窟窿。最好那窟窿的碎片炸到任酮身上,让他知道知道我的厉害,从此以后在我面前做小伏低,像是夹着尾巴的老狗似的唯唯诺诺。
我不切实际的幻想着。
这幻想带给我一定程度的满足感,让我的心情稍稍舒畅了些。
任酮喝光了六瓶啤酒,小菜却没吃多少。
起来上厕所的时候,他摇晃了一下,像是要摔倒。
我赶紧朝后缩,脚跟抬起来,随时准备跳开,以免他摔倒的时候压到我。
任酮语气不顺的呵斥,“脚挪开。”
我挪到侧面,把地方全部让出来。
任酮刚起步的时候脚步虚浮摇晃,等走上四五步,就稳当起来。
我一直盯着他的脚后跟,诅咒着他,希望他能摔一跤,最好摔个四脚朝天。
魔鬼和巫婆估计在打盹儿,没听到我的诅咒,让任酮稳稳当当进了厕所。
任酮在厕所呆了很久,出来的时候,脸上挂着水,眼神倒是清醒了,不像刚才那么迷蒙。
他支使我收拾茶几,并在一边监视了我一会儿。
等我把茶几收拾干净,垃圾规整好,他才进了卧室。
快睡着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任酮今天忘记带我去买衣服和生活用品了。还有我那三百块零花,他也没给我。
明天我得提醒他一下,让他赶紧带我去买,我总不能一直穿一条短裤。一天一洗,没几天就得变成丐装。
他要是不愿意陪我去,那最好不过。我可以趁机到我大姑二姑家附近探探点儿,想办法先给她们折腾点儿小麻烦,作为大规模报复的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