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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请叫我威廉三世-第4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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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如将车队前后一堵,然后朝每辆车扔一两颗手榴弹,那什么都解决了!”一个声音和脸孔一样粗旷的男子拍着桌子说到。

这张不大地方桌子算是这间地下室唯一像样的东西了,桌子上放着好几个装着残剩面包香肠的盘子和两瓶快要见底的白酒,周围有三张旧椅子,分别坐着最先说话的胡渣男、一个戴着帽子眼镜像是医生的家伙,以及一个身材魁梧、脸方方正正的人。

“鲁莽!”那医生模样的人淡淡的说了一句。粗鲁男立马不吱声了。

方脸地魁梧男子嘴里叼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说话的时候那烟一抖一抖,“我倒觉得用手榴弹的确是个可行的办法,既可以袭击目标,又可以制造混乱,乘乱干掉德国皇帝也不是不可能!”

“我就说嘛,嘿嘿!”声音粗旷的那个男子积极响应到,但那医生模样的人冷冷看了他一眼,他便又将脑袋缩了回去。

“这不是战场却甚是战场。我们必须确保对目标的一击致命!”长相秀气的“医生”一字一顿的说道,从旁人看他的眼神判断,他似乎才是这里的老大。

在众人的期待中,“医生”继续阐述自己的看法:“美国政府必然会派出相当多警察和宪兵在车队经过的地方守卫,要将车队前后堵死谈何容易,而且想要走近了仍手榴弹机会实在不大!况且以威力来说,我想一两颗手榴弹未必能将车里的人炸死,那还不如使用炸药可靠!”

对此无人反驳,的确,作为曾经的职业军人,他们非常清楚手榴弹的作用和威力。手榴弹设计的初衷是用来杀伤步兵的,因此即便是威力最大的德国陆军长柄手榴弹也没有把握在几米之外将一辆轿车里的人炸死,更何况是采用了薄装甲和强化玻璃的专用轿车。至于英国陆军曾经使用过的黑尔手榴弹,威力小的缺点更是世人皆知,英国人后来设计的菠萝形米尔斯手榴弹情况虽然好一些,可惜未等投产战争便已结束,而米尔斯博士和一干技术人员则不知所踪。

此外,美国陆军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研制专门的手榴弹。

“炸药我们倒不缺,只是如何才能保证干掉那个德国皇帝并且全身而退……”之前那个方脸的家伙这时却显得有些犹豫了。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家伙忽然从后面伸出个头,“要不我们在他们途径的路上埋炸弹吧!”

“这很难!”声音很粗地家伙摆摆手,“第一。我们不知道他们具体的路线;第二,在市区埋炸弹很难不被发现;第三……呃……除非用大量炸药将整个车队送上天,否则同样不能保证炸死德国皇帝!”

“来点狠的如何?”声音从角落里传出,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正半靠着墙壁。

“医生”没有回头,“说说看!”

“既然德国皇帝到纽约来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为我们死去的战友,也为我们的国家!所以……”年轻人并不急于进入正题,而是缓步走到灯光下。快速看了一圈在场的人。这里二十来个人全都属于一个非政府的秘密组织——不列颠自由军,这个组织不仅在名称上与传说中地自由救国军、英格兰自由军、苏格兰救国会等相似。其宗旨也是走一条曲线救国的路线——首先通过各种手段发展势力、筹集资金,然后以暗杀、破坏等形式对战胜国德国进行报复,最终配合流亡政府光复英国本土。

“所以,即使作出一些牺牲也在所不惜!我的想法是先利用炸弹袭击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这是引子!一旦有炸弹在附近爆炸,我想警卫们重点保护的那辆车便是目标的座车,这个时候我们埋伏在附近的第二批枪手和炸弹投掷者一起行动,这样一来干掉目标的希望就大大增加了!至于埋伏的地点。我想他们必定会参观的地方有自由女神像、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百老汇。自由女神像附近环境不利于伏击,而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百老汇都是不错地地方!”

想了一会儿,“医生”对这个办法表示同意:“这个办法地确很好!我想我们这次应该将所有人召集来参加行动。那样成功的把握会大大增加!”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百老汇……”方脸男子嘴里嘀咕着这两个地点。

“就百老汇吧!只要德国皇帝敢去。我们一定让他归西!”“医生”恶狠狠的说道。

“我们还可以将一批炸弹装在汽车上。然后伺机冲到德皇座车附近引爆!为了确保成功,我们可以在车上多装一些炸弹,当然了。我们需要一个志愿者来驾驶汽车!”年轻人并没有想过,如果袭击成功地话他大概会成为历史上最著名地汽车炸弹袭击者,甚至有可能被后世地恐怖分子尊称为“自杀袭击的始祖”。

“好,很好!”在“医生”看来,这个主意的确够“狠”。

“这样吧。我今晚就去踩点!”眉清目秀地年轻人主动请缨,而“医生”自然非常爽快的同意了。

继续商议了一些细节之后,“医生”挥手让众人散去。为了不引人注意,这些人每隔半分钟左右出去一个,而且每个人都朝不同的方向走,仅从这点看来。他们并不是一群鲁莽的乌合之众。

“现在去百老汇吗?是不是太仓促了一点?”丽莎有些意外的看着镜子里地辰天。

“嗯,现在就去!”辰天站在丽莎身后,双手轻扶她的肩膀。“怎么?你累了吗?还是身体不舒服?”

“没有!”丽莎摇摇头,“其实坐飞艇还满舒服的,比起汽车、火车来颠簸小了许多,唯一的缺憾就是飞艇上空间不是很大!”

“那是因为‘东方’号只是一艘中型飞艇啊,而且上面许多空间都被那几台电报机占据了!”辰天说着拿起旁边的铃铛摇了摇,唤来门外当值的侍从官,“更衣!”

“更衣?”丽莎更加意外了。因为此时辰天穿着他那件陆军元帅样式地军礼服,自己身上则是白天那套白色大裙子,两人的衣服并没有弄脏。

“是啊!我们穿便服去,这样才能见识一下真正的百老汇!”辰天说着走到一旁,然后伸开双臂让侍女替自己脱去上衣外套。

“噢!安全上不会有问题吧!”丽莎虽然有点担心,但也走到自己地房间里让侍女们开始替她更衣,接着两人就这样隔着一道开着的门说话。

辰天很快便脱去那套出镜率最高的灰色军服,“当然不会!雷尼他们也会跟着我们去,而且美国政府那边也派了相当多便衣密探!”

“我穿那件衣服好呢?”丽莎很快将话题转到几乎是每个女人通用的东西上,她很快在她的衣柜里巡视一遍,那里既有礼服也有普通的便装,这些都是每次出行所必备的,所以她也不必担心或者庆幸自己是否有合适地衣服,只是需要花点心思考虑该选哪一件。

“呃……我记得你有一件淡蓝色的小礼服吧!那件就很不错!”辰天在外面给出意见。

“这件?”丽莎让侍女将一件露肩的蓝色晚礼服拿给辰天看。

“嗯!”辰天给自己挑了白衬衣和一套黑色的礼服,然后让侍女送到丽莎那边,“我这套怎么样?”

“不错,穿起来不那么拘束而且显得更精神!”丽莎在里面回答道,她正在侍女的帮助下脱去之前那件宽大的欧式大裙子。

“我也这么觉得,最重要的是这身穿着不那么显眼!”说话间,辰天开始给自己梳理头发,一个与往常并不相同的发型正在形成中。

“想要不引人注意的话,我们最好不带雷尼,他看起来实在太像保镖了!”丽莎大声说着,也不管守候在门外的雷尼听了会有什么样的感悲

“放心,出门带一大帮保镖的有钱人也会去百老汇的!”辰天这句话好歹替雷尼解了围。

“那好吧!我们很久没有像从前那样去逛街了!”丽莎说这话的时候已经颇有期待的意味了,的确,自从辰天登基之后,他们便失去了像常人一样轧马路的权力,更不可能像从前在东普鲁士那样一家四口到广场上去和市民们一起喝啤酒。

“是啊,恰好这里的天气很像德国的初冬!”辰天显然是不必为气温担心的,他虽不是生活极度奢华的皇帝,但哪件衣服用的不是最上乘的布料?丽莎则可以大胆将她那漂亮的貂皮外套披在外面,这样的装束在纽约是不会太遭人妒忌的!

十分钟之后,一位帅气、年轻的绅士和一位美丽、高贵的女士手挽手钻进一辆别克牌小汽车,这辆车的司机位置上坐着一个恐怕是当今世界上级别最高的司机——冯乔纳莱特,德皇的第一侍从官,级别等同于政府部门的副部长,他旁边则是被德国皇后称作“长着一副保镖嘴脸”的雷尼阿德勒,德皇的第一侍卫长,级别等同于陆军部队的副师级。

喷出一阵青烟之后,这辆产自美国的小轿车载着四位尊贵的客人朝着繁华都市最热闹的地方驶去,前后各是三辆满载“保镖”的轿车。

魔王 第十四章 百老汇

从住处到百老汇仅有不到十五分钟路程,辰天和丽莎饶有兴致的看着车外的夜景,那是一种和柏林截然不同的景色。

以这种打扮乘坐这种汽车,辰天这个时候终于不用那么担心遭到狙击了。

“那里为什么叫百老汇呢?”丽莎对于美国的事务知道的还不是很多,因而好学的向辰天请教各种东西。

“所谓的‘百老汇’实际上有三个含义,第一个是地理概念,指纽约市时代广场附近若干个街区以内的剧院;第二个含义是在百老汇地区进行的演出;第三是指整个百老汇包括各种各样经营方式在内的产业统称。像我们这次去百老汇就是去看那里的演出,而那里的剧院大都上演音乐剧!”辰天知道的这些并不是他临时从别人那里了解来的,早在15年前他就来过纽约并且听了几场百老汇的音乐剧,多半是处于这个缘故,他这次才会如此积极的便装前往。

“噢!这么说那里有很多剧院咯?”丽莎又问。

“一会儿你就能看到了!上次我来的时候就有二、三十家,现在应该更多了!这次我们要去的是一家叫做华盛顿广场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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