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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傲世法则-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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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玛出身奴仆的事实无法抹杀,但曾有很多人试图抹杀,他们不为讨好英格玛,而是要讨好其他人。当然,讨好的重头还在光辉教会那边:如果给英格玛编纂个使徒后裔的疑似身份,那就变敌我矛盾为内部矛盾,于是教士们脸上就光彩多了,后续计划也挺多的……

光辉教会那边甚至会激进一点,尝试一下收买英格玛的可能,这也未尝不可。

这些马屁精觉得事情挺简单的,我们只要干掉那些相关的知情者就行了,充其量不过千把人嘛!然而他们没想到,收到风声的英格玛立即放出话来:谁要敢动那边一个人,我就让谁全家长命百岁!

如果光辉教会如果背后推进此事,那就准备付出同等数量的传教所!等级不限、方位随机!

所有光辉教会高层,英格玛定会贯彻所见即所得战术!家人亲属一视同仁!

此事就此结束……

“唯有野蛮,才能对抗野蛮!”汤森点头大赞:“文明我精神,野蛮我体魄!”

“没错,因为他强大,所以马屁精的屠刀才没能砍下去。”玛西亚也点头,然后接着说下去:“英格玛的父母都是奴仆,所以他最开始是个低级杂役奴仆啊……”

英格玛运气很好,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服务对象,其实是位温柔善良的小小姐,她名叫海柔尔;没错,就是现在陪伴在雯丽小姐身边那位大姐、美丽端庄的五级异能师;而且海柔尔的异能笔记,此时还揣在汤森怀里呢!

那个时候,海柔尔是个小小姐,而英格玛他是——既然大家是在传八卦,那就不能太沉重,所以玛西亚指出,英格玛幼年时期真的很胖,所以——他是个小胖墩。

“原来是这么回事。”汤森恨恨地说:“这丫果然是个吃货……”

“你太坏了!”小萝莉虽然恶形恶状,但回想英格玛画在桌上的诸多食物,底气就有点不足。

如果一切都按部就班、照常运行的话,英格玛同学的人生可以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来概括:他跟海柔尔小姐的关系融洽,但后者会在十岁左右离家去学习异能——他就没人罩了。

如果英格玛回到单纯的杂役奴仆身份,别说危险的主人,就是高级奴仆也能决定他的一切。具体点的话,就是随便哪个小管事无聊了,都能把小胖墩丢到河里看水花——玩儿。

对低级奴仆来说,扑腾给别人看是天职,能不能爬上岸却是私事,如果他歹命沉下水底,最多得到一句“哎呀!晦气!”

沉下水的人,说晦气的人,都不会察觉这事有不对之处。阶层法则之下,事情理应如此:贵人在贱人身上找乐子天经地义,这无关严酷和悲哀,再说奴仆们也理解不了这些词。

英格玛之所以没被淹死在某条河里,大概因为他是个传奇;传奇人物都有传奇的人生、传奇的人生都能在源头找到转折;而所谓转折其实都是意外,它会由无数渐变因素促成。

属于英格玛的意外包含这些因素:海柔尔小姐把小胖墩当玩伴,海柔尔小姐上课小胖墩可以跟着,海柔尔小姐的启蒙导师性情柔和、同时她还是个路痴……

神奇之路铺好之后,意外就会紧跟着爆发:女导师在小花园里迷路,结果撞上小胖墩,她发现小胖在偷偷练异能,接着发现小胖墩的异能天赋很罕见……于是小胖墩有了导师,于是小胖墩很快萌芽,于是接下去的事情开始顺理成章的推进。

在这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唯一生气的人是海柔尔小小姐。

传说中,这位小女孩嘟着嘴对小胖墩使用了绝招。但这招数非常神秘,具体情况不为人知……

汤森知道,这事海柔尔亲笔写进笔记,她祈祷英格玛同学吃饭没菜——永远!

“there is no dish to go with rice——forever eternal!”汤森笑抽了:“好狠的诅咒!”

吃饭没菜就会营养不良,也许人生有点像头发,缺乏营养就要开叉。英格玛的人生呢,一开叉就是三个,我们可以用励志、真实、黑暗来标注它们。

“励志”这条岔路,因为一路锦绣、全程都是爽点,所以被大书特书,被无数人传诵:英格玛萌芽啦、学徒啦、特殊晋升啦、有人不服他跑去打脸啦,荣获低贱异能师称号,继续晋升、又有人不服他又去打脸,荣获年轻俊才称号,荣获新生代俊才称号,荣获当代俊之一称号,去掉之一啦……

绝大多数人,只知道这条春风得意的岔路,亦在这条岔路上获得了无限满足。你看啊!钱程无忧,名利双收;你想啊!佳肴美酒随便享用,娇媚红颜任意推倒!呐呐,大师可以天下布种,还不用自己掏钱养哦!

“真实”这条岔路,很少人去探询,因为过程太沉闷枯燥,居然只是个简单句子的不断循环:英格玛被人欺负了,然后他打回来了……就算朗诵一百次,你都不算捏造事实。

“黑暗”这条岔路,只有真正亲近或及其了解英格玛的人才知道。这条路也是简单的循环,就是在某个字后面加各种称谓,从而变得毛骨悚然,其实这个字就是“杀”!

英格玛杀毛贼、杀强盗、杀杀手、杀仇家、杀奸商、杀罪犯、杀贵族、杀黑户、杀教士、杀使徒……

一个“打回来”里面,包着多少痛苦?一个“杀”里面,带着多少血泪?

没多少人知道,英格玛的成长之路如此坎坷艰险。因为只有把三条岔路捏在一起,人们才能看到完整的英格玛式人生,缺了任何一条都不行。

因为那些事儿都是真的,都是促成他性格的因素。

那么,英格玛的性格到底是什么样的?

简单的说,就是争!

英格玛的人生是杀出来的,英格玛的性格是争出来的。只要决心一下,不管什么他都要争、他都敢争、而且总能争到手!下了决心的英格玛,手法无比灵活,还富有创造性。

如果英格玛跟汤森比流氓,那毫无疑问,他会成为流氓中的流氓;如果英格玛跟菲斯特比惊艳绝世,那毫无疑问,他会成为惊艳绝世中的惊艳绝世。

这件事,他可以让自己做到最好;下件事,虽然提高自己很困难,但可以把那些做得比他好的人——都、干、掉!

只要决定了目标和原则,英格玛就没输过。

这就是他性格中最特殊的地方,鲜明。

好,因为鲜明;坏,还是因为鲜明;作为人生催化剂使用的话,这一点“鲜明”就足够点燃生命!它让英格玛激情澎湃、荡气回肠;它让英格玛披荆斩棘、直抵巅峰!

但是呢,命运这东西通常是测不准的……

会当凌绝顶,固然可以一览众山小,但也可以被冷风吹到感冒发烧。

在捧起当代大师的桂冠之后,在号称当世异能第一人之后,英格玛却渐渐变得沉寂了,或者说,他渐渐变得老成持重了。没错,他到达世界的全新层面,但交织纠缠的理念,内心的矛盾冲突,都变成套在英格玛身上的枷锁。

力量越高、眼界越宽,这幅枷锁就愈发沉重。

有个最显著的例子,当代大师现在还属钻石,因为他是个钻石王老五——就算交游天下尝尽万花,英格玛在律法和情感上依然是个独身。好多人猜测,或者他只想与异能相伴终身,所以才选择做个可耻的光棍,无家也无爱。

对于这种猜测,英格玛唯一的一次官方回应是:“滚!”

但实情是,至少纳玛西亚知道,英格玛内心有爱。

而且他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他,那就是海柔尔小姐!这份情缘能追述到两人过家家的年纪,但在可预见的将来,还看不到终成眷属的希望。因为某些东西,无法被个人武力撼动!

所以他难下决心,所以他难以承受,所以他的无奈不比别人少……

“啧啧!”汤森摇头晃脑的评价:“这可真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啊!”

“小心挨揍啊你!”玛西亚气呼呼地拉着小萝莉:“我们走,不跟他说了!”

“就是!”小萝莉举双手赞成:“这人特别的欠揍!”

两人气呼呼的离开,汤森既没生气也不郁闷,最多有点无奈而已——自己的性子就这样了。

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其实他心里很清楚。

汤森特明白,很多“看你不顺眼”都是意识差异引起的,比如他习惯性地把英格玛当普通人看待,无奈的是,别人却单纯把英格玛当偶像崇拜。就像刚才,他只是背地里打趣一句“小老头”,就引起她们的反弹。

汤森认为“能骂能笑随便闹”的人,才能长期打交道。某些人整天板着脸、张口必律闭口必法、左脚写慈右脚刻悲,不把自己整成稀有动物誓不罢休——这样的极品,汤森不愿招惹。

汤森自认态度挺端正,只是心态这玩意,有时候很难向人解释,一时半会的说不清。但不管怎么说,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跟周围人的认知差异渐渐缩小,几乎到了快被人忽略的程度……

所以呢,这事跟自己没关系,还是只能怪在英格玛头上!

当代大师的气势太强了,简直就是个一千瓦的大灯泡,随便往大伙旁边一挂,本来快看不见的意识差异,瞬间就被强光放大了!

如此看来,求同存异这事很难一蹴而就,真是任重道远啊!

“各位同学,你们真是太调皮了……”汤森轻叹一声:“其实我很忙啊!”

“对哦!很晚了。”紧接着,汤森的脸色就是一紧:“你们这些混蛋!宫殿区执事呢?都死哪去了!居然没人给我安排住处?”

汤森挺好奇,左右走了段路,居然找不到执事了。之前的宫殿区里还是人来人往的嘛!现在连个值夜班的小执事也没有,这真是怪哉!

汤森挺犯难,要是丢个异能出来搞风搞雨吧!这是熟人的老巢;要是发挥传统、就地躺下、隔天流着鼻涕去扫丫面子……也不行,因为宫墙上还挂着灯盏,每个灯盏下面都还站着个半大小子。

这就是所谓的银涛城王室内务军。或者在一百多年前,站这名字下面的是群正常士兵,然而此时站在汤森身前的士兵……都不正常!

因为内务军早被菲斯特的亲戚们裁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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