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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傲世法则-第13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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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小小的准尉,又能做点什么?”少校那根粗短的手指几乎戳到汤森眼睛上。

汤森一点都不生气,因为在对上这种人的时候,生气毫无作用。

没错,如果自己真是一个准尉的话,汤森除了打掉门牙和血吞,灰头土脸的滚蛋之外什么也不能做。但是,汤森并不是什么准尉,遥远记忆中,汤森对军队中上层的习惯和心态的掌握,也不是眼前这种人能够比拟的。

他知道,在目前情况下,单纯的强硬甚至哀求根本没有用,甚至不能让自己全身而退,最有效的反而是滚刀肉——所谓的滚刀肉,就是那种不触犯明文法规、不触犯最高长官利益、不断惹事起哄却明显有点用处的下流货色。

所以汤森笑着说:“小心点,长官。你的手指要是碰到我,我立马就会残废你知道吧?尖兵队的人,断个手指啊脚趾啊什么的最方便了,反正是不用上战场那种。”

“你说什么?!”少校显然还没明白过来:“准尉!你在威胁我吗!你再说一次试试。”

“我说,长官,你动我一个指头试试看啊!我老早就盼着这一天了啊!要不我给长官示范一下?您看着!”汤森瞥着嘴角回身过去,一把抓住个闹腾得最兴高采烈的后勤兵,翻过来就是一记撩阴腿!

后勤兵的裤裆里,似乎有鸡蛋碎裂的声音。

“啊——啊——啊——哦!”后勤兵的神情变得极精彩,他双手下插,夹着两腿开始打滚。

这销魂的姿势、这惨烈的叫声,顿时让整个混乱场面为之一肃!

那些举着锅碗瓢盆砖头木凳追打尖兵的人都不敢动了,猴子也终于有机会从桌子底下钻出来,惊恐万状地躲到汤森背后。

“就是这样!长官你看清楚了吗?”汤森没事人一样转过身来,看了发怔的少校说:“只要你给我这么一下,我保证尖兵队再也没人管。”

对汤森突然变成滚刀肉这个状况,少校后勤官很有点惊疑不定,没能立即做出反应,这就让他的气势为之一弱。但汤森又在这时对自己的士兵说:“走吧!我们去找中校验伤,娘的我们全是重伤!让这些大爷们去当尖兵!”

汤森的方法很粗暴,但内中却有讲究——这当然是威胁,而且是双重威胁。

一般来说,军队里最脓包最油滑的兵在炊事班,最怕死最享乐的官在后勤部,所以这两个地方的人最见不得血光和强硬手段;其次,部队最高长官一般不会过问属下的职权事务,但前提是不出事。

如果出事了,一旦闹开了,哪怕再鸡毛蒜皮的纠葛都会引发大风波。

因为军队不个某个人的,必然有派系监察这类人存在。追究起来,最起码也是当事人的能力有问题——上级对待下级的态度很单纯,不怕你贪、不怕你贱,就怕你压不住事!更何况现在还有尖兵的消极怠工问题。

闹大了,后勤少校肯定会被上面收拾,但他事后的报复也一定会有。可汤森现在那管得了以后?他都已经是尖兵了,还能怎么倒霉?而且战争迫在眉睫,想办法活下去才是正经。

汤森已经豁出去了!

在汤森带着尖兵们走向后勤处大门时,少校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他终于知道这个新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同时也明白自己要被新人欺负了。

但少校还是无动于衷,他就像个正在跟人砍价的小贩,一直到汤森的背影快要走出他的视野,少校眼中的愤怒和无畏才被他收起来。

“回来——准尉。”他大叫一声:“这是命令!”

“是的长官!”汤森很标准的转身、立正、敬礼:“请长官指导!”

汤森知道自己赢了。

军营里,规矩始终是规矩,闹翻了摆上台面,再多的潜规则也压不住,差别只是当事人的决心和付出多少代价而已。所以汤森知道自己这把稳赢,但同时他也知道,从现在起自己就算跟少校结仇了,绝不能给对方任何借口。

没借口不能发飚,少校骂骂咧咧地翻开账本,不情不愿的按照规定把物资调拨给尖兵队。

——作者感言:各位亲爱的们,傲世法则的收藏突破一千,这是你们的战绩!也是你们对小明最直接、最强大的支持!小明什么空话都不说,咱们三更!晚上九点前到位!各位,收藏推荐给力啊!汤森要训兵了!

后勤那边按最低标准执行,但发下来的东西依然比较多。

包括一套军官铁甲(因为倒霉蛋那套甲早被汤森埋了),两套镶铁片的全身皮甲,二十一副带头盔的半身皮甲(主要防御正面),二十支长枪、三柄腰刀和一柄长剑。所有人的军服鞋子都有了,毛巾毯子什么的也给了点。

他们甚至还在仓库里翻了套锅碗瓢盆丢出来。

“终于可以自己开伙了,今天就自己开伙!野菜粥管够!管够!”猴子都疯癫了,他死抱着这套餐具就再也不肯撒手,谁敢伸手去摸就会被他咬上一口,最后还是被人拖回去的……

从猴子忘情的表现中,汤森可以想见尖兵队以前的日子有多惨。

“你给我老实点!”汤森把泪汪汪的猴子敲醒,命令他:“赶紧烧水洗澡换衣服,旧军服都给弄个破锅煮了晾干,留着备用!”

汤森亲自压阵,徜徉在幸福中的尖兵队终于有机会在帐篷区占了一角,他们把身上的污迹跳蚤什么的都洗干净,换上刚刚发下来的装备。当然,这些东西都是半新不旧的玩意,但没有补丁也没有洞,甚至还有军徽,大伙儿穿戴起来之后,总算是有了一点士兵的模样。

尖兵们的精神为之一振,望向汤森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敬畏——他们的原话是:果然有了军官当家就是不一样啊!自己再不是没爹的野种了!

“长官,这种皮甲穿起来太大了,那些半身皮甲也有很多不合身的。”作为汤森的亲近属下,猴子得到了一副镶铁皮甲,名叫“船长”的旗手得到了另一幅。汤森已经默认了他们的地位。

因为在此之前,没有配备军官的尖兵队就是这两个人在维持,他们有威望,管理中也没出过大问题。

“这也要我说?”汤森在营地里转了半圈,已经大致上明白这支军队的现状和规则:“不管是盔甲还是兵器,不合身就去跟其他人调换,叫他们带货过来,敢玩阴就给我打!记住了,编号什么的都要补好,别让人抓住把柄。还有,从今往后不准单独外出,至少十人才行。”

“记住了!”猴子连连点头,长官的威风是长官的,他们单独出去难免不被欺负——别的不说,马队那边还挂着三天九次的账呢!

尖兵队得到了好处,汤森也为这件事付出的代价,第二天早上他被叫到中校那边,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在信誓旦旦的保证尖兵队会变强变有用之后,他才被放回来——除了让手下们更服帖之外,另一个好处是得到了营地外训练的许可。

当然,汤森知道自己还是跑不掉。

他在中校的帐篷里看到随军异能师了,这小妞只在无意中看了他一眼,用的是睥睨跟冷漠的目光,仿佛汤森只是一粒不起眼的微尘……而事实上,汤森觉得自己在异能师面前就是一粒微尘,而这小妞对他来说,就是架在头上的利剑!

“总有办法的,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汤森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先练兵!赞本钱!”

中校不可能完全放心,他指派了几个卫兵来尖兵队“指导”。

在他卫兵毫不掩饰的监视下,尖兵队的野外训练总算开始——之所以要在外面训练,那是因为军营里根本没这个条件,所有宽敞点、平坦点的地方都被别人占了。

尖兵队能在菜市场里训练什么?掀摊子撵妓女吗?一来汤森不想干这种事,二来那些赌档妓寨都是有打手的,一个尖兵队未必干得过人家。

是的,尖兵队就是这么弱小,而汤森就要带着这些人上战场,如果他不主动去改变他们,分分钟玩完。

好在汤森会练兵,天上飞的水里潜的林里钻的兵他都会训,更何况这群人还算听话。短时间内把他们训成精锐什么的不敢说,但训到及格绝对没问题——古往今来的好兵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军营第一练是纪律,第二练是血性精神,第三练才是作战技能。

但令人遗憾的是,尖兵队首次出营,还没到达汤森选好的训练场就不能行了,他们先是神情恍惚,然后脚步开始飘忽、最后东倒西歪跟喝醉了似的。

汤森很纳闷,按说手下们出身贫贱,身体条件不至于这样啊!于是他让尖兵们休息半个小时之后跑步前进,他要仔细观察一下尖兵队的身体素质。

不看还好,这一看差点没让汤森气死!

可怜见的,这群人也能叫尖兵真是冤枉,商路上跑不出三里就能倒下一半,另一半哭爹喊娘洋相出尽,甚至还有跑到昏迷嘴里吐泡泡的!

“长官……真不行了……”猴子是少有的还能站着的人:“兄弟们,从来就没吃饱过……”

“平常大家吃什么?”汤森意识到这是个大问题。

“野菜汤,麦糠饼,过节的时候有半块黑面包,搭伙的时候还会被扣一半。”船长是另一个站着的人:“长官,说出来你都不信,我们来了这么久,连半片肉都没见过!”

一旦订下目标,汤森的手法通常很明确,属于那种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定要做到的性格。所以在很多时候汤森是个急性子,特别是看到手下掉链子时,他恨不得亲手把他们弄死。但看到士兵们一个个脸色煞白跟死鬼一样,他就知道这事急不来的,得另想办法解决……

“嗯!我会解决的。去把他们拖起来,站军姿,认左右。”面对困难,汤森面不改色心不跳,因为这种问题不会有其他答案……身体不行怎么办?补呗!

于是汤森暂且放下计划中的训练,转头带着手下们捞好处去。汤森所谓的好处,就是野外那些不需要金币、配额也不需要上税的东西,比如河里的鱼,山里的兔子(不一定是兔子,但体型跟性格都差不多)和那些野果。

在平时,这些出产都属于当地的贵族老爷,可汤森现在带的是军队,吃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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