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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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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血眼

三月初三,依旧长安。

以唐时风俗来说,这一天正是上巳节,在千年之前是与立春、端午并列的重要节日。士女云集,金吾不禁,晨昏旦暮,一城轻狂为一春。自骊山以西,南至少陵原,北至龙首原,芳草如茵,绿柳如织,繁花如海,春色如醉,恰似一幅缓缓展开的锦绣画图。

春色最浓处在城东灞河。一座百丈长桥横跨两岸,堤上杂花乱树争先恐后,纷纷将倒影投入河中,使得清澈的河流融汇了这个春天至为富丽的色彩。花树丛中随处可见踏青游人,身披彩绡的女子鬓边簪着带叶花枝,面上红云比鲜花更为妖娆;与之相对应的是轻袍缓带的公子王孙,青骢马、银丝鞭,顾盼间尽显风流年少。另有一班贵族富贾,领着家中伎乐,便在灞桥上搭起长长的彩棚,丝竹歌舞竞豪奢,引得路人围观喝彩。倘若此刻有仙人从九霄云外拨开云雾窥看下界,必以为俗世繁华远胜天上百倍,永日欢愉,长乐未央。

游之乐不在景而在人,相比而言,仅一水之隔,桃花反倒闲了下来,游人大多无暇赏看。清风拂过,一朵桃花悄然从枝头坠下,回旋良久,最终轻飘飘地落到了一只手掌中。花瓣嫣红,边缘处已褪成浅白,显示出萎谢的迹象。

“未到落花时……”

身边那人显然没有看到这一幕,应声道:“当然。真是春光无限好啊!”

说话的二人就站在灞桥之上,前者身穿一袭灰色儒衫,面目端正,双眉微锁。服饰简朴无华,却有一种令人不敢轻忽的严正肃然;后者则身材高大,眉宇之间有勃勃英气,头发略有些蜷曲,这特征和他那号称勇冠三军的伯父尉迟恭甚为相似。

毫无疑问,后者正是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另一人名叫方恪,是京畿华原的县令,因为赈灾有功,刚刚调京叙用。二人文武虽别,但年龄相仿,性情相投,因此一见如故。

方恪微淡淡一笑,顺手将那朵残红收入袖中,“良辰美景,是至乐之境。回想起数月之前那一场大雪,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没错,”尉迟方望向方恪,神色敬重,“方兄治理华原,井井有条,将自己的俸禄尽数捐出抚恤灾民,京城官场提到方兄的名字,无不敬仰。圣上这次特意召你进京,必有封赏。”

“尉迟谬赞了,我不过尽自己的本分。”

“如果大唐多几个像方兄这样的本分之人,那就什么也不怕了。”校尉诚恳说道:“这几天和方兄盘桓,得蒙教诲,每每令我茅塞顿开。小弟是武人,只知道枪刀棍棒,对朝政一窍不通,还望方兄多多指教。”

“哈哈,尉迟才是热心肠的好男子啊。此次上京,无意中交到了你这样的好朋友,实在是最值得高兴的事情。”眼望江水,方恪语气突然沉凝,“我是寒士出身,自小便在战乱中丧了家人。自古兴亡,最苦就是平民百姓,这一点感同身受。圣上委任我作一方父母官,我便当尽心竭力,为民求福。不论文武、不分贵贱,只管有一分力尽一分力。倘若人人如此想,何愁天下不平、江山不固?”

此言一出,尉迟方刹那热血如沸,想也不想伸手与方恪紧握了,“说得好!不论文武,不分贵贱,有一分力便尽一分力,正该如此!”

双掌相交,彼此都能感觉到来自掌心的温度。正默契之时,耳边突然传来语声。

“这位公子。”

路旁出现一名女子,容貌秀丽,姿态娴雅,梳着双丫髻,穿一件鹅黄衣衫,看起来是对自己说话,校尉却从未见过。

“是叫我么?”

“当然。”女子双手递上一只木盒,式样古雅,绘着缠枝莲华的图案,“请您收下。”

尉迟方伸手接过,正要询问主人是谁,那女子福了一福,转瞬间消失在人群中了。

“尉迟果然人品风流。”目睹此情,方恪不禁面露微笑。唐风通脱,女子常趁上巳、中元等出游的节日与心上人暗通款曲,收受信物,早已见惯不怪。

“咳,方兄误会了,我不认得这位小姐。”

“不必推托,若有不便,在下回避便是。”

方恪一面说着一面当真转过了头,校尉忙道:“不必,不必。”拿起木盒,伸手就想打开,却找不到接缝。端详片刻,才发现盒盖上有一朵莲花微微凸起,试着一按,机簧立刻弹开,露出一张薄绢。尉迟方好奇地揭起,突然睁大了眼,“啊”地一声,盒子险些从手中掉落。

薄绢之下,是一对干涸的人眼,看起来已经离开它的主人多时。原先瞳孔的位置只剩下一层灰翳,似是仍在瞪视这个已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方恪脸色突然苍白,猛地往后退了一步。不经意间,方才那朵花从他的袖中飘落到了地上,原先粉白的颜色刹那变作鲜红,如同血色。

※※※

与往常一样,陈六拖着一条跛腿,将装有糖糕的担子挑到启夏门边柳树荫下。正是三月阳春,天色澄蓝碧清,不杂一丝闲云。阳光晒在身上如羽毛一般又轻又暖,让人直想舒舒服服躺下来睡一觉。一向勤勉老实的小贩也不由得舒展了身子,伸了个懒腰。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人背着手,施施然从城门走了进来。

随随便便一个人,随随便便一件青布长衫,随随便便结起的长发。阳光温煦,照得眉宇清澈;神色懒洋洋,有几分落拓模样,偏偏清爽干净之极,好像长安城漫天尘土沾不上这人木屐。这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陈六第一个念头是:遇到仙人了。一直到那人走进自己身边,才注意到他手中牵着的物事——一口肥猪。

陈六揉了揉眼,确认自己并未眼花。一点不错,正是一头猪,俯首贴耳,驯顺地跟着那神仙一样的人向前走。然后他便看到那人笑了笑,扔下一枚铜钱,又从摊上拿走两块糖糕。

陈六后来赌咒发誓,那日他见到一个眉开眼笑的仙人,牵着一头眉开眼笑的猪。

第二章 道观

一人一猪逍遥自在地走着,来到一处道观。山门上有“玄妙观”三字,古意盎然,不知哪朝哪代,谁人手笔。地方虽大,看上去破落已久。草木极之繁盛,因为不曾有人管理,自顾自地生长着,似乎要占尽一春的生机。斑驳院墙边是星星点点的牵牛,花已合拢,藤蔓却牵缠攀爬,映得白墙绿意深深。墙内墙外则是一望无际的桃花,如火如荼,繁盛得竟有妖艳之感,在在都是粉白轻红,浓丽渲染。不知为何,这样的妖娆景致却令人无端兴起惆怅,仿佛天边残霞,瞬息变换,万千魅影终将归于沉寂。

来人却毫无伤春悲秋之意,脚步不停,自顾自往里走去,直到远远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声:“喂!”

青衫人这才站定脚步,扬起脸。白色身影流星一样在树梢上穿行,瞬间到了面前,跳了下来。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赤足,亮闪闪一双眼,稚气中透着桀骜不驯,一头长发却是雪一样白。因为奔得急,微微喘气,双颊尽是红晕。

“小猴儿。”青衫人举起手中糖糕,在对方鼻尖上方晃了晃,少女眨了眨眼,似乎是要确认来人身份,突然咧开嘴,圆圆左颊现出一个酒窝,兴高采烈地大叫起来:“老道士,快出来!是木头先生来啦!”

拉住青衫男子衣袖,一把抢下他手中的糖糕,几乎没看见动作,迅捷又轻盈地攀上了一棵桃树,坐在树杈上专心地啃起了手中食物。双脚一荡一荡,模样神态竟真的像是一只白猴子。

接下来的一幕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株桃花像是活物一般缓缓移动,向两边分了开去,立刻,茂密桃林中现出一条通道。来客却似司空见惯,径直向前走去,一直走到桃林最深处,那里有一团消长不定的白光,定睛看,却是一人舞剑,白色身形被裹在耀眼剑光之中,飘忽不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剑刃劈空,突然一声厉啸,宝剑宛如闪电,挟雷霆万钧之势向青衫男子飞了过去。

这一下猝不及防,来势之快、力道之猛,简直匪夷所思。剑风瞬间及体,眼看就要穿胸而过,正所谓离弦之箭,以剑势而论,即使出手之人本身也断然无法收回。

男子仍然静静站在那里,没有丝毫闪避,甚至脸上表情也还是镇定自若。就在这一瞬间听见仿佛琉璃破碎的轻细声响,紧接着光芒流散,宝剑已寸寸断裂,碎片接连落地,发出铿锵之声。满天桃花便在此时飘落,一场红凌乱。

“好剑法。”在生死边缘打了个转的人毫无所觉地拍手笑道,紧接着又叹了口气:“可惜了这柄剑。”

在他对面,是一双比剑光还要锋利、还要冷冽的眼,正凝视着他。逐渐地,那眼中寒意缓缓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笑意。

“不可惜。”

“哦?”

“天绝之剑,有去无回。剑意一尽,这把剑也就到了尽头。”

“唉呀,世间哪有尽头之事?走到无路可走之时,回头便是。阴极阳生,否极泰来,祸福相倚——咳,不说了,这道家的道理你比我熟悉得多啊。”

“哈哈。”持剑的人顺手将剩下那一小截断剑抛去,刚才那令人不可逼视的气势此刻方散。终于看清舞剑人身形,道士装束,一袭白袍上有清晰的灰色纹理,是以丝葛织就,腰间束着质地相同的长丝绦。单看面貌,竟不知年龄,凤眼修眉,飘然如仙。

“虽说否极泰来,毕竟有生有灭。此剑不灭,灭的便是你了。”

“这么说来,我该感激观主将我的性命看得比剑重要么?”

“何止。”

“嗳,李某幸甚。”

青衫男子正是随意楼的掌柜李淳风,道人则是玄妙观观主。此人来历奇特,又深居简出,无人知道他的姓名。只因为这里桃花繁盛,便称其为种桃道人。

桃林深处,以古拙桃根雕成桌椅,形状大小不一,式样也不拘一格。炭火炉上水正沸,清幽茶香和馥郁花香混在一起,弥漫于空气之中。白发少女依旧躺在桃花树上,手中握着一根树枝,悠闲地逗弄着树下那头一心想睡觉的猪,主人则与访客对坐在春日阳光下:这情景似可入画。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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