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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若别离-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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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玄昕转过身,目光仍旧放在远处,淡淡的,飘渺的,是上位者的孤高,“黑影,本王有个任务给你。”

“还请王爷吩咐。”

“如今北辽使节刚走,我要你现在追上去,去刺杀其中的呼延赞。”玄昕的声音一顿,眼眸微敛,“只有你一个人去。”

即使是仓促而去,北辽所带的人仍旧是不少的,就是防着路上有人暗杀。他也是没有办法才会派黑影去。他手下暗卫之中就数黑影的轻功最好,能追得上他们的快马,而且黑影武功不弱,精于暗杀,派他去是再合适不过,可是以少胜多确实是不易,此次去冒的风险也是不低的。

黑影仍旧是面无表情的,似乎这些对他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只有玄昕的命令才是最重要的。

“是,王爷。”

“好,你去吧。”玄昕沉声道:“自己也小心些。”

到底是跟在自己身边这么多年的手下,此次去,生死未卜,玄昕不免嘱咐了几句,但最终还是让黑影离开了。成大事者,最不能有的便是妇人之仁,这是他的皇兄亲手教他的,到了如今,终于是到了他回报皇兄苦心教导的心意了。

皇兄,你在天上看着,你的弟弟会好好帮着你的儿子守护这一片江山乐土,谁都不能去侵犯。

下部 四十 千里相送侯君归

沈锦陵入京不过一月的时间,却转眼又要离开了。这次领兵出征倒也方面,跟着走的都是他带来的亲兵。平日都是从他手下教出来的人,各个都是训练有素,军容整齐。不过只是花了一日的功夫,就可以整装待发了。也幸亏时间恰好在秋季,农忙丰收,今年的收成好,国库里的粮草也充足,随在大军后面补给无虞。

所谓兵贵神速,沈锦陵能够攻无不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大清早,京城的街头是格外的热闹。

一众人马出京的时候,声势比班师回朝的时候还要壮大,同样是百官同来,连坐在深宫里的小皇帝也来了,消息一传去,从宫门通向城门口的管道上就被堵了一个水泄不通,都争着要看看皇帝长什么模样,其实不过就是一只鼻子两双眼,又有什么稀奇的。可是在这些小老百姓眼中却偏是能看出别的不一样的东西来。好歹是天子脚下住着的人,若是连皇帝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说出去都嫌丢人。若是以后老了,还可以和自己的子孙说,他可是见过皇上的人,那皇上长得真好看,那眉那眼都跟画里的人似得,那真是精致不几啊,怪不得人家能当得上皇上啊。

一手撩开了帘子,玄莳踩着小太监的背步下的车辇,入目的是被围得人山人海的街道,还有铠甲重重的铮铮男儿。他脸上的神色很是庄严肃穆,唇角抿着,卸去了平日里高挂的温和笑颜,这一刻所有的人都跪在了他的脚下称臣,他就如同登上了泰山一般,俯瞰着他的臣民。但是他的眼中没有出现应有的志得意满,反而是清冷冰寒的,可惜大家都是在低着头,没有看到此时此刻他脸上的神情,只听见了从他们头低出来某人个清朗的声音,带着三分的霸气和温和,玄莳敛着眉眼道:“大家都平身吧。”

锤甲此起彼伏间,在甲胄声中大家全都站了起来,这一刻大家抬起头的时候才真正看清了他们的君王,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身子包裹在龙袍之中,整个人显得修长而又纤细,精致的眉眼,敛在庄严高华的微笑背后,教人完全移不开视线。这样一个瘦弱的少年怎么能担得起一个国家的重担,但是当你看着他眼中流露出的神采之后,却不由自主的开始臣服于他——是的,他就是我们的君王。

为君之人,除了治理天下的雄韬伟略之外,还必须要去慑服群臣的气质,那不是唯我独尊的霸气,而是教人不由自主臣服于你的魅力。

恰好玄莳做到了。

玄莳满意地看着众人投来的目光,挺胸而笑,那笑不过是昙花一现,转瞬就逝去了,留在他脸上的只余下深深的郑重,他走到沈锦陵身前,手不轻不重的落在他身上,道:“今日朕来亲送爱卿,希望爱卿他日也能不负朕之所望,所向披靡,教敌人闻风丧胆,为我大胤再添一笔战绩。”

玄莳的话是提着起劲说的,全军都能听得见,一句话,他说得抑扬顿挫,越说到最后,情绪也越来越高昂壮阔,听得在场的人心情也是一阵激荡。

沈锦陵笔直站立,垂首敛目,躬身拜道:“臣,沈锦陵今日在此发誓,定竭尽全力保我大胤,纵然马草裹尸也断不负皇上所托,自当死而后已。”

他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放在人前身后,他与玄莳都是君贤臣忠,君臣一心的模样。但是谁又知他们是君臣同心,可是说的却不是他们心中想的那么一回事。

沈锦陵是玄莳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可以说是他连身家性命都交到他了他手中,此时此刻,玄莳又如何能马虎的。他对沈锦陵也不可谓没有信任,若非相信他对自己的一片忠心,就这么会将这么大的注下到他身上,但是人心叵测,面对XX,谁又能说得准会发生什么呢。他猜不到,沈锦陵也猜不到,所以玄莳自然是要在他临走之际,再提醒他一番,莫忘了到底是谁才让他有今天的。而沈锦陵当然也不是傻瓜一个,听着玄莳的话,也不怪他不放心自己,所谓君王多疑,如今这么大的事,他能全然放心倒是奇了怪了。所以他在众目睽睽之下立下誓言,也算是给皇上吃了一颗定心丸。

玄莳微微领首,勾了勾手指,叫过侯在一旁的小路子,小路子只看着君王的手势便明白了他的心意,将早已准备好的披风拿出来,捧在手上,猫着腰跑了过来,将披风呈到了玄莳眼前。玄莳也不垂下眼去看小路子手中之物,只是很自然而然的接过,披风展开的时候,在空气中转了一个圈,墨黑披风上以金丝描绘,一只威风凛凛的猛虎跃然于上,栩栩如生,保持着随时扑向猎物的姿态。玄莳再靠前一步,其中的意思很明显。沈锦陵身形魁梧,即便玄莳身材修长,到底还是矮了半个头,所有沈锦陵只好垂下头,半弯着身子,方便玄莳将披风披在他肩上。

这可是天大的恩宠啊,一时间众人惊讶的抬起头,尤其是身后百官,更是大大抽了一口气。一般只有征讨,守疆的时候,帝王才会为领军的元帅或者将军亲系披风,意在帝王佑护,念体挂心。看来沈锦陵的皇恩尤厚,此次若是凯旋而回,那么他的官阶怕是又要往上抬了。都不禁欣羡他的机遇,可是偏奈何自己没有人家的本领。

沈锦陵再一次单膝跪在了玄莳的脚边,宣示着自己的臣服和忠诚:“臣,叩谢皇恩!”不过五字,却是洪亮刚劲,直透人心,“吾皇万岁。”

吾皇万岁!

沈锦陵喊出的一刹那,他身后的那些兵士也一起喊了出来,声势冲天,激得一旁站在街上的百姓心情也是一阵激荡,也跟着喊了起来吾皇万岁!

声势如湘,一浪高过一浪,整个北京城的上空都似乎在回响着这四个字,传遍了云霄。这就是所谓的人心所向,这一刻,玄莳不仅赢得了军心,更赢得了民心。

玄莳微微一笑,眉梢上挑,胸臆间帝王之气蓬勃而生,此行果然收获不浅啊。

沈锦陵翻身上马,在京城百姓的目光中,在玄莳的笑容里走出了这个一月前还在敞开大着迎接他的大门,如今却是要再次跨出了。当马奔驰而过的时候,他知道,再过不久,他还会回来的,带着他的将士,带着他的剑,再一次踏进这个城门。

玄莳的目光自始至终都在看着大军远去的方向,带着笑意的眼神一点点的凝固,眼中幽幽的,是晦暗不明的神色,但是脸上的笑容还是从容不迫的,他依旧完美的维持着他仁厚君主的形象,在百姓心中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形象。

也许明天,或者不过是一个时辰的功夫,关于贞旭皇帝的传言就要传遍整个京城的大街小巷——咱们的皇上啊,气度不凡,只要人长在那里,就教人移不开眼。

——咱们的皇上啊,和传闻中的一样,仁厚温润,一定是一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

——咱们的皇上啊,长得真是好,不是美,不是俊,就是一个好字,哪家的女子若是嫁进宫,肯定有福了。

这就是京城,这就是百姓。

玄莳送完沈锦陵之后并没有立刻带着人马回宫,而是私下里带了几个随从,乔装打扮一番后,游荡在京城的街头走了一圈之后,就随意找了一间看起来还算是干净的酒楼坐了下来,位子是挑在了二楼,刚好将楼下的景致尽收眼底,过往的商人行走匆匆,大嗓门的小贩高声招揽生意,有垂鬓童子争相追逐,有怀春少女在摊子前挑着胭脂水粉……原来世上的人活得竟是这样的热闹的,他们的表情完全不像是宫里人的拘谨卑微,也不像是百官的逢迎争利,也不像他一般脸上戴着附在骨肉里的面具,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

在这之前,玄莳从来就没有出过宫,外面的世界如何,他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应该说他根本没有那闲情逸致去想这些有的没的,从他是皇上那刻起,皇宫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今日是他第一次微服私访,京城的大街小巷之上,百姓们都在津津乐道的谈论着方才他送沈锦陵的场面,茶楼里,酒肆里,一个比一个说得神,玄莳不禁好笑,再被这么说下去,自己都要被说成三头六臂了。但是心中还是极为受用的,每一个都需要被肯定的,即便是作为一个君王也毫不例外。

今日他微服私访只是兴致所至,倒也没有多做什么计划,也没有和母后说,虽是任性了一些,但是也有助于他了解民情。他一路走着,走过大街小巷,买了一些东西,与百姓说了一些话,放下所有的高贵自傲,玄莳将自己变成一个寻常的百姓,融在京城热闹的氛围中,沉醉而又清醒地看着自己治下的领土热闹繁华,但是心中依旧雪亮的明白这样的日子总会过去的,就如同秋日里落花残败一样,不过春去秋来,秋去春来,这样的繁华一定还是会在他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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