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上梁山-第4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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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林冲并不认为李民有大神通,就一定能懂得军阵,可是出于李民的一贯正确思维模式,以及觉得即使军阵对决失利,凭借李民那强大的神通,也可扭转乾坤,林冲这才在维护李民的尊严下,丝毫没有跟李民反驳发问的,就坚决的执行了。
可执行归执行。担心,却也是免不了的。只不过林冲也有些好奇,何以李民竟然对陈规奉命训练的这三千火枪手,有如此信心。
林冲当然无法想象,火枪的时代,那就是冷兵器时代的终结。只不过,火枪的初始阶段,却由于技术上的不成熟不完善,发一枪的时间,足够弓箭射出四到五箭,而且射程也远不了弓箭许多,其射击环境,更是远比弓箭要求的严格,这才在火枪一冒头的时候,就被中国早已完善成熟的弓箭技术给彻底压制住了,得不到长足的发展。
而其后的清政府,更认为火枪比弓箭好操作,容易让他们满族丧失骑射的优势,进而不仅没继承发展大明的火枪、火炮,更是直接封锁了火枪、火炮的发展,这才让西方弓箭技术没得以一统天下的情况下,继承发展了火枪,并凭借几千人,就把大清几十万的军队打的大败。
此时,李民早已知道火枪这一必然的发展轨迹,在稍加点拨陈规这一排枪之父之后,火枪的进程,早由前堂枪演化成后膛燧发枪,就连子弹,都有了牛皮纸外壳,而不是单单的用火药壶往里灌了。这性能,也就仅次于日后的半自动步枪。李民对此令陈规操练排枪三连击的轮番发射之法,以此形成不间断的密集火力,李民自然也是信心百倍了。
当下,高禛有心试探,当下乃命其子高宠出阵。
那高宠,此时年方十四,再加上本身力气大,枪法好,从来没有遇到过对手,正是心高气傲的时候,那眼里,除了他爹高禛,那根本就再没有别人了。这些日子,也就是林冲能跟他正面对敌几招,余者皆不是一招之敌,自是越发高傲。
此时闻听高禛将令,当即撒了欢的跃马冲出,高声呼喝:“林冲!即敢决战,可是有了新本领,快快出来与我决一高下!”
林冲闻言,当即怒火上冲,前几次,就是因为要应对这个高宠,这才无法指挥军兵,以至被高禛杀的大败。可那时,除了林冲,更没有一人可挡得这高宠一招,林冲即使是再有绝妙的指挥,手下人抵不住这个高宠,那也是无法实现林冲的军事意图。
故此,林冲这才在指挥军阵没人敌对高宠,敌对高宠,没人指挥军阵,应对不了高禛的境况下,连连败阵,即使是有着装备精良的铁骑军相助,也是抵不住高禛,高宠父子率领的高家军。
可如今,大军有李民指挥压阵,却是不用他林冲了,他林冲正好好好的和这高宠决一死战。虽说,几次交战,林冲早已明白,高家密传的高家枪,绝对是枪法中的一绝,比之他林冲自创的闪电枪法,绝对只在以上,不在以下,而且,高宠的力气,更是林冲凭生遇过的,除了鲁智深以外的最大力者。林冲在枪法的秘技上,以及力气上,可以说都差这高宠一筹,甚至是林冲领悟的枪势,那高宠也同样早就凭着天赋掌握了。
但林冲的武者之心,却绝对不会因此畏战。临阵对敌,唯生死尔!岂有畏战之理!
何况,林冲虽然枪法的秘技以及力气逊了高宠一头,可那不代表林冲的技艺就差过高宠许多。毕竟林冲远比那高宠多练二十年的枪法,那枪法的熟练度,那绝对不是白给的。尤其是林冲的闪电枪法,乃是林冲自创的,而高宠的高家枪,却是祖传的,林冲对自身枪法的熟悉度,自然远不是高宠所能比及的。这也就导致了林冲随时都可吸取对战经验,随时完善,提高他自创的闪电枪法。而高宠的枪法要想突破原本的框架和提高,那就很难了。
此外,林冲别看败给了高宠多次,可林冲除了受战局的影响,不能全心对敌之外,闪电枪法拼命的一招“雷霆一击”,林冲却是自始至终,从来没有用过,那最后一招,可以说是林冲自创的闪电枪法最大最强的一招秘技了,已经不能是单纯的枪法了,而是融合了枪势,枪意,以及林冲闪电异能的搏命一击。
林冲自被李民激发异能后,其异能只是通过电流刺激相应神经,使其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反应更敏捷,却是不如李民那般的神异明显,也不如鲁智深一般的强大无敌。
可林冲,毕竟还是属于激发了相应的闪电能量,比之武松的异能,也是不在以下。林冲那雷霆一击,凭借自身沉浸枪法多年枪势,枪意,聚集全身异能于一击释放,那长枪一往无回,更裹胁强大到极点的高压电能。那绝对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狠招。
只是这一枪动用的异能太大,不仅一招过后,林冲会因为大量的异能一次丧失,而产生犹如低血糖一般的乏力、昏晕感,那枪上凝聚的强大电能,在电伤敌手的同时,电流回路短路造成的电压反噬,那也是远超林冲承受能力的,林冲自身虽然不会被电死,却也是要有些痉挛。
故此,林冲一招之后,若是敌将不死,林冲必亡。而林冲还要指挥大军,因此林冲却是与这高宠交战时,从来没有用过。可如今有李民坐镇,林冲自然不用再顾忌这些。
林冲却要与这高宠决一死战,出出胸中的恶气。
第十七卷 第二十三回 林冲VS高宠
“主上,且允末将迎战那高宠小儿,与他决一死战。”林冲战意昂然的向李民请令道。
林冲虽然已经是决定了要与高宠决一生死,可林冲毕竟不是那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莽汉,即使自身战意已经飙升到了极点,依旧克制着,向李民这个战场的主帅请令出征。
李民闻言微微一愣,在此开战前,李民可是早已听说了那高宠勇猛无敌,别看年岁小,可却比李民原先看岳飞传中的传闻,貌似更加的厉害。而且,李民更知道林中已经是实打实的与高宠打过几战,每次都是林冲落败,败退。李民实在没想到林中明明在自知不敌的情况下,依旧向他李民主动请战。
要知道,李民听闻这个高宠叫阵,原本却是想让手下的第一高手鲁智深出去迎敌的,凭着鲁智深一力降十会的无敌力量,硬压这高宠,最好活拿下高宠,交给他李民,让他李民想办法收服。毕竟高宠的勇猛,以及高宠的英年早丧,一直也是李民当初看岳飞传的一个小小遗憾。如今岳飞都在李民手下了,若是能再收了这高宠,改变高宠的命运,实在是一弥补过往遗憾的妙事。尤其是这高宠,更是当今大宋六大将门的一支,若是能通过收服高宠,把高家军也如种家军、折家军一般的收服,那他李民对这大宋六大将门,那可就是六占其三了,再加上老杨家如今有些没落了不说,更还有着杨志这层关系在,也是未必不能招收。这对李民今后和平接受大宋基业,快速稳定中原,那可也是极有好处的事。
不过,李民在看到林中眼中那昂然的斗志之后,随即有些理解林冲的心态。当即二话不说的点了点头说道:“如此,这高宠就交给你了。若能活擒,与我活擒,如若不能,杀之无妨,万事以你安危为重,须知你是我手下正将,而不是锋将。我这共和之国。还需你来开疆扩土。”
李民之言,当即让林冲很是感动,那是一种信任,理解,与责任。林冲当即抱拳喝道:“某必生擒此儿以献主上。”
说罢,林冲随即纵马上前,高声喝道:“高宠小儿!莫要嚣张。某家林冲,今必生擒与你!”
高宠闻言哈哈大笑:“林冲!你莫非是气的魔怔了。你乃我手下败将,屡战屡败,因何还敢夸此海口!小爷今天必不让你逃脱。”
说话间,林冲和高宠却是全都控制各自的宝马,使其各自保持着各自配合枪势运转的独特节奏,人马合一,人枪合一,人马枪三者合一地。径直如奔驰向同一目标的两支猎豹一般,快捷,优雅,凶猛的扑向对方。
“铮——”
一声颤响,电光火石之间,高宠眼前已经是划过一道灼目的弧光。数朵电芒激射而出,让高宠根本睁不开眼。
此招惊雷乍现,初次使用时,当时就让高宠吃过一个不小的亏。幸亏高家军本就是一个注重速度的枪法,枪术已经不是单靠肉眼分辨留意了的,更注重六识与感觉。再加上彼时林冲根本没特注意高宠这么一个孩子,更关心他那交战失利的大军,这才让高宠在目盲之下,没受太大的伤害,而且还愣是靠着生死的压力刺激六识,临阵突破,达到了心眼之境,进而大败了林冲。
如今,几场比斗下来,高宠也已经是习惯了,不在意了。
而相对的,高宠凭借力大,凭借三百二十斤钢枪凝聚出的刚猛,速度的枪意,也是早就被林冲所适应了,林冲虽然在绝对力气上不如高宠,可林冲久与鲁智深、武松这般的力大者过招比武,早就摸出了一套对应此类招式的心得。
高宠枪法虽好,可他惯了以力欺人,却也是正好便宜了林冲。这枪重,奋力之下,直刺速度虽然快速无比,好似迅雷闪电,其凝聚的枪意更是刚猛无回,可正因此,却也失去了枪法圆转之妙。
所谓直枪好练,圆枪难防。这枪法最难练的还是把直枪练圆了。高宠三百二十斤的虎头枪,虽然把钢枪的威猛直击,推到了一个极致,相应的,其拨打,挑扎,缠绕,蹦砸等技巧,就要弱了几分。
林冲冲刺之中,只是手腕一抖,枪头划了一个半弧,就砸在了高宠虎头枪的枪铛之上,此点正在高宠枪头与枪杆衔接之所,既无枪头凝聚的刚猛穿透之力,也无枪杆的平稳厚重之力,却是高宠力量的真空。尤其是按照力学,那枪铛受力点,经高宠钢枪这力臂的一加持,更是扩大了无数倍,原本林冲比高宠若上不少的力气,也顿时被扯平了。
高宠这威猛无比的一枪,立时被林冲一招崩枪震歪。而且,林冲更借着这长枪的碰撞,催发体内的电能,划出一道弧光,破坏高宠的视觉。
只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