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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极品世家-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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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泽认为他的女人是最好的律师,但是比较理性的他,也知道女人在法律界并没有什么名气,而如今让她面对一个非常有名气的律师,那么就说明阳光律师事务所本身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一个律师事务所对一个绝对没有成功可能的案子是不会接的,而对一个成功可能性不高的案子则是冷淡处理,现在司马晓玉就在为他们的事物所作牺牲,当然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女人自己主动要求的。他虽然对女人有信心,但是对事务所没有信心,如果在法*没有出现一开始就倒向阳光方面的场面,那就表示阳光方面根本就没有刻意讨好仙女公司的意思,并没有刻意支持仙女公司的主人之一的司马晓玉。他虽然不要求人人对他们恭维、顺服,但是就像一切有权有钱和有势人家一样,免不了要渴望得到与他们的权势相匹配的社会地位,在这方面他也不能免于世俗。不过,他相信女人的能力,相信这个可爱的女人能够成为一名大名鼎鼎的律师,有时候他对自己女人的了解甚至要远远超过对其本身的了解。

法庭里观众席上的人倒不少,有原告方的人,也有被告方的,也有一些中间人士,比如他,更有一些记者。据说现在的庭审公开性越来越大,许多庭审已经允许记者进入法庭现场了。李梦泽到的比较早,他是和李富军一起来的,并没有和司马晓玉走在一起,该鼓励的话早已说过了,没有必要再送她进法庭,何况他也不喜欢这样的形式。随后到达的人也似乎对他这位名人不怎么了解,这也难怪,这时候还有谁会关心别人呢,只是有几个记者模样的人向他看了又看,但终究限于法庭的纪律而没有什么过激行为。

法庭首先进行了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陈述,提出各自对案件的看法,提出自己的观点以及要求。这大概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至此,李梦泽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些了解,凭他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的了解,似乎这个案件对被告方不利的因素要多一些,但也不是没有一点胜诉的可能。从原告的陈述中,可以发现被告方完全是应该败诉的一方,而从被告方的陈述中,则可以看出被告方也不是完全被动,不是要被人一锅端的模样,如果双方还有一些没有表露出来的证据,胜负当在*分上。

李梦泽有点搞不懂律师们为何会那么一身打扮,他知道公检法部门的律师的服装都是西装领带,也比较习惯于这种打扮,但是对私人律师们的行头感到不习惯,尤其是看到司马晓玉的一身行头,与她的娇俏根本不相吻合,至少他现在看不惯,“有点滑稽的感觉”。实际上司马晓玉还是比较精神的,即使在一身行头的“压抑”下,仍然散发出成熟女人的味道来。但是熟知女人情况的某人却觉得她有点不自信,因为她上庭伊始,就首先在观众席上寻找,“应该是在寻求支持吧”,他暗自想到。不过他现在能够给她的就只有一脸笑容和坐的挺直的身体了,其他的,一切都得靠伊人的努力了!他在暗中观察双方观众席上众人的反应,从后背上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从人数的多少上却可以看出原告方的势在必得!这让他有点泄气,连自己人都不配合,真是该死!

原告方律师可真不是吃素长大的,一上来就对被告进行了猛烈的轰炸,言语犀利,问题刁钻,好像他就是法律,在向犯罪人进行审判一样。这让李梦泽大吃一惊,心想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厉害,这样的家伙怎么会是“比较有名气”的律师呢,这种气度应该是大牌律师才对呀,锋辞这么犀利的律师,应该不会是“比较有名”这么简单吧!难道律师界卧虎藏龙,让这样的人物也屈居陪席,不禁为自家的女人担心起来。不过,司马晓玉显然对此也早有准备,看来李家大院的饭菜质量也不错,马上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并对对方的某些陈述进行了反责问。李梦泽认为双方律师事先通过气,拜过贴,互相知道对方的底细,不然哪有配合的这么好的,简直就是在演戏一样,你一枪,我一刀的封挡厮杀,结果好像大家都平安无事;到的后来大家都累了,连审判长都感到烦了,于是第一次庭审就到此为止。

回到家后,李梦泽的心情明显轻松,对司马晓玉恭维有加,说什么这案子这么简单,没什么复杂的,最后肯定是大家你一拳我一脚的互殴,平局收场,肯定是“赔”不了的。但是司马晓玉对他的话不置一词,而且脸色也不太好,明显心里放不下。这事情李梦泽有办法,说什么工作是工作,在家是在家,除非家庭会议,否则不许议事,强迫女人放松下来。虽然还有些勉强,但是司马晓玉还是逐渐开朗起来,不管外面如何凶险,家里还是温暖的港湾,是个避风挡雨的栖息地,逐渐放松下来,一起陪着好事的男人瞎折腾。女人们的笑声,让李梦泽的心情也似乎为这三个月来的事情而彻底好转。

第二次庭审明显比第一次紧张的多,双方都抛出了一些材料,试图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从资料的力度上来看,被告方显然没有对方有力,而司马晓玉也被动的多,有些显得守多于攻,但是也没有丢失过多的阵地。李星玉也渐渐发现双方的不同来。原告的事实资料,以及证人要比被告方多一些,而且证人的证词也似乎有利的多。这些证人,司马晓玉很难找出他们的不足之处,这些人证词使得案件非常有利于原告方,简直就是专门为原告方“制造”的一样。从常理上讲,他并不认为一个证人可以对案件知情许多,他们只应该是案件某一方面的见证人,而且只能是偶尔的见到案件的一个侧面,只有这样,才符合常情。一旦证人变得玄乎起来,就会有猫腻,这就是他的认识。他对法律知识了解得并不多,但是对心理学和哲学学习的比较多,对心理学的某些方面曾经进行过长时间的探讨,所以,他认为这件案子很可能比较复杂。庭审对被告方越来越不利,司马晓玉变得越来越被动,而就在这时候,司马晓玉请求了法庭的暂时休庭,随后要求延期审判。在双方的争执下,审判长决定延期两天审判。第二次开庭就此结束。

司马晓玉的要求延审,是迫不得已提出来的,因为原告方出示的资料和证词明显对被告方不利,而且,他们也找不到有力的反驳证据。而其之所以决定延期审判,还因为她得到了某人的信息。如果司马晓玉的第三助手告诉她某人摇头,就会告诉她事情比较难办,而如果告诉她某人手托下巴,则是表示有话要说,请她要求法庭暂时休庭。当然,这是司马晓玉告诉助手的,当初出于尊重某人的意见,她接受了男人的这个要求。就是在经过某一次的暂停之后,司马晓玉听从了男人的意见,要求审判长延期审判,以“核实某些资料”,当然,这期间双方的争斗也异常激烈。

原来在休息室内,李梦泽向女人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并断定“凭直觉,这里面有问题”,并表示自己可以发动人手进行协助调查。虽然司马晓玉对丈夫的某些能力感到失望,但是像家里其他女人一样,对他的直觉和出谋划策的能力还是比较认同的,要说这个男人一无是处,女人们是一点也不同意,要不然也不会派他来支持自己了,于是就果断的向法庭提出了延期审判的要求。李梦泽对阳光律师事务所的情报搜集能力表示怀疑,认为他们的判断不准确或者是没有尽全力,于是就向李玉东提出了请求,让咨询部抽调人员对这个案件本身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背景、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社会资料进行了搜集,也搜集了证人们的身份、背景以及历史等资料。虽然李玉东对这个突然的要求感到不解,但还是让咨询部全体人员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全力搜集某人所要求的资料。经过了三年的发展,仙女公司的资料搜集能力已经到了不同凡响的地步,除了部分资料由于条件限制之外,各种资料搜集了一大堆,而策划部更是为之加班加点,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了分析归纳,终于在第三天的早晨把这些庞大的分析资料传给了某人。

看到如此丰富和详尽的资料,司马晓玉马上想到了仙女公司的作为;这些资料明显是作为第三者的身份搜集的,虽然有许多不利于被告方的信息,但是也有大量的有利证据,其资料的丰富和详尽程度,明显不是阳光律师事务所所能做到的。这些资料从专业角度上来说,显然不能够充分支持她的工作,但是如果由他们进行再次分析归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除了策划部的分析资料之外,还传来了大量的咨询部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而这些资料对他们更为有用。各种各样的审判信息,司马晓玉看得多了,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丰富的资料,使她对这次案件增加了信心。加上她这两天在李梦泽他们协助下搜集的资料,她有信心轻松的对原告方进行反驳,并使得情势变得对不利于原告方。

原告辩护律师显然不知道这两天来的巨大变化,更没有料到仙女公司竟然会插手这次审判,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到阳光律师事务所怎么会得到这么多对己方不利的证据,一时间也有点儿手忙脚乱。如果说第二次庭审是原告方的大举进攻,被告方节节败退的话,那么第三次庭审则是被告方的绝地反击,并步步进逼。这时候,司马晓玉表现出了让某人熟知的能力来。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司马晓玉先前的被动一方面是由于资料的缺乏,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客观形势不利于被告方。据某人认为,被告方虽然不是被诬陷的一方,但是显然也有许多本身不对的地方。现在收到了仙女公司传过来的资料后,司马晓玉有信心维护被告的重要权益不受损失,甚至于打赢这场官司。

但是,庭审再次被延迟了。

回到家后的司马晓玉,对某人使尽了温柔,让某人详尽了女人的温情。司马晓玉对他的假公济私大为感动,虽然也认为这么做影响不好,但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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