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婚姻-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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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瑜说:“我怎么称呼你?”
子轩:“我姓张。”
王瑜:“你是他表哥吧!”
子轩:“你怎么知道?”
王瑜笑了,“方涵姓方,你却姓张,你只能是他表哥了。”
子轩确定这人还不算太笨,不容小视,笑道:“是啊!”
王瑜也在电话那头笑了笑。
子轩觉得自己笑得很虚伪,他知道这人一定还会打过来,于是说:“方涵把手机放在我这里了,我人在东南一中。”
王瑜没打算挂了电话,说:“这么巧,我也有一个同学在东南一中。”
子轩觉得没必要听,就是那人和他同班,他也未必喊得出对方的名字,但出于礼貌,还是问:“谁?”
王瑜:“梅若冰。”
子轩已经乱了阵脚,其实不用王瑜说,他本该自己猜出来的,王瑜是方涵的同学,梅若冰也是方涵的同学,这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问题,连小学生都想得出来,而且子轩却没有想到,因为感情面前人人都是自私的,因为他把注意力都放在方涵和王瑜身上,从而忽视了梅若冰。
王瑜说:“你们认识吗?”
子轩已不愿再说谎,他说:“我们同班。”
可以听出电话那头的喜悦,他说:“太好了。”
“不好,一点都不好。”子轩在心里说了一遍。
过了一会儿。
“不好,一点都不好。”子轩竟在电话里说了一遍。
王瑜:“嗯?”
子轩说:“我也喜欢方涵。”
说出去以后,他感觉又好多了,他不希望以后接到王瑜电话,要让子轩帮他追方涵。
王瑜却在电话那头大笑:“哈,哪个男人不喜欢方涵,我们要互相帮助哦!”
子轩仿佛已经看见了王瑜在电话那头阴险的表情,但是他还是很大度地说:“是啊!”
“再见!”
“再见!”
子轩完全可以说方涵是自己的老婆,让王瑜死心,但是他没有,他想等孩子生下来。他不愿看到方涵受到丝毫压力,他如果说出来的话王瑜一定会跑去质问方涵。
他又说了一句违心话,但是不得不说。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首先他应该堵上梅若冰的嘴,避免真话从梅若冰口中泄露出去。
这片树林在什么季节里看起来都很美。
树林就像是小镇的门,大山把小镇包围了起来,树林是小镇唯一通往海的地方。
这个小镇以洋房居多,其中也掺杂着不少古典建筑。
小镇上的马路四通八达,房屋是红砖绿瓦,鲜花遍地盛开,人们也热情好客。
这是个度假的好地方,也是子轩从小到大生长的地方。
他在田野里偷过地瓜,在树林里爬过树,在海边玩过冰,他在这里交了很多朋友,他的童年过得很精彩。
小时候他不知道别的省市,更别说是国外了。
他以为世界只有小镇这么大,世界上的人只有小镇上的人这么多。
他以为大山的另一端也是海,世界都是海。小镇就是一个小岛,漂浮在海中央。
他的愿望很庞大也很简单,他想要吃不完的零食,晒不完的阳光,还有看不完的海。
直到他慢慢走长大,慢慢认识社会,于是他想去更多的地方,交更多的朋友。
他的成绩一直很好,他的人缘也一直很好。
他和方涵绝对是偶然。
生活绝对可以用生动来形容,子轩做过很多事,去过很多地方,一般人做过的他也做过了,但是他不让自己满足,一个人要是满足了,就等于消沉,子轩一直在做着不一样的事,一直在尝鲜。
他想过死,但是他没有。世界是多变的,他还想看看几年后这个世界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于是他依旧快乐,依旧过一天算一天,他的生活态度绝度不会低于一个出家十年的和尚。
幸好他遇到了方涵。
他喜欢方涵,但是他说不出他到底有多喜欢她。
喜欢一个人可以没有理由,那是一种感觉;语言是人创的,毕竟有很多事情语言无法形容。
模糊一点地说,是有几分责任感,但他相信她对方涵的感情要远远胜过于这几分责任感。
方涵至少可以让他憧憬,让他去想。
女人是一种很奇妙的生物,女人可以让男人热血沸腾,也可以让男人一夜变成疯子。
再见不到方涵,子轩就要疯了。
五十四
下午五点,图书楼。
子轩喜欢在阅览室里消磨时光,因为他发现阅览室要比食堂安静得多了。
桌上有书,但他看的却是太阳。
他逼自己看下去,但是他实在看不下去。
他拿书的时候听见有人在说他“神经病。”因为他一下子拿了三本书,而且都是一样的书。
这三本书是他随手拿的,内容确实不怎么吸引人,子轩便把它拿了回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撞到了一个女同学,一个长得很苗条的女同学。
子轩头都没有抬,正要离开。
那位女同学骂道:“你没长眼啊!”
子轩懒得理她,走到书架前,被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拉了一下。
他转过来,是一个长得还对得起人民但很健壮的男同学。
那男同学恶狠狠地瞪着他,说:“道歉。”
如果哪位男同学的语气温和一点,子轩或许还会道歉,但那人横蛮无理,分明是挑衅。
已经有几位同学向这边看来。
子轩走到那位女同学面前,道:“对不起啊!欧巴桑。”
已有了哄笑声。
那位女同学道:“你说谁是欧巴桑?”
子轩瞬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锐气四射,他挑了挑眉头,说:“我说我就是你。”
场面很僵硬,几个同学慢慢的走了过来。
子轩知道他得罪的人一定不简单,他笑了笑,把手机和书都放到书架上,双手插在裤袋里,向那位女同学走过来。
那位女同学竟是丝毫不露惧色,双手交叉看着子轩。
子轩走到她面前,从她的鞋子看到了她的头发。
这是一种挑衅的表现。
那位女同学当场扇了子轩一耳光。
很多人在笑,子轩也在笑。
子轩笑完重重地扇了回去,这下子没人笑得出来了。
那位女同学或许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被别人扇过耳光,双手捂着脸,眼睛红得难看,立刻哭了起来。
那个男同学迅速冲了过来,往子轩腰上一踹,子轩失去重心,摔在地上。
马上有几个男同学也冲了过来,对着地上不能动弹的子轩拳打脚踢。
没有人敢报告老师,报告老师简直是找死。
子轩认得这个男同学,他是校董的大儿子,全校最嚣张跋扈的人。
子轩没有还手,不是不敢,而是他的气已经消了,他的气早在打那位女同学的时候就烟消云散了,与其说他今天心情不好,倒不如说是他太压抑,他想方涵很久了。
子轩已经满身是淤青,那些男同学似乎还不满足,越打越起劲。
那位女同学突然走过来,往子轩头上踩了一脚。
子轩怒火再燃。
他受不了女人打他。
他霍然站起,抓起那位女同学又扇了一耳光。
那位女同学退了半步,差点摔倒,脸已经红得像番茄了。
子轩再被接着打。
女人到底有多可怕?绝对能让男人意想不到,尤其是没有被女人算计过的男人。
那位女同学走到书架前,拿起了子轩的手机,狠狠地摔了下去。
“啪!”
静了。
一切都静了。
只听得落地声,那只手机被摔得粉碎,子轩的心被猛地击了一下,他的瞳孔在收缩。
那位女同学将已断了的屏幕踩了下去,有玻璃碎开的声音。
碎了,那只手机已经碎了。
子轩感觉天空越来越暗,感觉这里越来越冷。
他如利箭般跃出,一拳打在那位女同学鼻梁上。
那位女同学倒飞了一米多,撞在墙上,瘫了下去。
那群同学还没冲过来,子轩便捏着拳头迎了上去。
没有练过武术的人也可以拳拳击中要害。
愤怒可以让一个人的体力爆发到极点,这句话看来不假。
那一晚他一个人打伤了八个人,那八个人个个倒地不起。
子轩走到那些碎片前,将碎片一个一个放进口袋里。
他最不愿看到的事还是看到了,那记忆卡中有一条小小的裂缝。
子轩顿感天昏地暗,方涵交给他的东西全没了。
他想哭,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
他再次冲到那个女同学面前,把她抓起来摔在地上。
他对着地上毫无还手之力的男同学死命地打。
怎么打都打不够,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没办法再找回来了。
方涵在他心里比这几个人还重要十倍不止。
他现在就像一个疯子,一个打红了眼的疯子。
那晚如果不是有同学及时制止,恐怕就要闹出人命了。
和方涵比起来,这几个人的狗命又算得了什么?
子轩走在路上,他没有感到丝毫的恐慌,他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变了颜色,好像少了什么,所有东西在他看来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方涵把她美好的记忆交给他,现在却被他给弄丢了。
也许方涵不会责怪他,但是他现在很恨自己。
他才觉得自己很无助,他不应该来到这个鬼地方的。
他的身体在风中摇晃,每走一步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悲伤和愤怒充斥着他的全身,他停了下来。
他终于感到全身酸痛,痛得一点劲也提不上来。
他趴在石椅上睡了过去。
五十五
天未亮,子轩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他一抬头,立刻想到了昨晚所发生的事。
除了悲伤还是悲伤。
他从口袋里拿出了玻璃与塑料的碎片,痴痴地看着。
一阵大风吹来,他只是稍不留神,碎片洒满了草地。
风吹拂着他的柔发,他的双眼更加迷离。
许久,他站了起来,扫掉身上的灰土。
这里是学校,没有人会像方涵那样给他处理伤口。
他来到了老地方,做着同样的事。
一瓶牛奶,两个面包。
吃面包的时候可以想很多事情。
无论他怎么想,失去了的就是失去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找补回来了。
他想打电话,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口袋里洒什么也没有。
他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