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缥缈录-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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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烹调香辣的手抓黄羊肉和烤麂子腿,阿摩敕吃得胖了许多。
不过阿摩敕心里有隐隐的不安。自从世子回来,老头子的精力全在世子身上,大王子二王子已经不再来巴结了,别的贵族也都对老头子敬而远之,倒是三王子旭达罕和九王还是照旧,不时的能收到三王子送来的礼物。
阿摩敕旁敲侧击地问,老头子总是哼哼哈哈的,谁也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整个北都城里,大概没有第二个人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体弱的世子身上,阿摩敕也不觉得老头子真的相信《石鼓卷》上虚无缥缈的说法,若是他对天神真的那么虔诚,也不至于用他的旅鼠占卜了。
“我可真不知道世子为什么要拼命地练这劈刀。”大合萨拈着几粒硬米逗着旅鼠磨牙,“练刀有什么用?”
“不练刀,当不了武士啊。不上阵,谁都瞧不起。”阿摩敕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如果不是我身体太弱,阿爹也不会送我来学占星的。”
老头子冷冷地哼了一声:“后悔啊?”
“也不是。”阿摩敕看着帐篷顶,“我就是想跟我阿爹一样骑马打猎,多威风。逊王,钦达翰王,我们草原上的英雄,不都是勇敢的武士?”
“可笑!都跟木犁那个蛮牛一样,只知道跨马舞刀,上阵都不知道用脑子。东陆人说我们是蛮族,这些人就真的蛮劲发作,就知道拼血勇。十个九王也未必拼得过一个木犁,可是青阳的神弓还是九王,木犁也不过是个将军。早不是逊王的时候了,拿一把刀想在草原上当英雄?刀术练得再好,又杀得了几个人?蠢!”
“那合萨你说怎么算英雄?跟东陆人一样缩在石头的宫殿里,马都不会骑,算英雄?”
“其实最英雄就是算星相,当合萨!说吉祥就是吉祥,说凶险就是凶险,出征出牧都听你的,喂个旅鼠就有人供养。”老头子从腰里的小袋里摸了一颗黑粟和一颗莜麦出来,扔进旅鼠的小笼子里,那个小东西瞪大了黑眼睛,小爪子抱着,盯着两颗谷子看了看。
“这回又是什么事?”
老头子挠了挠光头:“呼鲁巴家生了小孙子,他们主人送了礼物要我给孩子起名,我想巴呆要是选黑粟,我就叫他呵由斤,要是选莜麦,我就叫他博赤尔。”
“呵由斤什么意思?博赤尔又什么意思?”
几百年来蛮族学习东陆的文化越来越多,贵族们纷纷改了东陆名字,说话早就是东陆腔调。蛮族古语被忘得差不多了,只剩守着古书的巫师合萨们还晓得那些饶舌的古词什么意思。阿摩敕学了几年,呵由斤和博赤尔这两个词还没有听过。
“去过大湖,看见过那些白头海鹰么?”老头子伸展双臂向着天空,“呵由斤啊,就是那最勇敢的雄海鹰,展开白色的双翼可以飞到盘鞑天神的神座旁。”
“博赤尔呢?”
“雌海鹰……”
阿摩敕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那只叫巴呆的小旅鼠选了莜麦,老头子满意地点点头,摇了摇空空的酒罐。
“对了,大君传召两日了,合萨你真的不去?”
“又不是急召,没事,不是教给你了么?说我年纪很大了,身体不好,怕被风吹了,不敢出帐篷。”
“金帐宫那边,大君的伴当来了几次,就算合萨你真的身体不好,也总得有个什么病可说啊。”
“就说我骑马摔了,拧了脚!”老头子站起来,摸了摸脚踝,半边身子一塌,好像立刻就瘸了,一歪一歪地蹭到帐篷角落里,抱着酒坛子拿佩刀撬上面的锡封。
“博赤尔这个名字不错。”
“很合适呼鲁巴家那些孙子们,就知道穿彩色的丝绸,买东陆贩来的女人。”老头子满意地点点头,“巴呆选的从来我都满意……”
他忽地呆了一下,这个声音并非阿摩敕的,而帐篷里面没有第三个人。
他猛一回头,阿摩敕已经跪下了,叩头在地不敢抬起来。帐篷帘子掀开了一半,飘进来一角乌青色的大氅,重甲反射夕阳,只能看见那人魁梧的身材封住了帐篷口。老头子眯缝起眼睛,酒坛子“咣当”落在地上,他看清了那人眼里一块慑人的白斑。
十一
“今年冬天的酒蒸出来了,足够喝一个冬天。”
大君踏进帐篷第一句话竟是这个。阿摩敕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见大君手里提着一个圆肚糙面的陶罐,淡淡的梨子一样的酒香飘来,闻着就有些醉人。青阳的美酒在东陆有“青阳魂”的美名,闻着虽然像是果子的芬芳,却是最烈的美酒之一。每年深秋才把发酵的粗酒蒸出来,青阳部的人们要靠这烈酒过一个冬天。
大君把陶罐放在了床边的小桌上,自己先盘腿坐了上去,转头看了一眼阿摩敕:“眼镜龙又长高了。不要惊动木犁和夫人,去找两个杯子来,我和合萨尝尝新蒸的酒。”
阿摩敕应声去了,忐忑不安地避过女奴们的眼神,偷拿了两只濯银的深杯回来,一路上只看见几个面生的武士侧身半隐在帐篷背后。木犁家里来来往往的人多,也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们,想来是大君随身的人。
阿摩敕心里忐忑,不敢多想,小跑着回到帐篷里。他把杯子放到了小桌上,老头子已经缩着脑袋和大君并坐在床上,除了新酒,还多了一条烤好的鹿腿,大君也不用刀,手撕着吃。
“没有惊动外面的人吧?”大君格外的温和,一边嚼着鹿腿一边给合萨和自己倒上酒。
阿摩敕摇了摇头。
大君扯下一块鹿肉递给他,示意他坐在一旁的垫子上:“眼睛龙很能干啊,大合萨小时候在烧羔节上偷了一条宫里烤的羊腿,贴身抱在袍子里,还没有走出帐篷就被老大君发现了。”
老头子的脸似乎红了红。
“大合萨喝酒。”大君漫不在意地说着,“那晚上的羊腿是最好吃的,现在我都记得。我当时想和大合萨分那条羊腿,一人一半带出来可不容易看出来,可是大合萨不愿,想要独吞。”
老头子抱着杯子喝了一口,看着有些扭捏。
“那年蒸出来的酒也是最烈的,我们都想自己带着酒出去喝个大醉,可是找不到下酒的吃食,都起了偷的心。后来大合萨被老大君下令在雪地里光着屁股骑马,被大家笑话了,他在自己家里蒙着头,一个月都不肯出来。当时大合萨十四岁,我才十一岁。”
大君把整整一杯烈酒喝了一下。
“沙翰,我们两个也很多年没有面对面喝酒了。”他看着大合萨。
老头子的脸色忽然变得有些古怪。他没了惯常的那种神气,沉默地望着银杯里面澄清的酒液,像是在看里面自己的倒影。帐篷里面安静得让人心里不安,阿摩敕紧张地看看大君,又看看老头子。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沙翰”这个名字,那该是大合萨真正的名字。人们知道大合萨的东陆名字是厉长川,可是这个名字是不能称呼的,而他继承大合萨地位之前的蛮族小名,整个青阳部似乎都没有人知道了。
阿摩敕忽然觉得老头子其实有太多的事情是不曾告诉他的,他就从来不知道大君和大合萨的相识可以一直追溯到童年。
老头子抓了抓光光的脑门,笑了笑。
“酒怎么有点苦?”大君皱了皱眉头。
“是不是酿酒的谷子霉了?”大合萨抿了一小口尝着。
“都是新谷子。”大君把酒倒了,新斟了一杯,又尝了尝,“这下好了,刚才是杯子里有苦底子。”
帐篷里的气氛像是忽地融洽了,大合萨开始撕扯起鹿腿,大君就轮流斟着酒。天渐渐地黑了,阿摩敕又偷偷出去拖回来一盏东陆式样的九枝铜灯点燃了,九团火焰照得帐篷里一片通明。大君和大合萨都不太说话,只是吃喝,渐渐的两个人都有一些醉了,大合萨脸红扑扑的有点像是少年,阿摩敕也第一次看见了喝醉的大君,他头重脚轻的有些摇晃,身上铁甲的甲片丁当作响。两个人都在哼着一些阿摩敕听不懂的牧歌,老头子高兴起来,最后把鹿腿骨一把抢了过去,大口地啃着。
“大君到底想和我说什么?”老头子啃着骨头晃晃悠悠。
“有个小东西,带给合萨看看。”大君从身边拎起了捆扎细密的一个方形的包裹。
他扫去桌面上的东西,解开了外面的棉布,暴露出朱红色的木匣子。阿摩敕觉得那匣子有些眼熟,心头忽地一跳,想起正是九王从南方带回来、装着真颜部龙格真煌头颅的匣子。大君轻轻打开匣子,红锦上果然是那颗石灰抽干的人头,阿摩敕头皮发麻,却不敢动弹。
大君拔出胸前的小佩刀,从头颅的嘴里刺了进去,撬开他紧闭的牙齿。死人肌骨早已经僵化,那种令人恐惧的低响让阿摩敕越发地不安,而大君凝视着那张黑洞洞的嘴,嘴角竟然有一点笑意。
“我知道在这里,”他喃喃地道,“我就知道他藏在这里。”
大君两指探进头颅嘴里拈出了什么。在灯火下慢慢摊开手掌,一枚淡青色的玉扣子一般的东西躺在他的掌心,莹润可爱。老头子凑上去左左右右地细看,摇了摇头。
“是当年我送给伯鲁哈的那枚玉玲珑。厄鲁说没有从他身上搜到,我就知道是在他嘴里,这枚玉可以吹响,他总是含着。”大君凑在火前凝视那枚玉,久久不出声。
大君拿袖子擦了擦那玉,忽然放进了嘴里。阿摩敕要拦,已经迟了。一个缓缓拉长的哨声响起在帐篷里,渺渺的很是空蒙。那枚玉吹响的时候有点像是牧马人的牛骨哨,声音却低沉了些,像是隔着水听到声音远远地传来。大君吹的调子阿摩敕不曾听过,绵绵的很是悠长,有股秋风般的寒凉。其间有几个错音,听起来断断续续,可是吹起这个调子的时候,大君那么认真,阿摩敕不敢发出一丝声音,静静地站在一旁听到了结束。
“是真颜部的曲子,以前伯鲁哈吹给我听过,想不到还能记得……”大君把玉吐在掌心,紧紧地攥住。
烛火被透进来的微风压得一低,老头子把鹿腿骨抛在了小桌上。
“纵然有这种情意,后悔也已经晚了。真颜部灭了,龙格真煌死了。大君年轻时候的好朋友,如今只还剩下我这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