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朱重八-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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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愿意学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辞职不干了,而不是去学做美工。
但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美工,你的老板对你说:“去把美工知识强化学习一下,我们公司需要你做更精美的图片。”
大多数人会欣然同意,然后拿着公司给的学费去深造学习。
这就是身份的不同,带来的心理差距。
朱元璋很明白这一点,他现在靠着激励百姓们的求生意志,将他们训练成了士兵,但终有一天,当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时,就不想打仗了。而官兵不同,他们是“军户”,世世代代都是保家卫国,负责打仗的,他们不会有那种生活过好了就不想打仗了的意识,或者说,就算生活变得好了,他们仍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打仗。
朱元璋也明白大明朝的军户制度有许多弊端,早晚都得改,但在现在这种特殊的时期,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值得利用的。活捉到的官兵,完全可以吸纳到自己的队伍里来,成为自己战力的一部份,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士兵们按朱元璋的吩咐,将活捉到的官兵带上了山,关押在山洞里,外面留了哨兵看守着。马千九也被关了起来,有趣的是,山寨里的士兵们对官兵的态度很差,又打又骂,但对马千九却恭敬有礼得多。
原因很简单,当初马千九在马家任大管事,也算是白水的一号名人,许多乡民和百姓都认识他。他的为人还行,至少不像别的管事那么欺压穷人,所以在民间的口碑不错。山寨里的士兵们有不少就来自马家,例如李初九、王二等人,以前也是马千九的手下,大伙儿都自觉地敬他三分。
士兵们没有像朱元璋吩咐的那样,把他和官兵关在一起,而是在关押官兵的山洞旁边,另外弄了一个小山洞来关他。这也许算是好人有好报的一种形式,若是换了马家二少爷被抓上来,早就被厌恶他的百姓们踩成肉泥了,哪里还有单独的山洞可住?
朱元璋暂时没时间去理会俘虏们,他把从官兵那里夺来的兵器和粮食全部登记造册,记好之后,才让士兵们搬运上山。别小看这登记造册的动作,如果你不登记就让士兵们搬,说不定搬到半路上就会少了点什么。登记之后再搬,就没有人敢偷偷摸摸的私拿财物了。这年头的军队,还做不到军纪严明,秋毫不犯,能不烧杀抢掠就很不错了。
朱元璋暗中算了算,这次缴获的兵器,足够重新武装四个大队,至少可以给他们用铁制矛尖的长矛了,不必再用削尖的木棍,这对于军队的战斗力其实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好的兵器可以带给士兵们胆量,对士气有正面的帮助。
另外,从死人身上还扒下来近百件大明官兵制式的鸳鸯战袄,这玩意还不错。穿着这东西上战场,比穿着麻布衣强多了,力气不够的弓箭手射过来的箭,是穿不透鸳鸯战袄的。
有些不太熟悉冷兵器战争的朋友,会认为兵器好,军队就厉害,其实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冷兵器时代打仗,甲胄比兵器更加重要!因为冷兵器时代的兵器杀伤力非常有限,就拿百兵之王的枪来说,枪尖就算再锐利,也是捅不穿铁板的。
而一套好的甲胄,就相当于一块铁板,我穿一身铁板站你面前,让你捅上一百枪也没事,你穿件布衣站我面前,我一枪就可以捅翻你。
古代的武将,肯定是穿最好的甲胄上阵的,全身上下,包得跟铁块似的,普通士兵手上拿着根竹棍儿,怎么对付这种铁玩意儿?所以说啊……赵子龙穿了一身银色的铁板,长坂当阳,七进七出百万大军,左敲右打,硬是没受伤。后来还有一个杨再兴,单骑冲金兵的军阵,杀数百人而回,这也是披了一身铁板的功劳。
直到热兵器开始大行其道,铁制铠甲实在抗不住子弹,因为子弹动能太大,就算打不穿铁板,隔着铁板也能把你震出内伤,铁板反而影响了士兵的灵活程度,这玩意儿才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保护全身到保护躯干,再到连躯干也不保护了,直接穿布衣军装上阵,反正大家拿冲锋枪“突突突”,谁先“突”到谁,谁就玩完,穿不穿甲胄都是一样。
朱元璋对缴获的长矛和弓箭都没啥感觉,但缴获的一百套鸳鸯战袄,却让他感觉到十分欣喜。在大明朝的民间,要弄到兵器很容易,随便找个铁匠铺,要买刀就有刀,要买枪就有枪,但是要弄到甲胄却很困难。因为大明朝的民间允许私藏兵器,但是禁止私藏甲胄,私藏甲胄就等同于造反。举个例,武则天当初处死太子李贤,给的罪名是啥?私藏甲胄数百具!
嘛,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古人也知道甲胄比兵器更有用。
这一百套鸳鸯战袄,可以极大幅度地提高朱元璋军的战斗力,他打算把这些军服重新染个色,以免和官兵的战袄颜色混淆,然后再把它们发放给马小天这一拨儿亲兵,以及老一队的精锐,以后就让穿这些战袄的士兵担当主力作战部队。
零零碎碎的事,让朱元璋忙了许久,直到天色都黑了,他才终于处理完了战后的事宜,纵然他是铁打的身躯,此时也有点累了,于是去山后的小溪洗了个澡,返回自己的山洞里来。
山洞里仍然黑漆漆的,草帘子横在洞中,自从那天朱元璋对张樱仙发火之后,她再也没敢吭声,一直安安静静的待在那边,没有过来打扰过他。
朱元璋也没兴趣理会她,他只是有事要找秋叶,于是开口对着草帘那边道:“秋叶在么?”
“在……我在……”秋叶似乎吃了一惊,声音颤颤地飘了过来。
朱元璋随口问道:“你会染布么?今天缴获了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我想把它们的颜色换一换。”
“会!”秋叶隔着帘子道:“山里有不少浆果,可以用来染布……朱八哥要染什么颜色,我就去找相应颜色的浆果就行了。”
她的的声音似乎有点小慌乱,女人这种生物,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朱元璋本来也没在意,但是他对秋叶很熟悉,总觉得今天她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正常,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朱元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秋叶,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个调调?你在慌乱什么?”
“没……没有什么……”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警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一三四、张樱仙逃跑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警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没有……我……我怎么会怕朱八哥呢?”秋叶虽然说着不怕,但她颤抖和迟疑的声音,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朱元璋刷地一下跳了过去,一把掀开了屋中的草帘。山洞里很昏暗,但是他在黑暗中行动已经习惯了,只是一眼就看出来,床上只躺了秋叶一个人,她身边空空如也,张樱仙不在。
“原来如此……”朱元璋的脸色沉了下来:“你怕我掀开草帘走过来看到你家小姐不在,所以今天很怕和我说话……”
“不是……是……呜……”秋叶更加慌乱了。
“好,现在告诉我,你家小姐去哪里了?”朱元璋的脸色要多沉有多沉,这种黑面神形象,挺吓人的,秋叶吓了一大跳,原本和张樱仙约定好的几句什么小姐去后山小溪里洗澡,小姐去散步一类的说辞,全都忘到了九宵云外,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低声道:“小姐……小姐逃了……她不想再留在这里。”
“嗯?”朱元璋眉头暗皱,这茫茫黄龙山,就算一个大男人,也未必敢孤身一人跑进去,说不定就被野狼或者野狗给叨走,她一个弱质女人,敢逃?他以前一直没怎么看管张樱仙,就是料定她不敢逃跑,现在她怎么突然有勇气了?有鬼,一定有鬼。
朱元璋的思维有如电闪,根本没怎么仔细去想,一个念头就刷地闪过脑海:马千九!对了,张樱仙肯定是去找马千九,她先私放马千九,然后让他带她逃出去。
想通了这一点,他倒是不生气了,脸色慢慢地舒展了开来,不管是马千九也好,还是张樱仙也好,都不是他必须要留在身边的人,当初抓回张樱仙,只是为了帮马家三小姐洗脱通匪的嫌疑,现在已经洗清,张樱仙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放她跑了也没什么。
至于马千九,也是一个无所谓的人,这个人是马家心腹,对马家忠心耿耿,不可能收为已用,他又没有什么恶劣的行迹,不是非杀不可的人,如果他们两人一起逃走,倒是为自己省了点麻烦。
在朱元璋这种曾经坐拥天下的人来看,马千九和张樱仙,都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就如蝼蚁一般,实在不必放在心上。就如有一天你抓了几只蚂蚁养在盒子里,晚上,蚂蚁们从盒子的缝里钻出去逃了,你会想把它们抓回来杀掉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朱元璋轻叹了一口气,对着秋叶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她要逃,就让她逃,你何必怕我怕成这样!”
“啊?朱八哥……您……您的押寨夫人跑了,不生气吗?”秋叶看得出来,他的情绪好转了,于是大着胆子反问了过来。
“我和她究竟是不是夫妻关系,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朱元璋长叹一声,放下草帘回到了自己那半边山洞里。
“那……您为什么要抓她来做压寨夫人呢?您不喜欢她,她也怕您,这扭到一块儿多别扭……还不如……不如……”秋叶在心底里补充道:“不如娶我呢。”
秋叶没说得出口,朱元璋当然就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他这辈子和上辈子,都很善于揣摩人心,但从不揣摩女人的心,因为没这必要。他是爱江山,胜于爱美人的君王。
过了一阵,他突然低声道:“秋叶,我倒觉得,你家小姐未必逃得掉,我曾经对她说过,马千九这次来得古怪,很有可能是马家二少爷派他来亲眼确认你家小姐的死,所以啊……她想让马千九带着逃,人家未必愿意,搞不好一脚踢开她,自己逃走了。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