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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第48章

小说: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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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打电话的人显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凶手雇请之人或他的帮凶。凶手之所以怂恿她打电话,目的是为了拿到寓所钥匙!”

埃勒里深深吸了口气。“诸位肯定会慎重考虑这件事的,我就不多说了……现在,请允许我带领你们穿过逻辑迷宫,走向另一个结论——以此展开我新的论述。”

“凶手为什么需要钥匙?当然是为了进入寓所。如果他自己没有钥匙,那他只能找一个有钥匙的人,借助这把钥匙进入寓所。他可能也预料到弗兰奇夫人会给他开门,但在精心谋划这场犯罪时,他可能想到,当务之急还是应该有把自己的钥匙。这样来,我们就明白那个电话以及所谓的‘取钥匙’之人是怎么回事了。这个解释恰到好处!

“凶手在寓所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他面对着一具尸体。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其中的种种原因,我刚才也已解释过了。这时,他突然有了主意。他知道寓所的门上安着自动关合的弹簧锁。他自己没有钥匙,也没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钥匙。他必须把尸体弄出寓所,但他还有许多善后之事要做——擦干净血迹,放置‘栽赃’用的鞋帽、‘本克’纸牌和烟蒂。实际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摆放完栽赃物,再把尸体扛下楼,他也得再返回寓所。他得悄悄地穿过店堂去取毛毡、浆糊及粘护垫所需的其他用具。他如何再进寓所?而且,他显然还打算在寓所里过夜——他怎么再进去?诸位明白了吧,不论他先把尸体扛下楼还是在清理完毕后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门和地板间卡上一块东西,这样一来,弹簧门就不会自动合上了。但如果巡查人员来了怎么办?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员整夜都在这楼道里巡视,他们肯定会注意到这扇虚掩着的门并过来看个究竟的。不,必须把门关上。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弗兰奇夫人有钥匙,她自己的那把钥匙——她就是用它开门进寓所的。他可以用这把钥匙。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她倒在桌上,浑身是血,已经死了。他打开她的手包,找出钥匙,把它塞进自己的兜里,然后扛起尸体,离开了寓所。这会儿他心里很踏实,因为干完这恐怖的勾当后,他不用担心进不了寓所的门。”

“但是”——埃勒里冷笑道——“她得把钥匙带上楼,这样,他才能打开门。所以,我们没能在尸体上找到钥匙。是的,他可能返回楼上,清理完一切后,再到楼下去拿钥匙。但是——这显然太蠢了——他怎么再进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险——他得再次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潜入一层的橱窗……第一次就够危险了,但那次是别无选择。不,他或许想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钥匙塞进兜里,早上离店后再把它处理掉。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里了,比如说,搁在牌桌上。但事实是,它不在寓所里,这表明他把它带走了——他有两条路可走,他选择了其中之一。”

“于是,我们发现,”埃勒里略一停顿,紧接着说道,“这位凶手是在没有同谋的情况下独立作的案。”

“我从一些人的脸上看到了怀疑,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有同谋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钥匙!……他把尸体扛下楼时,同谋可以呆在屋里。他下楼把一切收拾妥当,再返回来时,同谋可以替他开门。诸位难道还不明白吗?他不得不拿走钥匙,这一事实恰恰表明,这是一出独角戏。或许会有人反驳说:有可能是两个人干的,因为可能是两人一块儿将尸体抬下楼的。对此观点,我坚决予以否定,因为这将带来双重风险——两人干这事更易于被巡查人员发现。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凶手绝不会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埃勒里突然停了下来,低头看着他的笔记。屋内一片肃静。当他再次抬起头时,紧抿着的双唇泄露了内心的紧张,没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们,先生们,该是我向诸位详细介绍这位神秘杀手的时候了,”他的声音平静而淡漠,“诸位是否愿意听听我的介绍介绍?”

他挑衅般地环视着众人。那些因兴奋而挺得笔直的身躯顿时矮了半截;所有的眼睛都避开了他的视线。没有人出声。

“这么说,诸位都愿意听听喽。”埃勒里的语气依旧淡漠,但却添了一丝幸灾乐祸。“好极了,那我们就开始吧!”

他向前倾了倾身,双眼烁烁有光。“我们的这位凶手是个男人,壁橱里鞋帽的摆放方式及那把失踪的刀片都表明了这一点。搬运尸体及处理后续事宜所需的体力;敏捷的思维和处处表露出的沉着冷静;作案手段的残酷无情和肆无忌惮——所有这些都明白无误地表明,凶手是位男性,而且胡须很重,每天都得刮脸。”

众人屏息倾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

“这位凶手是单独作的案,没有同谋。我们刚才已从那把失踪的钥匙中推出了这一结论。”

屋内鸦雀无声。

“这位孤独的杀手和商店有联系。他把尸体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并不厌其烦地干完了其他相关琐事,所有这些都证明了这一点。我刚才也已对此做了详尽的解释。”

埃勒里稍稍放松了些。他再次环视了一下屋中,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边上的两位官员。韦尔斯警督正襟危坐,脸上汗水淋淋;他父亲疲惫地靠在椅子上,一只手无力地遮着眼睛。他看了看左边几位纹丝不动的侦探,又看了看右边的维利、克劳舍、“吉米”和费尔拉利,这才又开了口。

“有一个问题,”他淡漠地说道,“至今仍无定论。我指的是凶手认为十万火急,必须在周二早上专门去办的那件事——”

“这使我想到了在这张桌上发现的五本书,它们的题材实在引人入胜——分别是关于古生物学、基础音乐、中世纪商业、集邮和低俗的笑话,非常有意思的大杂烩。”

埃勒里简明生动地介绍了一下情况。他提到了这五本怪书的内容、书上的记号、威弗所透露的斯普林吉的欺诈行为、发现书上地址是毒品发售点的经过以及警方按照第六本书上的地址,对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所发动的失败的突袭。

“我们可以认为,斯普林吉在准备这第六本书时,”埃勒里接着说道,听众们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并未怀疑到密码已泄露。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就不会准备好这本书并把它放在那儿,等着威弗先生取去研究了。周一晚上,斯普林吉下班时,威弗先生跟踪了他。他这时并不知道第六本书已在我们年青的业余侦探手中了。这本书是鲁西安·塔克所著的《室内装饰时尚》。斯普林吉整晚都未曾和任何人会过面,说过话,即使是在他回到布朗克斯的寓所后,情形依旧如此。(我们通过电话公司查了一下,发现他回家后没打过电话)因此,他最早也得等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周二,当他回商店上班后,才有可能知道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被人发现,也就是说,在发生谋杀后,他才可能知道秘密已泄露。如果我们假设,一个与本案无关的人将密码泄露的消息通知了另一人,而不是斯普林吉,那么,我们必须记住,任何人如果要从店里和外界取得联系,唯一的途径只能是打电话,因为他没法在夜里离开商店。但我们发现,除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部电话外,店里的其他电话夜间都处于停机状态;据奥弗莱赫据证实,没人用过他屋里的电话。”

“那么,我们只能断定,周一晚上和周二一大早,店里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将第六本书失踪之事通报给斯普林吉或其他人。”

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第二天早上,即周二早上,贩毒方式被打乱了——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周二中午,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突然被搬空了,这显然就是证据——这只能说明贩毒集团的某个成员在头天夜里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我再重复一遍,周一晚上,斯普林吉照例准备了他的第六本书。这说明,直到那时,贩毒集团仍认为他们的联系方式万无一失。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就被惊动了,并逃离了九十人街的集合点,甚至顾不上把毒品卖给那些吸毒者。那么,合理的解释仍是:有人在头天晚上发现出了岔子。

“这一发现包含三种可能性:首先,从登记表上看,威弗是周一晚上最后一个离店的。在他离开后,有人注意到第六本书从固定的书架上消失了;第二,周一夜里,有人在弗兰奇先生的办公桌上发现了那五本书;第三,上述两个可能性兼而有之。因为在发生谋杀后的第二天早上,贩毒方式确实被打乱了,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肯定是有人向它通风报信了,而这人在周一夜里掌握了上述的一个或两个发现。说得再明白些,在斯普林吉和威弗离开后,这人肯定还呆在店里,因此,至少在周二早上9点前,他不能离开商店,也无法和其他任何人联系。”

一些人似乎若有所悟。埃勒里微微一笑。“看得出来,有些人已经预见到了不可避免的结论……那天晚上,店中谁有机会掌握上述的一个或两个发现?答案是:凶手。他在这屋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而这五本书就摆在屋中的显著位置上。凶手的后续行动是否能证明他确实发现了这五本书呢?是的,他的行为确实证明了这一点。凶手把尸体移到橱窗内,目的就是要给自己腾出时间,处理‘要事’——至今为止,事仍暧昧不明……”

“女士们,先生们,”埃勒里的话语中带着一种奇怪的得意,“我们的整套推理如此有力,如此严密,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事实。凶手在周二早上向贩毒集团通报了消息。”

“换句话说,我们对凶手的认识又增进了一步——我们的这位杀手是个男人,他单独作的案;他不仅和商店有关系,而且还是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贩毒集团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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