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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女儿楼之石榴红-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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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你,没人担心。”邓直抚额,没好气地道。

大约是觉得自己理亏,这一回罗青倒没炸毛,只是嘿嘿地笑,看得人又好气又好笑。

“若主动提出以银钱相酬,怕会惹来祸事。”十一郎突然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若出手太大方的话,难保不引来觑觎。

“我看谁敢,爷劈了他!”话题被转移,罗青登时来了精神,却再次遭到邓直的鄙视。

“你当塞外还是长安,是人都要卖你罗少几分面子?”这一回邓直的语气颇为严厉,“从现在开始,你给我好好收收你那毛燥性子!”

“我说你们俩个到了这边怎么都跟个娘们似的,那什么龟甲军王八军毛都没看见根,就开始缩手缩脚了……”罗青被训得不乐意了,嘟嘟嚷嚷地抱怨。

可惜没人理他。邓直将马速放缓下来,与马车并行,然后开始与十一郎仔细商讨起遇到商队该如何行事。梅六则时不时在旁添补几句一些关内外商队的行规忌讳。最后决定明面上罗青与邓直扮成护卫,护送以夫妻相称的十一郎梅六两人到塞外求医,而十一郎会武功一事暂且隐下,然后见机行事。

几人商量妥当,却迟迟不见商队马帮经过。直到傍晚时分,落雁关隐约可见,后面才响起关外马帮特有的悠扬铃铛和吆喝声。

是一个大商队,加上赶车护镖的,浩浩荡荡竟有两三千人的样子,如一条长龙蜿蜒于青翠的山野间,倒让几人吃了一惊。都怕罗青这个心眼大的不会说话得罪人,于是上前打交道的事便全权交给了邓直。

对方的领队是个外表粗犷剽悍的北夷汉子,性格豪爽,大约是看邓直颇为顺眼,竟是没怎么为难便答应了让他们同行。也是几人运气好,出了关以后,那传说中暴戾横行的黑甲军并没出现,商队顺顺当当地过了魏水源,又同行了两日,两方才分道扬镳。

第三十六章 (1)

子万虽非奢香的城主,但却有自己的寨子,而在他这个寨子里面,又有一个美人寮,里面收尽各色美人。自然,都是男子。就如当初乍然看到云二时,他在没弄清其性别之前,便是打着将她收入美人寮的主意,奈何不仅铩羽而归,反而招惹到纪小十这个缠人精。

其实子万真不风流,也并不强横霸道,他只是和纪十一样,喜欢美人而已。就好比普通人一样,喜欢自己的院子里姹紫嫣红,四季如春,看着就赏心悦目不是。而他寮子里收集来的那些美少年也都是自甘自愿的,且来去随意。当初,纪十缠着他不肯离开,也有部分原因是为了这些美人。

跟着子万回到奢香的奚言豫在知道美人寮的存在时有一瞬间的错愕,而后苦笑地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愉。事实上,在离开白水时,他又戴上了人皮面具,为此,子万还抱怨过几句,但也没勉强他。那面具是他草草做成,粗糙无比,看上去较常戴的那张更要难看了两分。所以,那美人寮他是没姿格进的了。

当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万都没想过让奚言豫住进那种地方。他的花朝,要住也该是住在他的主寨当中。对于子万来说,如果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最佳人选无异是花朝,这个给了少年时的他正面承认自己性向的勇气,为他留下最美好回忆的男子。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变得触手可及的时候,他却犹疑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犹疑什么,他只是觉得心里似乎有一块地方很空,哪怕每天看到花朝温柔带笑的眼,仍然填补不了那种空洞。这种情况很奇怪,没有理由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身边,反倒不满足起来吧。然而,他就是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究竟是哪里不对呢?子万躺在屋顶上的懒人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琢磨着自己还有哪里不满足的。就算感觉到奚言豫上来,也只是随意地指了指旁边的竹椅,便又半阖着眼走了神。

奚言豫坐进竹椅里,尽管放轻了动作,竹椅仍然发出了嘎吱的声音,让还不太习惯的他神经一紧,在确定散架的情况并没出现后,才缓缓放松下来。

这里的气候与中原殊异,多时大雨小雨地不停,就算不下雨也总是阴沉沉,天空压着一层厚云。像现在这样云散天开的日子着实不多,因此即便以他喜欢缩在屋子里琢磨练蛊控蛊的脾性,也受不了晴天的诱惑,想到太阳下抖抖身上的潮湿霉味。

这边的建筑也颇有趣味,有竹木建造的寨楼,也有粗大石头筑的平顶屋。楼梯建在外面,没有扶手,可以直达屋顶,屋顶上可以放杂物,也可以晒粮食。像他们现在所在的便是寨子里最高最雄伟的一座石砌建筑,坐在上面便可将隐在绿阴丘峦间的整个寨子尽收眼底,连远处波光粼粼的小河以及在里面光着屁股嬉水的小孩也能看到。

奚言豫吁出一口气,看着远处山坡上忙着割油菜的人们,晾晒在太阳底下随处可见的五颜六色的衣裤头帕被褥,耳中不时飘来几句欢快缠绵的歌声,只觉这一生从来不曾这样悠闲过。

“花朝啊,想家了么?要不我再陪你回中原转转?”子万突然坐正身体,一副颇有兴致颇关怀朋友的样子。

奚言豫差点没笑出来,伸手从旁边的小竹桌上捻起颗鲜艳欲滴的樱桃放进嘴里,那入口即化的酸甜娇嫩让他不由半眯了眼,好一会儿才拿起张桐叶接住抿出来的小核,微笑道:“这里甚好。我对中原已无牵念。”才从中原来没几天,又要回去,这不是瞎折腾嘛。

“如此……那算了。”子万悻悻地道,又懒精无神地倒回椅中,半眯缝着眼看向反射着阳光的青翠山林。只觉得这日头……怎么这么刺眼呢?

奚言豫唇角微扬,没有接话。其实对方这些日子的躁动不安他都看在眼里,甚至还能猜到几分原因,但是这事他不能说,也不能点拨,这种与认定性向相违悖的事情,只能靠对方自己想明白。如果始终想不明白,他便真的陪他一辈子也没什么,何必让他再去伤人伤己。

不得不说,在此事上他将子万的心思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这会儿他傻楞楞地跑上去告诉人家你有可能喜欢上某个姑娘了,只怕会马上被对方压倒以证明自己的喜好如常。这种傻缺的事他能干吗?

于是一个仍然心思恍惚地走着神,一个则悠闲惬意地赏着风景吃着樱桃,谁也不打扰谁,倒也彼此安然。

******

而与此同时,为逃婚躲在破庙中的奚言少华却被纪十奴役得叫苦不迭,甚至生起了干脆回去成亲的念头。当然,纪十是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你这个蠢货,让你去打两只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她一边鄙夷地骂着,一边却利落地为身上多处弄伤地奚言少华清理包扎伤口,止血生肌的草药还是她去找来的。

奚言少华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从小便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如今却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饭洗衣,像个奴仆一样伺候这臭丫头,还要天天挨骂。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却又要强忍住反驳的憋屈样子,纪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过了,否则到时人一发狠跑了自己难道还真能去抓回来不成?

“行了,既然受伤,那就休息几天吧。这几天我来做饭。”利落地将最后一处伤口上好药,她摆了摆沾着草药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实她也着实吃够了这小子做的饭,不是烧焦就是夹生,菜不是过咸就是淡而无味,自己倒还罢了,只要能填肚子什么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娇生惯养的他怎么能忍受这么久。

第三十六章 (2)

经过这些日子的旁敲侧击,她已将他躲在这里的原因弄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她倒没觉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来,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和特权,自然也要为之付出什么,他无能挽救家族颓势,那么遵循家族之意联姻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线,短时间之内他是不可能冒险离开此地的。

看着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扎妥当的手,奚言少华心中不由升起这臭丫头也并非全无人性的想法,于是满腔的不满似乎减弱了那么一点点。而当次日纪十出去半天带回一头全身骨头皆碎的野猪后,他心里原本还尽力压抑着的反抗念头登时化为乌有。

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庙里本来就没多少存粮,奚言少华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两个人吃,即便会不时打点野味,弄点山菜,但仍没多久仍然见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听到要让他下山买粮时,之前一直忍辱负重表现得很听话的少年激烈反抗起来。他本来就是为逃婚才躲到这里来,怎么肯下山自投罗网,要知道这附近几个镇都布着奚言家的眼线,他一出现,还不得立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纪十说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两脚了,但现在还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会武功这一点,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转,笑道:“你不就怕被认出来吗?我给你换个样子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气不够,又不识路,哪里用得着这样和声软语地诱劝于他。

奚言少华果然心动了。在这荒山野岭中,除了始终欺压他的纪十外,便没再看到过一个人,加上生活又清苦之极,他早憋得发慌。如果不是被纪十威胁着不敢逃,又担心被家族里的人认出来,他哪里肯老老实实地窝在这破庙里这么久。如今有机会出去放放风,也许还能趁机逃离这臭丫头,他怎么能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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