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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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录像的拍摄时间看来,凶手和晓红是二十分钟前刚刚离开百乐门的。理论上,警方依然可以在凶手回到其秘密巢穴之前拦住他,或者在他到达车库的一刻逮捕他。他们相信,这个恶棍还要费一番工夫给晓红穿上红色旗袍。
这时夜总会经理打来电话,一位女服务员说曾有一个中年男人向她问起今晚是不是有一位新来的小姐。但这位女服务员几乎说不出那人的相貌,只说他戴了一副金丝边茶色眼镜。当时他是坐着的,所以无法判断身高。
过了没多久,一位居委会主任也打来电话,说傍晚时分他曾在百乐门北边一处街边看到一辆白色的高级轿车。他无法确定那是辆什么牌子的轿车,但很少在那条街上看到如此豪华的汽车。
可是对于警方而言,所有这些线索在此刻都没有太大价值。
时间正一分一秒地过去。虽然全市警力都已投入搜索,但于光明等人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越来越重,几乎要把他们压垮了。
最后,凌晨一点左右,负责在虹桥区一处公墓附近巡逻的警员打来电话,报告说发现情况。
这处公墓已经荒废了多年。根据公安局掌握的情况,这处公墓近期成了盗墓贼的乐园。所以派出所在其附近专门加派了巡逻警力。
一个小时前,一个盗墓贼发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东西,走近之后才看清那是一具穿着红色旗袍的女尸。干他们这行的人都很迷信,所以他尖叫着窜出了墓园,慌不择路间撞上了巡逻的警员。盗墓贼对红旗袍的描述让这位巡逻警员立刻绷紧了神经,他当即给局里打了电话。
廖国昌刚刚启动警车的引擎,就再一次接到了那位巡逻警员的电话。
“现场还发现一套夜总会制服,距离尸体不远。还有一顶帽子,夜总会服务员戴的那种。”电话那头补充道,“抓紧过来吧,盗墓那小子吓得够戗,他非说自己见鬼了。”
十九
星期五上午,陈超从睡梦中醒来,神清气爽,感觉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久违的活力。
他对于自己连续两天都能保持如此高的睡眠质量感到惊讶,大概是大补宴的作用吧,有些菜品确有奇效。裴经理的医学知识的确不是盖的,他一定通过顾先生的描述搞清了陈超的身体状况,从而对症下药安排了合适的滋补膳食。陈超对传统中医理论也略知一二,合理恰当的膳食能激发机体自身的调节功能。陈超的情况属于过度劳累,所以说就要通过膳食调节睡眠,并补充长期以来身体因疲劳而积累的损耗。现在他体内的阴阳重新达到了平衡。反正不管怎样陈超很久都没感觉如此舒坦了。
不过他也感到一丝困扰。后半夜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来到一处西洋风格的园子里,看到一位年轻姑娘在跳脱衣舞。那姑娘边跳边唱,浑身散发着妖冶的气息。忽然,他被一阵莫名其妙的厌恶感掌控,将那姑娘按到一个花坛里,用双手牢牢掐住她的脖颈,似乎要置她于死地一般。恍惚间,他看到在自己身下挣扎的女子居然是白云。她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与翠绿的草地相映,仿佛猩红的血液。
看来他的脑子里还装着那件红旗袍案。但为什么白云会出现在梦中呢?更不要说梦中的自己还要掐死她了。或许是因为之前在那个试衣间里与她近距离接触过吧;要么就是这两天滋补菜品吃多了,这么个补法让他有些精力过剩。不过这应该是个好的迹象,至少表明他现在已经恢复到可以像个小伙子那样做做春梦了。
陈超决定不去想这些。如此明媚的上午,为何要在解梦上浪费时间呢。他重新将红旗袍案完完整整地思考了一遍。今天是星期五,他本想给于光明打个电话,但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打了这个电话,他这刚开始的假期肯定就要终结了。他还没在这度假村好好转转呢,再说论文也还一个字没写。
他给白云打了个电话。案子的事她没查到什么新的线索,不过她在电话里劝他好好度假。她已经去探望了他的母亲。老人自己在家挺好的,她要他不必担心。
于是陈超决定去湖边走走。
外面有些冷。此时正值旱季,湖水比平时少很多。水边只有一位老人,身穿一件破旧的军大衣,独自垂钓,身边的竹篓空空如也。那位老人看起来似乎正在沉思,或者说他的姿势给人一种沉思的感觉。
陈超从旁边经过,脚步很轻,生怕惊扰了老人。
抬头仰望,青山轮廓尽收眼底。不远处似乎有瀑布的潺潺水声。转身回望,刚才那位垂钓的老人手上正拿着一条小鱼。在水色映照下,鱼鳞正发出点点银色的光芒。
只是这一闪而过的光芒在这萧索的气氛中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瑟瑟寒风吹过山林,发出呜呜的声响,如一声长叹。陈超心中忽然生出一丝莫名的悲凉。接着他拐进了一处湿滑的小径,两旁尽是落叶松和蕨类植物,他不得不放慢脚步。昨夜应该下了一场雨。很快地,眼前出现了一条由落叶铺成的地毯,走上去脚仿佛都被埋起来了。走着走着,路突然宽阔起来,他发现自己来到一处本地的集市。
此刻集市上人声鼎沸,多是些购买纪念品的游人。陈超穿过人群,来到一处出售纸钱的摊点。
“冬至就要到了,”摊主一边用银色的纸叠成元宝形状,一边热情地招呼着,“先人们也要添些衣裳。”在许多人眼中,另一个世界的主要货币依然是银元宝。
陈超一时冲动,买下了一沓纸钱。其实他并不相信这些,但是他母亲相信。她每年都要给他过世的父亲烧纸,特别是在冬至和清明之类的节气。
回到客房,陈超拿了几本这次一并带来的书,去了游泳馆。
游泳馆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泳者可以在尽情畅游的同时享受窗外的湖光山色。畅快地游过一阵之后,陈超来到池边一张躺椅边,舒舒服服地躺下,开始阅读。
也许是拜在外滩公园学习英语的经历所赐,陈超可以在嘈杂的环境下集中精神阅读。不过当年在外滩,干扰他的仅仅是眼前的风景;而如今除了窗外的秀丽山水,还有泳池内外姑娘们的嬉笑声。虽然此刻他正手捧儒家经典,目光却会不由自主地投向那些活力无限的洁白躯体。孔子曰:“非礼勿视。”这可真是绝妙的讽刺。
管他“礼”不“礼”的呢,陈超感觉这样的环境至少让阅读变得不那么乏味了。他那已经过世的父亲称得上是一位新式儒生,而儒家思想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也依然具有深刻影响。之前享用那桌大补宴时,席间“孔子曰”便不绝于耳。不过陈超并未系统学习过儒家思想,因为这派学说在他的学生时代几乎是被排除在课堂之外的。他后悔当年没能多跟父亲说说话。老人过世得早,都没来得及将毕生所学的儒家经典传授给自己的儿子。
陈超掏出笔记本,之前做的一些功课好像与儒家的“礼”有些渊源。在孔子看来,“礼”无时无处不在。所谓“克己复礼为仁”,只要人们都能按照古“礼”行事,一切都会变得和谐。不过,虽说几乎每件事都有相应的“礼”,但陈超却从未听说有关于爱情的“礼”。
陈超把带来的书翻了一个遍,却毫无收获。儒家的至圣先师们似乎完全无视爱情。
随后他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婚礼”。在古代中国,由于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男女双方婚前甚至对彼此一无所知,所以“婚礼”这个词与爱情之间关系并不大。但这次他多少还是找到了一些描述“婚礼之礼”的文字。
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婚礼的描述: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也就是说,男人和女人直到婚礼那天才能见面。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说了算,目的在于延续香火,与爱情无关。
在《孟子》中有这样一段话,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视做罪过:
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而这所谓“钻穴”、“逾墙”,后来却成了青年男女约会的代名词。
想到这里,陈超合上书,试着闭眼回忆刚刚读过的内容。包办婚姻更符合以家庭为核心社会体系的要求,因为自由恋爱对于父母的权威来说是一种挑战甚至削弱。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来者是一位少妇。“哦,可以的,”陈超指了指旁边的躺椅,说道,“请坐。”
少妇在靠近陈超的椅子上躺了下来。这是一位三十出头风姿绰约的女子,樱桃小口,面容姣好,一头卷发透着魅惑。她身穿泳装,外面套一件薄如轻纱的罩衫,一双美腿若隐若现。她手上也拿着一本书。
“在这儿读书蛮舒服的。”少妇把双腿交叉在一起,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
陈超并不想说话。不过身边有这样一位美女同自己一起阅读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他礼貌地对少妇笑了笑。
“前两天我在餐厅看见你来着,吃得不错嘛。”少妇说道。
“对不起,我想不起当时是否见过你。”
“哦,当时我坐在大厅,能透过窗户看到你。当时好像那些人都在向你敬酒,你是个成功人士吧?”
“不是。”
“那就是大款喽?”
陈超再次笑而不语。她肯定想不到他是个警察,而且还是个躲到这里写文学论文的警察。他明白,在这种场合没必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是这个女人是干什么的呢?美貌女子,孤身一人住在这价格昂贵的度假村。陈超发现自己又开始用警察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了。作为一个隐姓埋名来度假的游客,何必在意别人的事?
“你在读什么书?”少妇问道。
“一本儒家经典。”
“有意思,”少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