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飞不过沧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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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术
※《蝴蝶飞不过沧海》PART1
倘若事先知道龙泽会出现在庆功宴上,那么,我说什么也不会去。郁闷的是——这个念头一直残忍的蔓延到现在。实际上,我一直对自己强调一点,恋人分手后,即使彼此心无芥蒂,却也难以勉强的称作朋友。
流光(1)
倘若事先知道龙泽会出现在庆功宴上,那么,我说什么也不会去。
郁闷的是——这个念头一直残忍的蔓延到现在。
实际上,我一直对自己强调一点,恋人分手后,即使彼此心无芥蒂,却也难以勉强的称作朋友。
更何况,对于龙泽那样死脑筋的男孩子,我不敢想象自己的形象已在他的脑子里被割裂成了怎样的残破不全,他一定认为我是个性情怪异的坏女孩,靠!性情怪异就算了,还是个“坏女孩”。
不过,当年,毕竟是我义无返顾的说分手,留下一句“不必再找我”,甚至不给任何理由。
还记得那时龙泽哭了,他在球场上摔倒,鲜血直流,膝盖露出白骨也不哭。
但那一瞬间却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他果真没有再找我,也许找过,但狡兔三窟,存心要躲,谁能找到我呢?综上所述,所以我一直选择回避,回避,再回避,在任何他可能出现的地方——篮球场,两生草酒吧,六栋男生宿舍的大门,等等。
他性情单纯,能去的不外乎这些地点。
想一想从前,每当他穿着那双棕色的麂皮靴,军绿色的衬衣,颈子上戴着大把的挂饰,头发乱乱的搭在额前,懒懒的向我走来时,我竟然会有一种神志游离的错觉,仿佛眼前的他,是迷失在人间的使者,当他醒悟,便会毅然的走开。
或许,这并不是错觉。
这个男孩身上有太多的不确定,迷离的眼神,猜不透彻的心灵,还有他跋扈的表情。
我惧怕轰轰烈烈,我现在要的是一个宁静。
这个宁静,龙泽给不了。
既然给不了,那就坦然的离开他。
如此牵强的理由,龙泽想必是有怨恨的。
但我顾不了,我看起来柔弱,却有坚定的心,疼痛后决定的事,便如乌云堆积后的雨,无论怎样阻挠,终究肯定会落下。
有时候,冤家路窄不是没有道理的。
上帝暗自开心的,悠闲的,等着尴尬的出现。
我们俩从那以后便已成陌路,这便是一个果断而委婉的ending了。
但心里却隐约的坚持,这不应是一个我所需要的ending,也不应是一个合理的ending。只是,木已成舟,我不得不接受这样的ending。——《苏荷日记》苏荷是个“落入凡间的天使”,好友陆丹笛这样评价她,但后一句是“只可惜头先着地”。
苏荷当然不会因为姐妹贫嘴而生气,没个好脾气哪能和陆丹笛做姐妹?尽管陆丹笛一直炫耀自己是个戴着显微镜看人的聪明女子,但她再火眼金睛也没觉察出,好姐妹苏荷曾经背着她谈过一场美滋滋的恋爱,对方是一个名叫龙泽的男孩子。
龙泽是沉默而倔强的少年,苏荷第一次见他便是在女生宿舍后面的篮球场,他穿淡蓝色花纹的背心,在球场上飞奔。
队友跟人因一个失误的球起了争执,差点打起来。
他一把将队友拉到身后,眼睛锐利地凝视对方,对方被吓着,只好挥挥手说算啦算啦。
当时,她伏在窗台上看傻了眼,心里直呼“英雄啊———”手里捧着陆丹笛带给她的热乎乎的糯米团,正准备张开嘴咬一口,陆丹笛推她一把,大叫一声“苏荷,你发花痴啊?”她吓得一个趔趄,糯米团就从手里滑了出去,砸在开水房阿姨的头上,楼下顿时传来一阵三昧真火。
直到现在,阿姨上楼送开水,走进她们宿舍,仍会凑过来,疑神疑鬼地阴恻恻地问:“小荷子,告诉阿姨,你们这儿谁最爱吃糯米团?”然后不久,他们在一起了。
龙泽内敛,在学校附近一间叫“两生草”的酒吧,握着她的手说:“我毕业后想开一个小店,里面只卖你喜欢的东西,但是,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苏荷知道自己是陷入他的眼神了,还有他极少的言语,偶尔一两句,都是真诚地说出来,感人肺腑。
恋爱的女孩子,都认定自己的男友是与众不同的。
当然,龙泽也确实与众不同。
他高分考入京海大学,学的却是极枯燥与复杂的商务英语,他说这只是了父母一个心愿,并不是自己的喜好。
他家境甚好,父母都是京海市的高官,入校时还是校长亲自接待,点头哈腰生怕一个闪失未能招待好这位优秀的公子哥而掉了乌纱。
他的不同,便在于他对这些优越的摒弃与鄙夷。
他曾认真地对苏荷说过,这一生,最奢侈的愿望,便是如普通的小孩那样自由活着。
那么,便应让他自由活着。
她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狠心地离开他。
毫无缘由。
但是,她确实没想到会再次遇见他,而且是距离这样近,仿佛可以闻见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她不知道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作何感想。
总之,她是恍然地害怕了起来。
在这样热闹自由的庆功宴上,她竟然怕了起来。
脑海里闪过很多从前的画面。
此刻,美好也变得恐惧起来。
她的耳畔一直在响着一个融融暖暖的声音,“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
她并未兑现这个承诺,她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是迟钝的男孩,现在仍不知她喜欢的是什么。
流光(2)
她的手开始触电般痛起来,半年前被他握过的地方,像是涂抹了慢性毒药,在再次遇见时,开始发作。
那痛,从手背深入骨髓,一直延伸到心里。
世上的感情往往荒唐,明明是她选择离开他,那么此刻,又何必矫情地难过呢?苏荷又立即变得温驯而自然起来,她不想在庆功宴上失态。
事情是这样的。
她就在一个小时前接到陆丹笛的电话。
刚从打工的唱片行回宿舍,身心疲惫,本打算听听电台就休息,看见来电显示的是陆丹笛的名字,有些心悸,这厮的电话可不敢不接。
接通,就听见对方劈头盖脸地说:“妖孽,立马给我滚过来,在大丰和三楼,安佑宁辩论赛赢了,还是最佳辩手呢!你今儿要扫我兴,姐姐有空了去挖你家祖坟!”她被吓得一愣一愣的,她对陆丹笛这个姐妹可是言听计从。
怎么个言听计从法呢?比如说,看电影,她会先问陆丹笛是否好看,如果回答是否定,她便绝对不去看,甚至也不许别的朋友去看,因为“陆丹笛说一点儿也不好看”;复习时,她会问陆丹笛,这个那个会不会考,若她说“肯定不会”,那么苏荷就绝不多看一眼。
虽然陆丹笛常常大话连篇、错误不断,但苏荷却坚持“只信她的,不信对的”。
就连陆丹笛谈恋爱时,她也像个小书童一样跟在后面,亲姐妹估计也就她们这般亲了。
但唯一被隐瞒的,便是她与龙泽的初恋,原因很简单,她害怕陆丹笛的莽撞和激烈过多地参与到这一段小心谨慎的恋爱中来。
每个女孩子对待自己的感情都是极自私的。
后来分手,苏荷便更觉得毫无告诉她的必要了。
安佑宁是陆丹笛的男朋友,被她称做“绝世好夫婿”。
安佑宁的父母在国外开中式餐厅,生意红火得漫天红霞飞,因此他从小过着妖孽般锦衣玉食的生活,用陆丹笛的话来说便是“这哥们儿投胎时给阎王送了红包不像咱们投胎时身无分文脾气还特冲得罪了阎王大人”。
尽管如此,他却有着难得的五好先生特质:家境好、脾气好、形象好、气质好、运气好。
陆丹笛不知上辈子做了多少年道姑才修来如今这福分。
今天晚上是安佑宁参加的辩论赛决赛,他代表传媒学院,对手是艺术学院代表队。
对方一辩恰恰是她们俩多年的好友杜薇薇。
薇薇是伶牙俐齿的小姑娘,和陆丹笛、苏荷是中学同学,大学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感情却仍在吵吵闹闹中升级。
早在前几天得知对手是陆丹笛的男友时,薇薇便打来电话恐吓她们俩:“妖孽们,考验你们的时刻到了,如果在现场发现你们向着安佑宁,姐姐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们!”中立是苏荷一贯的态度,所以她连连退却,说是可不能为别人的男友牺牲自己的青春,于是声称坚决不去看比赛,无论谁赢,她都表示衷心的祝贺。
陆丹笛可不饶人,她说:“薇薇,你听好了,姐姐我到时不但亲临现场为我夫君加油,还要拉一票弟兄敲锣打鼓,不管胜负,咱得赢个场面。”薇薇冷笑两声道:“就你们传媒学院那群弟兄,怎么着?还农民起义哪!”苏荷绞尽脑汁搜索最合适的安慰词,还好杜薇薇是愈败愈欢的大度女子。
陆丹笛在电话里埋怨苏荷没去现场一睹安佑宁的英姿,催促她立即参加庆功宴,还说杜薇薇那小妖孽也在,虽然她的粉红兵团被杀得溃不成军,但总算输得心服口服,趁着晚上的庆功宴她打算来个拜师学艺,实则准备把安佑宁灌个人仰马翻,杀杀陆丹笛这“千年老妖”的威风。
这等热闹的场面,不去不像话。
苏荷挂了电话便开始收拾,可她隐约觉得,似乎不该去,但却没有理由不去,所以即便有不祥的预感,也得壮着胆子去。
惶惶走着。
宿舍离大丰和只有三十分钟路程。
她推开包房的门,便呆住了。
是龙泽,他竟然坦然地、端正地、温和地坐在安佑宁身边。
这硬朗而倔强的男孩,脸更消瘦,穿着白色衬衫、DKNY牛仔裤、Cat灰色跑鞋,正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摆弄手机。
见苏荷进门,他猛地坐直了,一时间也不知所措起来。
@奇@苏荷轻轻点头,恭喜完安佑宁,微笑着在杜薇薇旁边坐下。
@书@杜薇薇一把挽住苏荷,懊恼地说:“苏荷,他们欺负人,台下气势可足了,他们的那帮农民弟兄们嗓门大身板硬,咱敌不过他们。这陆丹笛没心肝,姐姐我当年舍生取义,中学那会儿为她背不少黑锅,如今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