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由我不由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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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没碰到过。只不过是过了几天舒服日子,一下子有点不适应而已。
“赵一,你也不相信斯通?”赛瓦克问道。
“是啊,总觉的他没说实话,不过也没关系,到国都就知道了。”
“那是当然,不说用我的戒指把国都拿下,就凭我赛瓦克这张脸把那个女王迷住,到时候让女王把王位让给我都不成问题,小小的斯通掀不起什么风浪。”很明显赛瓦克的自恋症又发作了。
“不过小心无大错,我这里是没办法隐瞒了,毕竟还要吃还要走路什么的,你们的戒指最好是不要使用,比姆巴克,比姆巴克?”只见比姆巴克已经睡着了。
“不愧这么胖啊,还真是能睡”赵一感慨。
“有时候也挺羡慕比姆巴克的,无忧无虑的多好。什么都不想。”赵一真的羡慕。虽然有些消极的嫌疑,但其实比姆巴克这样的日子也是赵一的理想。所谓的猪圈理想。
“其实你也可以啊,到时候你和比姆巴克呆在一起,征服世界的事情我自己来就行了”赛瓦克没放弃说服赵一的心思。
“有些事情不是你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哪怕你是个国王。”说完赵一沉默了起来。不用说又想到自己梦了。沉默了一会儿,
“睡吧,不早了。明天起来还要赶路。”
赛瓦克:“我就说应该在镇外睡,害得我都不能抱着美女睡。”
“赛瓦克”
“嗯?”
“我有时候很奇怪,也很怀疑。”
“怀疑什么?”
“你抱着不能吃的美女都睡了那么多天了,怎么还没有憋爆你小弟弟?是不是你小弟弟早就不好用了?”
“滚。”赛瓦克跳起来追杀赵一。被踢醒的茫然不知情的比姆巴克在后面追杀赛瓦克。闹够了躺下赛瓦克才道:
“哥是谁啊,哥是赛瓦克,像哥这么帅,这么英俊的人会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虽然不清楚帅和自制力有什么关系,不过有一点赵一清楚,这厮也被自己传染了,总是哥啊哥的。虽然在别人面前这小子总是装的人五人六的。
一夜无话。都闹疯了闹累了当然无话。
醒了之后3个人又因为你压到我腿了,你睡觉的时候屁股冲着我了之类的问题闹了起来,以至于宿醉未醒到现在还在醉眼朦胧的大叔都诗情画意了起来。
“年轻真好。”——!!!
早晨没能吃饭。原因是醒酒了的大叔总算想起这个是他的旅馆,张罗着要给倒洗脸水啊之类的客房服务。而赛瓦克看到足足有3寸多后水垢的洗脸盆之后,什么食欲都没有了。也幸亏昨天住进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看的不是很清楚,要不然赵一估计赛瓦克会跟斯通一起在马车上睡。
扔给旅馆大叔一枚金币(——!!!他们身上最小的货币就是金币了),不顾大叔因吃惊和激动而内牛满面充满感激又渴望他们多住几天好多挣几个金币的饥渴眼神,4个人驾着马车落荒而逃。
出了小镇,直跑到看不见小镇的地方了,4个人才停下车子美美的饱食了一顿。吃饱了的赛瓦克剔着牙斜眼看斯通。
“我说斯通啊,这样不行啊,我可不想再看见大叔那种哀怨的眼神了。前面找个地方我们换一点零钱吧。”
“对对对,太败家了。你知道一枚金币值多少吗?在老家那可是足够3口人吃一年的。”比姆巴克第一个跳出来赞成。
“去去去,又不是你掏的金币。”
“别以为我不知道,虽然我没看见你们拿,你们用的肯定是我的金币,要不你们哪里来的?”说到钱比姆巴克可不含糊。也说的赵一和赛瓦克哑口无言。
“前面有几个小镇,但是应该都换不出来零钱,都太穷。我想怎么也要过几天到大一点的城市才可以。”斯通说着,心里想的却是果然没错,那胖子才是大财主,没看这2个用的都是胖子的钱。
“要走多少天才能到?”
“马车怎么也要10多天吧。”
马车渐渐远去。
第十五章 守财奴比姆巴克
停停走走的走了几天。路上他们经过了2个镇。比第一个能大一点,能富裕一点,不过也有限。当然也就继续遭受饱含深情的旅馆主人们的目光。
第三个镇上居然还有人类除了刺客以外最古老的职业。虽然不乏芙蓉姐姐啊,石榴姐姐什么的,但也有还算对得起观众的。比姆巴克舍不得钱没去,令人意外的是赛瓦克既然也没去泄火,赵一百思不得其解,按说打仗打了3年,打完之后又天天抱着美女只能空幻想的赛瓦克迫不及待才对啊,怎么可能无动于衷。赛瓦克可能真的不行了,赵一下了结论。
赛瓦克是这么说的。“哥哥是多情不是滥情,更不是急色鬼,哥很纯洁的。想当初我18岁的时候隔壁家大叔的三姨的小叔子的连襟的外甥的女儿那么勾引我都没能成功。”
赵一大惊:“你当年就已经不举了?”
“滚,你才不举呢,你全家都不举。哥身体好的很。”
“要么就是那女孩子长的太丑了。”
“才不是,那孩子长的那个水灵啊。”像是陷入了回忆,自言自语:
“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滑滑的皮肤,啧啧,要不是她才8岁,我肯定…”
赵一和比姆巴克一起暴汗:“8岁就勾引你?”
“当然了,她每次见到我就会让我抱,还说要和我做。爱。”
赵一开始发晕:“不是吧,8岁就知道做。爱?”
赛瓦克很肯定的点头:“嗯,让我带她坐爱车兜风。”
“滚,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哈哈哈。”
离开了那个留下了赛瓦克在赵一和比姆巴克的追杀之下逃命时留下很多汗水的地方,他们又出发了。赛瓦克很厚颜无耻的说这地方以后肯定会发达,因为这里是伟大的未来世界之王赛瓦克流过汗的地方。
无视掉赛瓦克的自恋,赵一问斯通:“还有多久能到大城市?国都还要多久能到?”
斯通道再走2天就会有个大城市,而国都嘛,还需要10多天才可以到。
“总算要脱离野人生活了,也不知道大城市有没有够水准的美女,别又浪费了我英俊的面容啊。”赛瓦克开始憧憬。
比姆巴克则比较关心路程:“还有10多天才能到国都?那也不算脱离野人生活啊,路上还不是要住在野外?”
“那倒不至于,从前面的城市开始,路上会有驿站的,要不然那些贵族们出门时候也受不了。”斯通解释;脸上带着那么一点点焦急。
“那就是说贵族的行程也就到前面大城市了?还真实令人向往啊,贵族们往西的最后一站。”赛瓦克的脸上已经很明显的写了2个字,淫荡。
一会儿斯通提议大家天天这么赶路都很辛苦的,要不就停下来休息一下。
赛瓦克继续他的限制级幻想,比姆巴克走到路边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突然听得路边一声大喊:“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有人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只见从路边的小路上跳出了7~8个大汉,手里拿着明晃晃的…。。是什么?看不太清。走进了一看,好家伙,明晃晃的菜刀,人手一把,磨的铮亮。
“斯通,这个是你一家的吧?口号都跟你一样的”赛瓦克看看斯通,斯通的脸色不太正常,吓的?
这时候只见比姆巴克报以一声大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比姆巴克这句话是有来历的。想当年比姆巴克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也就是10多岁吧。有一次他们那里来一个卖糖的货郎,小孩子馋啊,比姆巴克想吃了,就从家里偷偷拿出来十几枚铜钱跑过去跟货郎换颗糖。当时把这个货郎高兴的啊,一高兴,货郎就觉的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就对比姆巴克说:
“要不我在送你颗糖吧。”比姆巴克接过了送的那颗糖,扔到了嘴里,把原先那颗糖还给了货郎,说道:
“爸爸说小孩子不能多吃糖,会有蛀牙,我就要你送的就行了,这颗我不买了。”就把钱收回去了。
当时把那个30多岁的货郎都气哭了。货郎气不过啊,就偷偷放开了防强盗带的那条大狼狗,这只狼狗追着比姆巴克跑了3条街,把比姆巴克的后脚跟咬了。
等到比姆巴克家里人赶来的时候货郎早就跑了,家人就怨比姆巴克说:“你不是偷了钱吗?你又不是不知道糖多少钱,就拿钱买就是了。”
比姆巴克则回答:“爸爸挣钱也不容易,不能给他钱。”
家人一听也生气了:“知道爸爸挣钱不容易你还偷?这下好了吧?被狗咬了吧?”
只听比姆巴克哈哈大笑:“幸亏我今天没穿鞋,要不非把鞋咬烂不可。”
从此以后比姆巴克多了个外号叫“糖哥”,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叫他“要钱不要命”
当然不止这一件,不过眼下强盗来的急,有机会咱再说比姆巴克的光荣事迹。
只见那为首的强盗很利落的一个手起刀落,那菜刀就“嗖”的一声贴上了比姆巴克的脖子。“你说什么?要命一条?那我就把你这条命收了。”
比姆巴克很坚强的哆嗦着双腿闭上了眼睛:“你砍吧,怕死我就不是精英三人组,留的钱在,不怕没头。”
旁边过来一位:“我说这位大哥,我把你身上搜遍了也没找到一个子儿啊,你在这充什么胖子呢?虽然你是很胖。”
比姆巴克缓过劲来:对啊,我那些金币都扔在那森林了,虽然那2个小子说没拿,但是从他们口袋里拿出的一个一个的金币让我不能相信他们,所以本着能花别人钱就一定不花自己钱的紧钱原则我没变出金币,那我紧张什么呢?
想到这,比姆巴克挤出自认为很真诚的笑容,道:“对啊对啊大哥们,我没钱,那3个有钱,你去找他们吧”说着就想躲到一边。
可惜强盗们不是这么想的,看那小子长那么帅,而且还这么冷静,前辈教育我们,反常即妖,不能碰那小子,他旁边那个看着倒是好欺负的样子,可惜一副仆人脸,估计也没啥油水,还是抓这个死胖子做人质比较妥。(可怜的赵一又一次内牛满面,哥的脸真的就这么平凡吗?真的吗?)
所以可怜的胖子想躲开那宝菜刀虽然很亮但是依旧很钝的企图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