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凭这空虚沸腾-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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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铅笔盒落地时的声响,是对方的一声“啊呀!”,声音清亮却也不乏女生的柔软,即使眼下拔高了音调也不觉得刺耳。比想象中好听,覃荔的声音。“啊啊!不好意思!”我摆出一脸慌乱,蹲下身子开始捡从铅笔盒滚出来的笔。半秒后,感觉眼前一晃,覃荔的脸映进视线,带着些歉意,“是我没看路啦,喏,给你——”,一边说一边将一支铅笔递过来。“谢谢啊。”我接过,抬头看向她。“啊!你是——”故意拖出惊诧的长音。“哎?”“你,你是覃荔吧?”“……是啊。呃,你……”覃荔点点头,表情里流露出些不解。“我之前看过你的访谈哦——”我晃了晃手中的漫画杂志证明立场,一边念出心中酝酿好的台词,“你有照片登在上面嘛,因为说是我们系的……所以我还特地多看了几次呢,哈哈~”“啊?不是吧~~~”覃荔似乎有些不知所措,“那个访谈很傻的啦,忘了吧忘了吧!”一边说一边朝我拼命摆手。“哇哈哈哈~~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之前还在想有没有机会撞到你呢!”“啊……是吗……”她不摆手了,表情却依旧有些尴尬。“是啊。我也很喜欢画漫画的,所以还蛮想认识你的耶~”“嗯……”脑海中的剧本进行到尾声,我再接再厉,准备投下最后一击。“嗯,那个,我是多媒体动画那边的,我叫向晴,什么时候有空的话……”正当我要将那句酝酿多时的“一起吃个饭?”说出口,冷不防被对方握住了肩膀。错愕地抬起头,目光对上的,是覃荔同样错愕的眼神。“向晴?”她扳过我的肩。表情古怪,却又流露出一丝微妙的专注。“怎,怎么?”大话连篇的我被她盯得心虚,下意识转开视线。直到两秒后听见对方所说的话,才又重新看回去。“向晴!”覃荔重复着我的名字。“哦啊——怪不得我一开始就觉得你有点眼熟!是你啊!还记得我吗?”我重新看回去。就看见浮现在覃荔脸上的惊喜。
02 覃荔是:喜欢漫画的人。画画很厉害的人。被王倾悦提到的人。和程敛认识的人。被郑启脉暗恋的人。然后,还有。——曾和我在同一个考场考过试的人。
“刚刚和覃荔聊天,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第一志愿都是你的学校哎。”我编辑着给郑启脉的短信,编完发现不妥——对郑启脉而言,我应该根本不知道他的学校是哪间才对。匆匆将“你的学校”改成了“Y 大”,确认没有其他漏洞后,才大胆发送过去。“是吗?我读的就是 Y 大啊。”很快收到了回信。“真的啊?可惜我们都不够分呢。不然就可以做你的学妹了!”我发自内心感到遗憾。“是啊……不过就算上了,我现在也不在学校。所以不用可惜了。”他回。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我犹豫地按着手机键盘,打了几个字又删回空白,正拿捏着该回什么好时,冷不防被挥进视线的手打断了思路。“嗳?一直在跟谁发短信呢?男朋友啊?”覃荔朝我摇着手指,一脸坏笑。“没有啦,普通朋友而已。”我有些尴尬。当下决定终止和郑启脉的话题,好好面对话题的女主角。自刚刚捡完笔后,我和覃荔就一同在放学的人潮中并行着。她比我矮半个头,外表看起来弱不禁风,性格却意外的爽朗蓬勃——简单来说,就是那种只要自己想,便能迅速和对方打成一片的典型。而从她这一路走来的滔滔不绝看,很显然,覃荔是想和我打成一片的。总之,那次真是多亏你啦——“她拍拍我的肩膀,”那天考试如果不是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没什么,反正橡皮够大嘛……“我不自在地笑。不过是把自己的橡皮掰了一半给对方,像这种在发生三分钟后就被抛至脑后的小事,却在相隔大半年的眼下,被对方拿出来再三感激,只能让我觉得不适应。”半块橡皮而已啦,又不是饥荒年代的半个馒头。〃
“哈哈哈!你很有趣哎。”覃荔咧着嘴笑,“不过说真的,还好有听到你的名字,不然我真的认不出你了!”“嗯,我也是……”我说。想起一个多月前的茶馆偶遇,当时虽然觉得有点儿眼熟,但也只把原因归咎在“对方长了个大众脸”的单纯。毕竟人脑不是计算机,记忆不是单靠按个“确定”就能永保完好的存在——何况又不是什么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帅哥,自然更没了保存的必要。“嗯对啊对啊,还好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哈哈~”覃荔笑着,“刚刚听到你一说自己叫向晴,我心里就马上有'啊!难道是她!?'的声音哎~”“……对哦。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借完橡皮,特地问过我的名字……”“是啊,当然要问的。你不知道我当时问了多少人,个个都冷漠得要死,不是说什么'只带了一块',就是干脆不理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偏偏文具店又远得要死,唉呦!如果不是后来你二话不说掰一半给我,我真的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用手指蘸口水好像也能勉强擦掉几个。”我说。覃荔这种人来熟的个性,让我颇感放松,说起来话也就没了像是和程敛或郑启脉那样的拘谨。“哈哈哈~~那我的卷子不用要啦!”覃荔一脸乐不可支,“哎,反正当时真的超级感激你啊,不然我也不会特地问你名字啦!就是想以后报恩嘛!”动情之处,不忘朝我比出大拇指,“你的名字我真的记得超牢的,当时听就觉得很特别啊~~向晴向晴,感觉好好听好文艺的~”“呃……”我压根没觉得这名字有什么特别,“你太夸张了……”“我说真的嘛~当时还想过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以后同校找来做朋友的呢,结果……哎,居然没考上!”覃荔一脸遗憾,但眨眼间,又重新组合成了惊喜。“不过真没想到啊~居然能在这里撞到你!”“是啊……真没想到。”我感叹。同样在第一志愿落榜的二人,会在第二志愿的学校里重新相遇。如果硬要为这相遇找一个原因的话,那么或许就只有——“真是太有缘啦!”覃荔一边总结,一边掏出手机,“呐,我们交换号码吧?”“……好啊。”我点点头,内心沉淀出一丝微妙的茫然。眼前的发展顺利一如我所预期,却又在同时陷出巨大的裂缝。剧本仿佛冥冥中被一只无形的手翻转了。于是那些热络的语气、兴奋的表情、“我们交换号码吧?”的台词——那些为自己所精心备好的胭脂粉底,就在此刻,在我眼前,被抹上了另一个人的脸。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遇”是因为“缘分”。那么,两个人间的“缘分”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03 尽管和覃荔交换了号码,但之后连着三天,我们之间也没有联系。不是没有想过主动。但一来找不到合适的话题;二来骨子里起了逆反心理,认为既然当天覃荔演完了自己的戏份,就很应该接着继续演下去。所以,即使之前明明作好了“死皮赖脸讨交情”的全套准备,但在发现对方似乎比自己更想能成为朋友后,反而有些忍不住想要摆出架子——所谓人性本贱,想来指的就是这么一回事。但我终究还是着急起来。覃荔没消息给我没关系,但我不该没消息给郑启脉。自上次病房之行,发现自己成为对方手机里仅有的几个人后,我就莫名生出“郑启脉要靠我拯救”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但神经病而且精神病,却成为我心房里新备的膏药,气味虽然熏人,但“啪”地一声贴上去,内心某处的空洞,就仿佛被暂时地封住了。终于,在我准备主动朝覃荔伸出橄榄枝的前一刻,对方打来了电话。时间是交换号码后的第三天。地点是第四医院的住院部。在这之前我正提着塑料袋,跟在父母的身后走出病房。袋子里装的都是些筷子汤匙不锈刚饭盒之类的日用品,仿佛是要庆祝父亲出院般地,甩出一路的叮铃哐啷。我努力收敛动作想抑止这声响,却因了那突如其来的来电音乐,而将这嘈杂又扩大了几分。“覃荔”二字自手机屏幕跳动进眼帘,我有一瞬间的愕然。会愕然并不是因为覃荔终于联系了我,而是没想到她会用“打电话”这样直接的方式——自从加入了“短信包月计划”,除非真有要事,一般我很少会用手机直电别人。大多时间里,我都只依靠短信。一来容易消磨时间;二来也是方便沟通,尤其是面向还不太熟的人,即使没有适合的话题,互发几个火星笑话似乎也能增进彼此的感情——老实说,我本来就是打算以此作为起点,来发展和覃荔的交情。但现在她却直接打来了电话。满腹狐疑地按下接听。一声“喂?”还未从我嗓子里扯出来,就被对面的招呼声砸了回去。“喂,向晴吗?是我啊,覃荔啊!”比现实里更元气的声音。“嗯嗯。我知道~”我尽量自然地应回去。“呐?你后天有空不?”覃荔开门见山,我呆一呆。“后天?”“对啊,后天星期六嘛,你有空吗?有空的话和我们一起玩吧。”“哈?有空是有空。不过……玩……玩什么啊?”我一头雾水。升上高中后,朋友间的邀约便几乎没再用过“玩”这个说法,更多时候,我们都是直接做着“逛街”、“唱 K”或是“吃个饭”的具象选择。眼下重又听到这个字眼,多少让人觉得有些滑稽。当然,更多的是困惑。“……而且为什么是我'们'?”“因为不只我一个啊~”听筒对面传来爽朗的笑声。“至于玩什么嘛,嘿嘿,你来就知道啦。”“……这么神秘。”有些不爽覃荔的卖关子,但我确实因此提起了兴致,“那在哪里见面啊?”“桃街。你去过没?”“……没。”何止没去过。听都没听过。“嗯~那你知道我们学校的第四校区吗?”似乎早有准备,覃荔回得很快。“……是不是主打金融系和外语系的那个校区?”“对的对的。就是那个!”“那个我知道。”“哦这就行了!桃街就在那边的。那我们星期六……就是后天的中午 1 点半左右在那边的正门见吧。”覃荔说。说完又重新把之前的话整理了一遍。“后天。中午 1 点半。第四校区正门。你到那之后打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