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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十六岁嫁人:已婚不是我的错-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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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把正在看的东西翻过去盖好,“没什么,他家里有个女孩子,因为伤人,害一个人男人受伤住院。对方控告她故意伤人罪,要求民事赔偿和追究刑事责任。那家的父母找到周助理,他也没办法,只能请假帮忙处理一下。刚才就是进来跟我说清楚事情原委然后请假的。”

林若才不关心周助理有什么事,更加不关心青年提起的那个女孩子伤人的具体内容,她就是问问而已,“现在这些人,动不动就去伤害别人,然后自己又没有本事承担起责任,到处去找关系托人帮忙。早知道会这样,一开始就不应该去做那些事情的,没什么好值得同情。”

青年笑着点点头,“我正好也是这么想。好了,不说别人的事了,赶快出去工作,我们早一点下班的话,就能去那家你喜欢的餐厅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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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一次见到这个人,是在法院的庭审现场,那天现场闹哄哄的,原告那一方的家庭来了不少人,那个人的家里人,一个都没有出现。

林若是跟着周助理来看热闹的,今天是一审,容若不喜欢凑这些热闹,不过林若执意要来,他只好陪着一起。在观众席坐下的时候,容若听着耳边那些人的议论,看着站在原告席那个头上还裹着纱布的男人,心里有种微妙的违和感。

他怎么会坐在这里,来看这样无聊的事情的发生。又看看林若,漂亮的女人面孔上带着明显兴奋,显然是怀揣着八卦的心态而来的。

他们所在的地方,跟原告的家属们是分开的位子,看着座无虚席的原告那方的座位,再看看被告那边空无一人的席位,容若只能说这个女人的人缘,真不是普通的坏,家里不是没人,但就是没有一个家里人来为她打气。

法官宣布开庭,传被告出来。因为被控告故意伤人罪,检察机关也在进行取证的工作,被警方监控起来的人,经由安全通道从后面的那道门进来。因为是一桩社会案件,有不少市内电视台的记者,被告刚刚现身,闪光灯就耀花了人的眼。

需要这么夸张吗,不就是一个女人打了一个男人,值得这些人这么关心。容若宁愿把事实颠倒过来——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打了,而且还被打到住院。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容若没有戴眼镜,他的近视度数很深,不戴眼镜的话,五米以外的距离就看不太清楚了,林若偏要他把眼睛戴上,“你看看嘛,都来了,就当是看看热闹啊。”

他没法只好戴上眼镜,捏捏长期承受镜框压力的高挺鼻梁,人群中爆发出刺耳的咒骂声,他才抬起头来。

很清瘦的背影,简单的蓝色牛仔裤,身上的短袖白色棉服贴紧纤细的腰肢。乱糟糟的头发,随意扎好的丸子头,看起来就是不怎么打理自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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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本来就够乱的,原告的母亲不知道怎么冲下去,一下揪住被告的头发,弄得披头散发,根本看不见被告的脸。

那个臃肿的中年女人,冲着原告不停地扇巴掌,一个巴掌一个贱人,一些带着辱骂性质的词语不时回荡在庭审的现场。

真是——够了!容若感冒以后还没有好,头晕脑涨的,被这群人一闹,就更加觉得头痛,“林若,没什么好看,起来我们回去。”

“不要嘛,那个男的是我同学,好巧。我们再看看吧。”林若本来也只是来凑热闹的,不想居然在法院的庭审现场看见自己的老同学,过去她和这个男人的关系不错,所以就拉着容若不让他走。

容若看了看那个男的,“就那男的,现在一句话都不吭声的,那是你的同学,是你哪门子同学啊,这么歇菜,被一个女人打到要住院。”

林若冷哼了一声,“你是没有听说,那个女人的可不简单呢。拿钱跟我这个老同学一起买房子准备结婚用。我这个同学,其实是不太喜欢她的,就说当是借她的钱。这个女人就带着我同学去公证,也真是够有手段,这年头有几个女人借钱给未婚夫还要公证的,就算是男人也没几个的。”

容若不以为然,反正一个男人没能力自己买房子,就不是什么好意思说出来的事,完了向女人借钱买房,去公证一下又怎么了。

他换个坐姿,注意到警察已经把拉开了,“那不是挺好的事情吗,有什么不对吗?你这个同学也是,两个人一起存钱买房子,本来就应该去公证一下,以后不管什么事情,也有个凭证。”

“那不是你同学,你当然会这么说了。”林若看着那个头发被扯得乱糟糟的女人,或者说是女孩。

未婚怀孕,伤人罪,不管是哪一个人,都让林若十分地看不起。一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有什么好见人的。听说她母亲就是未婚生下来的,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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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她就是活该。”林若难得有这种外露的情绪,不加掩饰地表达出她对这个被告的厌恶感。

容若无奈地摇摇头,林若就是这一点让他觉得不太能理解,一味地偏袒她喜欢或者关系很好的人,有时候就失去了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他一直不放心将重要的工作交给林若。

他再次捏捏鼻梁,闭目养神休息片刻,才重新看向场内,走向被告席的人,幸好还有一名年轻的男性律师为她辩护,不然的话,今天的庭审,他想就会变成一家人攻击一个人的场景,他恰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被告席上的女人始终不肯抬起头来,容若也不太关心,注意力反而是被双方辩护律师之间充斥的火药味给吸引过去了。

原告的律师整整有词,“我当事人是被告的男友,是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告于事发当晚约我当事人到家里详谈有关借钱还钱的事宜。我当事人赴约,在XX餐厅用餐以后,两人一同返回被告的住处。被告先行去洗澡,中间有暗示我当事人留宿。我当事人就在那天晚上受到攻击,导致头部受伤,直到昨天才出院。鉴于以上,我认为被告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原告的律师轻描淡写地说,“第一,我当事人没有怀孕。第二,我当事人是在浴室洗澡,原告搬来凳子站在浴室门口,从通风口的小窗偷窥,并且在我当事人提出严词拒绝的同时欲对我当事人行不轨的事。”

这遭到原告律师的反驳,“我当事人和被告是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存在需要偷窥的说法,难道哪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了很多年,还需要偷窥才能看到对方的身体吗。就算是偷看,那也是情趣的一种,我们在座的只要是结过婚或者有男女朋友的人,一定是有这样的体会的。被告伤人的事实,是有医生的诊断书的,也有检查机关取证可以证明,她在当晚对我当事人实施行凶的行为,这都是有证据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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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就是一个证据,但是容若很不喜欢这样诋毁对方的辩护律师,他微微皱眉,“这都是哪里请来的律师,你这个同学,要真是问心无愧,何必用这样贬低女人的口吻说话。”

林若显得无所谓,“我觉得没什么啊,那个律师的话又没有错,就像他们这样的关系,肯定同居了很多年。对方的身体是什么样,早就一清二楚了,我同学需要踩在凳子上,从什么浴室的通风口小窗偷看她吗?”

那也不一定,万一他们两个就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那当然就很有可能。容若想想,也觉得现在的男女,哪有在一起七年都不曾有过亲密行为的,就是他,和林若在一起的第三个月,就有了关系不是吗?

“请原告律师注意用词,你在庭审现场对我当事人所说的话,如果是涉及侮辱等,我将会替我当事人控诉辩方律师的侮辱人格。我当事人和原告或许是正当的男女关系,但绝对不是原告律师以为的男女关系,他们之间有没有亲密行为,除非原告亲口向你承认,否则原告律师的话,如果是来自个人的揣测,我将会认为原告律师的辩护证词不可靠,不足以让法庭采取。”

被告的律师胜在讲话语速缓慢,有条理,也会适时的压制对方的士气。而且被告律师年轻俊美,和原告律师的秃顶大肚形成了鲜明对比。

人是视觉动物,在一定程度上,陪审团的人,对被告律师的陈词,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打断过一次,反而是原告律师被警告谨慎用词。

原告律师肥胖的脸颊凑成一个含着恶意的笑容,“这个有没有男女关系,难道被告就跟辩方律师说了吗,难道说被告跟辩护律师的关系也很亲民,否则为什么会在所有证据都指明被告故意伤人的时候,却对我提出的问题视而不见。”

被告律师不慌不忙地说,“我没有无视原告律师的问话,反而是原告律师一再犯禁,我个人认为,原告律师的辩护存在套取我当事人证词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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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被告律师不要避重就轻,替被告做无谓地辩护。”原告律师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模样,仿佛他代表的就是正义的一方。

容若注意这被告律师的反应,那个年轻的律师,突然从座椅上站起来,使得越说越激动地原告律师不得不退后几步。

身材高大的年轻律师,气势上完全压制住原告的律师。

“请你谨慎用词,这次我第三次向原告律师提出的要求。”他转身看着陪审团的一干人等,“在所谓的伤人事件发生以后,我当事人受到很不公正的对待。当我接到这个辩护的时候,我毫无犹豫就答应了。因为我清楚地看到,在这件事当中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我当事人曾经借给原告八万元整,作为对方买方的借款,并且在公证处公正承诺还款。但是因为没有明确写明还款日子,原告方一再推脱。这是关于借钱买方的事实真相。”

他又转过来看着原告的律师,“在不继续说其他情况之前,我认为原告律师刚才讲了一句非常不恰当的话。什么叫替被告做无谓地辩护,难道只要是成为了被告的人,他们就失去了得到正义维护的权利了吗?而且被告只是被控诉,根本就没有事实证据证明被告真的对原告有过伤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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