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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宋日月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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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忽里赤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移剌古——中军大营里的一个百人长,他看着移剌古铁塔般地立于场内,威风凛凛,心想人家才是货真价实的百人长,自己一定要找机会结交结交。没有人再敢挑战,场面有些冷清,忽然一角传出一声郎笑:“好汉子,我来了。”

全场的目光刷地投向那个方向,只见坐在郡主身边的一位高大的白衣俊少长身而起,纵入场内,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呐喊:“达凯!达凯!”

他总算见识到了完颜楚月这位表兄在女真人心目中的地位,连场内的移刺古也躬身相迎。他皱起了眉头,凭直觉,这是他情场上潜在的强大对手,而现在看来,他的哪方面都比不上人家。他后世追女孩的惯用招数,在这个靠实力取胜的古代也似乎派不上用。

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郡主亲兵营的人都没有参与欢呼,心中一动,故意试探道:“这位达凯好英武,跟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忽里赤撇了撇嘴道:“哼,只不过让他碰巧救了主上一次,被封为圣将军。这个花花太岁到处留情,如何配得上郡主?”

他听明白了,这个达凯大概是在追求完颜楚月,偏又品行不端,所以郡主营上下不喜他。说话间,达凯已和移刺古扭打起来。达凯并不像忽里赤口中那般不济,倒有几分真功夫,虽气力不如移刺古,却善用巧劲,战术多变,竟和移刺古斗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忽然,入口处的人群骚动起来,他看到了两列手举火把的铜甲武士排众走出,中间一位虎背熊腰、豹眼卷须的威武大将军大踏步进入场内,眉宇间充满了不怒而威的气概。

他立刻猜到了他是谁,本部大金国南下兵团的统帅——挞懒亲王。他终于见到了完颜楚月的父亲,只是有些奇怪他怎生出这么娇俏动人的女儿。

只见挞懒哈哈大笑着分开了兀自缠斗的两人,一手携一个走到长桌前,举起一大碗米酒,转向全场,锋利的目光扫了一圈。所有人齐刷刷起立,鸦雀无声地瞩目着自己的主帅。

挞懒声若洪钟:“若我大金国的武士个个如这两位英雄一样,何愁南人不灭?来,为我们的英雄干杯!”

众人齐声一喊,皆端起米酒一干而尽,犒赏大会变成了动员大会……

他一挥手,身后的兵士踏过白茫茫的雪地,向银装素裹的楚州城冲去。

几个月下来,他已由一个恐惧战争的新丁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古代战士,彻底地融入这北族的军队之中,忘了自己的来历,忘了自己的民族。唯一困扰他的,是这战场上的情况,跟他的情场一样,毫无进展,停滞不前。

自从完颜楚月的表哥来了以后,她便很少来找他了,只是偶尔在操练时指导他的刀法。他仿佛回到了渴望一切却无法得到的少年时光,血管里充斥着无处发泄的激情,这种久违的感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兴奋。他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

“轰!轰!”攻城车碾过结着厚冰的护城河,向城墙撞去。在连绵不断的冬季攻势中,坚固的楚州城已遍体鳞伤,或大或小的裂口处塞满了两军的尸体。

他浑身浴血,格开了一枝标枪,并躲开一块巨石,跳至攻城车后,向着不远处另一支百人队的首领打起了手势。手持一面铁盾牌的移刺古会意地回了个手势,指挥手下发起了冲锋。经过数次的并肩作战,他和移刺古已结成了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好友。

他取自后世的战争经验而特别设立的狙击队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忽里赤的辅佐下,将所属百人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点。他的“活着去战斗”的口号深入军心,更大大提高了他手下兵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两支百人队集中在东门城墙的一处大裂口,配合默契地轮番发起冲锋。

今日之战分外惨烈,若不是仗着护身甲和那奇异的感应,他又死了一回了。在相互的掩护与支持下,这两支百人队终于撕开了宋军的防守,登上了该处城头。移刺古和他先后杀上来,胜利会合,俩人对击了一掌,指挥两队的士兵筑起壕垒,一面防御一面试图扩大城头阵地。当然,他也不认为这两支百人队会对整个战局产生多大的影响,宋军仅在东门一处就要防守20余个进攻点,兵力的调配竟游刃有余,守将的指挥端地令人佩服。毕竟孤木难支,在其余攻城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两支百人队无力扩大战果,在守军的强烈反攻下退下了刚刚占领的城头。

但大金国的旗帜毕竟曾飘扬在楚州的上方,这是金军数月攻城的第一次,而且这两支百人队付出的伤亡代价远远少于其他攻城队。是役,移刺古、明日的声威响彻大营。

挞懒颁布嘉奖令,封俩人为银牌百人长,可到帅帐听令。

当晚的嘉奖宴会上,完颜楚月牵着他的手,得意洋洋向各位大将幕僚介绍这个得力的手下。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看到坐在一旁的达凯微妒的眼神,忍不住心花怒放,这可是他在看不见硝烟的情场暗斗中第一次占上风。

一个个介绍过来,轮到了一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人,只见他身材瘦长,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大异于粗犷的北人。他不由大有好感,便听到完颜楚月笑嘻嘻地用汉语介绍:“明日,你们多亲近亲近,这位执事可是你同族哩。”

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南京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七章暗战

炭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老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打听人家老婆干嘛?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他低低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99%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金兀术呢?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童年时看的小,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难怪女真兵们还不认识,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泽东这样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大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扰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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