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本贵女-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远处的喧哗声渐渐近了,出现了两点火光,正是两个人牙子!林华一手将那小女孩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就捂住了小女孩的嘴巴。
“跑哪儿去了?“
“娘的,之前跑的那个,脚印到了义庄就不见了,这个又不见了,怪事啊!”
“还好那小子没跑掉!”
“你傻啊!那小子能值几个钱?还是小姐儿值钱啊!”
火光近了,声音越来越清楚,果然是那两个人牙子,正举了火把找了过来。
小女孩扭动起来,林华连忙用力捂住她的嘴。
这时就见其中一个人牙子停住了脚步,拉住了另一个。
“别找了,算了!”
“什么?”另一个不愿意,“好几两银子呢!”
先前的那个坚持起来,“我总觉得不寻常,你忘记刚才那姐儿讲的假义庄的事了?”
另一个也就打了个哆嗦,犹豫起来,“哪会……哪会真有那东西?”
“宁可信其有!哎呀,不找了不找了,反正一个是捡的,一个是送的,咱们还白落了个那小子,就不要找了!”
“可是……”
“咱们这样跑出来找,那些小孩没人看,再跑上几个就惨了,算了……”
这话还没说完,在人牙子跑来的方向,忽然腾起一阵火光,两个人牙子也顾不上找了,连忙撒腿就往回跑。
林华见他们跑的远了,才松开了手,小女孩立刻咳嗽起来,却又懂事的自己捂住了嘴巴,尽量的小声再小声,憋得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
见她懂事,林华也有些不忍,就轻声说道:“没关系,他们跑远了,听不到的。”
“咳咳咳……”小女孩立刻松开手,猛烈的咳嗽起来,林华给她敲背顺气。
等小女孩咳得轻一点了,林华才问她到底是怎么被人牙子没的,又是怎么追上来的。
小女孩却哇的一声,抱住林华哭了起来,边哭边抽泣着说了起来。
小女孩叫武兰,那男孩子真是她亲哥哥,叫做武魁。
武兰家在附近小镇,是开武馆的,原本日子也算小康,一家四口极为幸福。
只是,十天前被人上门踢馆,父亲被当场打死。那人又拿出契书,说父亲立下契约,胜者有权接管负者的一切,包括老婆孩子。
母亲不依,去告官。
官老爷说这是江湖事,他是朝廷命官,管不了,还让衙役将母子三人送回了武馆。
那仇人就强了她母亲,她母亲当晚就吊死了。
见她母亲吊死,武魁就要去杀那仇人,却被仇人暴打一顿,然后就将他们二人绑起来,分文不要,直接送给了路过的人牙子。
武氏兄妹从会走路时就练武功,就发誓要报仇,想起父亲以前经常说在北方大漠,有个他们的从未见过面的师叔,武功极为厉害,就计划逃跑去大漠找师叔,学了高深功夫回来报仇。
于是,半路上两兄妹偷跑过一次,只是终究年纪小,被人牙子暴打了一顿,二人才老实下来,不过却暗中寻找逃跑的机会。
直到今天晚上,听见林华将什么“叶公好鬼”的故事,武氏兄妹原本是讥笑林华没学问的。后来见人牙子听了鬼故事不敢睡觉,觉出林华可能别有用意,就也没睡觉,等着林华行动,然后跟在林华后面跑了出来。
只可惜他们比较倒霉,没跑出多远,一个人牙子起来方便,发现少了小孩子,就追了上来。
武魁就让妹妹先来追林华,想办法跟着林华一起跑,然后自己回头去拦那两个人牙子,想为妹妹争取时间跑掉。
只可惜看后来的情形,武兰虽然追上了林华,武魁却又是被逮住了。只不过不知道那火光,是不是武魁想办法挣脱出来后放的。
武兰哽咽着讲完,却咬着牙说道:“小姐姐,你就带我一起跑吧。哥哥说过,一定要让我跑掉,因为我是女的,那些人牙子要将我卖到妓院,以后我肯定没机会再跑。”
“我哥哥嘱咐我,若是他被逮回去,让我只管跑,他是个男孩子,日后逃跑的机会比我多。我和哥哥还发誓,我们不管哪一个跑掉,都一定先要去大漠找师叔,想办法回去杀了那个仇人!”
“小姐姐,你就带我一起跑吧!我练过武功的,绝对不会拖累你的!”
————————————————————————————————————————————
推荐一本好书《重生超级巨星》,作者:迷路的龙。书号2025213
一句话简介:她有演技,有实力,但是运气不佳,当一切重新开始,天时地利人和,万事俱备的时候,又会造就怎样一个超级巨星?
小宋的另一篇文'bookid=1825626;bookname=《红粉仙路》'。
六十、终见
坊城在冀州以北,规制比冀州高上一级,兼靠近京畿要道,是西、南、东三方货源集散之所,城中自然是连冀州都比不上的繁华景象。
在坊城东部,有一个坊城港码头,是东南货源的上岸地,也来往客商云集的地方,自然是坊城之中最为繁忙的地方。
好客来就在位于坊城码头附近的最大一家客栈,也是坊城中最为豪华的客栈,南来北往的大客商只要路过坊城,都会入住好客来。
而在好客来的斜对面,一条狭窄的巷口,两个七八岁的小乞丐,正各自拿了个满是豁口的破碗,正努力的乞讨着。
一个小乞丐少了左臂,可是头发、衣服都整齐干净,脸也算白净,可惜双唇上有个豁口,天生的兔唇。他讨钱时就用破碗遮住嘴巴,只用一双黑乎乎的眸子透过刘海可怜巴巴的看着来往的行人,显得更加可怜,碗里就不时的有心软的行人丢进一两文的铜钱。
另一个小乞丐离得不远,右腿是瘸的,满脸密集的麻子,显得有几分难看,身上又极为脏乱,散发着臭气,路人都避着他走,碗里半天都听不见有声响。
两个小乞丐在这条街上来回乞讨,偶尔也会错身而过。只是无人注意到,在他们错身而过的时候,那兔唇乞丐会偷偷将个小布袋塞给那个瘸腿乞丐,而瘸腿乞丐接了布袋之后,就会趁无人注意,悄悄闪进那条小巷子。
只不过乞丐也是有江湖分地盘的,天过午时之后,路上行人少了许多,兔唇乞丐捧着豁口的破碗退回了路边,缩在角落里。而那个瘸腿的小乞丐却不见了踪影。
不一会儿,一群膘肥体壮的乞丐就结伴而来,走到兔唇乞丐身边,兔唇乞丐就连忙掏出一个布袋递了过去,又将破碗里面所有的铜钱也倒进布袋。
“怎么这么少?你小子是不是偷懒了?”一个壮硕的乞丐掂量了下布袋,面露不满的质问,他身后的一众乞丐,就纷纷上前,做出要揍人的架势。
兔唇乞丐连忙求饶,兔唇的缺口让他说话漏风,腔调很是怪异,幸好还能听得清到底说了什么,“不是的,虎头大哥,豁唇一直在讨钱的,只是今天遇上的铁公鸡多了些。虎头大哥放心,下晌豁唇一定多多吆喝,多要点钱孝敬虎头大哥!”
壮硕乞丐抬脚将兔唇乞丐踹到在地,恶狠狠地威胁道:“你下晌要还是就讨这么点,老子就不让你在这条街上混了!废物!”
说完,淬了一口浓痰在兔唇乞丐脚边,带着众乞丐一阵风的走了。
待他们走远后,兔唇乞丐眯眼看了看他们远去的背影,嫌弃的起身换了个地方蹲下,那瘸腿乞丐就一瘸一拐的从小巷里走了过来,垂着头蹲在兔唇乞丐的身边。
“小姐姐,我刚才数了数,我们已经有两百枚零七枚铜钱了,这样再有九十三枚,我们就可以离开坊城,赶去京城了!”
瘸脚乞丐刚一蹲好,就迫不及待的说道,声音清脆悦耳,分明是个小女孩的声音。
兔唇乞丐却是白了那瘸脚乞丐一眼,没好气的用漏风的怪异腔调低声说道:“闭嘴,你忘记你现在是个男的了?还有,要叫我豁唇哥!”
瘸脚乞丐连忙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捂住了嘴巴,满是麻子的脸上露出祈求的神情。
兔唇乞丐就没好气的又丢来一个白眼珠,无奈的说道:“好了,别来这一套!衣服都放好了吗?”
瘸腿乞丐连连点头,讨好的凑近兔唇乞丐身边,低声道:“我包在油布里,塞在了墙后另一个狗洞里,保证没人发现。”
兔唇乞丐一边点点头,一边看着来往的行人,琢磨着哪个看起来比较心善,能比较轻易往外撒钱的。
这两个小乞丐,兔唇的是林华,瘸腿的是武兰,她们假扮乞丐结伴来到坊城已经七八天了。
那夜她们躲在树上,一直待到中午才敢下去,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来到人牙子过夜的地方,准备远远的看看情况。却发现那房子连同旁边的假义庄,已经被烧得只剩断壁残垣。
二人进去看过,发现连同人牙子带那些小孩子,消失的无影无踪,而现场马蹄印多而杂乱,显然昨夜在她们逃走后,是另有人来,而且,来人和人牙子绝对不是一伙的。
只是,武兰的哥哥武魁,却就此失踪,无踪迹可查了。
武兰虽然手脚麻利,却爱哭的很,见状哭得凄惨,让林华心生厌烦,却也无法弃之不顾,只得和她一起上路。
之前人牙子要将小孩子们统统卖到坊城,而且此地离坊城已近,若是人牙子没死,在坊城自然能查出些端倪。
只是林华和武兰,却不能以本来面目前去,毕竟还有不知道是何面目身份的人要杀林华,而武兰也是逃奴身份,二人商议好久,就定下变装假扮的计划。
半路上路过人家的时候,二人偷了两身破烂的男孩衣衫,又故意给自己做了一番手脚,就扮作乞丐两兄弟进了坊城。
说来也巧,二人混进坊城,刚溜达到好客来附近,就见因为有两个乞丐被驱打离开,却是里面贵客生病要急请大夫,却被他们拦住讨钱,差点耽误了大事。
林华见状,就主动和边上那个乞丐头子搭话,乞丐头见二人乞讨条件好,又能说会道,就让他们取代了那两个乞丐,在这里讨钱,二人便将计就计的来凑路费了。
初夏,午时过后,气温最高,路上行人极少,林华也有些昏昏欲睡,武兰已经靠在林华肩膀上睡了过去。
因为武兰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