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本贵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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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有些踉跄的走出破庙,外面清晨阳光正好,温暖的洒了下来,感受着温暖的阳光,林华身上顿时涌上一阵暖意。
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破庙,林华仔细辨认了一下庙门匾额上的两个笔画繁复的大字,依稀认得是“慈济”两字,可是牌匾破旧,上面的漆已经掉光,还有两道深深的裂纹,庙身建筑也是老旧不堪。
“快走吧!”两个老乞丐相互搀扶着走到庙门口,伸手向林华挥了挥,其中一人还拿褴褛的袖子擦拭着眼角。
林华顿了顿,朝两个老乞丐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转身便走。
这两个老乞丐倒是极好的人,自己走了,那所谓的头儿回来肯定不会轻饶他们,但应该不会伤了他们的性命。况且自己若是不走,以自己小小的稚童之身,又如何斗得过那穷凶极恶的乞丐头?
林华有些脚软,脚底传来钝钝的疼,可是又不敢停。
宁捱生前百般苦,不争死后一柱香!
好死不如赖活着!
虽然一睁眼就是娘死自己孤苦无依的,但是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过去的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我林华就不相信,这辈子我用心的活,还会和上辈子一般的倒霉不成?
林华硬撑着走着,也不知道走出了多远,渐渐拐出了崎岖的小巷,脚下也不再是土路,而是换成了青石板,也渐渐传来了人声。
将身子缩在巷口,林华心中有些怕,外面是什么样的地方?会不会迎面碰上那个有着凶狠疤痕的乞丐头,会不会是自己完全接受不了的世界?自己这个六七岁的身子如何生存?林华有些发抖,不由的紧紧抱住自己的手臂,蹲在了地上。
忽然林华一怔,伸手按住了左脚踝,触手所及,是硬硬的一块。
什么东西?之前怎么没有发现?
林华撸起裤管,褪下长长的布袜,左脚踝上一个一指宽的黄澄澄的,雕着精美花纹的镯子,紧紧的套在自己的脚踝上面,勒出了一个深深的紫痕,在阳光下闪着有些刺眼的光。
林华猛然拉起布袜,放下裤管,站了起来,觉得心跳得厉害。
金的!
林华拍了拍胸口,顺过气来,便又摸遍全身上下,却再也没有发现。
古代好像都是拿金子当货币,而且,这种样子看起来,不像是假的。
也就是说,起码自己是有点钱了。
林华觉得自己有了点底气,双手握拳,提到胸口位置,猛的一顿,低声的对自己说:“我可以!”
好像以前第一次去拜访客户的时候。
林华一笑,伸手拨弄了一下头发,盖住了脸,走出了巷子。
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街道,五六米宽,两边全是林立的店铺,店门口挂的招牌是布做的,随风飘飞,路上行人,高矮胖瘦,男女老幼,都穿着古装。
垫垫脚尖,林华伸长了脖子,也只看到这条街很长,行人很多,放眼看去,满大街颜色样式各异的长衫,呃,领口大都绣了别致的花边,高高的扬起了脖子,却只看到一大堆或尖或圆的下巴壳。
唉!这小身体到底几岁啊?
林华缩回被拽的生疼的小脖子,看看自己的小手,觉得自己就是风化厉害的岩石,一只偶然飞过的乌鸦拍了一拍翅膀,那股小风就让自己呼啦啦碎成了满地的渣。
刚刚的底气刹那间消失无影,林华有气无力的走在街道上,听着,看着。
周围的人说的话,她能听懂,两边店铺里叫卖的,也都是些很平常的东西,没有出现什么怪异的,让她难以理解的。
林华走到一间店铺前面,站住细看。
这店铺是个米店,门口贴了一张大红方纸,上面有两个大黑字,林华辨认一番,呼出一口气,还好,是“招工”二字,只不过笔画拐曲,一时有些难认罢了。
“去去,小叫花,别站在我家门前,妨碍我做生意。再不走打折你的腿!”一个颇为肥壮的男人站了出来,冲林华狠狠的呸了一口,又转回店里面去了。
林华连忙走开几步,那男人满脸横肉,看起来很难相处,在这里做事,肯定很惨。
看看自己稚嫩的小手,又看看周围比自己平均高了一倍上下的路人,还做事?谁请一个儿童做事啊?
怎么办?
林华心中满是茫然,就算逃出来了,自己一个幼童,还是个女孩,又怎么能生存下去?虽然有金镯子,可是就算拿去当铺也只能被人给强夺了去吧?
垂下眼帘,林华慢腾腾的向前走着,原本逃出生天的雀跃心情当然无存。
三、卖身葬母的下场
这里应该是一条商业街,周围人声鼎沸,热闹的很,可是各种噪杂的声音都无法缓解林华心中的沮丧。
“唉,可怜啊,娘死了没钱下葬,这小姐儿只能是卖身葬母了。”
“可不是,唉,这小姐儿长得真是讨喜,可是我没钱,要不卖来给我多哥儿留着,倒是极好!”
“你家多哥儿才一岁,你就想要个童养媳啦?”
“这不省了礼聘了吗?”
林华顿住脚步,看着前面围成一圈的人。
卖身葬母?
对,可以卖身!虽然得白干活不能拿工资,但是起码能有吃住。
可是,若是被那些什么青楼老鸨之类的买去了怎么办?
林华纠结了,却看见远处奔来三四个男人,其中一个满脸短须,左脸带疤。林华心头一惊,连忙看看左右,钻进旁边两个店铺之间的夹角。
那夹角是个十几步深的死巷子,巷口摆满了摊位,正好把林华小小的身子遮了个严严实实。
“卖什么身?你老子还在呢?就敢卖身!”
那男人极其凶狠,两三下就将围成一团的人群推挤开,露出最里面一个头上插了草标,跪在地上的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在女孩儿的身边,躺着一个用粗布盖了头脸的大人。
见男人闯进来,女孩抬起头,满是泪痕的清秀小脸上不由得掠上了恐慌:“你,你们要干什么?”。
男人的背影顿了顿,随即却又上前,一把抓住那个女孩儿,伸手就掴了一巴掌,“我呸!你个不孝女,你娘死了自然由你爹我来发送,哪里轮到你卖身?给我回去!”
“我不认识你,你放开我!”
那女孩儿疼的叫了一声,被提起来的小脚像个小猫一般的扑腾着,哭喊着。
“你从小就不听话,天天惹我生气,现在还长能耐了,敢来卖身了!大逆不道!”
男人又掴了一巴掌,那女孩儿的小脚垂落下来,不再扑腾,只呜呜的哭泣着,看来是被打的很了。
男人将女孩儿丢给身后跟来的人,“给我好好抓着她,再跑了打断你们的腿!你们两个,把那地上的给我抬回去!”
周围的人显然是没有反应过来,还围着,低声议论着,并没有让开。
男人眼一瞪,杀气腾腾,“还不让开!我要带回自家婆娘丫头,你们围着做什么?”
那些人吃他一瞪,不由的全都噤声不言,默默的让开了去,
林华蹲在墙角,手指用力抓紧小腿,看着那男人带了人,将那女孩儿和那地上盖了头脸的死人带了走,觉得心头要蹦出来了。
那女孩儿明显不是这乞丐头的女儿!
这乞丐头竟然当街强抢幼童!
若是自己再落到那乞丐头的手中……
天啊!林华埋下头,不敢再想。
“哼,一看就是个拐子!”
一个公鸭嗓冲进了林华的耳朵,林华抬头一看,巷口的摊位前来了三四个少年,其中一个十三四岁,脸上起了几颗青春痘,正拿起一个小木盒打量着,还带了鄙夷的说道:“小爷见的多了,经常有这样的带了被打的半死的小孩来找我娘,都让我娘给打了出去。”
“那是,王大娘经手的都是好人家的孩子,那主顾啊,都在咱们冀州城里有名的大户人家,王大娘可是咱们冀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牙子了。”
一个满脸媚笑的少年打量着那拿着木盒的少年的脸色,慢声细语的说道,说完还朝旁边使了个眼色。
另一个少年就接过话来,“就是啊,我可是听说,能被王大娘卖到那些大户人家当奴为婢的,可都是得了好去处,吃穿比一般人家都强。连我都想托王大娘的福,找到这样能吃能拿的好地方。可惜我爹娘不干!”
青春痘少年扔下木盒,眉一挑,忍不住的满脸自得,用正在变声期的粗噶嗓音说道:“算你有眼色,走,庆福楼,我请各位兄弟!”
其他几位少年交换了一下眼色,恭维的话如流水一般淌了出来,又是仁义,又是豪爽的,将个少年夸得高高扬起了头,带了那几个人,扬长去了。
林华看着那些少年的背影,忽然站了起来,探出头来看了看四周,便快步走出来,跟了上去。
如果非要卖,也要找个善良的卖主吧。
那些少年走进一间酒楼,林华在酒楼外面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蹲了下来。
之前不觉得,现在闻到酒楼里面飘出来的香气,林华的肠胃咕噜噜的叫个不停,胃隐隐的疼了起来。
林华咽了口口水,暗暗给自己打气,“再等等,再等等。”
没有钟表,林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连隐隐作疼的胃都没有了感觉,可那几个少年还不见出来。
这酒楼不会有后门吧?
林华模模糊糊的想着,忽然啪的一声脆响,林华脚边落下一枚滴溜溜转圈的,暗黄色,圆形方孔的,铜钱?!
林华抬起头,只看见一个佝偻的背影,还有模糊不清的感慨,“唉,可怜呐,小小年纪就出来讨饭,还连个破碗都没有!”
捡起铜钱,紧紧抓在手里,林华眼眶一热,忙又硬压下去,死死盯着那酒楼的大门。
会好的!
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以后我林华肯定有吃有穿有钱花!
林华心中不停的念叨,将那枚铜钱抓的几乎嵌进了手心的嫩肉里。
终于,太阳过了头顶的时候,那几个少年出来了。
青春痘少年满脸不高兴,“你们怎么吃完就不认人了啊?说好下半响陪我去赌档的。现在一个个都要走,真是的!”
其他几个少年打起了哈哈,几个人推搡了一会,便纷纷丢下青春痘少年,一个个的走掉了。
青春痘少年咒骂了几句,狠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