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1625-第1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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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别安慰我了。”郑晓路手心微微发汗:“这次的敌人……太多了点……我心里也不是很塌实。”
张逸尘轻轻一笑,道:“我平生经历过三次围杀,每一次的敌人都百倍于我,我都杀出一条血路,胜了过来……但碰上你,我总是扎手扎脚,输得一败涂地。你怕这些彝族兵干嘛?把你常见的坏笑拿出来吧,别让将士们不安!”
郑晓路感激地看了张逸尘一眼,他知道他在安慰自己,不过这些话确实有用。是啊,我有主角光环不死命,天下谁能敌我?
郑晓仰天哈哈大笑,将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一声令下,两千五百阎王军,向着激战中的西昌城,缓缓地推进了过去。
彝族兵的斥候早已发现了阎王军,但他们不知道这只军队究竟想做什么,直到阎王军向着攻打南门的彝族兵攻去时,彝族兵才有了反应,最外围的兵阵略微一分,一个四千人的队伍向着阎王军迎了过来。
“记住!矛是一扇门,全靠铳打人!”谭宏将自己谭腿的口决“手是两扇门,全靠腿打人”改了一改,好让士兵们牢牢记住自己的责任,因为西班牙方阵在训练的时候,总是有黑杆枪兵脱离自己位置,想冲出去撕拼。
在无数次的打板子、罚站、不给吃饭……之后,士兵们才终于慢慢地明白了什么叫纪律性和组织性,开始懂得将自己化为整个方阵中的一颗小石头。
很快,四千名彝族兵结着阵挡在了阎王军的面前,彝族兵并不主动进攻,因为谁都知道防御要比进攻合算,对于这四千彝族兵来说,他们的任务只是防御阎王军救援西昌城,不需要急着冲上来厮杀。
他们为自己的保守付出了代价,当阎王军前进到距离彝族兵的方阵前五十步左右时,阵形突然一变,九百名掣电铳手突出队列,也不用瞄准,对着前面密集的彝族方阵发起了无情的轰击。
九百铳的齐声轰鸣,翻开了死亡的序章,密集的子弹有如雨打荷叶,在彝族兵的身上暴起一浪“卟卟卟”的声响,这是铁弹入肉的声音,沉闷恐怖,将数百名彝族兵在顷刻之间拖入了阴曹地府。
彝族兵的阵型立即大乱,但是他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从天【‘文】启年间跟着奢崇明造【‘人】反开始,彝族兵【‘书】早已将生死置之【‘屋】度外,何况西昌这一战,是彝族兵最后的希望,绝不放弃的精神将他们从死亡的恐怖中拯救出来,趁着阎王军的火铳手退回阵后装填弹药的时间,彝族兵立即重新集结起方阵,这时他们已经知道敌人拥有大量火铳,他们毫不迟疑地向着阎王军的方阵发起了冲击。
五十步太近,阎王军的火铳手们还在紧张地装填弹药时,彝族兵的第一阵已经冲到近前,黑杆枪兵立即迎上,长矛尖一起向外直立,整个阎王军队有如刺猬一般。但刺猬并不能吓退彝族兵这种凶猛的野兽,就算满嘴流血,它也要咬这只刺猬一口。
“噗!噗!噗!”长矛入肉的声音四处响起,第一波彝族兵扑倒在阎王军的矛尖上,在黑杆枪刺入自己身体的同时,他们也拼命刺出自己手中的长矛,以命换命,以血换血。鲜红的血液在两军相交的阵线上迅速地暴射开来,有彝族兵的血,也有阎王军的血。
编者按:天启元年时奢崇明发动松藩之乱,本书的第二卷开始就有多次提到,当时秦良玉派出白杆兵,与奢崇明打了多场。因此结怨,为免书友们忘记这一段记叙,本人特别在这里再说明一次。当然,正史里并没有奢崇明与人单挑的记录,实力乃是一个迷,本人为小说趣味性,将奢崇明的实力设为逆天级,看官们不要深究。
第67章 西昌城之战(2)
第一波彝族兵用身体填了黑杆枪,使得阎王军这只刺猬就如同已经刺上了一块肉,看上去威胁性大减,第二波彝族兵紧跟着冲上,高高跃起,从同伴们的尸体头上发动了又一轮的攻击。
“顶回去!”郑晓路拨出翼虎铳,呯呯两响,将两个跃过尸堆的彝族兵打得向后飞落。
彭巴冲早已急红了眼,他一个大步窜到阵前,满身的黑色铁甲泛出无穷的煞气,他大吼道:“敢杀我土家战士,我和你们拼了!”彭巴冲巨拳挥出,四五个跃过尸堆的彝族兵被他的拳头打得口吐鲜血,从尸堆上又飞了回去,还撞倒了跟在后面的一大堆彝族兵。
彭巴冲两只手分别抓住两个彝族兵的腿,以人作兵器,排开方阵,直冲入彝族兵的阵中,双手挥起,两具血肉之躯在他手上变成了两件凶残无比的利器,砸谁谁死,碰谁谁伤。
郁闷,彭巴冲这家伙,又犯痴了。“快回来,别离已方的方阵太远!”郑晓路气急败坏地大吼,他生怕彭巴冲又像上一次在周家寺村一样,被敌人制住,那次自己有底牌可以救他,但这次就没有了。
“我们也上了!”闵家兄弟一刀一剑同时出鞘,冲到阵线上力拒彝族兵。他二人轻功出色,小巧短打的功夫甚至不输张逸尘太多,但是军阵之中,却发挥不怎么出来,彝族兵长矛密集如林,闵家兄弟一时之间也只能守住一个缺口。
皂莺一扬袖子,也要上前作战,张逸尘对着她摇了摇头道:“你就别去了,护住大王,千军万马之中,刀枪胡乱捅刺,哪有时间给你运转飞剑!”
张逸尘拔出腰间那把普通钢刀,叹了口气,一飘身,已经到了彝族兵的头顶之上,血光暴闪,十几个彝族兵向四面飞跌而出,无一例外地被他一刀切在颈脖要害之处。他的功夫一向都是这样,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直奔要害而去,毫无花巧可言。
“各位头领,矮身!”谭宏大声吼道。
众人一听,知道火铳队又已经装填好了一波弹药,闵家兄弟就地一躺,张逸尘则是向天空中飘起,彭巴冲仗着满身铁甲,不惧火铳,压根就没理会。“碰碰碰”,又一阵铳声狂吼,这一次是近距离齐射,准头奇好,彝族兵又一次被打得人仰马翻,攻势稍稍一缓。
黑杆枪兵这时才有机会用脚将自己矛尖上穿刺着的彝族兵尸体踢开,哗哗哗,黑杆长枪再一次有如刺猬般林立……彝族兵的第一次强攻失利。彭巴冲也终于从敌阵中撤回,短短的几个来回,连神力无穷的彭巴冲也呼呼地直喘气。他的铁甲已经染满了鲜血,上面还沾着几块碎肉,但他自己看不到,只拿一牛眼,瞪着正在冒烟起火的西昌城。
“全军继续向前!”郑晓路大声道:“不能墨迹了,西昌危在旦夕!”
阎王军整了整队列,在刚刚那短兵相接的那几息时间里,阎王军的伤亡就超过以前损失的总合,火铳兵躲在阵中心,倒是没有伤亡,但黑杆枪兵损失了两百多,郑晓路一阵肉痛,张逸尘飘回他的身边,叹道:“你得习惯这个……”
“我永远不能习惯!”郑晓路郁闷地道。
皂莺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了郑晓路的背上,但她什么也没有说。
“全军向前!”阎王军撕开层层彝族兵的防线,向着南城杀来。
马祥云在百忙之中一侧身,又闪开了奢寅劈过来的一刀,南城墙上的战斗,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城头上每一寸方圆的土地都是白杆兵和彝族兵的必争之地,彝族兵每抢下一块空地,就可以使已方爬上城头的士兵多一块喘息之地。
而白杆兵每失去一块地,则代表着西昌城的陷落又临近了一步。
若论武艺和纪律,白杆兵天下闻名,彝族兵根本不是白杆兵的对手,但彝族兵四倍于白杆兵,虽然每一个白杆兵都能至少杀个够本,甚至还能赚上一个,但彝族兵仍然慢慢地占据了上风。
马祥云挥舞着双枪,苦战奢寅,她的双枪使得已经相当不错,但是她是个女子,力气不够,再加上年龄尚轻,经验也不足,和奢寅一交上手就落在了下风,全仗着身体轻盈,辗转了许久都没有受伤,但败相已现。
奢寅挥着着钢刀,一步一步将马祥云逼退得远离城墙,使她无法阻碍彝族兵爬上云梯翻进城来。
正在这时,南城下突然发出了巨大的喧哗声,还有火铳的轰击声,彝族兵大声呼喊:“奢将军,不好了,敌方有援军来了。”
奢寅一刀逼开马祥云,百忙中还有时间扭过头去看了一眼,只见城下打得热烈,一队两千多人的军队,脸涂墨汁,排着奇特的方阵,以一个黑色铁甲巨人开路,翻翻滚滚地已经冲到了城墙下面。
郑晓路又拿了个兵粮丸压在舌头底下,改变了自己的声音,他看着城头上马祥云正在和奢寅激斗,心里着急,大声喊道:“马将军,撑住,我们马上来帮你!”
马祥云全神贯注地对付奢寅,可不敢东张西望,完全没有听到郑晓路的呼喊声。
阎王军又一阵火铳齐射,终于贴到了南城门的下面,但是城门紧闭,阎王军根本进不去,看着城墙上面激斗惨烈,郑晓路急得直跳脚,彭巴冲也急得团团转,他抡起一双铁拳,拼命敲打城门,大叫:“开门,让我们进去帮忙。”
但是白杆兵认得这只军队是阎王军,怎么可能开门,门内反而死死顶住。
奢寅见城下已被阎王军占据,城头上的彝族兵变成了孤军,他心里一发狠,咬牙吼道:“孩儿们,给我拼了,城下已经丢了,现在只能拼命向里打!”
彝族兵轰然应诺,手上使力,更加不要命地拼了起来,这一下背水一战,居然把白杆兵也压得喘不过气来,阵线直向后溃退。
马祥云奋起双枪,拼命抵档,奢寅哇哇狂叫:“马家的混蛋,老子今天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你杀了再说。”他钢刀疯狂乱斩,把马祥云逼得四处闪躲。
怎么办?这样打下去,老子的老婆就没了!而且城门也不开,我救援个毛啊,郑晓路急得直跳脚。这时皂莺突然从他身边跳出,一把抓住疯狂的彭巴冲,大声道:“把我扔上城去!”
“扔上城?”彭巴冲一愣,他仔细打量了一下皂莺,只见她一身紫衣,身材娇小玲珑,应该不到七八十斤重,说不定,自己奋起神力,真的可以把她扔得上去。他心急着救自己的土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