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道士异界游-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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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保连忙应和:“客官慢等,马上就到。”然后抱着一坛子二十斤的酒和两个大碗,急匆匆的跑到窗边,将酒递了过去。
张末左手一抄,将一坛子酒和两个大碗抱在了手中,然后右脚在左脚尖一踏,整个人直直的飞上屋顶。酒保全身一怔,心里念着:“这都是什么人呐?”然后赶忙用毛巾擦了擦早已经冒出额头的汗水。
明志看着张末抱酒上来,客气的道:“张兄,真是麻烦你了。”
张末哈哈笑着:“大哥真是客气,这点事情,由小弟去办就行。别忘了,我们还要长饮数百杯,不醉无归。”
明志应和着大笑:“好,爽快,来来来,我们干一杯。”两人分别将大碗酒倒满,然后一干而将。
此时钟楼正响起下午3点的钟声,两人在屋顶上足足聊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个小时里,两人几乎无话不谈,有如知己,所有的仇恨隔膜,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张末略带尴尬的笑着:“真是万万也想不到,我们的话题会讲到一块去,想到刚才的生死相斗,真是觉得不该。”
明志拍拍他的肩膀:“我们都是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如今流落异地,还能相聚,并且聊的这么投机,何必还计较什么门户之争,在这里我们要互相帮助才对。”
张末道:“大哥说的没错,也亏大哥开导之恩,若不是大哥的救命之恩,恐怕我现在早已经跳楼死了,如今想起来,若是就那么窝囊的死了,怎么去见武当派的历代先师。”
明志道:“也怪我,当初一心想着茅山派能赢了武当派,所以对你特别的刻薄,若不是你拿出那两张人民币来,根本无法使我想到,原来我们还是血脉相连的黄种人。”
张末道:“若真说起来,小弟也有许多不对,当我一听到大哥是茅山派的人,就没给大哥好脸色看过,活该我出丑,不过经过这件事情,使我一下子成长了许多,为人不能太心浮气躁,应该像大哥一样,要冷静的对待每一件事情。”
两人就像久违了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谈,每谈到一个话题,都能默契的谈到一块,当真是朋友中的朋友,知己中的知己。
明志道:“我们既然一见如故,又说得上是不打不相识,如果张兄不介意,我们就此结拜为兄弟如何?”
张末喜出望外,说道:“真巧,大哥的想法和小弟都想到一块去了,小弟我刚才正想提了,没想到大哥先开口了,能和大哥结拜,小弟万分荣幸。”
明志哈哈大笑:“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迟,江湖儿女不掬小节,这里没有纹香,我们就以天地为证,每人喝下三碗酒,以后就是金兰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张末应和道:“好的,凡事都听大哥吩咐,小弟一定听从。”
两人连续喝下三大碗酒,接着将碗和酒坛打碎。
明志道:“我方年二十有三,你呢?”
张末道:“小弟虚岁二十。”
明志道:“那以后我就是大哥,你就二弟,有生之年不违此誓,天地为证。”
两人相协向着天空磕了三个响头,然后互相挽着手站了起来,同时哈哈大笑:“好兄弟,好大哥。”
明志将两张50圆人民币还了一张给张末,道:“家乡唯一的一样信物,你们各持一件,此后见此物如见本人。”
张末不客气的接过:“大哥又未补先知,我刚才还真想开口问大哥要呢。”
明志道:“不仅如此,大哥还有一样东西要送给你。”
张末不解,“哦”了一声。
明志道:“你自己走到屋檐边,看有什么东西就拿过来。”
张末好奇的走到屋檐边,朝下一看,顿时喜出望外,只见自己祖传的宝剑摇摇晃晃的插在屋檐的横木上。
张末伸手拔了出来,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动,宝剑似乎有灵性,感受到主人的体温,反射着太阳的光芒,闪闪发光。
张末握着宝剑,激动的差点掉下泪来,跑到明志面前道:“大哥,为什么,为什么会……我刚才去催酒的时候,还故意到地面找寻过这把宝剑,我还以为早就被人捡走不知所踪,怎么会插在那里?”
明志笑道:“或许是宝剑认得主人,特地回来找你。”
张末听得出来,明志刚才明显是说笑,随即想通:“原来大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开导二弟,二弟还误会大哥,真是该死。”
明志挽过张末的手,道:“以前的事情不必再提,现在我们已经是兄弟,以后你的事也就是我的事,大哥不会让人欺负你,也不会让你受到委屈。”
第一百三十三章 就是这个小孩,有些古怪
第一百三十三章就是这个小孩,有些古怪
张末必竟年轻,一激动起来,哪里还忍得住眼泪,让他滑落脸宠。
明志替他擦去眼泪,说道:“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不要给我们中国人丢脸。”
张末马上止住哭泣,说道:“我会的大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两人聊着聊着,又过去了半个小时,开始问起以后各自的去向。
张末道:“飞机失事的时候,我随身协带的一块古玉不异而飞,也不知掉到了哪去,我正在想办法把他找回来,大概不能跟大哥同行,真是可惜。”
明志知道,自己这次护送洁亚回到他们的世界,而且知道其中的阴谋,前途凶险未定,也不想张末跟着自己冒险,也便道:“那好,我们就此别过,他日相见,再共饮三大碗。”
张末道:“那好,我们就一言为定。还有,此后若还有机会遇到武当门人,我一定会把一句话转告他们。”
明志尴尬的笑了笑,以为他还记得比赛输赢的那句话:“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
“二弟,大哥也是一时好胜,让你受了委屈,那件事情,不必提了。”明志拍拍张末的肩膀说着。
张末一听,也知道明志想到了那件事情上,开怀一笑:“大哥多虑,我是想告诉他们,以后再也没有武当派与茅山派之别,两派之间再也没有门户之争,我们同属中华儿女。”
明志听了,释怀的哈哈大笑:“真的是大哥多虑了。”
两人哈哈大笑中,相协下了屋顶。张末初来乍道,身上没有金币,不可能在这个世界混下去,明志特地领了一千个金币给张末,对张末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临走时,明志给他提了一个见议:“要找回你丢失的宝玉,有一个地方可能帮得到你,那就是冒险者佣兵工会,只要你肯出钱,有很多人会来抢着替你去找。”
张末念了一句:“冒险者佣兵工会,那好,就听大哥的,我就到工会里做做酒侍,顺便找找我丢失的那块玉。”道谢声中,两人依依不舍的分道扬镳,就此各走一边了。
明志这次出来,想不到结拜了一位兄弟,也算不须此行,想想过程,不仅连他自己都笑了笑。
他出来也有些时候了,可不能让文莱衣裳不整的在森林巴巴的等着自己,办完了事情,赶紧拿上衣服赶回去。
走了几条街,路过那曾经光顾过的“新靓客店。”不过现在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基本上一点都不剩,过路的人时不时的还会议论,反正都是说,一夜之间被火烧了个精光。明志以为是文莱说谎骗自己的,没想到是真的,他不知其中的因由,开始可怜同情起文莱来。
走过了几家店铺,明志突然驻足了脚,然后后退了几步,头朝右一看,两间店铺相隔的一条小巷里,正有事情发生。
三个年轻乞丐,手里拿着破碗破鞋,将一个小孩围在垓心,那小孩不是别人,正是抢走一个金币,带明志找到“美靓衣店”的那个。
“小屁事,你活的不奈烦了,不知道整条乞丐街都是有规矩有人管的,你冒冒失失的冲出来,抢走我那一个金币,这是坏规矩的知道不?”一个乞丐凶狠的讲着。
那小孩面对三个年轻力壮的乞丐,倒是一点都没有惧色,还带着稚气的声音说着:“我不知道。”
那乞丐心想:“这样还吓不到你,难道我不够狠。”开始把面目拧的更加狰狞:“那你现在知道了?”
那小孩识趣的点了点头,依然镇定的语气说着:“嗯,知道了。”
那乞丐哈哈大笑:“小鬼头,算你倒还识相,你现在把那个金币还给我,以后就跟着我乞讨,有我吃的,包管也有你的份。”略带诱惑的语气,半笑的说着。
那小孩摇了摇头:“我又不是乞丐,而且我也不想做乞丐。”
那乞丐听了,假意的笑了笑:“唉哟,小鬼头,你还挺有骨气,你不想做乞丐,为什么抢我的金币?”
那小孩答道:“我没有抢,我是帮人带路,亲手赚来的。”
“唉哟,唉哟。”那乞丐见小孩还敢抵嘴,开始又不和气起来:“念在你是个小孩,我也不想为难你,快把那金币交出来,你做不做乞丐,我才懒得理你。”
那小孩依然摇头:“用了。”
那乞丐大叫道:“小鬼头,你道是舍得花钱,一个金币这么快就用了?”
那小孩点了点头,看他害怕吧,又不害怕的样子,看他识趣吧,又好像不怎么识趣,总之不同于普通的小孩,让人觉得有些古怪。
那乞丐道:“你别想骗得了我,一个金币吃包子,能把你吃撑死,你当我三岁小孩。”
那小孩从头到尾的脸色都没有变过,他答道:“当然不是吃包子。”
那乞丐道:“看你这副行头,不吃包子,难道吃大鱼大肉,你倒会享受,连我们一年也难得吃上一回,你这么吃的开。”
那小孩伸了伸舌头:“我自己是包子,不过给姥姥当然要吃好的,而我又不像你们是乞丐,吃大鱼大肉怎么了?”
乞丐来气了:“小鬼头,还敢教训我,哇,你身上好香,大鱼大肉还藏在身上呐,快把手从背后伸出来,让我们看看。”
小孩坚定的摇了摇头:“不行!”
乞丐道:“由不得你不行。”三个乞丐便要动手对付那小孩。
小孩不躲不闪,只说了一句:“住手,我要不客气了。”
那乞丐听了,哈哈大笑:“我就等着你怎么不客气。”伸手扯住了那小孩的衣襟。
小孩把头一低,乞丐一声大叫,手背上出现了一个免费的牙齿印。
那乞丐大气,挥木棍便向小孩头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