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明朝-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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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还知道,这手下的五千兵可绝对不是军户那些兵了,那可是绝对的精锐所在。万历说不定想让自己把这五千兵全部训练成江飞那样的锦衣卫战士!这手里一旦有了兵,如汪铭清之流要是再想对自己怎么样,也得掂量掂量这么多兵万一闹将起来可不是好玩的!以后沈慧他们的安全也有保障了!自己甚至可以派一队小旗悄悄守护着秦密他们一家。
最关键的是,那些文官们虽然不屑于锦衣卫的猥琐,还是比较在乎自己身家性命的,不是极为特殊的情况,他们是不敢为难于锦衣卫的千户,尤其还是北镇抚司的千户。
北镇抚司在文官和宦官的眼里,都是极力拉取的对象,又怎么会轻易地主动去得罪!
万历也是很开心,他虽说已经料到朱一刀不会怎么拒绝,但是答应的如此爽快,还是让他觉得这个人要比那些老奸巨猾的朝臣们好得多。好控制的多。
老朱去房间里见了沈慧最后一面,沈慧很是舍不得,但又没有办法,她知道老朱是去做大事去了,也是为了自己。所以她轻轻地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项链来,赫然就是老朱送给秦霄的那个。
沈慧轻笑着说道:“秦霄姐姐让我把这个还给你,她说这个可以给你带来好运,希望你在外面可以一直带着它。”
老朱这个时候蓦然地想起了那个清亮的大眼睛,马车上那双一眨不眨盯着他的那双大眼睛。
不过可惜,双方身份差距太大,而且老朱已经有了沈慧,若是让秦霄做小,就算她同意,她老子秦密也不会同意——老朱邪恶地想着。
“不许乱想!秦姐姐说了,如果你要是能够做成一番大事业……”沈慧的脸红得像个苹果。
朱一刀哪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当时就喜的一蹦三尺高!哇咔咔,那岂不就意味着可以双飞了?
但是老朱立马又蔫了下来,沈慧的毒估计不能再拖了,再拖只怕会有性命之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把沈慧平安地送回京师。
不能不说万历的安排还是非常妥当的,护送沈慧的锦衣卫们先行,然后才是这大批的银两,万历自己暂时不回去,不过会保证他自己和银两的安全——他还没有玩够呢,不管外面的生活是酸甜苦辣,绝对要比大内之中那种压抑要好得多。万历不愿意回去,但他又不能待太长的时间,于是伟大的万历同志又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把沈慧送回去的同时,把皇子朱常询给接过来。
老朱当然是不知道他的举动,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极力的反对。而且朝堂之上一定会彻底地炸开锅。东厂的那些番子门可不是吃素的。但是现在东厂已经被打压的不行了,自保的精力都没有,哪有精力去管这些事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虽然万历时不时地和朱一刀打打扑克,吹吹牛,朱一刀还是掩饰不住自己心里的期盼。
这次完成平叛后就可以回京师了。那地方虽然不如边境险恶,但是危险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边境。希望这位喜欢玩的万历能罩住自己。而且万历信誓旦旦地保证一点危险都没有。
万历当然藏书丰富。老朱看到他手里线装本的《三国演义》,眼睛都直了。万历没想到老朱居然也喜欢看着书,于是俩人就着书里的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当然,朱一刀版本的品三国也让这位皇帝大开眼界,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是老朱剽窃的结果,他还是很欣然地接受了老朱的说法。朱一刀很惊奇,万历的思想还是比较开明的嘛!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也是比较强的嘛!
万历不屑地撇撇嘴:“那蛮夷之国的利玛窦来京,他讲的东西要比你讲的好得多!朕不也是接受的很快!”说完还得意地拨弄了下自己的头发。
老朱立刻不顾一切地抓住了万历的衣领:“什么?!利玛窦现在就在京城?!”他没道理不惊讶,利玛窦是什么人,是西方在中国传播文化第一人!老朱是知道利玛窦的,只是不知道他来的这么早。难道历史因为自己的到来被改变了吗?
万历拍掉他的手,惊慌失措地拍打着自己的衣领:“你的手把朕的衣服都给弄脏了!你也认识利玛窦?那可是个大学问家,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呢!——你怎么会知道他的?”
老朱语塞,搪塞道:“我在南洋之时就知道他的大名,他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学问家,皇上你可一定要把这家伙留在大明。这家伙浑身上下都是宝啊!哪怕用十个神机营也得把他留在这里!”
万历奇怪地看了老朱一眼:“他真有这么重要吗?我觉得他讲的很多东西大明都没有,真有他说的那么厉害?”
“何止是厉害!皇上你要是把神机营的装备到时候也给我那个千卫装备上,我保证横扫整个草原加大漠!”老朱立即满嘴跑火车道。他也不知道现在大明的火器到了那种地步。
万历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许反悔哦!”
“那是当然!君无戏言……不对,臣无戏言!”
“好!等你这次从宁夏回来再说!”
“……”
第三十章
朱一刀走在那荒凉的戈壁上,内心充满了悲哀,好不容易以为可以摆脱这一切,没想到还得重新开始。身后的江飞倒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周围的景色,他从来没到过这么荒凉的地方。
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万历那张阴笑着的脸,老朱觉得这家伙不干皇帝实在是太可惜了,用那卑劣的阴谋把自己捆的死死的,不过还算他守信用,把沈慧送到京师去解毒了。每当看到沈慧那病怏怏的样子,老朱心里总会没来由地抽搐不已。
这个该死的戈壁大沙漠,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不远处是几副白骨,有骆驼的,也有人的。走这条路,就意味着有死无生。大漠的可怕是人所共知的,但是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和恶劣的大自然做着艰苦的斗争。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兄弟,在这条路上远去,再也没有回来……”江飞的情绪忽然暗淡下来,他想起了那些被派往大漠执行各种任务的锦衣卫兄弟。
老朱也是唏嘘不已。大家只看到锦衣卫的残暴,可怕,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为大明的安全付出的牺牲。那是以生命作为代价啊!有些人光是嘴上喊得激情,实际上真要让他们为大明做点事情,却艰难地跟什么一样。
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清流,是不是也是这样?
江飞慢慢地为朱一刀叙述着大漠上的一切。这里本来在数百年前是有个古国的,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渐渐地找不到了,只剩下村庄的残垣断壁。之前那些去西域的行商,是必须要经过这个村庄的,但是由于村庄的没落产生了一些谣言。
说是村庄的人们得罪叻大漠之神,因此受到了神的咀咒。
那个村庄是因为疫病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人都死的干干净净。这是锦衣卫弟兄传回来的真实消息,那名锦衣卫也因此而丧命。
所有人都视这条路为死亡之旅。但是只有锦衣卫的人才知道,经过那无法抵抗的岁月流逝,大漠那无情残忍的气候,早已把那不知名的瘟疫消磨在了时光的旅途中。
所以也只有锦衣卫敢走这条路。
“这个村庄……叫什么名字?”老朱越来越觉得这个村庄似乎就是后世的那个大发现。
“行商们都叫他难楼,但是只有我们才叫他楼兰。”江飞非常自豪地介绍道。
原来它就是楼兰古国!
老朱执意要去那片早已被荒废的村庄遗迹去看看,大家拗不过他,也只好顺从地一起去那里游览一番。其实大家也都没去过那里,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
走了大半天,老朱激动地看见楼兰古国遗迹就在眼前!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倒塌的房屋,城墙依稀可见,还有水井,牲畜栏……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这里曾经是那样的发达,是那样的富有活力。
走在尚可辨认出的街道上,老朱惊讶地发现,现在的楼兰古国保存的远比后世完整,真实。那就意味着……自己说不定可以找到那具女尸?老朱恶搞地想到。
村庄的后面是一片墓地,还好现在的环境没有后世那么夸张,沙漠化的还没有那么厉害,墓地上一些碑文,依稀可见奇怪的字迹。
“这些字迹现在没有人懂了。我还是校尉的时候听一个百户说起过,本来宁夏有一户人家还认得这些古文,可惜那户人家在战乱中被灭族,现在没有一个人认得了。不然也许可以知道宝藏在什么地方。”江飞舔了舔嘴唇,眼神里露出一丝贪婪。
“不用想啦,就算是有,也会被埋在戈壁的最下面,除非你有兴趣掘地三尺。”老朱还是恶搞地对江飞笑道。
转来转去,老朱还是放弃了对女尸的探寻。自己毕竟不是考古专业的,不然可以看见那具女尸破败前的样貌。
“这里有人!”一个锦衣卫惊恐地大叫起来,刷地拔出了腰刀,像是被马蜂蛰了一样急速跳到一边。
老朱他们赶忙过去查看,结果他嘴张的大大地半天收不回来:赫然就是那具自己怎么也找寻不到的女尸!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女尸身上的绸缎还依稀可辨,就连头发,表情,身上的饰品都保存的非常完好,就是摆出了一个怪异地姿势:她的左手捂着嘴巴,右手指着地上一处凹陷,好像是发现了什么恐怖东西一样。
不对啊!朱一刀觉得奇怪非常!记得后世发现女尸的时候,是在一个墓地棺材里面啊!现在怎么会冒出来一具露在外面的干尸?!
大家顺着那女尸的手向地上看去,这里有一处凹陷,看得出经过漫长的岁月,沙砾已经把这处凹陷给填满了。很像是一个洞穴,或者是地洞之类的。
该会是什么呢?
江飞指挥着大家把凹陷里的沙砾往外搬,这村庄里居然还有盆,锅之类的用具尚未破败,还可使用。只是这个凹陷,现在应该称之为坑,却怎么也挖不到底。
老朱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他觉得这个女尸临死前指着这个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从中爬出了什么东西?不然女尸怎么会是这样的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