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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天下之逐鹿中原-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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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豫等人早就开始准备了,但是登基非同小可,做皇帝和封王是两码事,必须要郑重其事不可。所以需要有半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准备,。

其二是给建州宋仁的,让他将战火尽可能的烧到大成去,把蛮人的注意力转向,蛮人这路大军的将军是兀突,有勇无谋,正好适合宋仁做事,以河东一己之力来抵挡蛮人,然后让大成占便宜?这种吃亏的事情方云才不会做咧。

徽州三郡和林州三郡这六郡之地,早就被烈镇北带着人走了一遍,山川地形尽皆记在心中,再加上属下的士兵原本就是大梁军,很多本地的将士,更加是轻车熟路,至少在地利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蛮子来了,我们也该动手了,务必将蛮子留在徽州一带,能多留一天就多留一天,不过切切小心,不可力敌,不可靠近蛮子大军一百步之内,蛮子的马耐力十分出色,切记!”烈镇北还在向五虎嘱咐道。

“将军放心!”几日的相处下来,五人对于烈镇北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虽然改变不了他们心中对赵凌云的崇拜,但是对于烈镇北,却是谁也说不出什么来,都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

“那好,韩桐将军和吴大海将军一路,你们负责兀哈良军,武魁将军和冯远将军一路,你们负责兀突军,楚将军和我一路,对付兀芒中军,一切按照我们制定好的计划行事,记住,这是军令,有违背者,即使立下了大功,也要按军法论处!”烈镇北初来乍到,有些话还不好说的太生硬,但是他担心五虎年轻气盛,会坏了大事,于是只好将军法抬了出来。

“将军勿忧,属下等当以主公大事为重,不会贪图功劳,”韩桐率先坐了保证,其他四人均点头表示赞同。

“那就好,诸位,我们就此分别吧,日后相逢之时,我不想见到少了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大周亡了,烈镇北失去了太多,兄弟,朋友,亲人,他不想再把自己的经历重新上演一遍了,有些事情,一次就好。

“是!将军请多保重!”韩桐等四人齐齐朝着烈镇北一抱拳,随后又依依不舍的拍了拍楚天南的肩膀,“兄弟,保重啊。”

“保重!”没有多余的话可说,只是简单的两个字。

韩桐等人分作两路,朝着不同的方向去了,这一次,对于河东来说算是一次赌注,一旦成功了,方云将顺利的登基为帝,同时河东有了更多的战备时间,可是一旦失败了,六名优秀的将领的安全却无法保障,三万人对百万人,数量的差距太悬殊了。

“我们也走吧,”烈镇北用力一勒缰绳,战马一声嘶鸣,向前狂奔而去。楚天南在原地愣了一下,也急忙追了上去,两人各自率领五千兵马,朝着蛮人实力最为强劲的,对自己来说最为凶险的中军奔去。

※※※

“方云好狠的心呐,”大军进入了徽州郡,看着满眼的焦土,四处倒塌的房屋,兀芒忍不住轻叹了一声,“果然是个好对手,有魄力!三个郡,大好的三个郡呐,就这样被他化为了焦土,就是为了让我们无处抢夺,嘿,好手段!这虽是学自那大周的烈镇北,却比烈镇北的气派大的多了。”不知道是真的赞扬还是讽刺,兀芒滔滔不绝的说着方云毁掉三郡的事情。

一旁的忽吉脸色有些难看,眼前这副景象,让他甚至无法形容,不要说人了,就连老鼠都见不到一只,徽州郡虽然原本称不上富庶,但是毕竟地处中原正中地带,物产丰富,这样的一个郡,不是一个村,一座城市,而是整个的一个郡,如此广阔的地方化为了一片焦土,这方云倒是真舍得啊,忽吉不由自主的偷看了兀芒一眼,突然感觉这两个人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嘎~嘎~”一只乌鸦落在烧焦的树上大声的叫着,不知道是喜欢这一副荒凉的景象还是找不到吃的东西饿得大叫。

兀芒笑了笑,“没想到这里还有活物啊,方云既然处理的不干净,我就帮他一帮吧!”说着迅速将一把强弓握在手中,在弓拿好之时,上面已经放了一支羽箭,张弓,“嗤~”兀芒手指轻轻一抬,羽箭发出激烈的破空声,朝着那只乌鸦射了过去,那乌鸦还没等感受到危险,“嘎”的一声,被正中头部,整支羽箭从它头部穿过,将一个小脑袋击得粉碎,一个无头的尸体从树上“啪”的掉了下来,扬起地上一片灰尘,这时,鲜血才从腔子里面流了出来,无头的尸体痉挛了片刻,终于不动了,鲜红的血液流淌在焦黑的地面上,十分的触目惊心。

“大汗好箭法!”

“大汗神射!”

谁说蛮人性子耿直?却也有善于溜须拍马之人,而且兀芒这一箭却是非同寻常,力道,速度几乎都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这样的时候,难道还不该拍拍马屁吗?

忽吉却是不同的心情,他突然想起了当年兀芒收服北疆诸部的时候,血流成河,所有不服他的人全部都推上了断头台,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北疆,兀芒对于北疆的功劳是莫大的,但是他对于北疆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朋友,对于属下,对于自己人,兀芒无疑是宽大的,一张总是挂着温文笑容的脸,让人喜欢去亲近,可是对于悖逆自己的人,对于敌人,兀芒又是残酷的,鲜血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补药,能刺激他神经的兴奋。

也许,这是一个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人吧,忽吉这样想到,他突然有些痛恨起自己的身份来,为什么自己要是大祭司呢,要知道,所谓的大祭司,不仅仅是掌管一个部族的祭司这样容易,一般的大祭司,都是部族中最有思想的人,也正是因为比起寻常蛮人多出来的这么一点思想,他有的时候要显得很疲惫,有些事情他不想去想,可是却阻止不了自己的大脑思维,这无疑是痛苦的。

“下令全军全速前进,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兀芒大声的命令道,早就听说了方云将徽州等大军毁掉了,却没有想到毁的这么彻底,显然如果长时间滞留在这里,没有任何军粮来源,将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兀芒知道自己的弱点所在,没有专门的粮草供应来源,即使占领了大周的广阔土地,可是那些该死的东西在临死之前还不忘拉了自己一把,将境内的粮草烧了大半,官仓中也所剩无几了,仅凭从百姓手中抢粮,却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兀芒打算把大周的领土作为自己暂时的一个大本营,既然是自己的大本营,那么自然也就不能毁坏的太厉害,否则自己就难以生存了。

可是不从百姓手中取粮,从哪里去取?大军需要粮草,三秦原本的贫瘠,支撑五十万大军的粮草已经十分吃力了,况且现在还征集了六十几万的大汉“精兵”呢,虽然都是炮灰,但是在他们完成炮灰的使命之前,总不能让他们饿死吧,这次出征,每个士兵破例带了一个月的粮食,虽然略显沉重,虽然将士们十分不满——过多的粮食减缓了他们的机动性,但是没办法,为了不被饿死,为了做好长远打算,只能如此,三十万狼族战士,每人一个月的口粮,近七十万大汉“精兵”,每人口粮减半,可这仍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这已经几乎耗尽了兀芒辛苦征上粮草的三成。更何况在新楚还有二十万坐在那里吃饭的狼族士兵呢,兀芒第一次体会到了主妇当家的痛苦。

“全速前进!”兀芒的命令被一层层传了下去,大军开始加速,十万蛮人有七万是骑兵,还有三万是步兵,就算是步兵也是身体强壮,就算是一路小跑也能跑上一会儿而不掉队,只是他们却快不起来,不是他们自己偷懒,而是他们要负责“驱赶”那二十余万的大汉兵。

这些大汉兵本来就是被抢征入伍的,年纪大的快到六十,年纪小的还不到十五岁,他们都是可怜的百姓,从来没有进行过一天正规的军事训练,况且他们也没有蛮人那样强壮的身体,不是那种生来就能打仗的人,他们都是寻常百姓而已。一身的破衣烂衫,手上拿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棒,看起来到更像是一群叫化子而非军队。不知道的人也许会以为这是丐帮在集会吧。

“快走!废物!”蛮人们挥舞着手中的皮鞭,一下下抽打在走的慢的人身上,挨了鞭子的人连回头怒目而视都不敢,只好乖乖的加快了几步,他们不求自己走的最快,只求自己不是走在最后挨上一鞭子就好了。可是身体健壮的年轻人还好,身体本来就不堪的老年人和少年们却是无论如何也达不到兀芒的要求,被迫之下只能越走越慢,于是,根本就没有把他们当作人的蛮人一次次举起了皮鞭,于是,无数人还没等走到林州便已经倒在了路上,当然,他们的尸体是没有人回去掩埋的,就算是他们的亲人也不敢,甚至连一句怨言也没有,或者是不敢出声。

大汉国的将领们围在蛮人大将的身边陪笑,说话,他们的同胞却在受着煎熬,死去,但是他们就像是没有看到一样,同蛮人一样,他们也是不在乎的,反正死的不是自己,不是吗?只要自己能活着,能享受高官厚禄,别人?管他去呢!如果兀芒伸伸手,他们会很乐意将自己的老婆脱光了送到兀芒面前,甚至他们自己的“菊花”。

“妈的,这群该死的蛮子,让他们全都死了才好!”队伍中,有年轻人不忿的道。

“噤声,年轻人,你不想活啦,蛮子可是杀人不眨眼呐,”旁边一个中年人急忙劝道。

年轻人狠狠的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蛮人,“死就死吧,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该死的蛮子,根本就没把我们当人!”

“年轻人呐,记住,不要轻易说死啊,能多活一天就是一天,能有一点活命的机会都不要放弃,你还年轻,身体好,说不定能活下来咧,”中年人劝道。

“活下来?”年轻人冷笑道,“蛮子打咱们大周的时候,二十几万中原人呐,能活下来的不到一成,他们把我们当作肉盾去替他们挡箭,前面是死,后面也是死,我们还能有活路吗?”

“唉,能活一天算一天吧,我们一个平民百姓,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说声倒霉呗,多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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