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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一月的相逢-第1章

小说: 那一月的相逢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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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梵小鬼

【由文】

第一章 肩上女孩的泪

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作,可爱情小说呢,却写得不多。这个故事是我写的第一个以现实社会,准确来说是我现在的生活的环境为背景来展开的,大背景就是深圳这个城市,还有深圳大学这个校园,时间是2010年,我的大一,确切点,如题,那一个月。我以前还没这样写过,暂时,这个感觉还良好吧。

当然,书中的大部分角色是虚构的,他们的故事自然也是。虽然,部分情节,与现实的学生生活有点接近~~

我看的小说不少,也发现没有几本没写到爱情故事的,这部小说,写了一点,暂时感觉还算可以。虽然,也许,我现在写的这个故事在若干岁月之后,我也变了。

呵呵,那一个月。

致那逝去的一个月。

——总序

正文:

我,杜轩,是一个喜欢幻想的人,尤其是独自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

走在深圳这个大城市的路上,我会幻想着一辆奔驰orBMW弄脏了我的衣服,然后车上的老板赔了我一大笔钱。

走到那个红灯比绿灯还安全的路口,我会幻想着有个老伯摔倒在我面前,我好心扶起他的时候,他突然说自己是什么大官,说从此保我青云直上。

走到深大西门外那个人行天桥的时候,我会幻想着那些赖在天桥上的乞丐会如同一个武林高手一般,一跃而起,跳下天桥,绝尘而去。

走到深圳大学里面的杜鹃山*时,我会幻想着一个白衣女子从树林中缓缓走出,对我嫣然一笑……(杜鹃山,号称深圳大学“四大邪地”之首,深大鬼故事不少源自此地)

而走到了校园里其他的地方,文山湖畔,荔枝林里,图书馆中,教学楼,体育馆等等,我会幻想着在下一个转角处,可以看见田薇的倩影。我还会幻想那一刻,田薇搂住我,深情地说:“轩,我喜欢你……”

田薇……

那是我喜欢了许多年的女孩。她虽然也在深圳大学,但是,她是天之骄女,而我,只是一个比平凡更加平凡的男生!

只是,幻想毕竟是幻想,现实终究是现实。

我不过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大一学生,一切不合理的想法我只会将之禁锢在我的脑海之中,不敢让它泄露丁点半分,而玷污了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良好形象。

这些不合理的事,如同天上的明月一样,那种皎洁是无比的怡人,却是让人可远观而触摸不着的。

不过,那一天,月亮还真的撞地球啦!

那一个晚上,望望天空,城市的夜空,实在没什么星星。而且我对星象没有研究,所以我猜这只是个平常的夜晚吧。

我在深大北图书馆自修室寻到了一个没有书的空位,欣喜地学了两个小时的大英;跟着,我有心血来潮地绕着校园跑了一圈,美其名为“月光长跑”;然后,去闻名遐迩的文山湖餐厅吃了个夜宵;而后,就如同平日那样一个人优哉游哉地走上回宿舍的路了。

在这里,我顺便介绍一下我的宿舍,深大最便宜的创华学生公寓。其他的不多说,就谈谈它的最大特点吧,一个字,“远”!它在学校外面,出了深大西门,还要向着西方步行十五分钟,路上有个天桥,骑车也不方便,而且学校和宿舍这条路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有车不如没车。刚开学的时候,不幸被分到创华的学生无不怨天尤人,有个家伙曾对我说过:“我读了七年的中学,年年住宿,没想到来到大学,反而跑去走读。”

这句话也初听时也挺有道理的,但大家住在创华的时间久了,似乎都习惯了。因为我最近也没听过谁的抱怨声了,至少,我没什么意见了。

一切的一切,暂时都如同平时一般。

而不平常的事,就发生在我走出学校西门;回创华宿舍的那一段路上。

“额。。。。。。杜轩。。。。。。”

有一个陌生的女孩挡在我前进的路上,轻声地唤了一下我的名字。我循声望去,只见她有这一米六的个头,乌黑的披肩长发,学生装,样子还算ok,就是嘴里中有着四颗小虎牙。

我看到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家伙是谁啊?不认识!

女孩见我定下了脚步,又怯怯地问:“您。。。。。。是不是杜轩?”

我点了点头:“是呀,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个人觉得说这些话超级平常,绝对没有带电!可是,这个女孩听了我这句话之后,像被电流贯穿全省一样微微颤抖着。我看着这一幕,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心中盘旋而起。。。。。。

这个女孩,她,她!

她居然一步冲上来,一把搂住我的脖子,盈盈的泪水从她的双眸里缓缓流下:“我终于。。。。。。终于找到您了。。。。。。”

不明白!

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是清楚地知道,这个女孩搂着我!我可以接触到她那白嫩的肌肤,我可以感受到她身体的温度。一把火在我的脸上燃烧着,将我的意识渐渐焚地模糊。

迷糊中,我似乎看到了田薇的笑脸。那个我深深暗恋着的她呀!这个搂着我的人,不是她!!

疑惑顿时化为了惊恐!我一把推开这个女孩,脸难免一红,怒道:“你在干啥?”

女孩被我粗暴地推开正有点不知所措,被我大声喝骂更似丢了魂一样:“我。。。。。。我。。。。。。”

她不知是惊恐,还是慌乱,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强行压下心中纷乱的思绪,对这个女孩道:“同学,我想你认错人了,世界上的杜轩那么多,你找的应该是另一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

她楚楚可怜地摇了摇头,说:“不是的……”

“反正,我不认识你!”我不想与她继续纠缠下去,丢下了这句话。我心乱乱地,快步与她擦肩地离去。

我伸手抚摸了一下我的肩膀,那里,第一次留下了少女的泪水。

我环视了周围一圈,发现留意这边的行人有很多,但好在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孔。我松了口气,再回头看看那个少女,只见她早就转了身子望着我的背影了,我瞥了一下她的脸容。

她,似是想追来,却没有追来。

我不知自己为何回如此惶恐,迅速转回了头,快步走回了创华9栋314,直到我关上了宿舍的大门。

舍友见我回来,如平常般向我问候了几句话,我也如平常般敷衍了回去。这个时间本该是我们彼此分享今天发生的奇闻轶事的,可是,我不敢把刚刚发生的事透露给他们半分,即使这件事可谈价值极高。

因为依他们那种散布谣言的能力,假如这件事让他们知道了,我的身败名裂只是时间上和程度上的问题。

我坐回自己熟悉的椅子上,聊了一会天,然后大伙又各干各的去了。

安静下来以后,那女孩的样子又浮现在我的眼前,那凄美的面容让我无法从那震撼的一幕中解脱出来。

她那是确确实实是搂着我哭:“我终于。。。。。。终于找到你了。”她,为何会说出这种话呢?

她留在我身上的余热早已散去。

她落在我身上的泪水也已被蒸干。

她留给我的感觉,说实话,还真的有那么一丝的,熟悉,或者说是有那么一丝亲切。可是,我可以确定,我从没见过她。

整理纷纷扰扰的思绪,发现异常困难!

唉!管她是谁,我不认识她!睡觉去!

第二天。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

命运就算曲折离奇

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

别流泪心酸

更不应舍弃

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住你

。。。。。。”

李克勤的一首《红日》在早晨七点钟准时响起,我腾地从床上坐起来。上铺的家伙迷迷糊糊地喊了一句:“轩哥,快把你的闹铃关掉,吵死了,还早!”

我按下手机的闹铃,如往常那样叹了一声:“唉,不懂欣赏!”那家伙把被子一翻,继续睡去,如往常一般直接忽视我。

我刷牙洗脸,穿好鞋袜,他们的闹铃才响起来:“我送你投胎,欠我十块,你死了活该。。。。。。”这首歌,歌名《欠我十块》,恶搞周董的那句经典的“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是否还在。。。。。。”所得。

随着这首歌的旋律,除了我之外的宿舍里的人的床上顿时被浪翻滚,不消片刻,大家都爬起来了。毕竟大家都是大一的新生,还没有迟到的胆量啊。

“各位有车一族,我先走一步。”我向他们挥挥手,走出舍门。

一个家伙装哭应了一句:“轩哥,你那么年轻,怎么,怎么走到那么早。。。。。。”

我冲他喊了一句:“你滚吧,你!”

其他人哄笑了一下,顿时睡意全消,大家都开始投入了新一天的奔波之中。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是否还在?”

我哼着《千里之外》走出宿舍楼的大门,登时,我完全没有了唱那首歌的心情了。

昨夜遇到的那个女孩在站在不远处,两眼明显望着我,她的表情表面,看到我出来她很高兴。

不知为何,我竟然萌生一种强烈的立即跑回宿舍的冲动。

可是,万一她跟了上来让我的舍友看见了,我该如何解释?还是那句话,以他们散布谣言的能力,我的身败名裂只不过是时间上和程度上的问题。

何去,何从?

在我还愣在那里,没想好如何抉择时,她倒先主动地走了过来:“很抱歉,昨天晚上我太唐突了。”

哦,原来她时来道歉的,我舒了一口气,道:“你知道就好。”

那女孩也舒了口气,道:“你是回学校吗?我们一起走吧。”

我找不到说法推辞,只得点了点头。

于是,我们两人一起走在回深大的路上,我稍前,她稍后,二人都很识趣地没有选择并肩而走,更没有什么手牵着手了。说起来,我活了二十年,还真的没有牵过女孩的手哩。

我问她:“你是不是找到另一个杜轩了?”

她摇了摇头:“我找的就是你,没有错。”

我狐疑地回头望了她一下:“你确定?”

“嗯!”

“可是,我敢保证此前从来没有见过你。。。。。。”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出句号,她就接着应了,应该是准备了好久的:“我是你的一个远方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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