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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大汉飞虎-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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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第二十四天,一名将领当天第一个上场,一直到傍晚,手中方天画戟之下竟无一回合之将,直杀的整个校场风云色变,他的名字就叫做——吕布。

而所有看了他当日表现的人,都在心中把他和风头正劲的赵云做着比较。

至于那二十四天来优胜互补的人直接抽签捉对比试,最后又选出了八个名额。

二十四天后,决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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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当天,程长风宣布,让这三十二员将分对撕杀,胜出十六人再比试,直到最后一人。

而最后胜利者接受的考验就是接受赵云的挑战。程长风此话一出,这些武将无不磨拳插掌,能娶美人归很重要,但能和赵云这样级别的武将一战同样很重要。尤其是吕布更是头一次露出笑容来,因为和赵云一战正是他所需要的,甚至能不能娶到什么老婆都是其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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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十二员将的比试结果即在大家衣料之内,但结果又很出乎大家意外,因为该过关的基本都过关了。但谁也没想到第一个被淘汰的竟然是太史慈,因为他遇上了吕布,在肩伤未愈的情况下,尤其是内伤难合的情况下,在程长风的坚持下,太史慈在二十几个回合后,果断的选择了放弃。反正以后挑战吕布还有机会。

“你伤好后可以再来找我!”吕布这句话给了太史慈最大的肯定,更让他日后更加努力。

而一直胸怀大志的孙策,也就是那个一直很冷漠的青年,则遇到了‘陷阵营’高顺,在谁都不看好高顺的情况下,最后取得胜利的却恰恰是这个‘陷阵营’,因为最后血腥的剧斗下,高顺成功的引得孙策发怒,孙策毕竟没有经历过这些,自乱阵角,结果被高顺一阵猛攻,一枪扎在大腿上,摔下马去。

孙策在失败后,得到了一个更加叫他愤怒的消息,派到太史慈老家去劫持他老母亲的人回来报告说,太史慈的老母亲已经被人秘密接走,不知去向。能做出这种拐买失踪人口事件来的,当然是程长风。但孙策却是不知道,只气得暴跳如雷,也没有办法,只好带人回去了江东,向父亲孙坚复命不提。

下边的几对,典韦、张辽、徐晃、文丑等人顺利进入了下一轮。

经过三天的捉对撕杀,最后进入准决赛的是典韦和吕布。

典韦一双‘虬龙’戟使得虽然没有太史慈那般快速、严密,但绝对是刚猛无匹,更叫吕布吃惊的是,典韦这样粗豪的汉子竟然也会使用暗器,而他的暗器竟然是长有一尺多的小型飞戟。这种和典韦这个人一般粗豪的暗器给吕布带来了不少麻烦,一支接一支,支支挟带着风声呼啸,而每抛出一支,典韦的‘虬龙’双戟就会趁机跟进,一顿通击。

不过吕布不是被在比赛中被典韦击败了的张辽、也不是那凭着血气之勇杀进了四强的文丑,他代表的就是一个武功达到了颠峰的神话。

至少,在程长风给他提供的这个舞台上,他已经一战成名。

典韦在甩出第十二支飞戟,也就是最后一支飞戟后,忍隐了半天的吕布的反扑开始了。

那是怎样的戟法啊?也许是积蓄了半天的力量,只一戟,典韦的战马被阵震得倒退了五步。下一戟,典韦用‘虬龙’一封,结果双戟立刻弯曲。再一戟,典韦哇呀一声,单手戟奋力一开,另一戟直劈而去。

吕布一拨马,身形一转,腰一发劲,方天画戟划着一道优美的弧线,反别绞飞了典韦双戟。

典韦也是英雄,情知不敌,拱手坦然认输。

吕布对赵云,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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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的地点选在了幽州刺史府内的校场之内,没有人观看当日的比赛,这也是吕布和赵云共同提出的条件。

而参加比赛的这些选手,只要稍微有点名气,且没有与其他势力纠缠不清关系的武将,都被程长风的热血宣传和慧眼识英雄的真切态度给挽留下来,看着这些名义上属于未来张绡组建的新军团,其实就等同于飞虎军未来将领的数十个高手,程长风乐不可支,而且,的确如张绡所预料,这些人多少都有一群啸傲山林或者志在高远的朋友和手下,留下了一个,就带来了一群,程长风想不发达都难。

不过,面对这些,程长风依然不满意,因为还有最大的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吕布。

《三国演义》对吕布极尽丑化之能,仿佛这个人除了长的精神些,武功超绝外,其他就一无事处。但人们怎么就没看出,从出场开始,就是别人在用各种计策、手段去利用吕布,而他只是一个被动的受害者呢?

熟知历史的程长风却深刻的理解“马中赤兔,人中吕布”这句话的含义,也明白这个出身卑微,志向高远的青年是怎样一个悲剧式的人物。他太容易相信别人,太理想化,但同时又太功利,这样如此矛盾的性格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如果遇人不殊,如果没有人肯与他交心,那么他只能是一个悲剧。

吕布——木秀于林,骄傲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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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赵云遥遥相对,这个幽州刺史府内的校场对于他们这样的武将来说,实在是小了一些,宽不过二十丈,长亦有二十丈,正是一个正方形。

从一上马,到进入校场内,赵云就能感觉到对面吕布那浑身狂暴血杀的气息立刻扑面而来,他竟然一开始就布打算掩饰自己的实力,那气息中蕴涵的血杀竟然让赵云有一种闻到了真实血腥味道的感觉。

“这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 这绝对是他出道以来遇到的最强的对手,赵云心下一凛,但却又出奇的清明着,瞬间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

“赵云!”吕布这边也并不好受,不说赵云那同样的血杀之气,他一直很奇怪以赵云的年纪,浑身的血杀之气竟然不比他少。

就说赵云给人的那种感觉。如果说吕布自己是始终外扬狂暴的雷火,叫人不敢正视;和他交过手的太史慈给他的感觉就是一片狂风中的叶子,叫人无处着力;至于典韦,那就是豪迈如狂风一般的男子,锋锐外扬;这也是太史慈能多在吕布手下走几个回合的原因。以硬碰硬,典韦手段一尽,当然速败。

那么,眼前的赵云带给吕布的感觉却又是一种别样的感受。你说他狂暴,但是他平静的脸色上看不出一丝表情,你说他冷漠,但那控制不住的杀气却疯狂的充斥着整个空间。

他仿佛就是这空气中的一份子,敌人狂暴他亦狂暴,敌人冷静他如冰封。

“来吧!”吕布忽然一声喝,声音不大,胯下马飞奔而出,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抢先出手了。

第九十一章,龙城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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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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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一催马,人借马势,马借人威,方天画戟毫无花哨的直奔赵云面门而去。

二十几丈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将这距离竖立起来,二十丈是可以让任何人退却的高度,就如同江山城那巍峨的城墙;但如果换作平地,二十丈的距离,在优秀的骑手操控下,马匹一个冲刺,不过是十秒钟的问题。

眼间吕布来势汹汹,人若虎,马如龙。

而此刻,赵云也动了,他忽然催动了胯下的白龙马,迎着吕布,银枪在手,亦是直冲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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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赵云坐下这匹马可比吕布那马好太多了。毕竟那时候的吕布还没有赤兔马,身下之马只不过是普通的战马。

赵云胯下这马是程长风特意从鲜卑为他买来的好马,身高九尺,身长丈三,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乃是草原上的野马和大宛马交配声下的后代。当时程长风花了千两黄金才买来这匹马,而且是用铁笼子才装运回来的,可见此马之桀骜。而赵云凭借自己的勇武最后降伏了这匹龙驹,程长风则亲自给此马命名为‘龙将’。

赵云当日曾问为何要叫‘龙将’,程长风只笑引用唐人杜牧的诗道:“子龙你得此马,犹如我得你,‘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子龙你字中带龙,你为我飞将军,的爱骑可为龙将否?”程长风说完哈哈大笑。

赵云自然知道程长风把他比为那叫匈奴胆寒的飞将李广,热血上涌,飞将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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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今日赵云这一枪,不但带了自身的力量,还有这坐骑‘龙将’的全身之力,借着‘龙将’那奔跑中的肌肉爆炸一般的冲击,直奔吕布迎去。

“呛啷啷……”一声震耳的金属交击声回响在校场内,那不断回荡的嗡鸣仿佛在印证着这一击的力量之大。

赵云、吕布一错马,再调头时,都是目光中显露出惊讶。因为对方的力量之大都出乎自己的意料。吕布那不用说了,二十几岁的年纪,正是身强力壮之时,加上身高丈二,已经超过了二米多。

赵云则不同,他刚刚十七岁,还处在成长阶段,身高也没有达到最高,只是八尺七寸,一米八十多,虽然天生神力,从小习武,还身具内家练气之功劳,按正常在个头与体力上肯定不如吕布,但赵云是绝对的技术型武将,刚才冲击时他并没有想直接用银枪去磕吕布的方天画戟,而是轻轻一带,准备带过去。

但那想道吕布厉害至此,方天画戟一转,由于吕布这方天画戟与普通的戟不同,戟头长达一尺六寸,他只轻轻一转,就让自己的方天画戟重重的磕在了赵云的银枪上。

这一击,吕布、赵云各自心惊,赵云是惊讶吕布的力气大到如此程度,竟然让自己感到一阵手掌发麻。

吕布惊讶的是赵云这般年纪,力气竟然也如此大,竟然让他感觉虎口发热,如此神力,定是天生啊。

应该说,这第一击,技术上两人旗鼓相当,力量上,赵云虽然看来不弱吕布,但毕竟年纪、身高都吃亏,还是借了坐骑‘龙将’的威力,所以,现在的赵云其实在力量上是略逊于吕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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