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第64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定徒劳无功的劳动,仍然令得邺国公府上的女眷怨声载道。
只有柔嘉县主仿佛到了属于她的乐园。
初到新邺城,她便爱上了乘象。不知她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小白象,然后便整日带着大宋皇帝赐给她的仪仗、侍卫、禁军,四出游玩。没多久,曹友闻又送给她一位懂得汉话的三佛齐婢女,从此这位县主便越发的胆大包天。
她经常不顾禁令,远足到离城百城之外,借宿当地蕃人之家。每次出城,她都能带些“新奇”的东西回来,从打猎所获的奇怪猎物,到常见的槟榔蜜酒、椰子酒、沙糊米(沙糊米,亦做沙孤米。即今之所谓“西谷淀粉”。乃砂糖椰子树的干茎木髓中所产之可食用之淀粉质。古时砂糖椰子树亦称桄榔、沙孤树。),甚至偶尔还会带些蔷薇露、檀香、琥珀等物什回来,送给公府的女眷。
城外的蕃人都敬畏这位县主,对她又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也许是因为她是第一个敢于进入“牌水居”的邺国贵人——那是汉人对三佛齐当地盖在木筏上的房屋的称呼;也许是因为打猎歇息的时候,她会毫与顾忌的蕃人向导一道席地而坐,痛饮椰子酒……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城外的蕃人见着邺国的其他部队,往往便躲藏逃匿,但若见到柔嘉县主的仪仗,甚至有人会主动请求做向导。
而大约过了一两个月左右,柔嘉县主又有一样新的爱好。某日,她骑着小白象在新邺城中闲逛之时,竟撞上了一个邺军兵士在凌辱一个三佛齐妇人——这种现象,在邺国部众入城以后并不罕见,即便宗泽、赵仲珙多次严申纪律,但既无严厉之处罚,竟是屡禁不绝——此次这人撞到柔嘉手里,却是倒了大霉,柔嘉叫侍卫将此人带到邺国社稷之前,击响大钟,召来邺国部众,然后向赵宗汉禀明其罪行,不待他人求情,便以大宋皇帝所赐斧钺,将之斩于社稷之前。
自从做了这桩大快人心之事后,邺军一军肃然,军中将士,行事大为收敛。而柔嘉自觉做了一件好事,更是洋洋得意,从此竟是乐此不疲。她每隔一二日,便要巡行城中,凡有人犯禁,便绳之于社稷之前,召集众人,宣明罪恶,然后或鞭或杖,以罪定刑。尽管这位县主并无断案之能,但她与邺国公赵宗汉,却正是各有所长,相得益彰。赵宗汉本人还算聪明,案情之是非曲直,轻易亦瞒不了他,但到了量刑之时,他却犹豫不决,永远拿不定主意;而柔嘉则常常一言而决,虽嫌孟浪,却也大体适当。以赵宗汉的性格,只要女儿拿定主意,他便也随即默认,不再反对。因此父女二人,一审一断,一两个月内,竟也令城中违法犯禁之事,大为减少。
而尽管这司法之权,名义上乃是由赵宗汉或赵仲珙主持,事实上若仅凭柔嘉一人,也的确不可能有此成效——多半会适得其反亦未可知,但城中蕃汉百姓,却不会管这许多,竟将这功劳,全部归到了柔嘉的身上。尤其对蕃部百姓来说,新邺城中的汉人,自邺国公赵宗汉以下,恐怕便没有什么好人,只有柔嘉县主才是菩萨心肠……其实宗泽倒时时会疑心柔嘉如此热衷于主持正义,其实不过是为了一时贪玩。他这种疑心并非是没有根据的——柔嘉从来都不会为了巡城而耽误她外出打猎的乐趣;对于六承勾鞭责蕃人,她也无动于衷,未见得有多么同情;偶尔,她也会把抓到的罪犯丢给她的父兄,自己匆匆离去,而最后,宗泽会知道那时间正好有一艘商船带着新货来了新邺……但无论如何,宗泽都会藏好自己的怀疑。
有柔嘉县主这么一个人存在,对于缓和新邺城内的敌对情绪是极有好处的。城内的蕃人厌恶、痛恨邺国公赵宗汉的统治,总比他们厌恶、痛恨宋人的统治要好。
而且,最重要的是,柔嘉的表现,让宗泽相信,不论她的本心是什么,只要善于引导,这位县主就有机会将这个国家带上一条正确的道路。
并且,她是邺国一系,姓赵的人当中,宗泽所能找到的唯一人选。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试一试。
第八十八节
“县主万福。”
“咦?宗将军,你回来了?”柔嘉对于突然看见宗泽出现在自己面前,似乎颇有些惊讶,她将左手放在她的枣红马的马颈上,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坐骑,一面望着宗泽,笑道:“我听说薛侯召将军去凌牙门,怎的回来这么快法?”
“凌牙门的事情了了,在那里呆久了亦没甚意思。”宗泽欠身笑道,他低着头,眼角的余光却远远瞥见几个蕃人牵着柔嘉的白象出来,他又看了一眼周围整装待发的侍卫们,“县主又要出去打猎么?”
“是啊。宗将军要不要一起去?听说南边的山中有大虫,此番定要打只大虫回来给我爹爹做坐垫。”柔嘉笑道:“前几日宗将军不在,我还生捉了一只牲畜,像野猪又不是野猪,前半身黑,后半身全白,找人问了,才知道原来这畜生就是貘。爹爹说,这是辟邪神物,乃是天大的吉兆,待养段日子,便要将它送往京师进贡。我哥哥说,白乐天写过一篇什么《貘屏赞》,道这畜生只吃生铁,我唤人弄来几斤生铁喂它,它却是连闻都不闻。”
宗泽听得这话,几乎笑出声来,忍笑说道:“只怕白乐天也未必见过真貘,这畜牲《尔雅》中有载,然后世却未必有几人见过真物。这貘非铁不食的传闻,白乐天亦只是读《山海经》读来的……依末将之见,县主还是喂它点果子便好。”
“将军读书真多,见闻亦博。”柔嘉赞道,又抿着嘴笑道:“我还是听了这里蕃人的话,才喂了果子。我二哥却死活不信这里的蕃人说的话比白乐天还靠谱,他到现在还疑心那些蕃人在果子做了手脚哩。”
宗泽亦不禁莞尔。却听柔嘉又问道:“将军来找我,可是有何事么?”
“这个……末将原本是想请县主去看操练的……”宗泽迟疑道,“但……”
“操练?”柔嘉不待宗泽说完,已愕然说道:“怎的突然请我去看什么操练?我大哥呢?”
“世子也在。”宗泽连忙道:“只是这次操练,却与平常有些不同。”
“哦?却又是有何不同?”柔嘉越发觉得奇怪。
宗泽又笑着解释道:“正要禀报县主。末将此番前往凌牙门,蒙薛侯应允,替咱们邺军购了一批小火炮……”
“小火炮?”柔嘉撇撇嘴,她早已见过火炮,因此一点也不觉得有何稀奇。
宗泽又笑道:“正是,不过这是一种一个兵士便可使用的火炮。为掩人耳目,曹允叔替它改了名字,唤做火铳。咱们一共买了三十几只,今日是第一次操练,因此末将特来请县主观操。”
“为何要掩人耳目?”柔嘉奇道,但却也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不待宗泽回答,马上又说道:“打猎天天能打,既是如此,我便随将军去看他们操练。”她一面说着,一面跃身上马,亦不回头,朝身后的侍卫吩咐道:“张受,吩咐下去,今日不打猎了,大伙去看操练火铳。”
说罢,驾的一声,策马朝校场方向奔去。
宗泽见她如此风风火火,也连忙去解了马,追了过去。
因为内城正在修建,邺军的校场,临时设在了新邺城西北的一处空旷地上。当地盛产各种树木,故校场四周的房舍、围墙,全是木质,房舍建筑时,全用中原之法,只是屋顶既非用瓦,亦非是茅草,而是因地制宜,用椰树叶子覆盖,以遮蔽风雨。
在这样的异国他乡,尽管宗泽早已预言邺国之部众不可以尽数为兵,但任何诸侯国建国,都只能采用全民皆兵的战略。因此,至少在名义上,邺国汉部所有适龄男子,都被编入了邺军。宗泽采用的是最简单的编队之法,十人为一队,十队为一都,都上不设指挥,大略以十都为一营,整个邺国的男子,被编成四营,以“前后左右”名之。
若是按着这样的规模来说,四千余众的邺军,挤在这个小小的校场操练,自然颇嫌拥挤。但实际上,邺军的校场,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邺军所谓的“前后左右”四营中,后营只是名义上存在,染上各种疾病的士兵有七八百之多,而体质孱弱得根本不适宜从军的士兵,亦差不多有同样的数量——所有这些人,全部被编入后营。因此,后营从来不参加操练,宗泽虽然要求他们负责煮饭、打水、搬运辎重,但即便是做这些事情,这些个“衙内兵”,亦是整日价叫苦连天。邺军主要以北人为主,原本就吃不惯米饭,然到了新邺后,一切面、饼,皆成奢侈,而这些“衙内兵”们,还能经常将米饭煮成夹生。
而其余三营,汉兵人数则已难凑齐十都之数,不过若是加上在新邺征召的番兵数量,整个邺军的实际兵力,还是超过了三千。
除去每日巡逻的三个都的邺军,这个校场,刚刚够用。
但亦仅此而已。
在这个校场之内,宗泽看不到他想要的军队。他一走近校场,便忍不住锁紧了眉头,脸色铁青。
在校场东边操练阵法的前营,前退不一,号令不齐,喊杀之声有气无力,连旗帜都东倒西歪,兵士一进一退,撞成一团;南边练力气的左营,按宗泽的军令,应当披挂重甲,腿上绑着沙袋奔跑,以跑一里路而不气喘为合格,但他此时所见,则是一半以上的人不曾披甲,更不用提在腿上绑沙袋了,偶有几个披甲的,却是落在后面,拖拖拉拉,倒似是闲庭信步一般;在西边练器械的右营更让人生气,宗泽军令,凡军中刀枪棍棒等物,训练所用的兵器,要比实际的兵器重,如此练熟之后,使用兵器,才能举重若轻,此事那些个骄兵们倒是无法混赖,只是细看他们训练,却叫人气煞——宗泽曾明令,凡枪兵练枪,要在二十步之外,对着一个高五尺阔八寸的人形木靶,听到鼓声擂动,便立时飞身冲击,一枪务要扎中靶上所画要害,以既深且准为上,每人每天须得扎中规定之次数,方得歇息——但此时右营的这些枪兵们,听到鼓声半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