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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冒牌书生-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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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变了味,成了各地流行的市井语言,变成了吃霸王餐、穿霸王衣,再加嫖霸王娼,甚至*妇女。难怪红娘子会对最后一句如此生气。

不过我心中立即联想到历史上李岩编出的几句歌谣,竟与袁胖子的有几分相似,原来历史在袁胖子这儿等着我呢!还有,袁胖子这最后一句虽然俗,但揭示了军队里的一个重大问题,嗯,这倒也是个事,得考虑对策。

我于是笑骂道:“他奶奶的,袁胖子,你这歌也真是太俗了,也太恶心人了。不过你好歹也是副团长,我给你个面子,就用你两句。我看啊,就改成——吃他娘,穿他娘,打开城门迎李岩,李岩来了不纳粮。”

宋献策立即拍手叫好:“神来之笔,绝对是神来之笔!既直白,又撼动人心,非常有煸动力,李公子不愧是饱学之士,这个举人可不是混来的。”

牛金星也点头微笑:“老袁这么俗的句子,经过李公子妙嘴一改,就成了绝妙的歌谣。吃他娘、穿他娘这个词,咱们河南话虽然另有所指,但这首歌儿出了河南,这个词也有特殊意义,能煸动老百姓们去抢官粮造反。如果这歌谣能广泛传播并深入人心的话,以后攻城掠地,将不费吹灰之力,了不起,了不起。”

袁胖子居然也厚了脸皮说:“我就说嘛,我老袁的歌儿虽然俗,但还是管用嘛。”

只有红娘子惊愕地张大了嘴,象看外星人一样地看着我。我心中暗暗好笑:至于吗?不就是俗了点吗?管用就行啊,你吃什么惊?再说了,这歌也不是出自我手,是李大公子亲笔所作,我只不过改了两个字,把闯王改成了李岩,嘿,居然照样押韵!

“大家说得很好,谁说乱世书生最堪怜?俺这个书生,就是要在这乱世里,做他一番大事。”我踌躇满志地作了一个总结。

“这歌儿好是好,就是歌谣里的这李岩,听起来既不神气,名头也不大,老百姓不认识。现在大伙儿都在称王,李团长不如也称个王吧,我看岩王就挺不错,就放在歌谣里吧。”红娘子突然冷冷地插了一句话。

我满脑黑线:“你是说岩王还是阎王?打开城门迎阎王,会吓坏小孩的啊,就算小孩不怕,吓着猫猫狗狗也罪过不小啊。等一等……”我忽然想起会场纪律来:“未经允许擅自插言,我要扣你的银子,一个字十两,你说了多少个字?”我掰着手指头,一时间算不清楚了。

宋献策赶紧出来打圆场:“这个岩王确实不好听,要取王号的话,得另外取一个。”

我拦住了宋献策的话头:“算了,封王的事还是以后再说吧。别忘了我们还是在这小山沟里。大雁在天上,还没打下来,就别想着清炖还是红烧了。这首歌,你们叫人扮成小商小贩,挑着货郎担,走走大街小巷,去教给那些小孩们传唱。记住要奖罚分明,对会唱的小孩,要多奖励些小奖品,比如……”说到这里,我当然想到了棒棒糖,不过不知道明末有没有棒棒糖,于是接着说:“比如冰糖葫芦什么的,一定要舍得下本钱。”

宋献策连连点头。这时我又想起了李岩作的另一句歌谣,于是又加了一句:“我刚才又作了一首歌谣——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求活。早早开门迎李岩,管教大小都欢乐。大家觉得如何?”

下面又是一片轰然叫好声。只有袁胖子呆头呆脑地问:“李大哥,你今天说的好多话我都不懂,什么班排连师军,到底是哪几个字?我刚才一直不敢问。还有,你这首诗的前两句我也不大听得懂。你把这些话儿都写下来,让我看看是哪些字儿?”

被他这一说,我也怔住了。第一,我也不知道朝求升,暮求合是什么意思,前一句“朝求升”,好象是说一个穷鬼大清早的就做着梦,想要有一升米;后一句“暮求合”,难道是说这穷人是饿死鬼投胎,一上午就把一升米全吃完了,所以晚上又要求加一个盒饭?可是古代好象没盒饭啊?老师没讲过,我也没上网查过,只是小时候把历史书上的歌谣死记硬背了下来,唉,典型的不求甚解,又让我怎么向袁胖子解释。而此刻求教于宋献策他们就更荒唐了,这明明是自己作出来的诗,还去请教别人,这不是得了白痴综合症吗?第二,我根本不会用毛笔写字,这里又没钢笔,你要我写下来,这不是明摆着叫我出丑吗?总而言之,没有古代文化害死人,冒牌书生确实不好当。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九章 愤笔急书

我于是色厉内荏地对袁胖子喝道:“你就是没文化!连农民大哥都听得懂的歌谣,你却听不懂,还有脸皮叫我写么?还不快回家去好好反省一下?还有,未经允许乱插话,扣你的银子!”

宋献策却笑道:“李公子书琴画三绝,宋某一直没见识过,袁副团长的这个提议也不错,就请李公子现场泼墨一番,让宋某开开眼界如何?”看来宋矮子是觉得我对袁胖子太过份了,看他下不了台,才来打这个圆场。他这个圆场一打不要紧,可大家纷纷附和,一定要我留下墨宝,就搞得我骑虎难下了,这个冒牌书生眼看是要现原形了。

我发愁地望了一眼红娘子,盼着她能来解围,却见她笑嘻嘻地把一支毛笔递了过来:“团长大人,上次我亲自给你磨墨递笔,可最后你啥也没写。你不给我面子不要紧,不过今天你不会不给大伙儿面子吧?”

简直是胡说嘛,上次我要纸笔,是让香香写地址,又没有打算自己去写。不过被她这么一插科打诨,我再不写也不行了。我咬了咬牙,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把抓起那管毛笔,饱饱地蘸了蘸墨,凝笔待写。

宋献策立即连连称奇:“李公子握笔姿式独特,突破陈规,不拘一格,颇有魏晋之风,实乃文坛一绝,宋某今日大开眼界。”

我脸皮再厚,此刻也几乎要红了起来。宋献策是料定我是书法高手,才不计本钱,先抛出了这么多溢美之词,可他哪知道我的冒牌真相啊,这马屁是铁定拍到马脚上了。毛笔的正规握法我并不是没见过,但我以前试过,那样握笔,根本就写不好字。所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用上了捏钢笔的姿式,结果被宋献策发现了,自作聪明地大加赞叹。红娘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催促道:“你倒是快写呀,磨磨蹭蹭的干什么?”

罢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一挥而就,把笔一掷就走开了。宋献策双手捧起那纸细看了一番,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半天做不得声。虽然我给了他一百两银子,又凭空许诺了一个黄花大闺女给他,但当着这么多识货人的面,他终究还是不能做得太假了。

见老宋半天不肯开口,我不由得有些愤愤不平,我李岩的毛笔字总比韦小宝写得好吧,难道就真的这么不堪入目?别人是奋笔疾书,我却被逼得愤笔急书,我容易吗?不过考虑到自己的高级书生身份,我还是要交待几句场面话的。

我于是给宋献策递了个眼色,逼他配合一下,然后清了清嗓子:“本公子不久前被万恶的官府陷害入狱,又被万恶的狱卒打坏了脑袋,因此患有轻微的失忆症,有些事情记不起来了,比如说,毛笔的用法等等,所以,你们以后别找我写字、画画、弹琴什么的,我还要恢复一段时间。唉,这正应了那句古话——自古英雄多磨难,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段话实在说得我要吐了,可是总还是要一再重复,唉,祥林嫂啊,此刻我又深刻缅怀起你老人家来了。等到我做了皇帝,我一定要在全国多修几个祥林嫂庙,让你保佑我不再被迫唠叨。

宋献策长长地哦了一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公子虽然患有轻微的失忆症,损失了一些功力,但笔力遒劲,风骨犹存,呃……别有一番阳刚之气,从纸上扑面而来。”

大家于是也冲着我这个团长的面子,纷纷各怀鬼胎地附和起来。

李俊的版本是:“我四弟这字写得……啧啧……不太好用言语来形容。”

李怀琛的版本是:“我看了李团长的字后,才明白什么叫新类型书法,啧,够创意!”

李怀仁的版本是:“这字只能用一句诗来形容——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袁胖子的版本是:“老实说,这字确实比我老袁写得好。究竟好多少呢?这个……哎,怀仁,咱们来聊聊伙食的问题吧……”

只有红娘子不知中了什么邪,独自在那笑得花枝招展的。

李仲显然也是跟红娘子一伙的,他对我的书法大为失望,只好岔开话题,在那一个劲地跟袁胖子解释着我诗句的中心思想:“一升就是十合,所以老百姓们的要求其实是很低的,只要有一合米,就知足了。可是这个小小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所以朝求升,暮求合也只是空想,最后还得要造反……”

听到牛金星还在那使劲地夸我的书法颇得阴阳之术的奥妙,我不由翻了翻白眼,就我那狗屁字还能得到大家的夸奖?绝对不是真心话。可见做一个领导还真不容易,这些奉承话可全是糖衣炮弹,是具有高度腐蚀性的,但偏偏说得你心中舒舒服服地,自己哭着喊着要往那套子里钻。李自成是这样垮掉的,洪秀全也是这样垮掉的,我可不能这样垮掉!

我一边在心里暗暗警惕着,一边把话题稍稍扯开了一些:“别看我这几个字不怎么样,以后坐了天下,这就是原稿,是非常珍贵的。再过几十年,那就是文物,可以进博物馆的,所以你们要好好保存起来。”

“什么是博物馆?”袁胖子又来捣乱了。

“呃……这是……我的一个新想法。咱们明朝地大物博,今后等我们坐了天下,可以修一个大大的场馆,把奇珍异宝都放进去,以显示我们的地大物博,当然,可以叫物博馆,也可以叫博物馆。我的这幅书法,到时候也属于宝贝,自然也进物博馆。”我现在和他们混熟了,再说也当了一把手,于是也没以前那样小心谨慎了,经常一不小心,就溜出一些现代词汇来。一旦他们问起,就解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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