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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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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间,向来是藏龙卧虎。而且,古代有很多关键技术,都领先欧洲达千年之久。

所以,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也并非没有可能。

我们不妨大胆地推测一下,某甲身染痼疾,双脚坏死,疼痛难忍,生命垂危,除了截肢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保命。在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怎样治疗,等待某甲的只有死路一条。

正在家人为某甲的病情一筹莫展时,有一神医突然登门造访,跟这家人说,某甲的命能保住,脚也能保住,但是,有一个条件——需要换脚!

——换脚?我们不难想象某甲及其家人听到此话的惊诧。

——对,换脚!神医镇定地,充满自信地说。

换了脚,病就能好吗?好不了,肢体残破,如何面对地底下的先人?若保持原样,他日至少还留有一具囫囵尸首。

可以想象,家人的种种责难如风雹一样向神医袭来,可是,都被神医四两拨千斤般的轻易化解。说不定,他还举了几个某甲早已耳闻的已经治愈的病例。

某家及其家人在超极自信的神医面前,也不得不折服。他们答应下来,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问题又随之而来,活生生的、好模好样的脚谁能舍得从身上砍下来,换给别人啊!

某甲的病情又耽误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双脚健康的刚死之人,趁脚还保持着某种程度的活性,抓紧移植过来。

而胡人康乙,恰好是离某甲家最近的候选人。

某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出于他以往的癖好和对胡人的隔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脚也万万要不得。

可是,此时此刻,生存还是死亡,是个问题:不想换,那就得死!

在死亡的阴影和家人的规劝之下,某甲只得屈服了神医的安排。

而康乙一家之所以答应这件事,一方面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另一方面,康乙已死,不能复生,倘若他的双脚还活着,也还是个念想。此外,胡人重利,又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之类的教条,换脚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作为回报,某甲家里一定向康乙家人许诺了金钱上的回报,而且价值不菲……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各项准备都很顺利,手术如期进行。

对我们这些外行人的想象中,异体移植应该比自体再植难度大得多。不过,医学专家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这里有些专门的知识似乎应该普及一下。

现代医学研究和临床实验表明,单从手术难度的层面来看,异体移植比自体再植还要容易一些。

异体手脚移植主要难度是免疫方面的问题。现在国内外解决内脏器官异体移植排拆反应的经验较多,而对异体手脚移植解决排拆的经验较少。

因为手足是一个复合组织器官,它所包含的组织种类较多,发生排拆反应的机理也较复杂,并且,由于手还包含有骨髓,异体手移植时还存在移植物排宿主的问题。

从排拆反应研究的角度来看,异体手移植比内脏器官移植意义更大。(以上是我查的相关资料,出自中华手外科论坛。)

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两点:1、异体移植,手术时技术难度较小。2。术后的排异反应是个大问题。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异体移植也就算真正成功了。

关于唐朝这个故事,后来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虽然是异体移植,手术却非常成功,某甲保住了性命。

在麻药的助力之下,经过了排异反应的考验,昏迷数日的某甲,从昏睡中醒来,真的有再度为人之感!

其后遗症是胡人之子的拳拳孝心,令他不堪其扰。

至于那个进入冥界,由神仙换腿的故事,不过是一个搪塞外人的借口。作为汉人的某甲,突然长出了一双胡人的脚,搁谁都得表示一下关注。

他们编这段瞎话出来,其原因,是那神医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掌握了这项高精尖的、超越时代的技术。

为什么呢?

有神医华佗的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敢去争神医这个头衔了!

原文如下:

晋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见人将上天,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历未尽,不应枉召。主者发遣令还。甲尤脚痛,不能行,无缘得归。主者数人共愁,相谓曰:“甲若卒以脚痛不能归,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适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门外。此人当遂死,其脚甚健,易之,彼此无损。主者承教出,将易之。胡形体甚丑,脚殊可恶,甲终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长决留此耳。不获已,遂听之。主者令二并闭目,倏忽,二人脚(“脚”原作“却”,据明抄本改)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复生,具为家人说。发视,果是胡脚,丛毛连结,且胡臭。甲本士,爱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见。虽获更活,每惆怅,殆欲如死。旁人见识此胡者,死犹未殡,家近在茄子浦。甲亲往视胡尸。果见其脚著胡体。正当殡敛。对之泣。胡儿并有至性。每节朔。儿并悲思。驰往,抱甲脚号啕。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为此每出入时,恒令人守门,以防胡子。终身憎秽,未曾娱视。虽三伏盛署,必复重衣,无暂露也。(出《幽冥录》)

32、变脸(题目我还没有想好,姑且这么叫吧)

唐代郓州有个姓关的人,任职州司法(官职名),他的名字已经失传,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关司法吧。

关氏家境虽然不是十分富有,但在州府任职,俸禄收入不少,也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日常颇有几个仆妇供驱使,干些端茶倒水,生火做饭,缝补浆洗之类的活计,使得关某的妻子能够倒出功夫来相夫教子,闲时也能同女伴在一起做做女红,或者是说笑逗趣。

在这些仆妇当中,有个姓钮的女佣,来到关家时,岁数已经不小了,大伙都把她叫做“钮婆”。

刚上门的时候,关某的妻子还不是很愿意收留她,一是钮婆年老,腿脚也不是很灵便,他们家这是招佣人,又不是养老院,年轻力壮的还用不过来呢,哪能雇一个年老的。二是钮婆并不是孤身一人,她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孙子,祖孙两个相依为命,要是留下她,连这个小孙子也得一起容留……

面对拖家带口的钮婆,关妻面露难色,她迟疑着,想让中间人把钮婆带下去,到别家碰碰运气,但是,还没等她说出让钮婆令找主家的话,钮婆便先开了口。

钮婆说,由于家乡连年饥荒,家人在饥馑中接连毙命,就剩自己和这个小孙子了。她们祖孙两个一路乞讨,蓬头垢面,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好不容易,才来到郓州。如果关氏夫妻能够收留她们两个,她宁愿不要工钱,只要供给她和小孙子衣食和住所,就算是大恩大德了。

说这话的时候,钮婆满面悲苦,泪眼婆娑,脸上的皱纹堆迭在一起,好像一口即将干枯的古井。在她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来,那孩子抓住钮婆衫褂的一角,可怜巴巴地往外窥视,一双黑真真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关司法的妻子,仿佛受了惊吓的小动物似的,很是可人。

钮婆把那孩子从身后拽了出来,推着他道:“快叫太太!”

“太太——”那孩子怯生生地喊了一句。

言必,钮婆对关妻说:“这就是我那小孙子,名叫万儿,可怜他父母双亡……”边说,边抬起衣襟来拭泪。

女人,尤其是做了母亲的女人,总会有同情心泛滥的时候。关氏夫妻有一个小儿子,名叫封六,年岁同万儿差不多。看见万儿,就如同见到自己的儿子一样。要是封六也流落到这个地步,不知道自己这个当娘的会有多心疼呢。想到这里,关某的妻子也不禁抹了抹眼角,把这祖孙两个留了下来。吩咐下人给这一老一少安排睡觉的地方,并找些换洗的衣服。从此以后,这祖孙两个就在关家安顿下来。

前面说过,封六同万儿年岁差不多,这两个孩子见面之后,很快就玩在一处,整日在厅堂间,花园里象泥鳅一样钻来钻去,骑竹马、荡秋千、放纸鸢、斗草、踢球,疯得是不亦乐乎。

钮婆除了照看孙子之外,也干些跑腿、烧火、盥洗之类的活儿。

两个小孩年岁相当,身量相差也不是很大,每当关家为封六缝制新衣服,那换下来的旧衣,关某的妻子,都一股脑交给钮婆,让她给万儿穿。

那些衫褂,衣料都属上乘,式样也很新颖,有的才上身一两次,还保存得相当完好,有的,当孩子在外面嬉笑打闹的时候,刮出了口子,缝缝补补,也可以上身。

起初,钮婆对于主人的施舍,还是千恩万谢。可是,过了一阵子之后,有一天,当关妻再把几件儿子的旧衣交到钮婆手里的时候,就见这老婆子双眉倒立,是勃然大怒。

“都是小孩子,难道还有贵贱之分吗?凭什么你的儿子穿新的,我的孙子就得穿旧的,这太不公平了!”

关妻听了,吓了一跳,心说这老婆子一向温驯,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说,我也是这家的主母,好心好意收留你,不感恩也就算了,还反了不成。因此,心里气愤,口不择言:

“你孙子是什么身份,也敢拿来和我儿子相比?我儿子是朝廷命官之子,你的孙子,不过是一个奴仆 !我念你们祖孙可怜,万儿和封六年岁相仿,因此才把衣服送给他,你这老婆子怎么如此不明事理?

哼——以后,万儿就是旧衣服也没得穿了!”

钮婆听了,不怒反笑,执意道:

“这两个孩子都是父母生养的,有什么不同呢?”

关妻愤愤道:

“奴仆怎么能跟主人相同,亏你活了这么大岁数,连这点本分都不懂!”

钮婆听了这话,又笑了,脸上的皱纹辐射开去,开成一朵诡异的花:

“真的不同吗?我看这事太太说了也不算,咱们不如试验试验,看看究竟有什么不同!”

说罢,便把两个孩子叫到一起。关妻不知道这老婆子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药,还没有来得及阻拦,就见钮婆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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